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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點點頭,“我喜歡你。我想離開這裡的一切,況且我現在可能有危險。我那個男朋友,還有我那不爭氣的弟弟,誰知道呢?但跟你在一起很安全。我喜歡安全。”

  說完她躺了下來,路易斯高興地笑了笑。

  “我們明天一早上路。”他說。

  她親吻著他的下巴。她的嘴巴只要動一動,臉上的傷口就會撕裂般的一陣疼痛。但是,她願意忍著。

  [1]凡娜·懷特是美國知名影視明星和綜藝節目主持人,其比較有知名度的節目是《幸運輪》。

  [2]全美超模大賽是美國一個為參賽者爭奪模特與化妝品合約的真人秀節目。節目中參賽者之間曾因矛盾出現過打架的橋段。

  第三部分Part three

  24蘭迪·霍金斯的喪命之地

  蘭迪·霍金斯,何許人也?誰都不知道,因為他是個毫不起眼的老傢伙。

  從外表看,他顯然沒有引人注目的資本:醜陋的朝天鼻,捲曲的紅頭髮,已經過時二十多年的牛仔夾克。可惜他穿著鞋,但倘若誰有幸看到他的腳,就會發現它們與他的鼻子簡直是絕配,因為他的腳看起來就像天生短了幾寸。沒錯,簡直像是發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檔上賣肉,不過那是他最近才開始乾的差事。他的上一個工作是在加油站當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個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經以為自己可以在搖滾樂隊裡當個鼓手,但經過苦苦思索,他最終明白,與其在樂隊裡敲鼓,不如在自己家裡敲鼓。

  也許是他的態度問題?他相當溫和,儘管他也有各種各樣的習慣。而且他安靜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來,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別人眼中,他簡直就像還沒裝修的毛坯房一樣單調、乏味、無聊。

  如果他是個百吉餅,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個。

  可後來是什麼讓蘭迪·霍金斯變得如此特別呢?特別到被人綁著手吊在鮮肉冷藏室里,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兩件事。

  一是我們之前提到的他的習慣。

  二是他所認識的人。

  原來蘭迪有吸食冰毒的惡習。大多數時候,他吸毒是為了熬夜看動畫片或一些亂七八糟的電影。有人可能會反對說,蘭迪之所以夜裡不願睡覺是因為他怕死,而睡覺對他來說就像到陰曹地府的門口去逛街。此外,他還認為睡覺是浪費生命,而浪費生命的結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實際上,蘭迪甚至不一定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恐懼。再者說了,誰不怕死呢?

  問題是蘭迪的毒癮,也許潛意識中他希望以此來延年益壽,可實際上卻事與願違,毒品只會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蘭迪的供貨人開始提價了,冰毒的開銷一漲再漲。蘭迪是個不喜歡惹麻煩的人,而他又絕對沒有尋找別的供貨人的頭腦。

  可假如一個新的供貨人主動來找蘭迪呢?

  這樣的事確實發生了。這個陌生的傢伙找到蘭迪,說他手裡有貨,而且價格非常便宜。這是個油嘴滑舌的傢伙,臉上總是掛著一副難以捉摸的微笑。蘭迪甚至覺得他的笑容太過刻意,他懷疑這傢伙不僅販毒,同時也吸毒。管他呢,蘭迪喜歡便宜的東西。

  於是,蘭迪中斷了和原供貨人的交易,開始和這個新的毒販子搞到了一起。

  蘭迪就是從這裡開始惹上麻煩的,至少在那些抓他的人看來是如此。

  鮮肉冷藏室的門發出巨大的嘎吱聲,而後才徐徐打開。蘭迪大驚失色,鼻孔上冒出一個圓圓的氣泡,血色的氣泡,他還差一點拉到褲子裡。

  那兩個把他踹得半死的人——一個矮矮胖胖的女人(蘭迪居然覺得她挺有味道)和一個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了進來,不過現在他們還帶來了第三個人。

  那第三個人肩膀很寬,但卻極瘦,瘦得活似一副套著白西裝的骨頭架子。而更怪的是,他頭頂上一根毛都沒有,看起來更像骨架了。光光的腦袋就像剛擦過鞋油的皮鞋,閃閃發亮。沒有眉毛,也沒有睫毛。他的每一寸皮膚——透著模糊的不健康的褐色,看起來就像炸雞的顏色——十分光滑,仿佛塗了油一樣亮晶晶的。

  “蘭迪·霍金斯。”男子說道。從他的口音判斷他絕對不是本地人,而這裡的“本地”指的是北美大陸。也許他是個德國人或波蘭人,或者來自某個東歐國家。蘭迪·霍金斯不知道“歐洲垃圾[1]”這個詞,如果他知道,此時就一定會用上。

  那人指著他問:“就是他?”

  蘭迪想說話,但卻開不了口,因為他的嘴巴里含著自己的臭襪子,外面還貼了一張膠帶。

  哈里特點點頭,“我已經確認過了。”

  英格索爾仿佛欣賞一幅作品似的頻頻點頭。他的手指像蜘蛛腿一樣爬上了蘭迪的下巴,越過已經乾涸的血跡,來到腫得猶如花椰菜一樣的耳朵上,然後經過額頭上的一串數字。那可不是用鋼筆寫的數字,而是用刮鬍刀片劃出來的。

  他提起蘭迪的頭,看到了他後脖頸上一片狼藉的皮肉。

  “有意思。”瘦瘦的男子說道。他用指尖輕輕撓著已經結痂的地方,一下,兩下,“新手段?”

  “新工具而已,”哈里特解釋說,“我睡了一覺,洗了個澡,然後從廚房裡隨便挑了幾樣東西就過來了。那是乾酪擦弄的,我還用壓蒜器弄斷了他三根手指呢。”

  “刑訊與烹飪完美結合,真是別出心裁。”

  “過獎了,謝謝。”

  英格索爾打量了一番弗蘭克,“你都幹了些什麼呢?”

  “我炸了些甜甜圈。”

  英格索爾的臉上露出既厭惡又不屑的表情。“那是當然,我幹嗎要問呢?”弗蘭克對他的這種表情顯然並不陌生。

  “他已經答應招了,”哈里特說,“我覺得你一定想親耳聽到。”

  “沒錯,我不能繼續坐視不理了,這件事拖的時間已經夠長了。”

  英格索爾從兜里掏出一個小袋子,在蘭迪的雙腳旁跪了下來。他把臉貼在掛在右側的一扇牛肉上,用額頭感受著它的冰涼。隨後他打開袋子,捏住袋底,把裡面的東西一股腦地倒在了地板上。

  袋子裡裝的全是細碎的骨頭,大部分還沒有彈珠大,有些看起來像長長的牙齒。這些都是手骨:腕骨如車道上的沙礫,掌骨如林肯積木,指骨如狗零食或雨傘的傘頭。一個個清洗得乾乾淨淨,在地上鋪了白生生的一片。

  英格索爾並沒有碰那些骨頭,只是用手指在上面來回遊走,就像在搗著文字讀一本小孩子的書,或者《聖經》。他肯定地連連點著頭,口中喃喃細語。在旁人看來這是頗為神秘的舉動,但於他而言,這比天上的雲彩還要明明白白。

  “很好。”他滿意地說道。隨後他便收起那些骨頭,重新裝回到小袋子裡,並在袋子上親了一口,那深情的模樣仿佛他親的是他媽媽的臉。

  之後他站起身,看著蘭迪血紅的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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