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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獨主人給予的鮮血,才能夠令煎熬的血仆獲得平靜。可沒有血族女公爵的允許,湛書君絕不會自作主張索取。

  「主人,我今日…不太舒服,請恕我無法繼續服侍您……」湛書君努力抑制著喉嚨的渴意,用僅存的理智說道。

  原本紳士穩重的管家此時眉宇中含著隱忍,薄唇血肉模糊,顯露出一分壓抑的痛楚,水霧眨了下眼睫:「你被感染了病症嗎?」

  血族女公爵看起來單純又無知,似乎真的不清楚男子的苦痛都是拜她所賜。

  湛書君的視線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女子纖長的脖頸處,眸中的腥紅蔓延,他的手指扯破了床單,劃傷了自己,可他卻還要向水霧解釋著他的卑賤。

  他以為,這更像是女主人對他的戲弄,血族都是這樣惡劣的生物,要看著他被打碎自尊,只能夠向她搖尾乞憐。

  可女子的手卻放在了他的唇邊,水霧的烏眸像是一面鏡子,令湛書君有一瞬幾乎要忘記了她的危險性。

  「所以,你想要喝我的血。咬吧,但是你只能夠tian一點。」水霧還以為他是被染上了狂犬病呢,原來血仆需要主人賞賜的血才能夠不被疼痛侵蝕。

  好麻煩。

  可湛書君的確很好用,雖然水霧有些怕疼,卻也不至於吝嗇到連一滴血都不肯給他。

  男子的眼睫顫了顫,他的瞳眸中倒映著水霧的影子,幾乎是有些不敢置信地望著她。她剛剛是說,允許他吸吮她的血液嗎?

  血族一向高高在上,將血仆看得比腳底下的泥更加低賤,他們以折磨人為樂,又怎會如此好心?

  或許,在他碰觸到她時,狡猾的女公爵便能夠尋找到理由責罰他,她不是一向都喜歡戲弄他嗎?

  湛書君的手臂輕顫著,他的衣服幾乎要被冷汗浸濕,骨頭像是被一節一節打斷,有時甚至會令人萌生出一種悲切的死志。

  男子捧住了水霧的手,他想,哪怕這是一個陷阱,他也會盲目地踏進去。

  溫暖的口腔含住了一根指節,獠牙的頂端在女子的肌膚上戳破了一個小口子,吮出了一滴血。

  只是淺淺的一點血液,便令湛書君猶如浸泡在了溫水之中,骨頭都酥麻了起來,疼意消退,渾身都失去了力氣。

  湛書君仰著頭,定定注視著他的女主人,姝麗的女子似乎有些疑惑:「怎麼不喝了,這樣就行了?」

  水霧每次吸血,都要喝好多,雖然她的確有些磨磨蹭蹭的,但也很清楚血族對於血液不知節制的貪婪。

  湛書君點了點頭,他張開唇,雖然容顏狼狽,卻已經又恢復到了往常溫文爾雅的模樣:「是,抱歉,冒犯您了。」

  沒有感覺到一點疼意呢,扎針都比這個更疼一點。水霧的壞心思變好了一些,她彎起眼眸:「那我可以繼續用餐了嗎?」

  湛書君微愣,心中那股逐漸泛起的異樣情緒又被他冷靜地壓了下去。她只是為了吸血方便,才會給予他片刻的解脫而已……可笑他竟會為那一瞬的施捨而心生感動。

  若他因此而對血族抱有任何期望,動搖了計劃,才最為愚蠢。

  雖然心中冷靜地嘲諷,男子表面卻偽裝得格外溫柔。湛書君主動撐起自己的身體,摟住了女主人的腰肢,很有服務意識得將自己的脖頸送到女子的唇邊:「是的,請繼續食用我吧,主人。」

  第108章 血族「郗鏡,穿上它,跳舞吧。」……

  水霧睡在了湛書君的懷中,或許是白天熬著沒有睡覺,或許是吃飽喝足後便想要打盹,女主人趴在男子的胸膛上,閉上了眼眸,睡得很熟。

  與其他的血族一樣,湛書君的天性也是晝伏夜出,只是在家族中時處理業務,需要與人類交流,因此習慣了夜晝顛倒,熬過白日的困意。

  也許是混血種的緣故,湛書君並沒有那樣懼怕陽光,只是仍舊會對恆星的光線感覺到生理性的厭惡。

  他的胸膛已經不再會跳動,兩個人貼在一起,像是兩具屍體在彼此取暖。湛書君的手臂正摟在女子的腰側,不知何時放上去的,怕吵醒水霧,他便一直都並未改換姿勢……可湛書君其實本不該對血族女公爵做出太過僭越的行為,男子試圖鬆開手,水霧的臉頰卻在他的胸膛上蹭了蹭,發出一聲不滿的輕哼。

  她很難伺候,不允許別人的敷衍,霸道得在睡夢中都不許湛書君違逆她的心意。

  湛書君便只好將手掌放回原位,看著頭頂的天花板,一夜未眠,艱難地渡過了漫長的黑夜。

  第二日醒來時,水霧是很舒服了,湛書君卻覺得他渾身的骨頭都差點要斷了,支撐著床褥起來時,臉色蒼白,活像是被妖精吸乾了所有的精氣。

  ——

  郗鏡作為人類世界的王子,自小經受皇室的教育,自然是琴棋書畫樣樣精通,而當他想要取悅人的時候,也有的是方法。

  血族的宴會能夠接觸到更多的秘密,從前這些吸血的種族隱匿在暗處,他們甚至可能披著人皮,扮作貴族生存在人類的身旁。而無知又可憐的平民們卻對此一無所知,日日與野獸為伴,當青澀的少女傾慕某個男人時,或許在下一夜與情郎相會時便會被當做食物吞吃入腹。

  相比而言,反而是薔薇古堡的女主人過於不加掩飾,明明白白地顯露出了詭譎之處,遊蕩到此地的人類陸續失蹤,才令郗鏡盯上了她,要斬斷血族的頭顱,當做自己登上王座的基石。

  但若是能夠進入血族的聚會之中,郗鏡便可以藉此揭穿更多潛藏的陰暗怪物的真面目,理清他們的人際關係,甚至有機會能夠將這些吸血鬼一網打盡。

  作為未來王朝的統治者,郗鏡當然不希望自己的國度存在這些可怖的能力強大的長生種。

  能夠孤身深入敵穴,來到薔薇古堡臥底,郗鏡的骨子之中便帶著幾分叛逆與冒險精神,吸血鬼的宴會愈是危險重重,他便愈想要深入其中,在險境之中奪取珍貴的情報。

  於是為了能夠被選作血族女公爵的男伴,郗鏡用盡了渾身解數,偽裝得乖巧懂事,自我馴服,才終於令湛書君將他帶出了地牢,重新見到了那位美艶的女公爵。

  她正在裝模作樣地拿著一本書籍,兒童書,裡面還帶著插畫。她看得津津有味,紅唇中不時溢出些歡快的笑容,就好像那些畫給兒童的繪本有多麼令她愉悅。

  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血族故作天真,似乎對於人類的童話很感興趣。

  水霧抬起眸,看向了郗鏡,她的烏眸染上了些許濕潤的水色,顯出幾分隱約的意興闌珊。眼前的人類是供她打發時間的物件,水霧的雙手中捧著書,書頁上繪畫著一個穿著白裙、紅鞋,旋轉舞蹈的女孩子。

  「我不明白,為什麼穿著漂亮的紅舞鞋進入教堂、墓地時,便會被天使懲罰她不停地跳舞呢。」水霧的烏眸落在郗鏡的身上,等待著人類回答她的疑問。

  血族顯然並不懂聖教廷的宗。教信仰有多神聖,也不知道穿著紅鞋進入聖殿、參加葬禮都是褻瀆。

  她將書頁一張張扯下來,撕成碎屑:「喜歡一件東西,想要日日穿著它,以最美的姿態面對所有的場合,這也是罪過嗎?」

  血族女公爵似乎真的不解,她的唇角勾起惡劣的笑意。她顯而易見的貪婪、自私、愛慕虛榮,就應該是故事中那個一直跳舞,最終被劊子手砍斷了雙腿的壞女孩。

  但現實中,受刑的「女孩」另有其人。

  水霧讓湛書君做出了一個加大碼的高跟鞋,水霧踩上去,便猶如小女生偷穿了媽媽的鞋子。但今日這雙鞋並非是給她穿的,女子赤著足,纖長的手指中拎著一雙紅舞鞋,走到了郗鏡的面前。

  男子渾身僵硬,他似乎猜到了什麼,但在答案揭曉之前,卻自欺欺人地期望那猜想不會成真。

  但故事並不會按照郗鏡的希望進行,因為正在書寫故事的人並不是他,而是古堡的女主人。

  「郗鏡,穿上它,跳舞吧。」水霧彎起眼眸說道,想著如此古怪而邪惡的法子來折騰他。

  郗鏡沒有立刻接過那雙舞鞋,似乎仍舊在垂死掙扎。水霧臉頰上的笑意卻褪去,冰冷蔓延至眼角眉梢,顯露出作為血族獨特的冷漠感:「你是想要我親手幫你穿上鞋嗎?」

  「怎麼能夠讓主人服侍我,我自己穿。」郗鏡深吸了一口氣,勾起唇,皮笑肉不笑,接過了那雙高跟鞋。

  他是男人,毋庸置疑,在將雙腳塞入那雙紅色的「舞鞋」之中時,他突然便能夠理解灰姑娘、小美人魚,和那位必須不斷跳舞的女孩了。

  郗鏡的容顏微微有些扭曲,俊逸的臉龐和過分艷麗的高跟鞋顯得有些格格不入,但良好的身體素養還是很快便令他學會了保持平衡。

  不過如此,貴族婦女小姐們都能夠穿著它完成整場宴會而不失儀,而他可是一國的王子,更不該對一雙高跟鞋投降,儀態全無、東倒西歪。

  水霧蹙著眉,露出了一點被丑到了的神情。她重新叫來了湛書君,讓他去裁製一件大碼的裙子過來,為郗鏡穿上,讓他不要再以這幅奇怪的形態荼毒她的眼睛。<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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