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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在答應回來吃晚飯的時候,考慮到讓他偶爾買菜做飯也是應該的,何況還是在他“妻子”來的時候。想到遠在新疆的真正的妻子,高文的心還是咯登了一下。
唯一能讓他轉移注意力的就是夢想中的大作。由於受《布拉各之戀》,《日瓦戈醫生》之類電影影響,高文曾想以一條愛情線索來結構那部作品。哪怕到了2006年,高文突然去了雲南麗江,在名目繁多神迷眼眩的各類酒吧中,劫後餘生的高文在那天晚上唯一去的酒吧還是因為它的名字叫“布拉格”,儘管它是那麼低調,不起眼。也許酒吧主人未必知道前捷共中央第一書記杜布切克發起“布拉格之春”的具體內幕,高文卻如數家珍。後來放棄這一結構,還是跟諾貝爾獎有關,在高文看來以此為主線既落入俗套又很難逾越《日瓦格醫生》。
大街上熱氣騰騰,翻滾的熱浪撲卷在一輛輛緩慢行駛的汽車上,整個城市如《聖經》中的酵面一般膨脹開來。
高文站在路口招手打的士,好長時間也沒打上,不是拒載就是沒有空車。高文不住地揉著眼,高文眼睛被陽光刺得生疼。
盛珠穿著裙褲,寬大的褲腳輕輕飄搖著,像是被微風扯動了一般。在被熱浪攪得狼狽不堪的人流中,她除了依舊楚楚動人外,似乎還帶來些難得的涼意。
“打車去哪兒?”盛珠捋著頭髮,問。
“上王府井那邊轉轉。”
“不是說好了今天找工作嗎?”
“什麼找工作?”
“看你,”盛珠說,“全忘了。幸虧我沒把你的話當真。我們別打車了,就在馬路邊走走,順便看看哪家店鋪招服務員。”
“這麼熱的天……”
“別嬌氣了,走吧。”
盛珠挽著高文的胳膊,在人行道上走著。一家小飯店門口掛著一個小牌牌,上面寫著:
本店招聘服務員,待遇從優。
盛珠從外圍打量了一下這家店鋪,覺得還可以,要高文站在原地,她走了進去。
飯店老闆是個女的,操東北口音,長得高一碼寬一碼,龐大嚇人。見到盛珠,便說:“你想來當服務員?”
“嗯。”
女老闆的目光閃閃爍爍,充滿一種警覺神色。
這時候從裡屋走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見到盛珠兩眼像魚眼一樣鼓凸著,神情狎昵猥瑣,說;
“行,就聘她吧。我看她當模特都夠格了。”
女老闆橫了男人一眼。男人用手在女老闆肥厚的脖頸上捏了一下,然後扒在她耳邊嘀咕著什麼。
盛珠來北京之前就知道了大城市的一些事情,其中包括小白臉傍富婆。莫非眼前的男人就是傍著這位老闆?他是不是小伙尚不敢判定,但從外形上看他要比女老闆年輕多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對男女關係曖昧,不是夫妻關係,也不是簡單的僱主與雇員的關係。
“怎麼樣,就招聘她吧。”男人笑嘻嘻地說。
“你能幹什麼?”女老闆對著盛珠問道。
“我什麼都能幹,洗碗、端盤子……”
“還有呢?”
“還有……你需要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
“我看你當老闆倒適合。”女老闆不無惡意地說。
“我沒這個意思。”
“走吧,我這裡不需要你!”女老闆惡聲惡氣地說。
盛珠走到門口聽到女老闆在身後低聲說:“小妖精!”
盛珠想折回身教訓老闆一頓,可想到這是在北京第一次找工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況老闆對她的辱罵正因為她在外表上的勝利,盛珠非常清楚女人的嫉妒總是歇斯底里。盛珠想了想,非但沒有折回身找女老闆算帳,反而得意了。
高文見盛珠得意洋洋地出來,以為有譜了,迎上前說:“怎麼樣,工作定好了?”
“沒有,老闆罵我是個妖精!你說我像個妖精嗎?”
“別開玩笑了。到底定了沒有?”
“我還有心思開玩笑?你說我像不像妖精?”
“像。可男人就喜歡妖精。”
《北京往事》第三章(2)
“老闆是個女的。”
“女的就更害伯你了,害怕你勾走她的男人。”
“說的一點沒錯。走,我們再找第二家。”盛珠重新挽著高文,“對了,我得回去重新打扮一下。”
“你今天打扮得夠招眼了,都被人罵成妖精了,還嫌不夠嗎?”
“我要把昨天的那套衣服重新穿上。”
“穿那麼髒的衣服,哪個飯店還敢要你?”
“我已洗了。現在已經幹了。”
“我怎麼沒看到你洗衣服?”
“我洗完澡就把衣服洗了。走,我們回去。”盛珠說,“那套衣服是我的護身符。”
“找工作哪能穿那麼土氣的衣服?”
“你不知道,”盛珠說,“穿那樣的衣服安全。我開始找的工作只能是這些低檔工作,無需外表風度,越樸素越好。”
“為什麼要找這些低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