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頁
黑犬沒有說話,卻神情冰冷,掌心處處向著男子的咽喉、心口等致命處而去。
湛書君神色冷冽地走入地牢之中時,黑犬與尹欷樾已經打成一團,臉頰腫成了豬頭。尹欷樾原本還躲閃著,後來也被打出了火氣,黑犬不給他肉乾,他偏要往嘴裡塞,到了最後,兩個人幾乎像是野獸一般撕打著,直到湛書君前來,才將把對方往死里打的兩人分開。
湛書君看向黑犬,蹙緊了眉宇,他不過一時不查,竟讓這血仆逃了出去騷擾主人。能夠硬生生掰斷鐵欄,他真的是普通人類嗎?
尹欷樾覺得自己簡直是無妄之災,那隻粗魯的黑狗好像有什麼失心瘋,他揉了揉青紫的臉頰,湛書君這回又有理由光明正大將尹欷樾關起來,不許他去見水霧了。
畢竟他此時丑成這幅模樣,實在有礙觀瞻。
黑犬站起身,他皮糙肉厚,互毆了一頓之後,還和沒事一樣。男子將地面上灑落的肉乾撿了起來,拍了拍,緊緊握住,視線掃過湛書君與尹欷樾,一字一頓,神情認真:「我的,誰都不給。」
尹欷樾翻了個白眼,躺在地上想著,那隻蠢狗逃出去卻沒受到懲罰,他是不是也該尋個機會去血族女公爵面前晃晃,尋到機會試探她是否是他的仇人。
湛書君重新關緊了牢獄的門,在黑犬的身上帶上了更沉重的鐵鏈,訓斥道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去見水霧。
黑犬沒說話,他不會聽湛書君的話,他餓了,就會去找她。
他又變為了一個悶葫蘆,也不管湛書君是否又將他層層栓了起來,自己抱著肉乾開始吃了起來。
——————————————
湛書君為他的主人送來了參加宴會的禮裙,每件衣衫都繡滿了華美的刺繡,鑲滿了流光溢彩、價值千金的寶石。
而這些繁複精美的衣裙穿在女主人的身上,卻似乎只淪為了裝飾稀世珍寶的陪襯。
傳聞中,血族的貴族階層便代表了他們的實力,而他們的血脈力量愈強,容顏便會愈美。
這個定律似乎能夠在水霧的身上得到驗證,湛書君明明已經服侍了女公爵許久,卻偶爾仍舊會被她的容貌晃了心神。
在那些血仆被送來之前,水霧只對摺騰他感興趣,而此時,女公爵的視線已經很少落在他的身上,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那些性子不老實、卑賤低劣的血仆身上,似乎他們才變得更合她的歡心。
女主人折磨人的花樣十分磨人,湛書君本該為她終於不再難為他而感到高興,可不知為何,男子的心中卻逐漸醞釀起憋悶與煩躁,並無歡喜。
湛書君向水霧匯報了凌爻越界的行為,在他看來,這些血仆太過放肆,小動作太多,心思複雜,直接趕出去才最好。他似乎忘記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便是將血族女公爵拖拽入永世的煉獄之中,分明薔薇古堡越亂越好,他卻厭惡起了那些血仆層出不窮的小動作。
水霧輕笑著,卻並沒有生氣:「那些房間中的人我早就想丟出去了,是他們總會自己找回來,凌爻能處理了他們,我還覺得輕鬆了些呢。」
「不過,你說的對。」水霧彎起眼眸,「凌爻背著我做壞事,我的確應該好好懲罰他。湛書君,你去幫幫他,務必要在最恰當的時刻將他捉個人贓並獲。」
湛書君抿著唇,他知道自己不該違背水霧的意願,卻仍舊沒忍住開口說道:「凌爻既心思不純,為何不將他直接驅逐出薔薇古堡?」
水霧眼角眉梢的笑意冷了下來,她冷冷地睨向湛書君,嗓音涼薄:「你是在質問我嗎?」
水霧在心裡知道,她需要完成辨別叛徒的任務,但她自己並沒有發覺,血族的習性逐步侵染她,令她漸漸變得愈發驕矜而任性。
湛書君低垂下眼睫,恢復了恭順的模樣:「我不敢,請您不要生氣,我會立刻完成您的命令。」
他並不知道自己此時的模樣浮現出了幾分幽怨,就如同被傷了心後,在外殼披了一層堅強而滿不在乎的偽裝。
水霧抬起手,指尖觸碰到男子的臉頰,在他的肌膚上輕輕划過:「湛書君,你是嫉妒了嗎?」
男子的眼睫輕顫,嫉妒?卑賤的血仆身上有什麼值得他嫉妒的點?
湛書君沒有說話,任憑女子挑起他的下頜,只有對待在意之人才需要嫉恨,而他分明只想要讓他的女主人去死。
水霧的聲音柔軟:「沒有人會代替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湛書君。」
她幾乎像是在哄著他,紆尊降貴,向他這個血仆解釋,給予他溫柔。
男子不再擁有呼吸與心跳,於是似乎只能夠通過微妙的神情變動來體會到他內心的波動。湛書君攥緊了手指,血族女公爵一直以來都不曾對他說過這種話,她高高在上,任意妄為,因為能夠輕易掌控他的生死,連哄騙都不屑。
身為奴僕,本不應該被一兩句言語便動搖心智,像是被人摸摸頭就搖尾巴的狗。
她難道真的會在意他嗎?他在她的心中,真的可能有一席之地嗎。
哪怕湛書君仍舊冷著臉,不會承認,但以他開始盡心竭力得在暗地裡幫助凌爻,又幫忙策劃讓女主人能夠將叛徒抓個正著的做法,便可以知曉,他顯然已經輕易被水霧的三言兩語哄好了。
…………
舞台上搭了戲幕,而水霧就像是其中唯一的觀眾。
凌爻有與聖教廷暗中傳遞信息的方法,純白的鴿子從窗外飛進來,落在了男子的手臂上。
他給它餵了一些食物,便將寫好的信紙綁在了它的小腿上。凌爻的性格善良到猶如聖父,無法對在他眼前受難之人視而不見。
他的鴿子順利地飛了出去,中途沒有受到任何飛禽猛獸的襲擊,一切都顯得那樣順利。白日的薔薇古堡防守鬆散,凌爻偷偷將失蹤之人一個個運出了古堡。
被供養著好吃好喝待在古堡里,因為血族女公爵的挑剔甚至連血液都不必供奉,許多平民都根本不願意離開,對於古堡的女主人產生了一種不正常的迷戀。為了方便運輸,凌爻還特意給他們下了迷藥。
血族天生便對低等的動物存在著威懾力,湛書君的能力特殊,能夠聽懂動物的言語,方圓百里的生物都是他的眼睛。
若沒有湛書君的暗中幫助,那些聖教廷的人連森林都進不來。
可女主人想要觀賞一場戲幕,於是湛書君便只能夠細心安排。
當凌爻將最後一個血仆運出了古堡之時,走廊上的蠟燭突然被一根根點燃,女子的裙擺逐漸自黑暗之中浮現。水霧的容顏半張掩在陰影之中,半張被燭火映照著,顯得綺麗而詭譎。
凌爻的身影頓住,他緩緩轉過身,擋住了身後的人,風雪從後門的縫隙中灌進來,染白了他的黑髮。
「凌爻,你在偷偷放跑我的食物嗎?」水霧語氣輕快地說著,愉悅地釣魚執法。
負責接應的聖教廷之人立刻遠離薔薇古堡撤退著,這是凌爻提前交代他們的。整個計劃都顯得太過順遂,幾乎像是有神祇的助力。
但幫助凌爻的顯然並不是虛無縹緲的神,而是這座古堡的主人。
凌爻在這一瞬間想過魚死網破,以性命做賭注試探血族的能力。女子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猶如審判的鼓點,在水霧走到男子面前的最後一刻時,凌爻卻緩緩低下了身子,半跪在了地上。
「主人,對不起,是我背叛了你,請你責罰我吧。」聖騎士彎折下了脊樑,妄圖以賠罪來熄滅女公爵的怒火。
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凌爻自以為,水霧並非性情暴虐的血族,也不以弒殺為樂,他不願將一些純良、善意的詞彙與一個吸血鬼聯繫起來,可當凌爻做出這樣的行為時,的確以為,這樣便能夠得到寬恕。
[你已尋找到一名叛徒。]
人贓並獲,犯人也已經認罪了。
可任務尚未完成,顯然,偷偷進入古堡中的小老鼠不止一名。
凌爻的認錯態度良好,女子用指尖輕輕挑起了男子的下頜:「你讓人盜竊了我的食物,凌爻,我吃不飽,你該怎麼賠給我呢?」
凌爻努力不去適應血族的邏輯,讓自己壓下那股絕不該出現的愧疚感:「主人,我可以代替他們。」
舍已為人的聖騎士向血族露出了自己的脖頸,充滿奉獻欲地說道:「請食用我吧。」
水霧勾著唇,她的喜好不加掩飾,凌爻的確也察覺到了這一點,才會侍寵生嬌。
「即便……我將你渾身的血液都吸乾,也沒有關係嗎?」血族女公爵用單純而好奇的語氣低聲問道。
第111章 血族她最喜將聖潔之人拉下泥潭。……
凌爻嶙峋的喉結微動了一瞬,他仿佛獻祭的祭品,主動獻出了自己的血肉:「這是做錯事的代價,我甘願承受。」
聖教廷曾經向世人傳播過割肉餵鷹的故事,可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的人,卻寥寥無幾。
凌爻似乎便是其中的一名傻子。<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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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書君神色冷冽地走入地牢之中時,黑犬與尹欷樾已經打成一團,臉頰腫成了豬頭。尹欷樾原本還躲閃著,後來也被打出了火氣,黑犬不給他肉乾,他偏要往嘴裡塞,到了最後,兩個人幾乎像是野獸一般撕打著,直到湛書君前來,才將把對方往死里打的兩人分開。
湛書君看向黑犬,蹙緊了眉宇,他不過一時不查,竟讓這血仆逃了出去騷擾主人。能夠硬生生掰斷鐵欄,他真的是普通人類嗎?
尹欷樾覺得自己簡直是無妄之災,那隻粗魯的黑狗好像有什麼失心瘋,他揉了揉青紫的臉頰,湛書君這回又有理由光明正大將尹欷樾關起來,不許他去見水霧了。
畢竟他此時丑成這幅模樣,實在有礙觀瞻。
黑犬站起身,他皮糙肉厚,互毆了一頓之後,還和沒事一樣。男子將地面上灑落的肉乾撿了起來,拍了拍,緊緊握住,視線掃過湛書君與尹欷樾,一字一頓,神情認真:「我的,誰都不給。」
尹欷樾翻了個白眼,躺在地上想著,那隻蠢狗逃出去卻沒受到懲罰,他是不是也該尋個機會去血族女公爵面前晃晃,尋到機會試探她是否是他的仇人。
湛書君重新關緊了牢獄的門,在黑犬的身上帶上了更沉重的鐵鏈,訓斥道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去見水霧。
黑犬沒說話,他不會聽湛書君的話,他餓了,就會去找她。
他又變為了一個悶葫蘆,也不管湛書君是否又將他層層栓了起來,自己抱著肉乾開始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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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書君為他的主人送來了參加宴會的禮裙,每件衣衫都繡滿了華美的刺繡,鑲滿了流光溢彩、價值千金的寶石。
而這些繁複精美的衣裙穿在女主人的身上,卻似乎只淪為了裝飾稀世珍寶的陪襯。
傳聞中,血族的貴族階層便代表了他們的實力,而他們的血脈力量愈強,容顏便會愈美。
這個定律似乎能夠在水霧的身上得到驗證,湛書君明明已經服侍了女公爵許久,卻偶爾仍舊會被她的容貌晃了心神。
在那些血仆被送來之前,水霧只對摺騰他感興趣,而此時,女公爵的視線已經很少落在他的身上,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那些性子不老實、卑賤低劣的血仆身上,似乎他們才變得更合她的歡心。
女主人折磨人的花樣十分磨人,湛書君本該為她終於不再難為他而感到高興,可不知為何,男子的心中卻逐漸醞釀起憋悶與煩躁,並無歡喜。
湛書君向水霧匯報了凌爻越界的行為,在他看來,這些血仆太過放肆,小動作太多,心思複雜,直接趕出去才最好。他似乎忘記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便是將血族女公爵拖拽入永世的煉獄之中,分明薔薇古堡越亂越好,他卻厭惡起了那些血仆層出不窮的小動作。
水霧輕笑著,卻並沒有生氣:「那些房間中的人我早就想丟出去了,是他們總會自己找回來,凌爻能處理了他們,我還覺得輕鬆了些呢。」
「不過,你說的對。」水霧彎起眼眸,「凌爻背著我做壞事,我的確應該好好懲罰他。湛書君,你去幫幫他,務必要在最恰當的時刻將他捉個人贓並獲。」
湛書君抿著唇,他知道自己不該違背水霧的意願,卻仍舊沒忍住開口說道:「凌爻既心思不純,為何不將他直接驅逐出薔薇古堡?」
水霧眼角眉梢的笑意冷了下來,她冷冷地睨向湛書君,嗓音涼薄:「你是在質問我嗎?」
水霧在心裡知道,她需要完成辨別叛徒的任務,但她自己並沒有發覺,血族的習性逐步侵染她,令她漸漸變得愈發驕矜而任性。
湛書君低垂下眼睫,恢復了恭順的模樣:「我不敢,請您不要生氣,我會立刻完成您的命令。」
他並不知道自己此時的模樣浮現出了幾分幽怨,就如同被傷了心後,在外殼披了一層堅強而滿不在乎的偽裝。
水霧抬起手,指尖觸碰到男子的臉頰,在他的肌膚上輕輕划過:「湛書君,你是嫉妒了嗎?」
男子的眼睫輕顫,嫉妒?卑賤的血仆身上有什麼值得他嫉妒的點?
湛書君沒有說話,任憑女子挑起他的下頜,只有對待在意之人才需要嫉恨,而他分明只想要讓他的女主人去死。
水霧的聲音柔軟:「沒有人會代替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湛書君。」
她幾乎像是在哄著他,紆尊降貴,向他這個血仆解釋,給予他溫柔。
男子不再擁有呼吸與心跳,於是似乎只能夠通過微妙的神情變動來體會到他內心的波動。湛書君攥緊了手指,血族女公爵一直以來都不曾對他說過這種話,她高高在上,任意妄為,因為能夠輕易掌控他的生死,連哄騙都不屑。
身為奴僕,本不應該被一兩句言語便動搖心智,像是被人摸摸頭就搖尾巴的狗。
她難道真的會在意他嗎?他在她的心中,真的可能有一席之地嗎。
哪怕湛書君仍舊冷著臉,不會承認,但以他開始盡心竭力得在暗地裡幫助凌爻,又幫忙策劃讓女主人能夠將叛徒抓個正著的做法,便可以知曉,他顯然已經輕易被水霧的三言兩語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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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搭了戲幕,而水霧就像是其中唯一的觀眾。
凌爻有與聖教廷暗中傳遞信息的方法,純白的鴿子從窗外飛進來,落在了男子的手臂上。
他給它餵了一些食物,便將寫好的信紙綁在了它的小腿上。凌爻的性格善良到猶如聖父,無法對在他眼前受難之人視而不見。
他的鴿子順利地飛了出去,中途沒有受到任何飛禽猛獸的襲擊,一切都顯得那樣順利。白日的薔薇古堡防守鬆散,凌爻偷偷將失蹤之人一個個運出了古堡。
被供養著好吃好喝待在古堡里,因為血族女公爵的挑剔甚至連血液都不必供奉,許多平民都根本不願意離開,對於古堡的女主人產生了一種不正常的迷戀。為了方便運輸,凌爻還特意給他們下了迷藥。
血族天生便對低等的動物存在著威懾力,湛書君的能力特殊,能夠聽懂動物的言語,方圓百里的生物都是他的眼睛。
若沒有湛書君的暗中幫助,那些聖教廷的人連森林都進不來。
可女主人想要觀賞一場戲幕,於是湛書君便只能夠細心安排。
當凌爻將最後一個血仆運出了古堡之時,走廊上的蠟燭突然被一根根點燃,女子的裙擺逐漸自黑暗之中浮現。水霧的容顏半張掩在陰影之中,半張被燭火映照著,顯得綺麗而詭譎。
凌爻的身影頓住,他緩緩轉過身,擋住了身後的人,風雪從後門的縫隙中灌進來,染白了他的黑髮。
「凌爻,你在偷偷放跑我的食物嗎?」水霧語氣輕快地說著,愉悅地釣魚執法。
負責接應的聖教廷之人立刻遠離薔薇古堡撤退著,這是凌爻提前交代他們的。整個計劃都顯得太過順遂,幾乎像是有神祇的助力。
但幫助凌爻的顯然並不是虛無縹緲的神,而是這座古堡的主人。
凌爻在這一瞬間想過魚死網破,以性命做賭注試探血族的能力。女子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猶如審判的鼓點,在水霧走到男子面前的最後一刻時,凌爻卻緩緩低下了身子,半跪在了地上。
「主人,對不起,是我背叛了你,請你責罰我吧。」聖騎士彎折下了脊樑,妄圖以賠罪來熄滅女公爵的怒火。
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凌爻自以為,水霧並非性情暴虐的血族,也不以弒殺為樂,他不願將一些純良、善意的詞彙與一個吸血鬼聯繫起來,可當凌爻做出這樣的行為時,的確以為,這樣便能夠得到寬恕。
[你已尋找到一名叛徒。]
人贓並獲,犯人也已經認罪了。
可任務尚未完成,顯然,偷偷進入古堡中的小老鼠不止一名。
凌爻的認錯態度良好,女子用指尖輕輕挑起了男子的下頜:「你讓人盜竊了我的食物,凌爻,我吃不飽,你該怎麼賠給我呢?」
凌爻努力不去適應血族的邏輯,讓自己壓下那股絕不該出現的愧疚感:「主人,我可以代替他們。」
舍已為人的聖騎士向血族露出了自己的脖頸,充滿奉獻欲地說道:「請食用我吧。」
水霧勾著唇,她的喜好不加掩飾,凌爻的確也察覺到了這一點,才會侍寵生嬌。
「即便……我將你渾身的血液都吸乾,也沒有關係嗎?」血族女公爵用單純而好奇的語氣低聲問道。
第111章 血族她最喜將聖潔之人拉下泥潭。……
凌爻嶙峋的喉結微動了一瞬,他仿佛獻祭的祭品,主動獻出了自己的血肉:「這是做錯事的代價,我甘願承受。」
聖教廷曾經向世人傳播過割肉餵鷹的故事,可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的人,卻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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