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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他也無法理解,自己為什麼有點害怕被小狗看見。
好在尷尬的狀況沒有維持太久,等欲。望消退過後,狼末總算可以行動自如。
他推醒了野戈:「去把狼越換過來。」
話音剛落,他的目光落在了野戈的身下。
野戈倒是坦然得很:「這很正常,您是第一次遇到發情期,我已經是第三次了。」
只不過三次了都還沒找到伴侶什麼的,這種話就不必說出來了。
狼末若有所思道:「所以皮皮一直想去尋找馴鹿群,是想藉機找到伴侶?」
野戈點頭:「狼群都是這樣的想法,不過您放心,您是頭狼,如果有雌性想要加入我們,您可以優先和她交。配。」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讓野戈快點出發。
等野戈走後,狼末重新躺在了汪白的身邊,望著懷裡的小狗,先前好不容易消退的欲望又開始蠢蠢欲動。
他疑惑地皺了皺眉,強迫自己閉上眼睛,火熱的軀體卻下意識地去尋找身邊唯一的清涼。
連積雪都幫不了他,非要和小狗貼貼才能止住那洶湧的熱潮。
緊貼著汪白的狼末,將腦袋都壓在了汪白的脖子上。
靠著如此近距離的觸碰,在眾狼輾轉反側的夜晚,狼末卻睡得無比安穩。
翌日,望著萎靡不振的狼群,狼末終於意識到不能再拖下去,還是得帶狼群去找遷徙的馴鹿群。
早餐依舊是那隻海豹,汪白吃得津津有味,等他吃飽了,才發現狼群幾乎都沒有怎麼動嘴。
嗝,出什麼事了?
怎麼不吃啊,不吃飽怎麼有力氣捕獵?
狼末安撫地舔了舔困惑的小狗,自己將剩下的海豹吃了個乾淨。
這飯量是平時的兩三倍,看得汪白一愣一愣的。
而到了海象殘骸處,狼群也都敞開了肚子吃,直到再也吃不下為止。
肥碩的海象竟生生被狼群吃了一半!
難道平時北極狼都沒吃飽?
不,肯定不是,尤其是身為狼王的狼末,每次都是第一個用餐,怎麼會吃不飽?
那就只有一種可能,他們要離開這片峽灣了,所以狼哥才會讓眾狼儘可能將食物吃下,囤積能量,可以減少遷徙中耗費在捕獵中的時間。
難道說,狼哥因為發情期的到來,終於決定帶領單身漢們去找老婆了?
第33章
這是好事啊, 他正愁著該如何勸說狼哥呢,沒想到狼哥自己就想通了。
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魅力吧,它用自己的方式告訴生靈們什麼階段該做什麼事, 讓萬物得以繁衍生息,延綿不絕。
汪白默默跟在狼群身後,嗯, 好在他是條公狗, 不會被發情期折磨。
一般雄性狗狗是沒有發情期的,或者發情期不明顯,只有雌性狗狗才會有發情期,換句話說,公狗隨時都可以交。配。
所以他沒有必要像狼群那樣, 在特定的時間段為了尋找伴侶而長途跋涉、費心費力。
再說了,極地很難見到別的狗狗, 除非靠近人類居住的地方。
別開玩笑, 他怎麼可能跟別的狗狗結為伴侶?
就算繁衍是每個物種的任務之一,他也不打算去完成這個任務, 這世界那麼多小狗,每天都會那麼多小狗崽出生,不缺他一個,你說對吧狼哥?
汪白想要尋求認可,作為薩摩耶中的不婚族, 他可不希望到時候被狼哥逼婚。
聽到小狗的叫聲,狼末回頭舔舔他的耳朵,低聲說了什麼。
聽不懂, 但他猜測應該是跟緊點之類的話。
什麼時候狼哥能說他聽得懂的語言就好了。
好吧, 他對狼哥的要求太高了, 哪怕是擁有人類靈魂的他,到現在不也沒能完全聽懂狼族的語言嗎?
狼群在第三天,就把那頭海象完全吃光了。
對於狼群而言,一邊遷徙還要一邊推著海象前行太浪費體力,所以狼末要求每一條狼都儘可能敞開肚皮吃。
不必擔心北極狼消化不良,他們的腸胃要比人類強悍得多。
倒是汪白,他本來就吃得最少,和瘋狂進食的北極狼相比,他簡直像是患了厭食症一樣。
狼末很擔心他的小狗,每每都要將海象最美味的部位餵給他吃。
見小狗沒吃多少,還以為不合胃口,帶領狼群抓了旅鼠和北極兔給他吃。
無奈的汪白抓著狼末的爪子,按在自己圓鼓鼓的肚皮上。
真不能再吃了我的哥。
小狗的小腹手感很好,狼末將利爪收得乾乾淨淨,飽滿的肉墊下意識抓了抓汪白的肚皮。
癢得汪白直打滾。
狼末終於領會了汪白的意思,把抓來的獵物分給狼群,短暫的飯後休息之後,便帶領狼群和汪白繼續踏上遷徙之路。
這場遷徙比汪白預想中還要久,他常常在正午時分,聽到海冰碎裂的巨大響聲。
他本來有畫「正」計算日期的習慣,後來和狼哥在一起生活後,每天早上起床都會被狼哥投餵食物。
有時填飽肚子以後,他就和狼哥一起捕獵去了,把添筆畫計算時間的事兒忘得一乾二淨。
以至於過了小半個月,才記錄了一個「正」字。
懶惰的薩摩耶,掰著狗爪子回想錯過了多少天,最後氣急敗壞地一腳踩在那幾個「正」字上,留下一朵梅花腳印。
雖然沒有了日期的概念,但在野外判斷月份對汪白來說也沒什麼難度。
極地的春天來得晚,雪化得也晚,當冰層開始碎裂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們來到了四月份。
汪白推著狼哥儘可能遠離冰面,說不準什麼時候,這裡就會變回海洋。
萬一掉下去怎麼辦?
他可不想再變成海豹了!
狼末由著小狗胡鬧,只是被拉到雪地後,主動走到小狗靠近冰面的那一側。
無論何時,狼末永遠記得要保護他的小狗,這已經成為了他的本能。
半個月後。
汪白歡快地在小溪旁踩水,這才是春遊的正確打開方式啊,如果能再來點野炊什麼的就更好了。
小藍狐屁顛屁顛地汪白身後,即便被水濺了一臉,也依然鍥而不捨地跟著汪白。
她稍微長開了一點,淺藍色的毛髮也長長了不少,汪白特別喜歡沒事就揉揉她的毛髮,他終於體會到了狼哥的快樂。
不過北極狐的體型和北極狼、薩摩耶比不了,小藍狐再怎麼長也不可能跟他們一樣大,最多只能長到十幾斤。
正因為她小,才顯得更加可愛,尤其是那雙撲閃撲閃的狐狸眼睛,水靈靈的,像是會說話一樣。
壞心眼的汪白將她的皮毛打濕,算起來,這好像還是他收養小藍狐以後,第一次帶她玩水。
之前在斯圖爾峽灣,他都沒有帶小狐狸出來過,一直讓小狐狸窩在包裹夾層里。
這次就算是補償她吧。
「狼王,」負責偵查的野戈歸隊,向狼群發出示警,「離我們最近的馴鹿群大約只剩下半日的距離。」
狼群半日可以前行數十公里,馴鹿遷徙時的速度和狼群相差不遠,如果想要提前埋伏的話,現在就可以開始做準備了。
狼末收回注視著汪白的目光,問道:「有其他狼群的蹤跡嗎?」
野戈搖搖頭,馴鹿的味道太濃郁,完全遮掩住了其他生物的味道。
這些馴鹿又十分警惕,他擔心驚擾馴鹿,便沒有再繼續靠近。
狼群紛紛看向狼末,都在等他拿主意。
狼末思忖片刻:「狼越,你帶狼群找地方埋伏,我隨後就到。」
狼越:「那你抓緊時間。」
說罷,便帶領狼群沿著溪流向前走去。
注意到狼群的離開,汪白也停止了玩水,把還在玩得不亦樂乎的小藍狐叼到了岸上,徑直走向狼末。
狼末用舌頭捋順汪白濕透的毛髮,絲毫看不出任何的敷衍。
好啦好啦,這點小事,他自己可以應付。
捕獵馴鹿,追求愛情,才是狼哥你現在應該做的事。
拿吻部推了推狼哥,放心吧,他會找個安全的地方,等狼群回來找他。
狼末卻遲遲沒有離開,他舔了舔小狗腦袋,低聲催促想讓汪白跟他一起走。
啊這,不合適吧?
哪有相親帶上好兄弟的?
要僅僅是捕獵的話,他跟著也就跟著了,反正狼哥也會保護好他。
但如果是和別的狼群見面,多他一個拖油瓶多不好?哪家的姑娘能願意還沒成婚,就承擔起養育這一大一小兩個拖油瓶的重任啊?
沒有這個道理。
可汪白顯然低估了狼末的決心。
見小狗不跟上,狼末不滿地哼哼兩聲,趁汪白不注意,叼起小北極狐就跑。
汪白一愣,一時不查讓狼末得手。
愣神的工夫,狼末已經叼著小北極狐跑出數百米了。
不是,帶兄弟去相親就夠離譜了,誰還帶著孩子去相親的啊!
好在尷尬的狀況沒有維持太久,等欲。望消退過後,狼末總算可以行動自如。
他推醒了野戈:「去把狼越換過來。」
話音剛落,他的目光落在了野戈的身下。
野戈倒是坦然得很:「這很正常,您是第一次遇到發情期,我已經是第三次了。」
只不過三次了都還沒找到伴侶什麼的,這種話就不必說出來了。
狼末若有所思道:「所以皮皮一直想去尋找馴鹿群,是想藉機找到伴侶?」
野戈點頭:「狼群都是這樣的想法,不過您放心,您是頭狼,如果有雌性想要加入我們,您可以優先和她交。配。」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讓野戈快點出發。
等野戈走後,狼末重新躺在了汪白的身邊,望著懷裡的小狗,先前好不容易消退的欲望又開始蠢蠢欲動。
他疑惑地皺了皺眉,強迫自己閉上眼睛,火熱的軀體卻下意識地去尋找身邊唯一的清涼。
連積雪都幫不了他,非要和小狗貼貼才能止住那洶湧的熱潮。
緊貼著汪白的狼末,將腦袋都壓在了汪白的脖子上。
靠著如此近距離的觸碰,在眾狼輾轉反側的夜晚,狼末卻睡得無比安穩。
翌日,望著萎靡不振的狼群,狼末終於意識到不能再拖下去,還是得帶狼群去找遷徙的馴鹿群。
早餐依舊是那隻海豹,汪白吃得津津有味,等他吃飽了,才發現狼群幾乎都沒有怎麼動嘴。
嗝,出什麼事了?
怎麼不吃啊,不吃飽怎麼有力氣捕獵?
狼末安撫地舔了舔困惑的小狗,自己將剩下的海豹吃了個乾淨。
這飯量是平時的兩三倍,看得汪白一愣一愣的。
而到了海象殘骸處,狼群也都敞開了肚子吃,直到再也吃不下為止。
肥碩的海象竟生生被狼群吃了一半!
難道平時北極狼都沒吃飽?
不,肯定不是,尤其是身為狼王的狼末,每次都是第一個用餐,怎麼會吃不飽?
那就只有一種可能,他們要離開這片峽灣了,所以狼哥才會讓眾狼儘可能將食物吃下,囤積能量,可以減少遷徙中耗費在捕獵中的時間。
難道說,狼哥因為發情期的到來,終於決定帶領單身漢們去找老婆了?
第33章
這是好事啊, 他正愁著該如何勸說狼哥呢,沒想到狼哥自己就想通了。
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魅力吧,它用自己的方式告訴生靈們什麼階段該做什麼事, 讓萬物得以繁衍生息,延綿不絕。
汪白默默跟在狼群身後,嗯, 好在他是條公狗, 不會被發情期折磨。
一般雄性狗狗是沒有發情期的,或者發情期不明顯,只有雌性狗狗才會有發情期,換句話說,公狗隨時都可以交。配。
所以他沒有必要像狼群那樣, 在特定的時間段為了尋找伴侶而長途跋涉、費心費力。
再說了,極地很難見到別的狗狗, 除非靠近人類居住的地方。
別開玩笑, 他怎麼可能跟別的狗狗結為伴侶?
就算繁衍是每個物種的任務之一,他也不打算去完成這個任務, 這世界那麼多小狗,每天都會那麼多小狗崽出生,不缺他一個,你說對吧狼哥?
汪白想要尋求認可,作為薩摩耶中的不婚族, 他可不希望到時候被狼哥逼婚。
聽到小狗的叫聲,狼末回頭舔舔他的耳朵,低聲說了什麼。
聽不懂, 但他猜測應該是跟緊點之類的話。
什麼時候狼哥能說他聽得懂的語言就好了。
好吧, 他對狼哥的要求太高了, 哪怕是擁有人類靈魂的他,到現在不也沒能完全聽懂狼族的語言嗎?
狼群在第三天,就把那頭海象完全吃光了。
對於狼群而言,一邊遷徙還要一邊推著海象前行太浪費體力,所以狼末要求每一條狼都儘可能敞開肚皮吃。
不必擔心北極狼消化不良,他們的腸胃要比人類強悍得多。
倒是汪白,他本來就吃得最少,和瘋狂進食的北極狼相比,他簡直像是患了厭食症一樣。
狼末很擔心他的小狗,每每都要將海象最美味的部位餵給他吃。
見小狗沒吃多少,還以為不合胃口,帶領狼群抓了旅鼠和北極兔給他吃。
無奈的汪白抓著狼末的爪子,按在自己圓鼓鼓的肚皮上。
真不能再吃了我的哥。
小狗的小腹手感很好,狼末將利爪收得乾乾淨淨,飽滿的肉墊下意識抓了抓汪白的肚皮。
癢得汪白直打滾。
狼末終於領會了汪白的意思,把抓來的獵物分給狼群,短暫的飯後休息之後,便帶領狼群和汪白繼續踏上遷徙之路。
這場遷徙比汪白預想中還要久,他常常在正午時分,聽到海冰碎裂的巨大響聲。
他本來有畫「正」計算日期的習慣,後來和狼哥在一起生活後,每天早上起床都會被狼哥投餵食物。
有時填飽肚子以後,他就和狼哥一起捕獵去了,把添筆畫計算時間的事兒忘得一乾二淨。
以至於過了小半個月,才記錄了一個「正」字。
懶惰的薩摩耶,掰著狗爪子回想錯過了多少天,最後氣急敗壞地一腳踩在那幾個「正」字上,留下一朵梅花腳印。
雖然沒有了日期的概念,但在野外判斷月份對汪白來說也沒什麼難度。
極地的春天來得晚,雪化得也晚,當冰層開始碎裂的時候,就意味著他們來到了四月份。
汪白推著狼哥儘可能遠離冰面,說不準什麼時候,這裡就會變回海洋。
萬一掉下去怎麼辦?
他可不想再變成海豹了!
狼末由著小狗胡鬧,只是被拉到雪地後,主動走到小狗靠近冰面的那一側。
無論何時,狼末永遠記得要保護他的小狗,這已經成為了他的本能。
半個月後。
汪白歡快地在小溪旁踩水,這才是春遊的正確打開方式啊,如果能再來點野炊什麼的就更好了。
小藍狐屁顛屁顛地汪白身後,即便被水濺了一臉,也依然鍥而不捨地跟著汪白。
她稍微長開了一點,淺藍色的毛髮也長長了不少,汪白特別喜歡沒事就揉揉她的毛髮,他終於體會到了狼哥的快樂。
不過北極狐的體型和北極狼、薩摩耶比不了,小藍狐再怎麼長也不可能跟他們一樣大,最多只能長到十幾斤。
正因為她小,才顯得更加可愛,尤其是那雙撲閃撲閃的狐狸眼睛,水靈靈的,像是會說話一樣。
壞心眼的汪白將她的皮毛打濕,算起來,這好像還是他收養小藍狐以後,第一次帶她玩水。
之前在斯圖爾峽灣,他都沒有帶小狐狸出來過,一直讓小狐狸窩在包裹夾層里。
這次就算是補償她吧。
「狼王,」負責偵查的野戈歸隊,向狼群發出示警,「離我們最近的馴鹿群大約只剩下半日的距離。」
狼群半日可以前行數十公里,馴鹿遷徙時的速度和狼群相差不遠,如果想要提前埋伏的話,現在就可以開始做準備了。
狼末收回注視著汪白的目光,問道:「有其他狼群的蹤跡嗎?」
野戈搖搖頭,馴鹿的味道太濃郁,完全遮掩住了其他生物的味道。
這些馴鹿又十分警惕,他擔心驚擾馴鹿,便沒有再繼續靠近。
狼群紛紛看向狼末,都在等他拿主意。
狼末思忖片刻:「狼越,你帶狼群找地方埋伏,我隨後就到。」
狼越:「那你抓緊時間。」
說罷,便帶領狼群沿著溪流向前走去。
注意到狼群的離開,汪白也停止了玩水,把還在玩得不亦樂乎的小藍狐叼到了岸上,徑直走向狼末。
狼末用舌頭捋順汪白濕透的毛髮,絲毫看不出任何的敷衍。
好啦好啦,這點小事,他自己可以應付。
捕獵馴鹿,追求愛情,才是狼哥你現在應該做的事。
拿吻部推了推狼哥,放心吧,他會找個安全的地方,等狼群回來找他。
狼末卻遲遲沒有離開,他舔了舔小狗腦袋,低聲催促想讓汪白跟他一起走。
啊這,不合適吧?
哪有相親帶上好兄弟的?
要僅僅是捕獵的話,他跟著也就跟著了,反正狼哥也會保護好他。
但如果是和別的狼群見面,多他一個拖油瓶多不好?哪家的姑娘能願意還沒成婚,就承擔起養育這一大一小兩個拖油瓶的重任啊?
沒有這個道理。
可汪白顯然低估了狼末的決心。
見小狗不跟上,狼末不滿地哼哼兩聲,趁汪白不注意,叼起小北極狐就跑。
汪白一愣,一時不查讓狼末得手。
愣神的工夫,狼末已經叼著小北極狐跑出數百米了。
不是,帶兄弟去相親就夠離譜了,誰還帶著孩子去相親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