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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樣寬厚,那樣挺拔,在沒有我陪伴的日子裡,終究長成大人模樣。

  「許敬宇,新婚快樂。」

  我欲言又止,輕輕地說。

  一陣風吹起來,許敬宇頓住腳步,回頭。

  墓園裡空蕩蕩,什麼都沒有。

  下山的路上,許敬宇想起那一天。

  市一中新生報到,他去班主任辦公室幫忙拿材料。

  班主任辦公桌的對面,有位老師正在對新入學的女兒耳提面命,而被訓話者一直在撒嬌。

  那女生穿了粉色的連衣裙,頭髮紮成馬尾在腦後輕輕搖晃,哄人似的笑了笑,眼睛如月牙彎彎,嘴唇的弧線像個括號。

  特別可愛,特別鮮活,特別嬌俏。

  宛若一個奇蹟在他的生命里降臨。

  那天的天空湛藍,白雲柔軟。

  愛與被愛,尚未開場。

  最新評論

  ◇看到這裡,真的繃不住了,已經在哭了

  ◇。

  ◇害,有點難過

  ◇死去的白月光

  ◇大晚上的我哭得像狗我跑去給我朋友發消息,我21歲死了,你會不會記我21年嗚嗚嗚嗚等她早上醒了,肯定覺得我有病可是真的好傷心啊言言沒死就好了,她那麼好,好心痛啊嗚嗚嗚活著的人總是要繼續往前走的,死去的那個人好寂寞唉

  ◇這就是人生啊,我對愛情挺悲觀的,許敬宇守了她十年,對我來說已經是很美好的結局了

  ◇想想已經很好了,十年以後才結婚,現實里的男的,能熬過一年已經時間久了吧!雖然我希望男主不要結婚,畢竟小說嘛,要存在幻想。再寫一個結局吧,一個男主沒結婚的結局。

  ◇誒,感覺男主還是喜歡著女主的吧?好難過啊!

  ◇我還是自私的想要他只記得宋言,害,祝幸福吧

  ◇來啦

  ——評論結束——

  第12章

  全文完

  宋言死後的十八年,已經很少有人提起這個名字。

  世界發展迅速,高考模式改革了兩次,時尚熱點變了又變,當初她最喜歡的奶茶口味都成了歷史。

  所有人都在隨著時間往前,而留在舊時光里的,終成為塵埃,成為齏粉。

  那些曾以為如山崩海嘯般的生死離別,放在歷史長河裡看,不,放在以八十歲為期限的生命里,都是那樣的微不足道。

  老陳和老宋搬了新家,如今房價瘋漲,他們賣掉原來的老房子買了一戶兩室一廳,徹底沒了宋言的房間。

  主臥留給小女兒,她正在衝刺中考,需要最優渥的環境,她聰明也勤奮,還能靜下心,比宋言讓人省心不少。

  曲思月老公生意不錯,她當了全職太太,每天跟另外一群太太逛街購物旅遊,日子很熱鬧。

  許敬宇在宋言死後的第十三年離開公司自己創業,業務方向仍舊是人工智慧,抓住了兩個時代風口,如今身價倍漲。

  也是同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一個女兒。

  外人都道許總夫妻舉案齊眉,還是個女兒奴。

  確實,許敬宇幾乎不和妻子吵架,妻子生氣他就做小伏低地道歉;鮮少應酬,一下班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偶爾出差,也會按時向家裡報備。

  許敬宇的女兒叫崔靜淵,小名滿滿。

  滿滿隨母姓,也不會像言情小說里那樣,用女兒的名字緬懷過世的前女友,滿滿長得像她媽媽,性格也安靜乖巧,跟宋言也完全不一樣。

  生活里唯一跟宋言有關的,就是逢年過節回老家,他會順道探望宋言的爸爸媽媽。

  他們在一起也很少聊宋言。

  畢竟都是二十來年前的往事了,聊無可聊。

  滿滿幼兒園比賽里拿了一等獎,按照承諾要給她買一隻小狗做獎勵。

  周末他們一起去寵物店,無數可愛的小生命在朝他們搖尾巴的時候,妻子看上了一隻小博美。

  那隻博美性子很溫順,長得也漂亮,很適合當伴侶犬。

  但是有小孩兒的家庭養狗,對狗不好。

  滿滿跟小博美玩得樂不思蜀,半夜還不睡覺。

  許敬宇不想妻子生氣,只好自己去哄滿滿睡覺,等她睡著後,成功從她手裡將小博美拯救出來。

  他把滿滿抱回臥室,掖好被子,再出來的時候,就看到那隻小博美一直在他腳邊轉圈圈,毛茸茸的尾巴可勁兒地搖。

  那一瞬間,許敬宇好像記起一點什麼。

  是二十年前,或許是這個時間,那會兒他還年輕,跟初戀在圖書館學習,初戀不喜歡學數學,靠著他的肩頭撒嬌,說了小狗不用寫作業下輩子變成小狗朝他搖尾巴的話。

  ——似乎是這樣。

  過去太久了,他不知道事實如此還是記憶出現偏差。

  那時還年輕,總是愛做夢,說些有的沒的天馬行空的想像。

  許敬宇緩緩蹲下來,摸了摸小博美的腦袋,有一瞬間,眼眶濕潤。

  他輕聲開口,詢問道:「宋言,是你嗎?」

  【全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全文完結,

  免費文請給個五分好評,如果有營養液就更好啦~感恩,鞠躬,撒花。

  以下是一點碎碎念。

  寫到一半的時候我也猶豫過,到底怎麼結局,按照世界觀來講[鬼是靠塵世間的思念存在的,塵世間的人思念更久鬼能存在的更久,如果塵世間最後一個思念鬼的人去世了,就他那個人也變成鬼了,那這兩個鬼就不會見到],於是我想,不如寫男主在十年後殉情,這樣的感情更深刻,更為大眾喜歡,也更容易宣傳傳播,從商業寫作的角度講,價值更大。

  但我猶豫了很久,還是選擇現在的結局,雖然看著更殘忍,但更符合我要表達的觀點。「人真正的死亡是被遺忘」,而作為活著的人,需要自我,尋求解脫。

  因此,最後老宋老陳辦到了,曲思月辦到了,許敬宇辦到了。

  這個故事是我自己對生死觀的回答,還有很多話想說,但已經太晚了,有機會再說吧,祝閱讀本書的所有朋友,生活愉快。

  最新評論

  ◇哭到顫抖,狗男人

  ◇怎麼能這樣?好像也只能這樣了。哪怕只看了最後一章也是淚流滿面。。

  ◇就現實向而言,許敬宇的十年已經夠長久了,但是我不甘心啊,不甘心啊。

  可能這就是人的執念?

  他是,他就是一個普通人,只是相比其他普通人更出色一些,而這個出色,只會讓我更加意難平。畢竟他可是說過,要愛她一輩子,絕不背叛的。他答應了的。他承諾過的。即使這是小說。就算不是小說…可是,他是活著的那個人。

  偏偏鬼的存在是由人的執念來維持這個設定更讓我心碎,言言一點一點的感知她所愛著的人逐漸放下她、淡忘她。我們經常安慰別人說:逝者已逝,活著的人只有好好的活著,才是對他們最好的交代。這對已經成了鬼的言言來說,太疼了,鈍刀子割肉一樣的疼。所幸,當所有人都放下她時,她也不復存在,言言,只會感受到一瞬間的疼,之後,是釋然吧。

  或許我更憧憬這樣的一個結局。

  老陳老宋會在每年清明與忌日,買點言言愛吃的,像走親戚一樣帶著寧昭去見見未曾謀面的姐姐,或許他們會在無意間的聊天中輕輕笑罵一句你姐姐怎麼就沒有寧寧的音樂天賦,以後寧寧的每個舞台都要邀請姐姐彈給姐姐瞧瞧。

  許敬宇開了家自己的公司,工作繁忙時,看看言言的照片,留下一隙喘息的空間,平靜思緒後再繼續忙碌;工作閒暇時,他會帶著言言的照片去世界各地走一走,與她一起體驗那些她還未曾感受過的世間美好,再在心中默默與言言約好,下輩子一定要她先一見鍾情,再好好陪著他一起攜手度過一生。

  曲思月會在逢年過節時去看看寧昭,拜訪拜訪老陳老宋,還有些心事時,可以毫無顧慮與負擔的和言言撒嬌傾訴,然後第二天再恢復活力、生龍活虎。

  人真正的死亡與鬼看似的解脫是被遺忘,但面對這些我愛過的、愛過我的人,我更願意相信生與死的界限有時並不分明。遺忘,對生者而言,會慢慢隱藏成心中的一道暗疤,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觸及,尤其是無意間的觸及,更會疼的要命;對逝者,是一種冷漠的、無言的殘忍。或許逝去的人對生者不一定是桎梏,他們也可以是生者好好生活的動力來源,就像那句被套用很多但依舊很有魅力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那就是認清生活的本質後,依然熱愛生活。

  生者可以在餘生中尋求生與死的平衡,逝者也可以在所愛之人的思念中等待他們的到來。

  感謝作者,但我想我更偏愛這樣的浪漫(笑)。

  ◇好好生活不一定是要娶妻生子,而且他說已經很少想起宋言了,所以許敬宇只是放下了,人嘛,最終都得走向世俗,他可能也孤獨吧,所以選擇相親結婚。最後的他,事業成功、夫妻恩愛、寵女狂魔,嗯,是世人羨慕的。而言言停在了19歲。遺憾嘛,或許遺憾吧。但他不也走出來了嗎?用「初戀」代替了19歲的那個小女孩,還是會讓人難過,但又合情合理,很現實。也別管什麼下輩子他兩再在一起了,畢竟許敬宇可能很愛他妻子,不太合適。停在這就很好,無論如何,言言你值得別人愛,希望你以後遇到一個能讓你不再有「他不愛我」感覺的人,然後養只狗狗滿足你的心愿,幸福過一生,你也要走出來不是?<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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