第132頁
「可從頭到尾我都沒有想過要和別人訂婚,當年他帶我去美國, 醒來後我所有帳號和電話都已經被註銷,我不是不想來找你,我實在是, 沒有辦法。」
洶湧的情緒在心口不斷撞擊,似乎要從胸膛掙脫出一個窟窿, 可最後還是被沈彥壓了回去。
許璟心想,怎麼會沒有辦法呢,難道不是因為你想留在紐約麼。
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漸漸霸占了許璟的理智,他以為自己已經能夠平靜的接受沈彥當初留在紐約的事實, 可如今聽到沈彥提起這些, 就像癒合已久的傷疤又被人當場撕裂,那些被壓抑著的、難以言喻的情緒就像洪水般席捲而來,摧毀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
所以在他心裡, 對這件事從來都沒有真正釋懷過。
「那時候年紀小,很多想法的確太過幼稚,可是沈彥,我對你的感情從來都不天真,我曾經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承諾,都出自肺腑,深思熟慮。」原以為能夠完整說完,卻還是因為鼻尖酸澀停頓了好一會,許璟側身看向窗外,聲音很輕,「所以即使你坦誠一點,告訴我你當初是真的想留在紐約,我也不會怪你。」
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垂下,最後還是悄無聲息的收了回來。
沈彥垂下眼眸,說,「誰會願意留在一個害死自己媽媽的人的身邊呢。」
這句話的分量太重,許璟心底原本有兩個小人打架,最終還是站在沈彥的那一方獲勝了。
「算了,走吧。」
沈彥安靜的發動了車。
只是過一會後,他又喊,「同桌。」
許璟沒理,於是沈彥每隔五分鐘就喊一聲。
最後許璟忍不住了,回道,「幹嘛?」
沈彥看了過去,再次問道,「我剛剛說的能考慮一下麼?」
許璟腦子亂糟糟的,沒反應過來,「考慮什麼?」
「給我一個追你的機會。」
半晌,沈彥又添了句。
「不回答就當你同意了。」
許璟實在憋屈,想了想,還是忍不住道,「你真是個無賴。」
沈彥卻覺得這是誇讚,聽到後反而輕輕一笑,「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告訴我,遇到喜歡的人就要把握住,如何死皮賴臉都不丟臉,也是,追求自己喜歡的人有什麼好覺得丟臉的,畢竟得到的就是贏家。」
明明車內就只有他們兩個,許璟卻覺得最後一句話意味深長,像是要說給第三個人聽。
車至門口,別墅里燈火通明,許璟正要下車,卻被沈彥的動作打斷。
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竟然也沒躲開,就這樣看著沈彥慢慢靠近,然後伸手一顆一顆的替他系上襯衫的扣子。
在系完最後一顆衣扣的時候,許璟感覺到沈彥的指腹輕輕擦過了他的頸側和鎖骨,明明帶著涼意,卻讓他覺得那塊被觸碰到的地方像火燒般瞬間燙了起來。
「外面溫度低,別感冒了。」
無聲無息的曖昧氣氛在逼仄的環境中瘋長,許璟聽的耳根子有些發癢,回神之際,匆忙下了車。
「回來啦兒子,喝酒了嗎?讓保姆給你做點醒酒湯。」泡奶粉的許懷楊聽到動靜後,從廚房走了出來。
「沒喝。」
「沒喝?」許懷楊倚在門上笑道,「沒喝臉這麼紅?」
許璟迅速上樓並丟下一句,「風吹的。」
回房間後許璟特意找了面鏡子,一看把自己也嚇到了,怪不得許懷楊這個反應,這麼多年連他也沒看見過自己這幅模樣。
下定決心忘記過去的是他,斬釘截鐵的說感情結束的也是他,結果對方一個動作就心猿意馬到這個程度的還是他。
簡直比嚴哲都沒出息。
許璟對著鏡子裡面的人冷冷罵道。
而這時別墅門口的車卻依然未離開。
沈彥目不轉睛的盯著窗戶上倒映的那個身影,裡面的人一會坐到床頭,一會靠在椅子上,沒多久又站了起來,幾個動作來來回回重複了十幾遍。
車內的人吐了口煙圈,嘴角一彎,低聲笑了起來。
而這時一通電話卻很不合時宜的打了進來,傳來的男聲低沉悅耳,「沈彥,林偉出獄了。」
沈彥含煙的動作一停,說,「什麼時候。」
「上個星期,三天前我們的人查到他回國了,你多注意。」
沈彥神情冷倦,淡淡道,「他不敢殺我。」
「對你不敢,那你身邊的人呢?」
沈彥眼神一沉,半晌後,說,「知道了。」
「話說在國內待的怎麼樣,追到弟媳了麼?」見沈彥半天沒回答,對面的男人笑了起來,「沒想到在商圈眾星捧月的沈董也有這麼狼狽的時候,不過所謂職場得意,情場失意,也正常。」
「宋錦琛。」
男人全然忽視沈彥這一聲連名帶姓的威脅,反而愈發好奇他好基友的感情問題,問,「你難道沒告訴弟媳這一年多你都跟在他身後全世界跑?」
沈彥又沉默了,宋錦琛嘆了口氣,恨鐵不成鋼道,「就你這種追法,人家不被那紅毛小子搶走才怪,我可幫你調查清楚了,這紅毛叫夏知星,他爸做的能源投資生意,之前一直在美國讀書,後面回國陪弟媳上了四年大學,哦對了,那四年他們住在同個公寓,還是對門,朝夕相處,弟媳又是空窗期,很難不日久生情吧。」
因為失神,沈彥的手腕被菸頭猛的燙了一下,灼燒的地方瞬間紅腫起來。
沈彥卻像是失去痛覺吭都沒吭一聲,瞥了眼燙傷的地方,面無表情的把煙熄滅了。
「他們還是同齡,共同話題多,不像你,年紀比人家大,一走又是這麼多年,人家最需要你的時候你也不在,現在回來了,劈頭蓋臉的說當初是身不由己,其實這麼多年一直都喜歡著他,人家憑什麼信你?」
原以為這番話說完沈彥會毫不猶豫的掛電話,結果在一陣沉默後,宋錦琛聽到對面傳來一句,「那你覺得應該怎麼辦。」
認識四年了,這還是宋錦琛頭一回聽到沈彥如此真誠的向他請教問題,聲音都壓抑不住的激動,「先喊聲哥,喊完就教你。」
幾聲不耐煩的呼吸傳入宋錦琛的耳朵。
下一秒。
「哥。」
冷漠且生硬。
可宋錦琛還是爽到了,心滿意足的指點道,「首先學會坦白,把你默默為他做的這些事給交代了,讓他知道你對他的感情,其次學會撒嬌,你知道你全身上下最值錢的是什麼嗎?就是你的臉,你要是哭一哭落幾滴淚,他看了肯定連話都說不出,心疼的只顧著著抱你親你,沒準還能做點更親密的事,之後你再好好跟人家相處,把這些年虧欠他的都補上,這一套下來再鐵石心腸的人也沒招了,還有那個夏知星,我可以使點手段把他困在美國,不然也是個麻煩。
「總之,追人要這麼追,知道麼,弟弟。」
沈彥全程沉默聽完,評價卻是一句,「你不懂。」
「我不懂?」宋錦琛氣笑了,「哥哥我剛發育就開始談戀愛了,追我的男生都能從這裡排到巴黎,你這個二十五歲的小處男居然說我不懂。」
沈彥不再廢話,說,「盯著林偉,有事及時通知我,別動夏知星,最後,我們只相差六個月,別占我便宜。」
「我是你們公司的大股東,你的合作夥伴,不是你的下人,別教我做事,還有,大六個月也是大,叫我一聲哥怎麼——喂,餵?」
電話那頭傳來嘟嘟嘟的聲音,宋錦琛哼笑著罵了聲髒話,緊接墨鏡一戴,邁著長腿下了跑車,轉身走進曼哈頓最熱鬧的酒吧。
沈彥掛完電話,抬頭發現房間已經換了盞燈,窗簾半拉著,裡面的男人坐在書桌前,低頭,翻了一頁書,燈光昏黃,燈影搖晃,他於夜色中,如畫般安靜,亦美好。
從植物人醒來的那一刻開始,沈臨之就將他當成傀儡進行擺布和利用,他花了兩年時間解決公司危機,又花了兩年時間將沈臨之和顧若昭的產業一點一點拿了回來,這些年他被囚禁控制,被威脅折磨,虛與委蛇,曲意逢迎,不知道多少次陷入自我厭惡和仇恨的深淵之中,他想要一死了之,卻又一次次的被夢中的少年拉了回來。
少年目光灼灼,笑著告訴他會永遠喜歡他。
於是每個被囚禁在地下室暗無天日的夜晚,他生不如死,卻又向死而生,只因為這個世上還有他所期待的美好,還有人等著他。
許璟於他而言,從來都不是簡單的愛人,而是他所有崩潰時候的精神寄託,是他能夠活下來的勇氣和希望。
可他不想許璟陷入愧疚自責的情緒中,更不想讓許璟為難,這樣做出的選擇並不公平,所以他不會阻止夏知星的靠近,也不會停止自己的追求。
他只希望夢中的少年有所愛,被人愛,永遠幸福。
沈彥和宋錦琛的認識是在一場拍賣會上,這個不被看好且名聲狼藉的豪門私生子,聰明而又野心勃勃,他答應幫沈彥清掃障礙,沈彥也答應事成之後給他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兩人的交易一拍即合。
洶湧的情緒在心口不斷撞擊,似乎要從胸膛掙脫出一個窟窿, 可最後還是被沈彥壓了回去。
許璟心想,怎麼會沒有辦法呢,難道不是因為你想留在紐約麼。
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漸漸霸占了許璟的理智,他以為自己已經能夠平靜的接受沈彥當初留在紐約的事實, 可如今聽到沈彥提起這些, 就像癒合已久的傷疤又被人當場撕裂,那些被壓抑著的、難以言喻的情緒就像洪水般席捲而來,摧毀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
所以在他心裡, 對這件事從來都沒有真正釋懷過。
「那時候年紀小,很多想法的確太過幼稚,可是沈彥,我對你的感情從來都不天真,我曾經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承諾,都出自肺腑,深思熟慮。」原以為能夠完整說完,卻還是因為鼻尖酸澀停頓了好一會,許璟側身看向窗外,聲音很輕,「所以即使你坦誠一點,告訴我你當初是真的想留在紐約,我也不會怪你。」
伸出去的手停在空中,垂下,最後還是悄無聲息的收了回來。
沈彥垂下眼眸,說,「誰會願意留在一個害死自己媽媽的人的身邊呢。」
這句話的分量太重,許璟心底原本有兩個小人打架,最終還是站在沈彥的那一方獲勝了。
「算了,走吧。」
沈彥安靜的發動了車。
只是過一會後,他又喊,「同桌。」
許璟沒理,於是沈彥每隔五分鐘就喊一聲。
最後許璟忍不住了,回道,「幹嘛?」
沈彥看了過去,再次問道,「我剛剛說的能考慮一下麼?」
許璟腦子亂糟糟的,沒反應過來,「考慮什麼?」
「給我一個追你的機會。」
半晌,沈彥又添了句。
「不回答就當你同意了。」
許璟實在憋屈,想了想,還是忍不住道,「你真是個無賴。」
沈彥卻覺得這是誇讚,聽到後反而輕輕一笑,「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告訴我,遇到喜歡的人就要把握住,如何死皮賴臉都不丟臉,也是,追求自己喜歡的人有什麼好覺得丟臉的,畢竟得到的就是贏家。」
明明車內就只有他們兩個,許璟卻覺得最後一句話意味深長,像是要說給第三個人聽。
車至門口,別墅里燈火通明,許璟正要下車,卻被沈彥的動作打斷。
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竟然也沒躲開,就這樣看著沈彥慢慢靠近,然後伸手一顆一顆的替他系上襯衫的扣子。
在系完最後一顆衣扣的時候,許璟感覺到沈彥的指腹輕輕擦過了他的頸側和鎖骨,明明帶著涼意,卻讓他覺得那塊被觸碰到的地方像火燒般瞬間燙了起來。
「外面溫度低,別感冒了。」
無聲無息的曖昧氣氛在逼仄的環境中瘋長,許璟聽的耳根子有些發癢,回神之際,匆忙下了車。
「回來啦兒子,喝酒了嗎?讓保姆給你做點醒酒湯。」泡奶粉的許懷楊聽到動靜後,從廚房走了出來。
「沒喝。」
「沒喝?」許懷楊倚在門上笑道,「沒喝臉這麼紅?」
許璟迅速上樓並丟下一句,「風吹的。」
回房間後許璟特意找了面鏡子,一看把自己也嚇到了,怪不得許懷楊這個反應,這麼多年連他也沒看見過自己這幅模樣。
下定決心忘記過去的是他,斬釘截鐵的說感情結束的也是他,結果對方一個動作就心猿意馬到這個程度的還是他。
簡直比嚴哲都沒出息。
許璟對著鏡子裡面的人冷冷罵道。
而這時別墅門口的車卻依然未離開。
沈彥目不轉睛的盯著窗戶上倒映的那個身影,裡面的人一會坐到床頭,一會靠在椅子上,沒多久又站了起來,幾個動作來來回回重複了十幾遍。
車內的人吐了口煙圈,嘴角一彎,低聲笑了起來。
而這時一通電話卻很不合時宜的打了進來,傳來的男聲低沉悅耳,「沈彥,林偉出獄了。」
沈彥含煙的動作一停,說,「什麼時候。」
「上個星期,三天前我們的人查到他回國了,你多注意。」
沈彥神情冷倦,淡淡道,「他不敢殺我。」
「對你不敢,那你身邊的人呢?」
沈彥眼神一沉,半晌後,說,「知道了。」
「話說在國內待的怎麼樣,追到弟媳了麼?」見沈彥半天沒回答,對面的男人笑了起來,「沒想到在商圈眾星捧月的沈董也有這麼狼狽的時候,不過所謂職場得意,情場失意,也正常。」
「宋錦琛。」
男人全然忽視沈彥這一聲連名帶姓的威脅,反而愈發好奇他好基友的感情問題,問,「你難道沒告訴弟媳這一年多你都跟在他身後全世界跑?」
沈彥又沉默了,宋錦琛嘆了口氣,恨鐵不成鋼道,「就你這種追法,人家不被那紅毛小子搶走才怪,我可幫你調查清楚了,這紅毛叫夏知星,他爸做的能源投資生意,之前一直在美國讀書,後面回國陪弟媳上了四年大學,哦對了,那四年他們住在同個公寓,還是對門,朝夕相處,弟媳又是空窗期,很難不日久生情吧。」
因為失神,沈彥的手腕被菸頭猛的燙了一下,灼燒的地方瞬間紅腫起來。
沈彥卻像是失去痛覺吭都沒吭一聲,瞥了眼燙傷的地方,面無表情的把煙熄滅了。
「他們還是同齡,共同話題多,不像你,年紀比人家大,一走又是這麼多年,人家最需要你的時候你也不在,現在回來了,劈頭蓋臉的說當初是身不由己,其實這麼多年一直都喜歡著他,人家憑什麼信你?」
原以為這番話說完沈彥會毫不猶豫的掛電話,結果在一陣沉默後,宋錦琛聽到對面傳來一句,「那你覺得應該怎麼辦。」
認識四年了,這還是宋錦琛頭一回聽到沈彥如此真誠的向他請教問題,聲音都壓抑不住的激動,「先喊聲哥,喊完就教你。」
幾聲不耐煩的呼吸傳入宋錦琛的耳朵。
下一秒。
「哥。」
冷漠且生硬。
可宋錦琛還是爽到了,心滿意足的指點道,「首先學會坦白,把你默默為他做的這些事給交代了,讓他知道你對他的感情,其次學會撒嬌,你知道你全身上下最值錢的是什麼嗎?就是你的臉,你要是哭一哭落幾滴淚,他看了肯定連話都說不出,心疼的只顧著著抱你親你,沒準還能做點更親密的事,之後你再好好跟人家相處,把這些年虧欠他的都補上,這一套下來再鐵石心腸的人也沒招了,還有那個夏知星,我可以使點手段把他困在美國,不然也是個麻煩。
「總之,追人要這麼追,知道麼,弟弟。」
沈彥全程沉默聽完,評價卻是一句,「你不懂。」
「我不懂?」宋錦琛氣笑了,「哥哥我剛發育就開始談戀愛了,追我的男生都能從這裡排到巴黎,你這個二十五歲的小處男居然說我不懂。」
沈彥不再廢話,說,「盯著林偉,有事及時通知我,別動夏知星,最後,我們只相差六個月,別占我便宜。」
「我是你們公司的大股東,你的合作夥伴,不是你的下人,別教我做事,還有,大六個月也是大,叫我一聲哥怎麼——喂,餵?」
電話那頭傳來嘟嘟嘟的聲音,宋錦琛哼笑著罵了聲髒話,緊接墨鏡一戴,邁著長腿下了跑車,轉身走進曼哈頓最熱鬧的酒吧。
沈彥掛完電話,抬頭發現房間已經換了盞燈,窗簾半拉著,裡面的男人坐在書桌前,低頭,翻了一頁書,燈光昏黃,燈影搖晃,他於夜色中,如畫般安靜,亦美好。
從植物人醒來的那一刻開始,沈臨之就將他當成傀儡進行擺布和利用,他花了兩年時間解決公司危機,又花了兩年時間將沈臨之和顧若昭的產業一點一點拿了回來,這些年他被囚禁控制,被威脅折磨,虛與委蛇,曲意逢迎,不知道多少次陷入自我厭惡和仇恨的深淵之中,他想要一死了之,卻又一次次的被夢中的少年拉了回來。
少年目光灼灼,笑著告訴他會永遠喜歡他。
於是每個被囚禁在地下室暗無天日的夜晚,他生不如死,卻又向死而生,只因為這個世上還有他所期待的美好,還有人等著他。
許璟於他而言,從來都不是簡單的愛人,而是他所有崩潰時候的精神寄託,是他能夠活下來的勇氣和希望。
可他不想許璟陷入愧疚自責的情緒中,更不想讓許璟為難,這樣做出的選擇並不公平,所以他不會阻止夏知星的靠近,也不會停止自己的追求。
他只希望夢中的少年有所愛,被人愛,永遠幸福。
沈彥和宋錦琛的認識是在一場拍賣會上,這個不被看好且名聲狼藉的豪門私生子,聰明而又野心勃勃,他答應幫沈彥清掃障礙,沈彥也答應事成之後給他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兩人的交易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