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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們來到一幢高層大樓下,樹影憧憧之中,小霞傾吐著心中的煩悶和憂慮。

  “我關鍵是走不出那一步,”小霞說,“平常看我非常放蕩,其實我內心保守得很,我若是走出那一步,我早就發財了。”

  “你是說當‘雞’去?”

  “我在北京結識的一些女朋友,好多人已有十幾萬元的積蓄,她們就是放得開,她們甚至都不忌諱她們賣淫的身份。可我不行,雖然我每時每刻都想走出這一步。我可以騙男人,耍老人,但要我賣淫,我卻怎麼也不敢。”

  《北京往事》第八章(3)

  小霞繼續說:“大腕記者問過我,我說我絕不會賣淫的。現在想想,大腕記者騙我,要我跟女人睡覺也是有原因的,大腕記者說,你不跟男人睡覺,那麼讓你跟女人搞同性戀,算不算賣淫?我說不算。盛姐,你說讓我們跟女人睡覺,算不算賣淫?”

  “如果真像大腕記者說的,”盛珠說,“那個女人一夜付你一千塊錢,這當然也叫賣淫。”

  “照你這麼說,那我們今晚還算萬幸了?”

  盛珠說:“也許是的。”

  盛珠接著說:“你為什麼不上歌廳去?那裡掙錢也很多。”

  “歌廳我呆過。那和賣淫沒什麼區別。”

  “還是有區別的。你和吳經理睡過覺嗎?”

  “睡過。”小霞說,“我可沒問他要錢。我跟他睡覺只是為了拋這兒上班更自由一些,有什麼事請假方便。我沒圖別的。”

  《北京往事》第九章(1)

  小霞三年前剛從四川農村來北京的時候,在一家地下旅館工作。小霞向盛珠講述自己初來北京的經歷時,盛珠看到她的臉上流露出驚恐之色。

  “旅館老闆是東北人,長得很兇,”小霞說,“整天不讓我離開地下室。我至今不知道他為什麼不讓我出去。經常在那裡住宿的大多是東北人。有一天,一個五大三粗的東北人把我叫到他房間,說要替我買一雙鞋子。我早就想要一雙皮鞋了。我穿的球鞋前面都有破洞了,稍不留神大腳趾就露了出來。穿著這雙鞋在北京大街上走路我臉上就像爬著螞蟻一樣難堪。

  “我說,行啊。粗壯男人問我穿多大碼,我告訴他之後,他問我要什麼式樣。我說只要是皮鞋就行。他知道老闆不讓我出去。所以他出去替我買。他拿著錢準備替我去買鞋時,我叫住他,說,是女式的,千萬別買男式的。你看書那時有多傻。”

  “粗壯男人給我買了一雙我非常喜歡的高跟女式皮鞋,我抱主那雙皮鞋的時候,眼裡激動得淚花直閃。

  “那一夜,粗壯男人破了我的身子。我的女兒身被一雙皮鞋買去了。後來我偷偷跑出地下室,離開了那家旅館。幹了二十多天,一分錢工錢也沒拿就跑了。”

  小霞說:“盛姐,自那時候起.我就想當“雞”,可這麼多年了,我就是缺乏勇氣。你說我該不該走出這一步?”

  盛珠說:“要我說,當然不能走這一步了。你還小,還沒有結婚。放縱下去,以後誰還會娶你?”

  “我害怕的也是這個,”小霞說,“我認識一個的士司機。他經常上我們飯店吃飯.他是拉皮條的,有好多客人,他說他的那些客人就喜歡四川女孩,他老是動員我接客,他提共絕對安全的場所,他說一晚能掙一千塊。這幾天我心裡煩透了,不知答不答應他。我想幹個幾次,掙上幾千塊錢回家,我不想呆在北京,我在北京時間呆得越長越想家。”

  盛珠若有所思,問道:“這個的士司機可靠嗎?”

  小霞說:“還是比較可靠的。跟那個大腕記者不一樣。我覺得還是蠻老實的。”

  “老實人會幹這一行?他要拿回扣吧?”

  “拿回扣。客人給我五百,我要回扣他一百。他說一晚讓我接兩個客人。”

  “陪女人睡覺,你為什麼那麼爽快。這和陪男人沒什麼區別。”

  “當然不一樣。我現在跟你睡覺,和跟一個男人睡覺一樣嗎?”

  “睡覺跟睡覺也不一樣啊,”盛珠躲開小霞的目光,“那個司機,你什麼時候介紹我認識一下。”

  “怎麼,”小霞驚訝地望著盛珠,“你想干?你要想干,我倆一起干。”

  “我們倆不一樣。你不能走這一步。你如果願意,我想介紹你到歌廳當陪姐。”

  “不要你介紹,”小霞說,“我認識好多歌廳經理。”

  “你為什麼不去歌廳?難道在歌廳當陪姐,還不如陪外國女人睡覺?”

  “好了,盛姐。我這人就是這麼怪。我不喜歡歌廳。”小霞說,“你如果想走這一步,我就敢走了。走,我們上那邊小飯店喝一點啤酒,我請客。”

  小霞跟盛珠挽著手橫過馬路的時候說:“按理說,我一個月掙的錢也不少。可就是愛花錢,特別愛請客。”

  “我想也是。”

  在小飯店坐下後,小霞要了兩瓶啤酒,一碟拌黃瓜,一碟花生米。

  “盛姐,你還想要什麼,儘管說。掙大錢的日子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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