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頁
「放!」
「……」
「我喜歡你。」
「——?」宋初雪直溜溜的轉過腦袋。
手裡的傘掉了。
他的目光從傘上移到她的臉上,與她對視,「這麼多年了,你都當看不懂,或者沒發現。」
「……」
「你喜歡我嗎?給我一個答案。」
「你…你什麼時候…?」
這話,宋初雪問的猶猶豫豫。
「打小就喜歡你,不明顯嗎?」他扯住她的手腕,她沒站穩朝他歪了一下身子,忙撐住他的肩膀穩住身體。
「否則,我為什麼要跟在你屁股後面?你是真傻還是裝的。」
「…我沒想好。」
「不准想。」
「?」
宋初雪甩他的手,試圖甩開他,但失敗了。
「喜歡不喜歡我,還要思考?」明敕盯著她,「現在就回答,我一秒鐘都等不了。」
「哎呀——!!」她惱怒了,「放開我。」
他不僅沒放開,扯起她的手腕,令她直直的撲向自己。
宋初雪嚇得屏住了呼吸,一下子感覺到自己雙腳離地,她驚嚇的左右看,他竟然一邊托起她的咯吱窩,一邊站了起來舉起她。
「不說,我就不放開。」
「???」宋初雪跟他對比,完全是小雞仔,氣的她臉頰爆炸紅,恨不得撓花他那張優越的臉。
憋了好半晌,她氣急敗壞,「…喜歡!喜歡還不行嗎!」
他鬆了口氣似的,咧開了嘴角,滿意的放下她。
腳掌落地的第一秒,宋初雪賞了她一耳光。
他不嫌疼,圈著她的腰強行摟抱住,她罵他不要臉、厚臉皮、神經病、色鬼。
他幸福的埋在她頸窩裡,香香的吸氣,一句罵他的話都聽不進去。
6.
跟明敕交往了這件事情,雙方父母都持贊同的意見,問就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合該在一起。
就連宋初雪的好友都不太意外,一味地偷笑。
從那之後,明敕的狗腿子屬性愈發明顯,恨不得打點宋初雪生活里的一切,上廁所都想跟著給她遞紙。
大二那年,他打球打得不錯,拿了冠軍,之後就直接退出那個行業自己創業,這一壯舉驚掉了大家的眼睛,但他愣是做出了不錯的成績,大賺了一筆。
朋友問為什麼。
他說,想給女朋友更好的物質條件,打球也不能打一輩子,老婆才是一輩子的。
宋初雪的例假一直都挺痛的,她聽說有了X生活,好像能調節身體。
但奇怪的是,她跟明敕交往了兩年,他除了親親摸摸的時候痴迷到讓她害怕,卻始終沒有突破最後那一步。
時間久了,她都有點懷疑人生。
好友勸她早點試試,說如果不行,別耽誤以後的幸福生活。
她給了好友一個白眼。
不過……這話有道理。
結果就是,試試就逝世。
他一直沒有輕舉妄動竟然是以為她不想,所以一直忍著呢。
開了葷的男人惹不得,一連一個月,宋初雪走路都打飄。乃至於一到周末跟明敕出去玩,說要帶兩本書順帶學習。
好友問:「帶書幹什麼?你倆能從床上下來嗎就帶書,能不能尊重一下書!」
宋初雪扶額,尷尬,臉紅的把書放回去了。
7.
情侶生活太和諧的好處就是,倆人都比較黏人,她愛黏著他,他更是如此,恨不得走哪兒都帶她到哪兒。
生理性的喜歡展現得淋漓盡致。
有時候控制不住,她想咬他,在他身上留下許多牙印。
他也想把她揉進身體裡,連睡覺,也要纏在一起。
有時候也會幹出來離譜的事情。
例如早上醒來,感覺酸脹難受,沒過幾秒就意識到他還在,竟然就這麼連了一晚上,她抬腿把他踹下床。
他揉揉腦殼,不要臉的重新貼上來。
戀愛了五年,愛意絲毫未消退。
第六年,他求婚了。
8.
作為業界新銳,明敕是一匹黑馬,婚禮現場到了許多電視裡才有的大人物。
宋初雪順帶推自己的畫,想要辦個畫展。
有懂行的,原本以為明敕的老婆只是隨便畫一畫,料想仔細一看,驚為天人,當即就張羅著辦畫展。
自此之後,明敕和宋初雪在各自的行業發光,互不干涉。
兩人終生沒有要孩子,接受採訪時提到不願讓所愛之人承擔孕期
痛苦,更不願讓她身體遭到損傷。
在四十歲這一分水嶺,夫妻商議過後決定領養一個女孩兒。
精挑細選後,選中幸福福利院三歲的小女孩。
宋初雪這一生,沒有吃過苦,最大的災難是試圖下廚時差點把廚房炸了上了新聞,嚇得哇哇大叫。
明敕攥著她的手說,「你的手是畫畫的,不是做飯的。」
從此她再也沒有踏進過廚房。
這輩子平安順遂,閉眼的前一刻,她聽見老公問她:「寶寶,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嗎?你要說。」
她已然神志不清,「沒有,愛你。」
回答她的,是他更加急切的話,「我愛你。」生怕她聽不見,他連著說了好幾句。
她都聽見了。
第113章
——「我、我選……」
宋初雪迷迷茫茫,良久後,在眾人期許的目光之下,看向兩張如出一轍的面孔。
1.
宋初雪的男朋友,是許氏的繼承人,他極少出現在公眾視野內,行蹤成謎,但見過他的無一不認他風光霽月,是個萬里挑一的好伴侶。
當然,以上是宋初雪的朋友在聚餐時說的。
「所以,初雪啊,你跟許宴則是怎麼認識的?」
「……」宋初雪抿了一口香檳,低垂下眼睫有些不太好意思,「就是,吃飯認識的。」
不會有人相信那樣的人會對她一見鍾情。
而且,他也沒有大家說的那樣風光霽月、處處完美。
聚餐結束,宋初雪邁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家中。她不太會喝酒,但這次的策劃案做得很成功,她拿到了不菲的提成,請同部門的同事們吃飯,也是為了打好關係,不至於被太妒忌,畢竟小鬼難纏。
處理這些人際關係,已經令她筋疲力盡,心中煩躁不堪。
門將將關上,身後忽的貼上來一具熾熱的身體。
屋裡昏暗沒開燈,隱約看得到他模糊黑暗的輪廓,宋初雪被吻得呼吸不穩,酒精上頭到底沒有推拒。
含糊間問他怎麼不開燈,他沒回答,唇舌纏綿悱惻,衣服邊走邊滑落在地板上。
狠狠陷入床上,他始終一聲不吭。
高挺的鼻樑摩挲親昵的抵在她的鎖骨上。
宋初雪不適,不自覺順著他的力度抬起手臂圈住他的脖子。
他死死的抱著她,呼吸緊促,順著you徑一寸一寸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深潛。
宋初雪哆嗦著張開嘴,頭皮發麻,激起陣陣顫慄,不自覺抓緊他的肩膀。
男朋友做的時候不喜歡不開燈。
宋初雪不是一個很有安全感的女人,數次啃咬他,下次他依舊我行我素。
她在黑暗中汗液淋漓,推搡他的胸膛,「別全都……疼。」
他的呼吸極為不律,斷斷續續的,到底依她與她拉開少許距離。
要讓宋初雪詳細地說,她覺得自己的男朋友偶爾不太一樣,就像有雙重人格,但他素日裡很健康,只是偶爾溫和偶爾陰翳,常被外界評價為喜怒不定。
但他對她一直很好,無論是什麼時候待她都夠體貼溫和。
唯獨在c上,偶爾粗暴偶爾溫柔。
粗暴倒也不是對她凶,而是不聽她的意見,痴纏不休,有時候她已經到極限,他卻猶嫌不足,狠掐她的腰,他對她的迷戀到了一種讓她會害怕的地步。
溫柔的時候,事事都依她,就算她中途累了說不來了,他也會忍著聽話。
兩種不同的模樣都是他,自然宋初雪都喜歡、都愛。
他的母親早亡,或許這就是他性格陰晴不定的原因。
洗過澡,重新躺下,他窩在她的懷裡,嗓音沙啞:「寶貝。」
「嗯?寶貝。」宋初雪昏昏欲睡,輕輕摸摸他的後腦勺。
「晚安。」
「晚安…」
話沒說完,宋初雪徹底睡過去。
2.
清晨起來,許宴則沒在床上。
宋初雪洗了個澡換好衣服,恰逢他開門進來,帶了早餐。
「你昨天過來,怎麼沒給我發消息。」她邊擦頭髮邊撩開袋子看。
早餐是宋初雪愛吃的紅燒肉餡兒的白胖包子,圓子牛奶、裹滿了嫩雞蛋的油條,還有幾道小菜。
他聞言,略略一頓,「你忙,不想打擾你。」
宋初雪詫異,「這麼乖嗎。」她笑眯眯的親了他一口,「親親。」<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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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你。」
「——?」宋初雪直溜溜的轉過腦袋。
手裡的傘掉了。
他的目光從傘上移到她的臉上,與她對視,「這麼多年了,你都當看不懂,或者沒發現。」
「……」
「你喜歡我嗎?給我一個答案。」
「你…你什麼時候…?」
這話,宋初雪問的猶猶豫豫。
「打小就喜歡你,不明顯嗎?」他扯住她的手腕,她沒站穩朝他歪了一下身子,忙撐住他的肩膀穩住身體。
「否則,我為什麼要跟在你屁股後面?你是真傻還是裝的。」
「…我沒想好。」
「不准想。」
「?」
宋初雪甩他的手,試圖甩開他,但失敗了。
「喜歡不喜歡我,還要思考?」明敕盯著她,「現在就回答,我一秒鐘都等不了。」
「哎呀——!!」她惱怒了,「放開我。」
他不僅沒放開,扯起她的手腕,令她直直的撲向自己。
宋初雪嚇得屏住了呼吸,一下子感覺到自己雙腳離地,她驚嚇的左右看,他竟然一邊托起她的咯吱窩,一邊站了起來舉起她。
「不說,我就不放開。」
「???」宋初雪跟他對比,完全是小雞仔,氣的她臉頰爆炸紅,恨不得撓花他那張優越的臉。
憋了好半晌,她氣急敗壞,「…喜歡!喜歡還不行嗎!」
他鬆了口氣似的,咧開了嘴角,滿意的放下她。
腳掌落地的第一秒,宋初雪賞了她一耳光。
他不嫌疼,圈著她的腰強行摟抱住,她罵他不要臉、厚臉皮、神經病、色鬼。
他幸福的埋在她頸窩裡,香香的吸氣,一句罵他的話都聽不進去。
6.
跟明敕交往了這件事情,雙方父母都持贊同的意見,問就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合該在一起。
就連宋初雪的好友都不太意外,一味地偷笑。
從那之後,明敕的狗腿子屬性愈發明顯,恨不得打點宋初雪生活里的一切,上廁所都想跟著給她遞紙。
大二那年,他打球打得不錯,拿了冠軍,之後就直接退出那個行業自己創業,這一壯舉驚掉了大家的眼睛,但他愣是做出了不錯的成績,大賺了一筆。
朋友問為什麼。
他說,想給女朋友更好的物質條件,打球也不能打一輩子,老婆才是一輩子的。
宋初雪的例假一直都挺痛的,她聽說有了X生活,好像能調節身體。
但奇怪的是,她跟明敕交往了兩年,他除了親親摸摸的時候痴迷到讓她害怕,卻始終沒有突破最後那一步。
時間久了,她都有點懷疑人生。
好友勸她早點試試,說如果不行,別耽誤以後的幸福生活。
她給了好友一個白眼。
不過……這話有道理。
結果就是,試試就逝世。
他一直沒有輕舉妄動竟然是以為她不想,所以一直忍著呢。
開了葷的男人惹不得,一連一個月,宋初雪走路都打飄。乃至於一到周末跟明敕出去玩,說要帶兩本書順帶學習。
好友問:「帶書幹什麼?你倆能從床上下來嗎就帶書,能不能尊重一下書!」
宋初雪扶額,尷尬,臉紅的把書放回去了。
7.
情侶生活太和諧的好處就是,倆人都比較黏人,她愛黏著他,他更是如此,恨不得走哪兒都帶她到哪兒。
生理性的喜歡展現得淋漓盡致。
有時候控制不住,她想咬他,在他身上留下許多牙印。
他也想把她揉進身體裡,連睡覺,也要纏在一起。
有時候也會幹出來離譜的事情。
例如早上醒來,感覺酸脹難受,沒過幾秒就意識到他還在,竟然就這麼連了一晚上,她抬腿把他踹下床。
他揉揉腦殼,不要臉的重新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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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年,他求婚了。
8.
作為業界新銳,明敕是一匹黑馬,婚禮現場到了許多電視裡才有的大人物。
宋初雪順帶推自己的畫,想要辦個畫展。
有懂行的,原本以為明敕的老婆只是隨便畫一畫,料想仔細一看,驚為天人,當即就張羅著辦畫展。
自此之後,明敕和宋初雪在各自的行業發光,互不干涉。
兩人終生沒有要孩子,接受採訪時提到不願讓所愛之人承擔孕期
痛苦,更不願讓她身體遭到損傷。
在四十歲這一分水嶺,夫妻商議過後決定領養一個女孩兒。
精挑細選後,選中幸福福利院三歲的小女孩。
宋初雪這一生,沒有吃過苦,最大的災難是試圖下廚時差點把廚房炸了上了新聞,嚇得哇哇大叫。
明敕攥著她的手說,「你的手是畫畫的,不是做飯的。」
從此她再也沒有踏進過廚房。
這輩子平安順遂,閉眼的前一刻,她聽見老公問她:「寶寶,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嗎?你要說。」
她已然神志不清,「沒有,愛你。」
回答她的,是他更加急切的話,「我愛你。」生怕她聽不見,他連著說了好幾句。
她都聽見了。
第113章
——「我、我選……」
宋初雪迷迷茫茫,良久後,在眾人期許的目光之下,看向兩張如出一轍的面孔。
1.
宋初雪的男朋友,是許氏的繼承人,他極少出現在公眾視野內,行蹤成謎,但見過他的無一不認他風光霽月,是個萬里挑一的好伴侶。
當然,以上是宋初雪的朋友在聚餐時說的。
「所以,初雪啊,你跟許宴則是怎麼認識的?」
「……」宋初雪抿了一口香檳,低垂下眼睫有些不太好意思,「就是,吃飯認識的。」
不會有人相信那樣的人會對她一見鍾情。
而且,他也沒有大家說的那樣風光霽月、處處完美。
聚餐結束,宋初雪邁著沉重的步子回到家中。她不太會喝酒,但這次的策劃案做得很成功,她拿到了不菲的提成,請同部門的同事們吃飯,也是為了打好關係,不至於被太妒忌,畢竟小鬼難纏。
處理這些人際關係,已經令她筋疲力盡,心中煩躁不堪。
門將將關上,身後忽的貼上來一具熾熱的身體。
屋裡昏暗沒開燈,隱約看得到他模糊黑暗的輪廓,宋初雪被吻得呼吸不穩,酒精上頭到底沒有推拒。
含糊間問他怎麼不開燈,他沒回答,唇舌纏綿悱惻,衣服邊走邊滑落在地板上。
狠狠陷入床上,他始終一聲不吭。
高挺的鼻樑摩挲親昵的抵在她的鎖骨上。
宋初雪不適,不自覺順著他的力度抬起手臂圈住他的脖子。
他死死的抱著她,呼吸緊促,順著you徑一寸一寸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深潛。
宋初雪哆嗦著張開嘴,頭皮發麻,激起陣陣顫慄,不自覺抓緊他的肩膀。
男朋友做的時候不喜歡不開燈。
宋初雪不是一個很有安全感的女人,數次啃咬他,下次他依舊我行我素。
她在黑暗中汗液淋漓,推搡他的胸膛,「別全都……疼。」
他的呼吸極為不律,斷斷續續的,到底依她與她拉開少許距離。
要讓宋初雪詳細地說,她覺得自己的男朋友偶爾不太一樣,就像有雙重人格,但他素日裡很健康,只是偶爾溫和偶爾陰翳,常被外界評價為喜怒不定。
但他對她一直很好,無論是什麼時候待她都夠體貼溫和。
唯獨在c上,偶爾粗暴偶爾溫柔。
粗暴倒也不是對她凶,而是不聽她的意見,痴纏不休,有時候她已經到極限,他卻猶嫌不足,狠掐她的腰,他對她的迷戀到了一種讓她會害怕的地步。
溫柔的時候,事事都依她,就算她中途累了說不來了,他也會忍著聽話。
兩種不同的模樣都是他,自然宋初雪都喜歡、都愛。
他的母親早亡,或許這就是他性格陰晴不定的原因。
洗過澡,重新躺下,他窩在她的懷裡,嗓音沙啞:「寶貝。」
「嗯?寶貝。」宋初雪昏昏欲睡,輕輕摸摸他的後腦勺。
「晚安。」
「晚安…」
話沒說完,宋初雪徹底睡過去。
2.
清晨起來,許宴則沒在床上。
宋初雪洗了個澡換好衣服,恰逢他開門進來,帶了早餐。
「你昨天過來,怎麼沒給我發消息。」她邊擦頭髮邊撩開袋子看。
早餐是宋初雪愛吃的紅燒肉餡兒的白胖包子,圓子牛奶、裹滿了嫩雞蛋的油條,還有幾道小菜。
他聞言,略略一頓,「你忙,不想打擾你。」
宋初雪詫異,「這麼乖嗎。」她笑眯眯的親了他一口,「親親。」<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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