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頁
該工作人員頓時有些慌張起來,「額,我們肯定是要......首先確保這些動物的健康的,鳥舍空間確實有限,所以為了保證這些鳥的健康,有些放不下的就直接放歸山林裡面了。」
「沒做鑑定就直接放歸了嗎?」
「做了,做了。」證人更加慌亂地胡亂點頭,已然有些前言不搭後語。
「那請問做鑑定這半個月期間,這些鳥都在哪裡養殖?鳥舍不是放不下嗎?」
工作人員再次改口,「有些沒做。」
「所以這45隻里有些沒做鑑定?直接放歸山林了。」祖喻像個黑漆漆的影子寸步不離地跟在他後面。
「額......應該是。」工作人員緊張地不停出汗,大腦飛速運轉著,生怕無端端地被傳了過來,再攤上些無妄之災。
「有多少只沒做?」祖喻不依不饒。
「不知道。」
「你們沒有相關記錄嗎?」
「有是有......但沒有這麼詳細的......」
「也就是說這些罰沒來的鳥都關在同一間鳥舍里,你們也分不清哪些是這批交來的,哪些是上一批交來的。」
該工作人員說了一圈又說回了起點:「因為鳥舍空間有限......」
「你只需要回答能分清還是分不清就可以了,如果能分清是用什麼方法區分?」祖喻簡練道。
「放到鳥舍里就分不清了......」
問來問去,永遠答非所問,難以自圓其說。
祖喻合上了鑑定意見書,擲地有聲道:「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法確定移送鑑定的45隻鸚鵡是本案當事人上交的那45隻,對嗎?」
話說到這個份上,工作人員也不知該如何辯駁,啞口無言了半晌,最終只能以一句「我不清楚」來應對。
祖喻舉了舉手裡的鑑定意見書,「這份鑑定意見書是本案的核心證據,但這份證據既不科學也不嚴謹,甚至不能確定檢材的來源是否被污染,我認為這樣一份證據不具備證明能力。再者,根據剛才證人的表述,當事人上交的45隻鸚鵡甚至不是全部進行了鑑定,卻全都被認定為本案所說的野生保護動物。鸚鵡的種類和數量直接關係著定罪量刑,卻如此草率,所以,我們申請對當事人上交的涉案鸚鵡進行重新鑑定。」
審判員沉默了,檢察院沉默了,在場的大夥都沉默著。因為剛才大家都聽得清楚,上交的鸚鵡因為沒有足夠的養殖場地,已經放歸山林了......
在眾人的沉默中,祖喻等了一會兒,接著道:「如果不能重新鑑定,希望審判長可以秉著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疑罪從無的刑法原則,依法宣判當事人王凡無罪。」
小胖激動地在桌子底下不停抖腿,幾乎想跳起來尖叫一聲!
漂亮!現在本案的關鍵證據已被徹底推翻,而且就算想申請重新鑑定也不可能了,因為時隔一年鸚鵡已經被放歸山林,就算沒放,按照剛才的說法,作為證據材料也早就被污染,失去了證據效力。
檢方中的一人還算鎮定,他申請提問,審判長准許了。那人平靜地看著王凡,問道:「上訴人,本案涉及的45隻鸚鵡,當時查扣時都是你親自給警方指認的,對吧?」
「對。」王凡老實地點頭。
那人遞給他一張當時在查扣現場拍的照片,問:「這些鸚鵡裡面,哪些是小太陽鸚鵡?哪些是和尚鸚鵡?」
老實的少年指著照片天真地開口,「這幾隻是小太陽,剩下幾隻是和尚。」
「確定嗎?」檢察員緊緊盯著他。
「確定。」少年頻頻點頭。
小胖立馬急眼了起來,「上訴人不是專業的鑑定人員,他的鑑定意見是不具有效力的!」
「現在是公訴人提問時間,辯護人你有問題可以等他問完以後申請提問!」審判員出聲訓斥道。
一片混亂中,王凡有些明白過來自己可能辦錯事兒了,頓時無措地看向辯護席上的小胖。他這一指認差點將祖喻之前的努力一夜拉回解放前,讓檢方可以藉機向法官說明這幾種鸚鵡的品種是很容易區分的。
已經起訴的案件是不會輕易撤訴的,對此公訴人的態度也很堅定,辯論環節,小胖救人心切,在談及這起案件的危害性時,不由激動道:「從立法本意上來講,禁止買賣野生動物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王凡買賣的是人工飼養繁殖的野生動物,請問這還算是野生動物嗎?這破壞生態環境了嗎?」
結果立馬被公訴人抓住了話里的漏洞,反駁道:「大熊貓也是人工飼養的野生保護動物,你可以隨便買賣嗎?」
小胖被堵得一愣,臉色通紅的盯著公訴人,一時說不出話來了。
祖喻立馬接到:「受限於自身條件和環境適應能力,大熊貓經過人工飼養繁殖後數量還是很稀少,全國僅有幾百隻,但這幾種鸚鵡經過王凡一人繁殖,很快就從幾隻變為幾十隻了,這完全沒有可比性。這種鸚鵡的數量,不算自然界的野生品種,僅僅是人工繁殖的數量就已經達到幾萬隻,它雖然存在於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實際上已經既不珍貴也不瀕危,僅僅因為一部沒有及時更新的名錄,本案的上訴人就要承受三年的牢獄之災。試想,若無加重情節,搶劫、強x等暴力犯罪可能才只判3年有期徒刑,而上訴人僅僅因為買賣了幾隻當今數量已足夠多的鳥就被判同等刑法,這樣固化的處理方法既不利於我們社會的發展,也很難被廣大老百姓接受。」
小胖接過話頭,「此外,上訴人有一個8歲,患有自閉症的弟弟。他們父母過世的時候上訴人還在上初中,一夜之間溫飽的壓力和撫養弟弟的重任全都壓到了一個不足14歲的少年家長身上,所以他現在只有初中學歷。但這麼多年他沒去偷、沒去搶,一直到前年都是在磚頭廠干苦力,本本分分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和弟弟。他最初養殖鸚鵡也是出於喜歡,而非為了賣錢,後來是為了在照顧弟弟的同時為弟弟籌集治療費用,才選擇出售這些自己悉心照料的鸚鵡。所以,希望審判長可以綜合考慮本案的危害程度輕微、證據不足的情況,同時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依法宣判王凡無罪。」
當小胖說出這句話時,祖喻看到被告席上一直老實、木訥地少年低下頭去擦了擦眼睛。
這是所有人都筋疲力竭的一下午,終於來到陳述環節,天色已暗。
「請上訴人做最後陳述吧。」審判長的聲音里也充滿了疲憊。
這個善良到從來不懂為自己辯解的少年直到最後還是老實道:「其實我......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犯罪了......」
在祖喻和小胖急促而瘋狂的咳嗽聲中才終於匆匆打住,只說了一句:「但是我弟弟太長時間看不到我會害怕,別人跟他講話,他聽不懂。」
經過一下午的拉鋸,檢方最終提出原審判決犯罪事實清楚,部分證據尚不充分,建議法院發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聽到這句話時,祖喻和小胖終於將大半個心放到了肚子裡。這意味著案子大概率會撤訴了。
果然,不久之後,小胖收到了檢察院撤回起訴的通知。
彼時祖喻剛搬進新的公寓,接到小胖打來的電話時他正賦閒在家,百無聊賴地躺在床上,腳邊是大堆還未來得及整理的行李。
「案子撤訴了!走吧!去酒吧!今天我請客,咱們好好慶祝一下!」
「不太想去。」祖喻蔫兒蔫兒道。
「怎麼了?心情不好?正好出來聊聊!」
「我好像有點兒想他。」祖喻茫然地盯著眼前的天花板。
「閉麥吧不想聊了。」小胖頹廢道,「多希望我身邊的賠錢貨少一些。」
第49章
最終祖喻還是沒有經得住小胖的軟磨硬泡,和他一起去了酒吧。
店裡燈光昏暗,他和小胖並肩坐在吧檯,不過幾杯下去,小胖已然有些微醺了。
「講講啊,為什麼放不下她?」小胖有些迷離地捻了顆葡萄扔進嘴裡。
祖喻看著面前的果盤,不在意地哼笑,「因為他出差回來會給我帶柚子。」
「咱出息點兒成嗎?」小胖恨鐵不成鋼地看著他。
祖喻自己也笑了,「我當時也挺火大來著,心說大老遠回來就帶了顆大柚子,剝起來還齁麻煩。」
小胖哈哈大笑,問:「她什麼反應?」
「他.......」祖喻若有所思地想著從前,笑容卻暗淡下來,「他說你就沒想過我知道你懶,所以已經給你剝好了嗎?」
小胖笑著搖頭,「她倒是好脾氣......那你們為什麼分手呀?」
「不知道。」祖喻看起來是真的不知道,慣常明確而堅定的目光此刻濃霧瀰漫。
他和左翌傑為什麼分手,他是真的不知道。有時候他覺得應該是有很多原因,而且每一個單拎出來,都是正常人眼裡非常值得分手的原因。可偏偏每一個單拎出來,都不足以說服自己。
「他沾花惹草慣了,被我抓了好幾次現行。」祖喻既像是陳述,又像在說給自己聽。
「沒做鑑定就直接放歸了嗎?」
「做了,做了。」證人更加慌亂地胡亂點頭,已然有些前言不搭後語。
「那請問做鑑定這半個月期間,這些鳥都在哪裡養殖?鳥舍不是放不下嗎?」
工作人員再次改口,「有些沒做。」
「所以這45隻里有些沒做鑑定?直接放歸山林了。」祖喻像個黑漆漆的影子寸步不離地跟在他後面。
「額......應該是。」工作人員緊張地不停出汗,大腦飛速運轉著,生怕無端端地被傳了過來,再攤上些無妄之災。
「有多少只沒做?」祖喻不依不饒。
「不知道。」
「你們沒有相關記錄嗎?」
「有是有......但沒有這麼詳細的......」
「也就是說這些罰沒來的鳥都關在同一間鳥舍里,你們也分不清哪些是這批交來的,哪些是上一批交來的。」
該工作人員說了一圈又說回了起點:「因為鳥舍空間有限......」
「你只需要回答能分清還是分不清就可以了,如果能分清是用什麼方法區分?」祖喻簡練道。
「放到鳥舍里就分不清了......」
問來問去,永遠答非所問,難以自圓其說。
祖喻合上了鑑定意見書,擲地有聲道:「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法確定移送鑑定的45隻鸚鵡是本案當事人上交的那45隻,對嗎?」
話說到這個份上,工作人員也不知該如何辯駁,啞口無言了半晌,最終只能以一句「我不清楚」來應對。
祖喻舉了舉手裡的鑑定意見書,「這份鑑定意見書是本案的核心證據,但這份證據既不科學也不嚴謹,甚至不能確定檢材的來源是否被污染,我認為這樣一份證據不具備證明能力。再者,根據剛才證人的表述,當事人上交的45隻鸚鵡甚至不是全部進行了鑑定,卻全都被認定為本案所說的野生保護動物。鸚鵡的種類和數量直接關係著定罪量刑,卻如此草率,所以,我們申請對當事人上交的涉案鸚鵡進行重新鑑定。」
審判員沉默了,檢察院沉默了,在場的大夥都沉默著。因為剛才大家都聽得清楚,上交的鸚鵡因為沒有足夠的養殖場地,已經放歸山林了......
在眾人的沉默中,祖喻等了一會兒,接著道:「如果不能重新鑑定,希望審判長可以秉著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疑罪從無的刑法原則,依法宣判當事人王凡無罪。」
小胖激動地在桌子底下不停抖腿,幾乎想跳起來尖叫一聲!
漂亮!現在本案的關鍵證據已被徹底推翻,而且就算想申請重新鑑定也不可能了,因為時隔一年鸚鵡已經被放歸山林,就算沒放,按照剛才的說法,作為證據材料也早就被污染,失去了證據效力。
檢方中的一人還算鎮定,他申請提問,審判長准許了。那人平靜地看著王凡,問道:「上訴人,本案涉及的45隻鸚鵡,當時查扣時都是你親自給警方指認的,對吧?」
「對。」王凡老實地點頭。
那人遞給他一張當時在查扣現場拍的照片,問:「這些鸚鵡裡面,哪些是小太陽鸚鵡?哪些是和尚鸚鵡?」
老實的少年指著照片天真地開口,「這幾隻是小太陽,剩下幾隻是和尚。」
「確定嗎?」檢察員緊緊盯著他。
「確定。」少年頻頻點頭。
小胖立馬急眼了起來,「上訴人不是專業的鑑定人員,他的鑑定意見是不具有效力的!」
「現在是公訴人提問時間,辯護人你有問題可以等他問完以後申請提問!」審判員出聲訓斥道。
一片混亂中,王凡有些明白過來自己可能辦錯事兒了,頓時無措地看向辯護席上的小胖。他這一指認差點將祖喻之前的努力一夜拉回解放前,讓檢方可以藉機向法官說明這幾種鸚鵡的品種是很容易區分的。
已經起訴的案件是不會輕易撤訴的,對此公訴人的態度也很堅定,辯論環節,小胖救人心切,在談及這起案件的危害性時,不由激動道:「從立法本意上來講,禁止買賣野生動物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王凡買賣的是人工飼養繁殖的野生動物,請問這還算是野生動物嗎?這破壞生態環境了嗎?」
結果立馬被公訴人抓住了話里的漏洞,反駁道:「大熊貓也是人工飼養的野生保護動物,你可以隨便買賣嗎?」
小胖被堵得一愣,臉色通紅的盯著公訴人,一時說不出話來了。
祖喻立馬接到:「受限於自身條件和環境適應能力,大熊貓經過人工飼養繁殖後數量還是很稀少,全國僅有幾百隻,但這幾種鸚鵡經過王凡一人繁殖,很快就從幾隻變為幾十隻了,這完全沒有可比性。這種鸚鵡的數量,不算自然界的野生品種,僅僅是人工繁殖的數量就已經達到幾萬隻,它雖然存在於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實際上已經既不珍貴也不瀕危,僅僅因為一部沒有及時更新的名錄,本案的上訴人就要承受三年的牢獄之災。試想,若無加重情節,搶劫、強x等暴力犯罪可能才只判3年有期徒刑,而上訴人僅僅因為買賣了幾隻當今數量已足夠多的鳥就被判同等刑法,這樣固化的處理方法既不利於我們社會的發展,也很難被廣大老百姓接受。」
小胖接過話頭,「此外,上訴人有一個8歲,患有自閉症的弟弟。他們父母過世的時候上訴人還在上初中,一夜之間溫飽的壓力和撫養弟弟的重任全都壓到了一個不足14歲的少年家長身上,所以他現在只有初中學歷。但這麼多年他沒去偷、沒去搶,一直到前年都是在磚頭廠干苦力,本本分分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和弟弟。他最初養殖鸚鵡也是出於喜歡,而非為了賣錢,後來是為了在照顧弟弟的同時為弟弟籌集治療費用,才選擇出售這些自己悉心照料的鸚鵡。所以,希望審判長可以綜合考慮本案的危害程度輕微、證據不足的情況,同時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依法宣判王凡無罪。」
當小胖說出這句話時,祖喻看到被告席上一直老實、木訥地少年低下頭去擦了擦眼睛。
這是所有人都筋疲力竭的一下午,終於來到陳述環節,天色已暗。
「請上訴人做最後陳述吧。」審判長的聲音里也充滿了疲憊。
這個善良到從來不懂為自己辯解的少年直到最後還是老實道:「其實我......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犯罪了......」
在祖喻和小胖急促而瘋狂的咳嗽聲中才終於匆匆打住,只說了一句:「但是我弟弟太長時間看不到我會害怕,別人跟他講話,他聽不懂。」
經過一下午的拉鋸,檢方最終提出原審判決犯罪事實清楚,部分證據尚不充分,建議法院發回檢察院補充偵查。
聽到這句話時,祖喻和小胖終於將大半個心放到了肚子裡。這意味著案子大概率會撤訴了。
果然,不久之後,小胖收到了檢察院撤回起訴的通知。
彼時祖喻剛搬進新的公寓,接到小胖打來的電話時他正賦閒在家,百無聊賴地躺在床上,腳邊是大堆還未來得及整理的行李。
「案子撤訴了!走吧!去酒吧!今天我請客,咱們好好慶祝一下!」
「不太想去。」祖喻蔫兒蔫兒道。
「怎麼了?心情不好?正好出來聊聊!」
「我好像有點兒想他。」祖喻茫然地盯著眼前的天花板。
「閉麥吧不想聊了。」小胖頹廢道,「多希望我身邊的賠錢貨少一些。」
第49章
最終祖喻還是沒有經得住小胖的軟磨硬泡,和他一起去了酒吧。
店裡燈光昏暗,他和小胖並肩坐在吧檯,不過幾杯下去,小胖已然有些微醺了。
「講講啊,為什麼放不下她?」小胖有些迷離地捻了顆葡萄扔進嘴裡。
祖喻看著面前的果盤,不在意地哼笑,「因為他出差回來會給我帶柚子。」
「咱出息點兒成嗎?」小胖恨鐵不成鋼地看著他。
祖喻自己也笑了,「我當時也挺火大來著,心說大老遠回來就帶了顆大柚子,剝起來還齁麻煩。」
小胖哈哈大笑,問:「她什麼反應?」
「他.......」祖喻若有所思地想著從前,笑容卻暗淡下來,「他說你就沒想過我知道你懶,所以已經給你剝好了嗎?」
小胖笑著搖頭,「她倒是好脾氣......那你們為什麼分手呀?」
「不知道。」祖喻看起來是真的不知道,慣常明確而堅定的目光此刻濃霧瀰漫。
他和左翌傑為什麼分手,他是真的不知道。有時候他覺得應該是有很多原因,而且每一個單拎出來,都是正常人眼裡非常值得分手的原因。可偏偏每一個單拎出來,都不足以說服自己。
「他沾花惹草慣了,被我抓了好幾次現行。」祖喻既像是陳述,又像在說給自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