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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種時,百花凋殘零落,這時家家戶戶都會把絲綢帶系在花枝上,再把殘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為花神餞行。
系好絲帶,她捧起地上殘落的花瓣。雖已凋零,花瓣依然鮮艷漂亮。她道:「家裡好像沒紅色的花?」
「原先在錦州時,家裡養了水仙花,你把它鏟了,說以後不要養那樣的紅花。來了這裡後,家裡也就沒養紅花了。」
「什麼時候鏟的?」
楊氏回憶了一下,說了一個差不離的時間。沈秀暗忖,那時候,她已經認識謝扶光了。那時的她,大抵是因為謝扶光,而遷怒於紅色的花,所以才不讓家裡養紅花的罷。
這時小桃突然跑過來,「姑娘?姑娘?」
「怎麼了?」
「這是謝公子寫給您的信。」
「信?他給我寫了信?扔了。」
「謝公子說這封信很重要,請您務必打開看一看。」
沈秀不動作。
楊氏遲疑道:「秀秀,他說很重要,要不你打開看看?」
靜默須臾,沈秀接過信封。展開信紙,掃視一遍,她僵住。
謝扶光說,司馬朗要強娶她,他已將司馬朗斬殺。現在他控制了整個朝廷,皇帝已退位,整個東陵無人再敢給她賜婚。
東陵已然變天。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怎麼燕州一點風聲也無?是因為燕州離京城太遠?
沈秀震驚之下,不免有些懷疑人生,到底是謝扶光太強,還是東陵太弱?這麼大一個東陵,怎麼這麼輕易就被謝扶光給控制住了?
謝扶光比她想像中的還要厲害,他強大到,抬手可救蒼生,覆手可滅萬民。
往下壓了壓心底的震撼,她繼續往下看。信里,謝扶光問她,她是否願意做東陵皇帝。
她懷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沒錯,他的確在問她願不願意當東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為東陵皇帝不問她意願,強行給她賜婚,他便直接解決了東陵皇帝。還打算讓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謝公子他寫了些什麼?」旁側楊氏問道。
沈秀怕她說出信紙內容,楊氏會驚地暈厥過去。她斂斂氣息,「也沒寫些甚麼,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說這封信很重要。」
沈秀搖搖頭,即刻回屋。取出紙筆,她斟酌著回信。
讓她去當皇帝?真真是瘋了。她極有自知之明,她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聰穎,很平庸,很無能,沒什麼治國才能,她這種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當皇帝,怕是要把整個國家帶溝里去,弄不好會把國都給亡了。她擔不起這樣的責任。
一想到此,她只覺被五指山壓住,壓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裡念了幾句阿彌陀佛罪過罪過。
她絕計不會去當皇帝,那麼,謝扶光會當東陵的皇帝麼?
他這人,臉上常帶著溫溫柔柔的笑,看起來像個謙謙君子。
實則有些神經質,瘋瘋癲癲,精神不穩定,心狠手辣,殘忍無情,他就是個瘋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個國家嗎?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來。隨之她又想到謝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羅教,應該也是個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強。
萬千思緒翻滾而過,她腦子裡混亂了許久,最終,她深吸一口氣,做好決定。
她是萬萬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謝扶光真做了東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國。
認認真真寫好回信,她裝進信紙里。
……
新帝登基,改國號為秀,年號為永安。至此,東陵國成為歷史,中原為秀國。
得知東陵改國號為秀,沈秀扶住額頭,不知該說什麼好。
新帝並不是謝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個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時隱隱擔憂起來。
他的手下,擁有了這樣的權力,會不會反他?背叛他?
不過,想來,謝扶光既然能放心讓他手下掌權,也應該有什麼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沒必要多慮。
揉捏太陽穴,沈秀不再關注此事。
進入六月下旬,天氣愈發熱,沈秀練完功,渾身都是濕漉漉的汗水。她沖洗了一番後,楊氏端著冰酥酪進屋。
「這天兒熱的,真見鬼。」楊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讓她吃了消消暑氣。
沈秀熱得捲起衣袖,直將冰酥酪往嘴裡送。
楊氏發現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兩排整齊的牙印,齒痕已結疤,留下深粉痕跡。楊氏驚詫,問她這牙印子是怎麼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這麼深的印子……」楊氏皺皺眉,「我去尋些祛疤藥膏來。」
「不用。」
「什麼不用,留個印子多難看。」
沈秀輕撫牙印,耳邊迴蕩起齧臂為盟那日,她與謝扶光一起發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與謝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離不棄,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謝扶光在此立誓,我與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離不棄,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齒痕為證,你我已齧臂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邊一遍一遍迴蕩起,她與他立過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藥膏來。」
「噯,這就對了,女娘家家的,留個印子多不好。」
楊氏托人尋來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藥膏,囑咐沈秀,「每日擦兩次,頂多兩月這印子就淡了。」
清清涼涼的白色藥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點一點磨平藥膏,心也一點一點平靜下來。
牙印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她相信,她對謝扶光的喜歡,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謝扶光對她的喜歡,或許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月樓迦,以及魏朝清對她的喜歡,或許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這樣,便皆大歡喜。
第151章
「平安, 平安,快下來!」
沈秀端著一碗白水煮雞肉,向平安招手。
平安平躺在二樓屋檐上, 翻著肚皮,懶洋洋地曬著日光,一動也不動。
又過了六年, 已經九歲多的平安,已長成了老年貓, 鎮日裡動也不動,不是吃就是睡。
它不動, 沈秀便飛上屋檐。她在它旁邊坐下, 把碾碎的雞肉餵到它嘴邊。它這才張開尊口。
撫摸著它柔軟光滑的毛髮,沈秀望向遠處的大街。街道上人來人往,人潮如織。
人群里, 身形高大的男人,身著一襲紅衣, 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沈秀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定在紅衣男子身上。
待掃過紅衣男子黑直的長髮, 她垂下睫。其實不用看頭髮, 光憑背影就能認出這人不是她所想之人。
沈秀滯澀地扯扯唇角。六年過去,她仍然忘不掉謝扶光。
喜歡上他, 只需要短短一兩個月, 忘記他,卻需要如此漫長的時光。
忘記他,就像是去認識一個永遠不會存在的人, 艱難而無望。
她有些自嘲, 莫非她竟是如此痴心長情之人?
而謝扶光呢,六年過去, 他是否已忘記她,已不再喜歡她?六年,那麼長的六年,他或許已經忘掉她,或許已經移情別戀。在明知被拒絕,沒希望的情況下,大抵不會有這如此長情之人。
一陣酸痛攫住了她的心臟,她按揉胸口,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她一把抱住平安,不停擼它毛茸茸的圓腦殼。它舒服地發出咕嚕咕嚕聲。
隨之她又不由自主想到了魏朝清與月樓迦。這麼多年過去,他們大抵都不喜歡她了罷。若果真如此,她由衷為他們高興。
還有諦伽,那個龜茲國的佛子。幾年前,這位年輕的佛子找到她,訴說了他們的相識經歷,面紅耳赤向她提親,她的第一反應是,和尚也能成親?
爾後,她懷疑起他的目的。他是真的喜歡她,還是看上了她寶珍公主的身份?或者是覬覦她身上的絕頂武功秘籍?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左右她也不會答應他的求娶。
除了諦伽,還有一些人來求娶過她。這幾年,她很少外出,有一次外出,有一些男人將目光放在她身上,然後便有幾人上門提親,說是對她一見傾心。
一見傾心?他們都是真的喜歡她?她並不這麼認為,或許他們之間有人是真的對她一見傾心,但可能性極低,十有八.九都是另有所圖。
她有尊貴的公主身份,是前武林盟主的義女,還有絕世神功秘籍在身,是以,縱然她容貌平平無奇,普普通通,也會有很多人慾求娶她。這一切,她都看得明明白白。<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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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好絲帶,她捧起地上殘落的花瓣。雖已凋零,花瓣依然鮮艷漂亮。她道:「家裡好像沒紅色的花?」
「原先在錦州時,家裡養了水仙花,你把它鏟了,說以後不要養那樣的紅花。來了這裡後,家裡也就沒養紅花了。」
「什麼時候鏟的?」
楊氏回憶了一下,說了一個差不離的時間。沈秀暗忖,那時候,她已經認識謝扶光了。那時的她,大抵是因為謝扶光,而遷怒於紅色的花,所以才不讓家裡養紅花的罷。
這時小桃突然跑過來,「姑娘?姑娘?」
「怎麼了?」
「這是謝公子寫給您的信。」
「信?他給我寫了信?扔了。」
「謝公子說這封信很重要,請您務必打開看一看。」
沈秀不動作。
楊氏遲疑道:「秀秀,他說很重要,要不你打開看看?」
靜默須臾,沈秀接過信封。展開信紙,掃視一遍,她僵住。
謝扶光說,司馬朗要強娶她,他已將司馬朗斬殺。現在他控制了整個朝廷,皇帝已退位,整個東陵無人再敢給她賜婚。
東陵已然變天。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怎麼燕州一點風聲也無?是因為燕州離京城太遠?
沈秀震驚之下,不免有些懷疑人生,到底是謝扶光太強,還是東陵太弱?這麼大一個東陵,怎麼這麼輕易就被謝扶光給控制住了?
謝扶光比她想像中的還要厲害,他強大到,抬手可救蒼生,覆手可滅萬民。
往下壓了壓心底的震撼,她繼續往下看。信里,謝扶光問她,她是否願意做東陵皇帝。
她懷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沒錯,他的確在問她願不願意當東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為東陵皇帝不問她意願,強行給她賜婚,他便直接解決了東陵皇帝。還打算讓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謝公子他寫了些什麼?」旁側楊氏問道。
沈秀怕她說出信紙內容,楊氏會驚地暈厥過去。她斂斂氣息,「也沒寫些甚麼,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說這封信很重要。」
沈秀搖搖頭,即刻回屋。取出紙筆,她斟酌著回信。
讓她去當皇帝?真真是瘋了。她極有自知之明,她就是個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聰穎,很平庸,很無能,沒什麼治國才能,她這種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當皇帝,怕是要把整個國家帶溝里去,弄不好會把國都給亡了。她擔不起這樣的責任。
一想到此,她只覺被五指山壓住,壓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裡念了幾句阿彌陀佛罪過罪過。
她絕計不會去當皇帝,那麼,謝扶光會當東陵的皇帝麼?
他這人,臉上常帶著溫溫柔柔的笑,看起來像個謙謙君子。
實則有些神經質,瘋瘋癲癲,精神不穩定,心狠手辣,殘忍無情,他就是個瘋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個國家嗎?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來。隨之她又想到謝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羅教,應該也是個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強。
萬千思緒翻滾而過,她腦子裡混亂了許久,最終,她深吸一口氣,做好決定。
她是萬萬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謝扶光真做了東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國。
認認真真寫好回信,她裝進信紙里。
……
新帝登基,改國號為秀,年號為永安。至此,東陵國成為歷史,中原為秀國。
得知東陵改國號為秀,沈秀扶住額頭,不知該說什麼好。
新帝並不是謝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個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時隱隱擔憂起來。
他的手下,擁有了這樣的權力,會不會反他?背叛他?
不過,想來,謝扶光既然能放心讓他手下掌權,也應該有什麼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沒必要多慮。
揉捏太陽穴,沈秀不再關注此事。
進入六月下旬,天氣愈發熱,沈秀練完功,渾身都是濕漉漉的汗水。她沖洗了一番後,楊氏端著冰酥酪進屋。
「這天兒熱的,真見鬼。」楊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讓她吃了消消暑氣。
沈秀熱得捲起衣袖,直將冰酥酪往嘴裡送。
楊氏發現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兩排整齊的牙印,齒痕已結疤,留下深粉痕跡。楊氏驚詫,問她這牙印子是怎麼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這麼深的印子……」楊氏皺皺眉,「我去尋些祛疤藥膏來。」
「不用。」
「什麼不用,留個印子多難看。」
沈秀輕撫牙印,耳邊迴蕩起齧臂為盟那日,她與謝扶光一起發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與謝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離不棄,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謝扶光在此立誓,我與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離不棄,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齒痕為證,你我已齧臂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邊一遍一遍迴蕩起,她與他立過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藥膏來。」
「噯,這就對了,女娘家家的,留個印子多不好。」
楊氏托人尋來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藥膏,囑咐沈秀,「每日擦兩次,頂多兩月這印子就淡了。」
清清涼涼的白色藥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點一點磨平藥膏,心也一點一點平靜下來。
牙印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她相信,她對謝扶光的喜歡,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謝扶光對她的喜歡,或許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月樓迦,以及魏朝清對她的喜歡,或許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消退。
這樣,便皆大歡喜。
第151章
「平安, 平安,快下來!」
沈秀端著一碗白水煮雞肉,向平安招手。
平安平躺在二樓屋檐上, 翻著肚皮,懶洋洋地曬著日光,一動也不動。
又過了六年, 已經九歲多的平安,已長成了老年貓, 鎮日裡動也不動,不是吃就是睡。
它不動, 沈秀便飛上屋檐。她在它旁邊坐下, 把碾碎的雞肉餵到它嘴邊。它這才張開尊口。
撫摸著它柔軟光滑的毛髮,沈秀望向遠處的大街。街道上人來人往,人潮如織。
人群里, 身形高大的男人,身著一襲紅衣, 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沈秀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定在紅衣男子身上。
待掃過紅衣男子黑直的長髮, 她垂下睫。其實不用看頭髮, 光憑背影就能認出這人不是她所想之人。
沈秀滯澀地扯扯唇角。六年過去,她仍然忘不掉謝扶光。
喜歡上他, 只需要短短一兩個月, 忘記他,卻需要如此漫長的時光。
忘記他,就像是去認識一個永遠不會存在的人, 艱難而無望。
她有些自嘲, 莫非她竟是如此痴心長情之人?
而謝扶光呢,六年過去, 他是否已忘記她,已不再喜歡她?六年,那麼長的六年,他或許已經忘掉她,或許已經移情別戀。在明知被拒絕,沒希望的情況下,大抵不會有這如此長情之人。
一陣酸痛攫住了她的心臟,她按揉胸口,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她一把抱住平安,不停擼它毛茸茸的圓腦殼。它舒服地發出咕嚕咕嚕聲。
隨之她又不由自主想到了魏朝清與月樓迦。這麼多年過去,他們大抵都不喜歡她了罷。若果真如此,她由衷為他們高興。
還有諦伽,那個龜茲國的佛子。幾年前,這位年輕的佛子找到她,訴說了他們的相識經歷,面紅耳赤向她提親,她的第一反應是,和尚也能成親?
爾後,她懷疑起他的目的。他是真的喜歡她,還是看上了她寶珍公主的身份?或者是覬覦她身上的絕頂武功秘籍?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左右她也不會答應他的求娶。
除了諦伽,還有一些人來求娶過她。這幾年,她很少外出,有一次外出,有一些男人將目光放在她身上,然後便有幾人上門提親,說是對她一見傾心。
一見傾心?他們都是真的喜歡她?她並不這麼認為,或許他們之間有人是真的對她一見傾心,但可能性極低,十有八.九都是另有所圖。
她有尊貴的公主身份,是前武林盟主的義女,還有絕世神功秘籍在身,是以,縱然她容貌平平無奇,普普通通,也會有很多人慾求娶她。這一切,她都看得明明白白。<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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