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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末苦惱地將腦袋擱在小腿上,這一覺怕是睡不著了。
也許是因為小河邊的秋風太過撩狗,又或者是河邊的空氣著實清爽,汪白一覺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傍晚時分。
天邊的火燒雲燒盡了夕陽的餘暉, 留下大片大片耀眼的橘色,河水潺潺流動,粼粼波光在水面上跳躍, 若是伸爪去抓, 說不定會抓住幾隻發光的小精靈。
汪白來到河邊, 低頭喝了點水,默默回憶著從棲息地到這裡的路線。
水源是生命的起點,只要記得河流的位置,他們就不至於餓死。
他悠閒地哼哼著不成調的曲子,現在的生活和之前相比簡直天差地別,如果可以的話,他倒是希望一直在大興安嶺生活下去,不必再回到極地,去過那艱苦的生活。
只是狼末和狼越肯定不願意。
再美好的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園,極地才是北極狼的歸宿。
薩摩耶嘆了口氣,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兩全其美,能得到片刻的愉悅就已經值得慶賀了,他不應該奢望更多。
狼末來到汪白身邊,他喜歡聽小狗唱歌,但不知道為什么小狗又不唱了,就連心情都似乎低落不少。
他俯身將耳朵貼在小狗的腹部,想聽聽小狗是不是餓了。
肚子上突然冒出來一顆狼腦袋,讓汪白嚇了一跳,等他看清後不解發聲:「狼末?」
狼末轉頭,發現這樣不太方便和小狗交流,只好遺憾地將腦袋抽回去,坐直身體:「餓了?我去給你找吃的。」
汪白搖搖頭,中午那餐吃得很飽,他現在不是很餓,也不太想動,犯懶。
就這樣互相依偎著欣賞大興安嶺的落日,似乎也很不錯。
話說回來,這裡的落日和極地的落日有很大的區別,不知道狼哥喜歡哪個。
他想問,準備塗鴉的爪子欲畫又止,萬一狼哥說更喜歡極地的落日怎麼辦,他這不是純純挑起人家的思鄉之情嗎?
嘶,還好沒畫。
汪白慶幸於自己的高情商,他舔了舔狼末的臉頰,雖然狼哥大概無法理解他此刻的內心所想,但他想告訴狼哥的是,無論是大興安嶺的日落,還是極地的日落,他都會陪著狼哥一起欣賞。
晚餐依舊是魚蝦和貝殼,離小河這麼近,當然要就近取材了。
不過這些海鮮不能多吃,魚蝦中的寄生蟲較多,沒有經過高溫處理天天吃的話,很容易遭受寄生蟲感染。
哎呀,差點忘了,他們還要給小狐狸準備吃的!
他們可真是不合格的家長,出來旅遊不帶小狐狸也就罷了,還忘了給小狐狸準備食物!
汪白趕緊環顧四周,看看有什麼能帶回去的沒有。
營地里雖然有野豬肉當做存糧,但是小狐狸未必敢吃狼哥的存糧,她可能寧可餓著肚子,也不敢觸怒狼末,很有作為拖油瓶的自覺。
怪他,只顧著睡覺了,忘了小狐狸還留守在營地,苦苦地等待他們回去。
狼末安撫地舔舐著焦急的汪白,這座森林太過富饒,捕獵對於北極狼而言簡直手到擒來。
他很快鎖定了一個目標,朝著它飛奔而去。
而後羽毛散落,狼末叼著一隻雉雞凱旋,整個捕獵的過程不超過十秒鐘,幾乎是眨眼的工夫就將這頭野雞抓到了手。
借著落日的餘暉,汪白看清了狼末的獵物。
那是一隻環頸雉雞,脖子上有一條白色頸環,像是戴上了一條項鍊,因此得名。
環頸雉雞的羽毛色澤艷麗,滿身點綴著黑色斑點,羽毛的底色斑斕,因此也被稱為七彩雞。
儘管它也是大興安嶺的雞,但它和黑嘴松雞卻沒有絲毫可比性,環頸雉雞並不是國家保護動物,所以他們有口福了。
汪白吸溜一下口水,環頸雉雞雖然顏值很高,長得花里胡哨的,但它歸根結底也是一隻雞,只要是雞味道就不會差。
饞歸饞,這隻野雞是給小狐狸準備的食物,他就算要吃,也得等小狐狸吃完了再說。
回到營地後,汪白還特別做賊心虛地眺望不遠處的黑嘴松雞一家子。
遠遠的,可以聽到黑嘴松雞的歌聲,幾乎每一隻雄性黑嘴松雞都會唱歌,而且每到繁殖季,它們在跳舞之前,都會先來一場演唱大賽。
只不過它們的聲音聽起來並不怎麼好聽,像極了木棍敲擊的聲音,因此也被當地人叫做「梆梆雞」。
黑嘴松雞和環頸雉雞同屬於雞形目,彼此勉強能算得上遠方親戚,隔著幾百米吃人家的遠方親戚,多少有點不道德。
他還想和黑嘴松雞們成為好鄰居呢。
所以咱得避著點吃。
狐狸最愛吃的就是雞,哪怕是北極狐也一樣。
只是先前在極地的時候沒有野雞,為了適應環境,北極狐便退而求次,改吃其他的動物。
但它們的基因里,一定還留存著對野雞的執念。
否則小狐狸不可能吃得這麼歡,肚子都鼓起來了還在吃!
汪白怕她吃得太多不消化,看看她肚皮都快撐破了,不得不狠心將剩下的環頸雉雞都吃了,嗝,好飽!
雞肉不愧是最受歡迎的肉類之一,味道比起下午吃的魚肉絲毫不差,甚至因為野雞的運動量大,肉質緊實,味道比他記憶中的雞肉還要好。
汪白將雞腿分給了狼末,看著狼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頓時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給得少了。
應該把另外一個雞腿也留給狼哥的,失策。
吃剩下的雞骨頭,汪白沒有去管它,雞骨頭對狗狗而言不容易消化,汪白自認自己的消化能力沒有北極狼那麼強,就不和雞骨頭硬剛了。
倒是小狐狸,大概是太愛吃雞了,連雞骨頭都不放過。
有條件的話,還是多給她帶點雞回來吧。
畢竟以後回到極地,可就吃不著了。
次日,汪白是在黑嘴松雞的打鳴聲中醒來的。
黑嘴松雞和家雞在這方面倒是很相似,甚至黑嘴松雞更加勤勞,天不亮就開始鳴叫。
關鍵是它的聲音又不如家雞高亢洪亮,那種刺耳的打梆聲,狗聽了都搖頭。
汪白不情願地睜開眼睛,一旦被吵醒,就很難在入睡了。
而身旁的狼末早已開始磨爪子,仿佛下一刻就要衝到黑嘴松雞面前,讓這隻擾狼清夢的傢伙嘗嘗苦頭。
狼哥冷靜,黑嘴松雞可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吃了它咱們就得坐牢。
相比之下,北極狼雖然身為紅色瀕危物種,但因為它們只生活在極地,國內沒有針對北極狼進行保護動物評級,只能被歸為野狼同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哦豁,至於他,更是連個保護動物都混不上。
豈是一個慘字了得。
為了黑嘴松雞的小命,汪白只能犧牲自己的色相,躺在地上敞開肚皮撒嬌,任由狼末對他搓扁揉圓,絕不反抗。
狼末果然著了道,他舔舐著小狗的腹部,時不時舔舔他的臉頰,將他照顧得無微不至。
儘管汪白不再是野生動物保護者,但他依舊用他的方式守護著野生保護動物。
為他致敬。
互動結束,狼末將埋在地下的野豬肉挖出來,想當做早餐。
結果卻發現,野豬肉上爬滿了小小隻的昆蟲,讓他一時無從下口。
那些昆蟲自然是螞蟻,極地沒有螞蟻,所以狼哥對這種昆蟲陌生很正常。
但螞蟻這種生物繁殖力很強,幾乎在所有的森林裡都能見到它。
汪白將狼末懊惱和迷茫的神情盡收眼底,忍不住有點想笑,他還想著等過兩天再把野豬肉挖出來,讓狼哥意識到在大興安嶺儲藏食物是一個錯誤的決定,沒想到狼哥今天就挖出來了。
不過這個時間正正好,野豬肉上雖然有不少螞蟻在爬,但它們在被挖出來的那一刻就開始四散而逃,只剩下幾隻落單的螞蟻在原地打轉。
這些螞蟻全身覆黑,從品相上看,應該是擬黑多刺蟻,也就是比較常見的黑螞蟻。
黑螞蟻是一種群居生物,它們的組織嚴密,分為工蟻、兵蟻、繁殖蟻和蟻王蟻后,各司其職,儼然形成了自己的社會秩序。
在眾多生物中,螞蟻的分工尤為奇特,也常常被社會學家作為模型進行研究。這種分工最大的優點是,一旦其中一隻工蟻找到了食物,立刻會呼喚同伴來搬運食物,以此供給整個組織生存繁殖。
除了黑螞蟻以外,汪白記得他還曾經在大興安嶺遇到過另外一種螞蟻,它們的上半身呈紅色,尾端和其他螞蟻相似,呈褐色,被稱為紅褐林蟻。
紅褐林蟻是一種對人類有益的昆蟲,能夠捕食一些對樹木有害的幼蟲,不僅如此,它們的蟻酸還能夠入藥,具有抗衰老、抗風濕、抗腫瘤的作用。
它們的組織分工其實和黑螞蟻相似,但奇特的是,它們的每一個群落是都一個聯邦國家,還是一個有組織、完全和平的超級群落社會。
也就是說,紅褐林蟻的群落,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屬於它們的理想國。光是這一點,就已經超越人類不知道多少了。
也許是因為小河邊的秋風太過撩狗,又或者是河邊的空氣著實清爽,汪白一覺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傍晚時分。
天邊的火燒雲燒盡了夕陽的餘暉, 留下大片大片耀眼的橘色,河水潺潺流動,粼粼波光在水面上跳躍, 若是伸爪去抓, 說不定會抓住幾隻發光的小精靈。
汪白來到河邊, 低頭喝了點水,默默回憶著從棲息地到這裡的路線。
水源是生命的起點,只要記得河流的位置,他們就不至於餓死。
他悠閒地哼哼著不成調的曲子,現在的生活和之前相比簡直天差地別,如果可以的話,他倒是希望一直在大興安嶺生活下去,不必再回到極地,去過那艱苦的生活。
只是狼末和狼越肯定不願意。
再美好的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園,極地才是北極狼的歸宿。
薩摩耶嘆了口氣,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兩全其美,能得到片刻的愉悅就已經值得慶賀了,他不應該奢望更多。
狼末來到汪白身邊,他喜歡聽小狗唱歌,但不知道為什么小狗又不唱了,就連心情都似乎低落不少。
他俯身將耳朵貼在小狗的腹部,想聽聽小狗是不是餓了。
肚子上突然冒出來一顆狼腦袋,讓汪白嚇了一跳,等他看清後不解發聲:「狼末?」
狼末轉頭,發現這樣不太方便和小狗交流,只好遺憾地將腦袋抽回去,坐直身體:「餓了?我去給你找吃的。」
汪白搖搖頭,中午那餐吃得很飽,他現在不是很餓,也不太想動,犯懶。
就這樣互相依偎著欣賞大興安嶺的落日,似乎也很不錯。
話說回來,這裡的落日和極地的落日有很大的區別,不知道狼哥喜歡哪個。
他想問,準備塗鴉的爪子欲畫又止,萬一狼哥說更喜歡極地的落日怎麼辦,他這不是純純挑起人家的思鄉之情嗎?
嘶,還好沒畫。
汪白慶幸於自己的高情商,他舔了舔狼末的臉頰,雖然狼哥大概無法理解他此刻的內心所想,但他想告訴狼哥的是,無論是大興安嶺的日落,還是極地的日落,他都會陪著狼哥一起欣賞。
晚餐依舊是魚蝦和貝殼,離小河這麼近,當然要就近取材了。
不過這些海鮮不能多吃,魚蝦中的寄生蟲較多,沒有經過高溫處理天天吃的話,很容易遭受寄生蟲感染。
哎呀,差點忘了,他們還要給小狐狸準備吃的!
他們可真是不合格的家長,出來旅遊不帶小狐狸也就罷了,還忘了給小狐狸準備食物!
汪白趕緊環顧四周,看看有什麼能帶回去的沒有。
營地里雖然有野豬肉當做存糧,但是小狐狸未必敢吃狼哥的存糧,她可能寧可餓著肚子,也不敢觸怒狼末,很有作為拖油瓶的自覺。
怪他,只顧著睡覺了,忘了小狐狸還留守在營地,苦苦地等待他們回去。
狼末安撫地舔舐著焦急的汪白,這座森林太過富饒,捕獵對於北極狼而言簡直手到擒來。
他很快鎖定了一個目標,朝著它飛奔而去。
而後羽毛散落,狼末叼著一隻雉雞凱旋,整個捕獵的過程不超過十秒鐘,幾乎是眨眼的工夫就將這頭野雞抓到了手。
借著落日的餘暉,汪白看清了狼末的獵物。
那是一隻環頸雉雞,脖子上有一條白色頸環,像是戴上了一條項鍊,因此得名。
環頸雉雞的羽毛色澤艷麗,滿身點綴著黑色斑點,羽毛的底色斑斕,因此也被稱為七彩雞。
儘管它也是大興安嶺的雞,但它和黑嘴松雞卻沒有絲毫可比性,環頸雉雞並不是國家保護動物,所以他們有口福了。
汪白吸溜一下口水,環頸雉雞雖然顏值很高,長得花里胡哨的,但它歸根結底也是一隻雞,只要是雞味道就不會差。
饞歸饞,這隻野雞是給小狐狸準備的食物,他就算要吃,也得等小狐狸吃完了再說。
回到營地後,汪白還特別做賊心虛地眺望不遠處的黑嘴松雞一家子。
遠遠的,可以聽到黑嘴松雞的歌聲,幾乎每一隻雄性黑嘴松雞都會唱歌,而且每到繁殖季,它們在跳舞之前,都會先來一場演唱大賽。
只不過它們的聲音聽起來並不怎麼好聽,像極了木棍敲擊的聲音,因此也被當地人叫做「梆梆雞」。
黑嘴松雞和環頸雉雞同屬於雞形目,彼此勉強能算得上遠方親戚,隔著幾百米吃人家的遠方親戚,多少有點不道德。
他還想和黑嘴松雞們成為好鄰居呢。
所以咱得避著點吃。
狐狸最愛吃的就是雞,哪怕是北極狐也一樣。
只是先前在極地的時候沒有野雞,為了適應環境,北極狐便退而求次,改吃其他的動物。
但它們的基因里,一定還留存著對野雞的執念。
否則小狐狸不可能吃得這麼歡,肚子都鼓起來了還在吃!
汪白怕她吃得太多不消化,看看她肚皮都快撐破了,不得不狠心將剩下的環頸雉雞都吃了,嗝,好飽!
雞肉不愧是最受歡迎的肉類之一,味道比起下午吃的魚肉絲毫不差,甚至因為野雞的運動量大,肉質緊實,味道比他記憶中的雞肉還要好。
汪白將雞腿分給了狼末,看著狼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頓時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給得少了。
應該把另外一個雞腿也留給狼哥的,失策。
吃剩下的雞骨頭,汪白沒有去管它,雞骨頭對狗狗而言不容易消化,汪白自認自己的消化能力沒有北極狼那麼強,就不和雞骨頭硬剛了。
倒是小狐狸,大概是太愛吃雞了,連雞骨頭都不放過。
有條件的話,還是多給她帶點雞回來吧。
畢竟以後回到極地,可就吃不著了。
次日,汪白是在黑嘴松雞的打鳴聲中醒來的。
黑嘴松雞和家雞在這方面倒是很相似,甚至黑嘴松雞更加勤勞,天不亮就開始鳴叫。
關鍵是它的聲音又不如家雞高亢洪亮,那種刺耳的打梆聲,狗聽了都搖頭。
汪白不情願地睜開眼睛,一旦被吵醒,就很難在入睡了。
而身旁的狼末早已開始磨爪子,仿佛下一刻就要衝到黑嘴松雞面前,讓這隻擾狼清夢的傢伙嘗嘗苦頭。
狼哥冷靜,黑嘴松雞可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吃了它咱們就得坐牢。
相比之下,北極狼雖然身為紅色瀕危物種,但因為它們只生活在極地,國內沒有針對北極狼進行保護動物評級,只能被歸為野狼同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哦豁,至於他,更是連個保護動物都混不上。
豈是一個慘字了得。
為了黑嘴松雞的小命,汪白只能犧牲自己的色相,躺在地上敞開肚皮撒嬌,任由狼末對他搓扁揉圓,絕不反抗。
狼末果然著了道,他舔舐著小狗的腹部,時不時舔舔他的臉頰,將他照顧得無微不至。
儘管汪白不再是野生動物保護者,但他依舊用他的方式守護著野生保護動物。
為他致敬。
互動結束,狼末將埋在地下的野豬肉挖出來,想當做早餐。
結果卻發現,野豬肉上爬滿了小小隻的昆蟲,讓他一時無從下口。
那些昆蟲自然是螞蟻,極地沒有螞蟻,所以狼哥對這種昆蟲陌生很正常。
但螞蟻這種生物繁殖力很強,幾乎在所有的森林裡都能見到它。
汪白將狼末懊惱和迷茫的神情盡收眼底,忍不住有點想笑,他還想著等過兩天再把野豬肉挖出來,讓狼哥意識到在大興安嶺儲藏食物是一個錯誤的決定,沒想到狼哥今天就挖出來了。
不過這個時間正正好,野豬肉上雖然有不少螞蟻在爬,但它們在被挖出來的那一刻就開始四散而逃,只剩下幾隻落單的螞蟻在原地打轉。
這些螞蟻全身覆黑,從品相上看,應該是擬黑多刺蟻,也就是比較常見的黑螞蟻。
黑螞蟻是一種群居生物,它們的組織嚴密,分為工蟻、兵蟻、繁殖蟻和蟻王蟻后,各司其職,儼然形成了自己的社會秩序。
在眾多生物中,螞蟻的分工尤為奇特,也常常被社會學家作為模型進行研究。這種分工最大的優點是,一旦其中一隻工蟻找到了食物,立刻會呼喚同伴來搬運食物,以此供給整個組織生存繁殖。
除了黑螞蟻以外,汪白記得他還曾經在大興安嶺遇到過另外一種螞蟻,它們的上半身呈紅色,尾端和其他螞蟻相似,呈褐色,被稱為紅褐林蟻。
紅褐林蟻是一種對人類有益的昆蟲,能夠捕食一些對樹木有害的幼蟲,不僅如此,它們的蟻酸還能夠入藥,具有抗衰老、抗風濕、抗腫瘤的作用。
它們的組織分工其實和黑螞蟻相似,但奇特的是,它們的每一個群落是都一個聯邦國家,還是一個有組織、完全和平的超級群落社會。
也就是說,紅褐林蟻的群落,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屬於它們的理想國。光是這一點,就已經超越人類不知道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