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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瘋子,一個精神有問題的瘋批病嬌。趙金金長得那麼漂亮,對他那麼好,都沒能讓他喜歡上她。
其他小說里的瘋批病嬌,在趙金金這樣的美貌小太陽女主的攻勢下,會被溫暖,會被感化,會被救贖,可謝扶光無動於衷。
趙金金那麼漂亮,性格也好,對他也好,他都沒喜歡上,他又怎會喜歡普普通通的她,怎會對她一見鍾情?
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很稀少。
出眾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很罕見。
而一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鍾情,可以算得上是奇蹟。
更何況這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他連女主都不愛。連女主都不愛,他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那或許是奇蹟也做不到的事。
一個瘋批病嬌,一個精神不穩定的,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怎麼會愛人?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喜歡她。
沈秀表面越平靜,內心的絕望與痛苦越洶湧。她苦笑,「你沒有哪裡做得不好,你哪裡都做得好,你只是……不喜歡我。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何會喜歡我。」
謝扶光:「我說過,我對你一見鍾情。」
「你為什麼會對我一見鍾情?我……我很普通,我就是個普通人,你怎麼會一眼見我,就喜歡上我?」
「因為你很普通,所以就不會被人一見鍾情?難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喜歡,不值得被一見鍾情?任何人都有被一見鍾情的資格。你不該要有這樣的成見。」
「普通人被人一見鍾情的可能性很低。」
「你的偏見很深。」
「這不是偏見,更偏好喜歡美好的人或物,這是人類刻在基因里的基因遺傳。」
「基因遺傳?那是什麼?我不太明白你說的話。普通人被人一見鍾情的可能性很低,但並不是沒有可能,不是麼?」
「但對你來說,不可能。」沈秀始終秉持悲觀消極的態度。
「你對我有很大的偏見。」
「只是符合常理的推斷。」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什麼常理可言。」
「可是……」沈秀不禁哽咽,「你是不可能會喜歡上任何人的。」
「我喜歡你。」
「你連女主……你連趙金金都不喜歡,又怎會喜歡我?」
「我為何要喜歡她?」
「她對你那麼好,她————」
謝扶光截斷她的話,「你為何會覺得,她對我好,我就會喜歡上她?難道任何一個人對我好,我都會喜歡上她?」
沈秀語滯。那些瘋批病嬌小說影視劇里,女主對男主好,溫暖他,感化他,救贖他,然後男主就會喜歡上女主。
其實她有時候也會覺得那些小說影視劇里的男主作為一個病嬌,似乎太好攻略了些。
只要對他好就行,那麼,換一個人對他好,與女主一樣對他好,他豈不是會愛上別人?女主豈不是和別人沒什麼區別?
謝扶光,比其他瘋批病嬌更頑固,更冷情,更沒有心,對他好,溫暖他,是不會讓他有半分動容的。
所以,這樣一個他,怎麼讓她相信他是真的喜歡她?
「秀秀,」謝扶光道,「如果對一個人好,對方就會喜歡上她的話,這種需要對別人付出,才能得到的喜歡,我不會有這種喜歡。於我而言,喜歡就是一見就喜歡,你什麼都不用做,什麼也不用付出,一見你我就喜歡你,這就是我的喜歡。」
沈秀怔然。他說的話,讓她想起她出曾在某本書上看到過的話。
一見就喜歡,這是生理性喜歡,是先天性好感,是宿命的,是致命的喜歡。
如果對方不是一見就喜歡你,是後來才喜歡你,這樣的喜歡,不是生理性喜歡,不是先天性好感,不是宿命的,致命的喜歡。這樣的喜歡,是有條件的喜歡。
有些人的荷爾蒙,就是專門為某些人產生的,所以才會有一見就喜歡這種先天性,宿命性,致命性的喜歡。
她的荷爾蒙,是否是專門為謝扶光產生的?這聽起來有些超現實主義。
他真的喜歡她?
如果她長得漂亮,她或許會有一點信。如果他不是一見鍾情,是在與她相處後,了解她後喜歡她,她也會有點信。
但偏偏,她容貌普通,他還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已經很不可思議。尤其對他這種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來說,這種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這種事情上,沈秀素來都是悲觀消極主義者。
若她不是有一個超現實主義的萬人迷光環,他會喜歡她?
「我不信你會喜歡我。」
「要如何你才能信?」
除非,她的萬人迷光環消失,若那時他還喜歡她,她或許就會消除「偏見」,選擇相信他。
可是她的萬人迷光環,要如何消失?她連萬人迷光環怎麼來的都不知道,又怎會知道如何讓它消失。
絕望的同時,沈秀甚至可憐起謝扶光來。他幼時被父親虐待,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又在萬人迷光環的影響下,被迫喜歡上她,他何其可憐。
他可憐,難道她就不可憐?她喜歡上了一個根本就不喜歡她的人。
在桃花源時,失憶的她,一開始,是不信他對她一見鍾情的。他說她是偏見。她當時或許應該堅守她的「偏見」。
現在落到如此境地,大抵是她拋棄「偏見」之後,受到的懲罰,得到的報應。
她不明白。她是否是做了什麼天大的壞事,犯了天大的罪,以至於,老天這樣戲弄她,折磨她。她上輩子,明明做了好事,她甚至是因為做好事救人而死的。
她眼眶發疼,可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
混亂的大腦被痛苦麻痹,她現在唯一想做的便是離開他。
她不想再面對他,一看到他,她就會痛得無法呼吸,痛不欲生,「你走,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謝扶光沉默半晌,「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相信我?要我以死明志麼?」
沈秀神經一繃,「你……無論如何,我都不會信你,你不用這樣,就算……就算你死了,我也不會信的。」她只能這樣說,以免他真的以死明志。
她痛得四肢百骸都在顫抖,「你走罷,走得遠遠的,遠遠的,走罷。」
謝扶光:「是因為我曾經騙過你,傷害過你,所以你無論如何都不會信我?」
「不是。」
「秀秀,」他道,「我喜歡你,相信我。」
沈秀搖搖頭,不再想過多糾纏,越是面對著他,她越是痛苦。
她的心臟,她的大腦,她的身體,她的身體保護機制,對她發出緊迫的,唯一的指令:離開他,不要再見他。
必須速戰速決,於是她一狠心,跪下來。她抱住他的雙腿,「我求你,求你走罷,離開我,求你。」
她的每一個字都如有重量,似一柄利劍,刺穿了謝扶光的五臟六腑。他面容蒼白失血,「你跪下求我?」
「我求你,我求你。」沈秀以為她再也哭不出眼淚,可是淚腺里突然湧出無法停止的液體,完全模糊了她的視線。
「你居然跪下求我?」
他怎會捨得讓她下跪求他。他嘴唇顫抖,「起來,」
「你不答應我,我就不起來。」
「我真的,」眼淚從謝扶光的眼紗間滾落下來,「我真的喜歡你,秀秀。」
見他垂淚,沈秀用力咬嘴唇,牙齒將唇瓣咬得出血,「我求你,離開我,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風吹動他的長發,他低喃:「夢醒了。」
輕輕的聲音,如同他頰邊的淚,消逝在風裡。
謝扶光時常懷疑,與沈秀重新在一起,與她成親,只是一場美夢。現在看來,的確是一場美夢。
只不過,夢該醒了。
他神色蒼涼,「你明明就知道,不管你說什麼,我都會答應你。」
「我答應你。」他將她扶起來。
沈秀捂住抽疼的心臟,用力從胸腔里擠出聲音,「我希望你真的離開我,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偽裝成另一個人,在我身邊保護我。我不需要你的保護,我……」
她抖著指尖,「我寧願死,寧願被別人殺死,也不需要你的保護。若你要保護我,我寧願現在就死。」
謝扶光笑了起來,縱聲長笑。
笑著笑著,一口血吐了出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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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小說里的瘋批病嬌,在趙金金這樣的美貌小太陽女主的攻勢下,會被溫暖,會被感化,會被救贖,可謝扶光無動於衷。
趙金金那麼漂亮,性格也好,對他也好,他都沒喜歡上,他又怎會喜歡普普通通的她,怎會對她一見鍾情?
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很稀少。
出眾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很罕見。
而一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鍾情,可以算得上是奇蹟。
更何況這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他連女主都不愛。連女主都不愛,他對普通人一見鍾情,那或許是奇蹟也做不到的事。
一個瘋批病嬌,一個精神不穩定的,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怎麼會愛人?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喜歡她。
沈秀表面越平靜,內心的絕望與痛苦越洶湧。她苦笑,「你沒有哪裡做得不好,你哪裡都做得好,你只是……不喜歡我。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何會喜歡我。」
謝扶光:「我說過,我對你一見鍾情。」
「你為什麼會對我一見鍾情?我……我很普通,我就是個普通人,你怎麼會一眼見我,就喜歡上我?」
「因為你很普通,所以就不會被人一見鍾情?難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喜歡,不值得被一見鍾情?任何人都有被一見鍾情的資格。你不該要有這樣的成見。」
「普通人被人一見鍾情的可能性很低。」
「你的偏見很深。」
「這不是偏見,更偏好喜歡美好的人或物,這是人類刻在基因里的基因遺傳。」
「基因遺傳?那是什麼?我不太明白你說的話。普通人被人一見鍾情的可能性很低,但並不是沒有可能,不是麼?」
「但對你來說,不可能。」沈秀始終秉持悲觀消極的態度。
「你對我有很大的偏見。」
「只是符合常理的推斷。」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什麼常理可言。」
「可是……」沈秀不禁哽咽,「你是不可能會喜歡上任何人的。」
「我喜歡你。」
「你連女主……你連趙金金都不喜歡,又怎會喜歡我?」
「我為何要喜歡她?」
「她對你那麼好,她————」
謝扶光截斷她的話,「你為何會覺得,她對我好,我就會喜歡上她?難道任何一個人對我好,我都會喜歡上她?」
沈秀語滯。那些瘋批病嬌小說影視劇里,女主對男主好,溫暖他,感化他,救贖他,然後男主就會喜歡上女主。
其實她有時候也會覺得那些小說影視劇里的男主作為一個病嬌,似乎太好攻略了些。
只要對他好就行,那麼,換一個人對他好,與女主一樣對他好,他豈不是會愛上別人?女主豈不是和別人沒什麼區別?
謝扶光,比其他瘋批病嬌更頑固,更冷情,更沒有心,對他好,溫暖他,是不會讓他有半分動容的。
所以,這樣一個他,怎麼讓她相信他是真的喜歡她?
「秀秀,」謝扶光道,「如果對一個人好,對方就會喜歡上她的話,這種需要對別人付出,才能得到的喜歡,我不會有這種喜歡。於我而言,喜歡就是一見就喜歡,你什麼都不用做,什麼也不用付出,一見你我就喜歡你,這就是我的喜歡。」
沈秀怔然。他說的話,讓她想起她出曾在某本書上看到過的話。
一見就喜歡,這是生理性喜歡,是先天性好感,是宿命的,是致命的喜歡。
如果對方不是一見就喜歡你,是後來才喜歡你,這樣的喜歡,不是生理性喜歡,不是先天性好感,不是宿命的,致命的喜歡。這樣的喜歡,是有條件的喜歡。
有些人的荷爾蒙,就是專門為某些人產生的,所以才會有一見就喜歡這種先天性,宿命性,致命性的喜歡。
她的荷爾蒙,是否是專門為謝扶光產生的?這聽起來有些超現實主義。
他真的喜歡她?
如果她長得漂亮,她或許會有一點信。如果他不是一見鍾情,是在與她相處後,了解她後喜歡她,她也會有點信。
但偏偏,她容貌普通,他還一見鍾情。這種情況已經很不可思議。尤其對他這種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來說,這種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這種事情上,沈秀素來都是悲觀消極主義者。
若她不是有一個超現實主義的萬人迷光環,他會喜歡她?
「我不信你會喜歡我。」
「要如何你才能信?」
除非,她的萬人迷光環消失,若那時他還喜歡她,她或許就會消除「偏見」,選擇相信他。
可是她的萬人迷光環,要如何消失?她連萬人迷光環怎麼來的都不知道,又怎會知道如何讓它消失。
絕望的同時,沈秀甚至可憐起謝扶光來。他幼時被父親虐待,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又在萬人迷光環的影響下,被迫喜歡上她,他何其可憐。
他可憐,難道她就不可憐?她喜歡上了一個根本就不喜歡她的人。
在桃花源時,失憶的她,一開始,是不信他對她一見鍾情的。他說她是偏見。她當時或許應該堅守她的「偏見」。
現在落到如此境地,大抵是她拋棄「偏見」之後,受到的懲罰,得到的報應。
她不明白。她是否是做了什麼天大的壞事,犯了天大的罪,以至於,老天這樣戲弄她,折磨她。她上輩子,明明做了好事,她甚至是因為做好事救人而死的。
她眼眶發疼,可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
混亂的大腦被痛苦麻痹,她現在唯一想做的便是離開他。
她不想再面對他,一看到他,她就會痛得無法呼吸,痛不欲生,「你走,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謝扶光沉默半晌,「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相信我?要我以死明志麼?」
沈秀神經一繃,「你……無論如何,我都不會信你,你不用這樣,就算……就算你死了,我也不會信的。」她只能這樣說,以免他真的以死明志。
她痛得四肢百骸都在顫抖,「你走罷,走得遠遠的,遠遠的,走罷。」
謝扶光:「是因為我曾經騙過你,傷害過你,所以你無論如何都不會信我?」
「不是。」
「秀秀,」他道,「我喜歡你,相信我。」
沈秀搖搖頭,不再想過多糾纏,越是面對著他,她越是痛苦。
她的心臟,她的大腦,她的身體,她的身體保護機制,對她發出緊迫的,唯一的指令:離開他,不要再見他。
必須速戰速決,於是她一狠心,跪下來。她抱住他的雙腿,「我求你,求你走罷,離開我,求你。」
她的每一個字都如有重量,似一柄利劍,刺穿了謝扶光的五臟六腑。他面容蒼白失血,「你跪下求我?」
「我求你,我求你。」沈秀以為她再也哭不出眼淚,可是淚腺里突然湧出無法停止的液體,完全模糊了她的視線。
「你居然跪下求我?」
他怎會捨得讓她下跪求他。他嘴唇顫抖,「起來,」
「你不答應我,我就不起來。」
「我真的,」眼淚從謝扶光的眼紗間滾落下來,「我真的喜歡你,秀秀。」
見他垂淚,沈秀用力咬嘴唇,牙齒將唇瓣咬得出血,「我求你,離開我,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風吹動他的長發,他低喃:「夢醒了。」
輕輕的聲音,如同他頰邊的淚,消逝在風裡。
謝扶光時常懷疑,與沈秀重新在一起,與她成親,只是一場美夢。現在看來,的確是一場美夢。
只不過,夢該醒了。
他神色蒼涼,「你明明就知道,不管你說什麼,我都會答應你。」
「我答應你。」他將她扶起來。
沈秀捂住抽疼的心臟,用力從胸腔里擠出聲音,「我希望你真的離開我,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偽裝成另一個人,在我身邊保護我。我不需要你的保護,我……」
她抖著指尖,「我寧願死,寧願被別人殺死,也不需要你的保護。若你要保護我,我寧願現在就死。」
謝扶光笑了起來,縱聲長笑。
笑著笑著,一口血吐了出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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