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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枚戒指為了方便平時戴著,沒有繁瑣的裝飾,上面的紋路是駱凌楓自己設計的。
可惜,這枚精心設計的戒指如今被劃得不成樣子,一道道劃痕都在向駱凌楓表示,戒指主人對他們婚姻的不滿,這些痕跡就像劃在駱凌楓的心口上,一刀兩刀,逐漸麻木。
駱凌楓就這樣靜靜凝視著戒指,手指輕輕摩挲著這些劃痕,戒指是他從蔣成妄手中得到的。
那個enigma肆意仰頭的樣子還浮現在駱凌楓眼前,連帶著那句「他不需要」這四個字也傳進駱凌楓耳朵里。
本來駱凌楓還忍得住的,但看到這枚戒指,一切就失控了。
他嘆了口氣,他應該拿他的小余怎麼辦才好。
第66章
我頭暈, 難受,噁心,算算時間,已經過了平時喝血的點了。
沒想到啊, 千防萬防, 連婚都結了, 還是沒躲過被血燒死的結局,唉,不怕死和死得難看是兩碼事。
我之前手欠進蔣成妄的實驗室的時候,在裡面看到過被血燒死的實驗品的照片, 怎麼說呢, 這種屍體的模樣出現在喪屍片裡也是屍王的等級。
我有在努力活著, 可惜了,燒成灰燼都比死成喪屍的結局好看點,這時候我還有心思笑出聲, 因為我發現我居然還有點「偶像包袱」,就不能讓我死得好看點嗎。
蔣成妄說過, 我這種程度處於第三階段,算是新實驗品, 沒有實驗記錄參考,所以停止喝血後我多久才會死都不知道。
那句話這麼說來著,人類恐懼的是未知?不對, 不是這句, 害怕等待?好像也不是這句。
算了,我腦子有點亂,思維甚至有點閃片,這個我知道怎麼形容, 叫迴光返照,呸,也不是這個。
應該叫走馬燈才對,雖然我是一個大學畢業還不到一年的年輕人,但不妨礙我在自己快死的時候回憶往事,感慨人生。
這不是我第一次這麼接近死亡,但還是第一次面對這麼平淡的死亡,沒有意外事件,沒有驚心動魄的追逐環節,只是躺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迎接死亡。
我覺得我現在大喊駱凌楓的名字應該還有救,按照他的習慣,房間裡應該裝著大大小小的監控高科技,但我現在很累,累到沒力氣去表現出自己的異常,在強烈的眩暈感下我只能勉強維持清醒。
我這二十幾年很簡單,在F區出生,住了八年後跟著余廖三出去,在陳天瑜家附近住了三年,余廖三入贅後我也跟著搬去N市顧家住,之後上了大學就去了Y市,畢業後在Y市離了兩次婚,回F區後又離了一次婚。
長到這麼大,沒朋友,正經的婚離了兩次,第三次離婚的消息還是從另一個人嘴裡知道的。
我的親人只剩一個狼心狗肺的親爸,我感覺我的夢想實現不了。
人的夢想多種多樣,我的夢想除了清閒過一生外,還有看熱鬧。
這段時間我在蔣成妄身邊過得挺清閒的,勉強算實現了一半的夢想,但我想看的熱鬧還沒出現。
看熱鬧也是有講究的,看熱鬧不能只單純看和聽,你要看這個熱鬧關聯的人,人和人之間產生的摩擦,還要看這個熱鬧會帶來什麼影響。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熱鬧不能把自己給扯進去。
我喜歡以一個局外人的角度去看熱鬧,像一隻幽靈,摸不著看不透但能把一切盡收眼底的幽靈。
熱鬧里的人會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會有起落變化的情緒,像一場有趣的戲劇,可惜,很多熱鬧初看新鮮,看多了就會索然無味,吵架剛聽開頭就能預料到之後的走向。
而我理想中的熱鬧不一樣,我期待有一天能從頭到尾見證一場轟動世界的熱鬧!
好吧,有點中二了,燃得不明所以。
夢想的契機千奇百怪的,我的夢想來源於老家的那場爆炸。
聽起來很地獄,但那是我第一次接觸這麼驚心動魄的事。
實不相瞞,我小時候也算一個熊孩子,只是在爸媽面前我裝得挺乖的,熊孩子嘛,喜歡亂跑。
亂跑的中途偶爾來點惡作劇什麼的,惡劣程度大概是,如果沒有父母兜底其他人能打上門的類型。
熊孩子一般是成群結隊的,我小時候也沒什麼朋友,但有一群小屁孩喜歡跟在我旁邊,這就給我提供了闖禍後可以甩鍋的一個途徑。
那次爆炸呢就要從跟在我旁邊的某一個小孩說起。
我老家的地理位置處於F區中心城和外城區之間,這裡的居民成分複雜,窮的富的仿生的都有,有一天我在閒逛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小瞎子。
瞎子比我大幾歲,也比我高一些,衣服布料一看就是錢堆出來的,瞎子不重要,所以他叫什麼名字我也沒記住。
那個瞎子好像是迷路了,嘴裡念念叨叨的。
按照我的習慣,我應該會故意放輕腳步跟在瞎子旁邊,走一段路後,再突然出聲嚇他一下,然後好心送瞎子回家。
可惜我走過去的時候,發現有一個人快我一步隔了一段距離跟著瞎子,這個人穿著白色的大褂,身材高大,一頭黑色捲毛,滿臉倦態還時不時打個哈欠,嘴上還叼著一根沒點火的煙,有一搭沒一搭咬著,雙手插著兜,走路的姿態隨性背微駝著。
這個人的氣質看著很頹廢,但他的肢體幅度卻小得離譜,腳步更是輕得沒聲,如果不是我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他,估計會把他完全忽略掉。
我一拍腦門,斷定這個人是人販子,太猖狂了,連瞎子都不放過。
身為一個前世接受過愛與和平教育的人士,我的正義感涌了上來,可惜我的身高都沒到這個人的胳肢窩,只能偷偷摸摸跟在這兩個人身後。
我挺蠢的,跟著跟著,瞎子回到了家,而那個疑似人販子的人也跟著瞎子進去了,進去的時候還和旁邊守著的人打招呼,原來是一夥的,害我浪費大半天跟著。
後來說不清是緣分還是倒霉,我總能遇到那個瞎子,瞎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白大褂,你知道這種反派類型的人對童年時期的人多有吸引力嗎。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人要搞事。
那時候我喜歡看熱鬧的苗頭已經隱隱冒了出來,而且我已經摸到規律了,瞎子到哪裡他到哪裡,但白大褂只會跟在瞎子後面。
我當時為了把白大褂引出來,硬是把交朋友的技巧在瞎子身上試了個遍,瞎子有沒有把我當朋友我不知道,但白大褂已經煩了。
終於有一天,白大褂攔住了我,他的眼皮跟沒睡醒一樣微耷拉著,臉上沒什麼表情,還是一副頹廢的姿態,低著頭看向我,這時候小孩的劣勢就體現出來了,我的身高需要一直抬著脖子才能看清他的臉。
他的聲音和他這個人一樣隨性:「小鬼,我脾氣可不好。」
凌亂的黑色捲髮打下的陰影蓋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和他的氣質截然不同,銳利危險中帶有攻擊性。
他在威脅我,可那又怎麼樣呢,我只是個小孩,我聽不懂,所以我仰著頭笑了一下故意說:「叔,你擋到我路了。」
看我多有禮貌,我還叫叔。
白大褂聽到這個稱呼明顯疑惑了一下,隨後半側一個身,讓出一條道,示意我可以走了,我路過他旁邊的時候,他附贈了一句警告:「離姓駱的遠點,別沒事找事給我添加工作量。」
那時的我還不知道這句話的含義,後來我才意識到,增加工作量對一個不喜歡工作的人來說有多痛苦。
白大褂恰好就是不喜歡工作的人,所以他格外討厭給他增加額外工作的我。
我停下了腳步,看了眼白大褂胸前口袋繡著的名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來:「李博士?你的名字真奇怪。」
白大褂順著我的目光低頭看了眼衣服,好像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嘴裡嘀咕著:「老頭的衣服就是講究,還帶標籤的。」
我疑惑:「我搞錯了嗎?那你的名字是什麼?」
他嘴角勾了一下,幅度不大帶著一絲輕蔑,這種情緒從唇擴散到腮再到眼睛,明明表情不認同,嘴上卻說:「你沒搞錯,全天下的仿生人都姓李,後面隨便搭一個詞就成名字了。」
我問:「你是仿生人?」
他瞟了我一眼,恢復之前的頹廢狀態:「一半一半吧,但你再多嘴,我就會把你打得下半生靠仿生人活。」
我解釋一下這句威脅,現在醫療護理有專門的仿生人,白大褂意思是,我再多嘴他就把我打得半身不遂。
我不去找瞎子,但瞎子來找我就不關我的事了,白大褂躲在暗處目光幽怨看著我的時候,我格外想笑。
我甚至為了拖延瞎子回去的時間,特意去學了點盲文,那個瞎子剛瞎不久,盲文學得還沒我多。
這樣一提我發現我還挺有當老師的天賦,一出手就先教了個小瞎子。
有次瞎子問我:「四哥,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真話:看不爽白大褂。
但我回答是是假話:「因為你很特別。」
可惜,這枚精心設計的戒指如今被劃得不成樣子,一道道劃痕都在向駱凌楓表示,戒指主人對他們婚姻的不滿,這些痕跡就像劃在駱凌楓的心口上,一刀兩刀,逐漸麻木。
駱凌楓就這樣靜靜凝視著戒指,手指輕輕摩挲著這些劃痕,戒指是他從蔣成妄手中得到的。
那個enigma肆意仰頭的樣子還浮現在駱凌楓眼前,連帶著那句「他不需要」這四個字也傳進駱凌楓耳朵里。
本來駱凌楓還忍得住的,但看到這枚戒指,一切就失控了。
他嘆了口氣,他應該拿他的小余怎麼辦才好。
第66章
我頭暈, 難受,噁心,算算時間,已經過了平時喝血的點了。
沒想到啊, 千防萬防, 連婚都結了, 還是沒躲過被血燒死的結局,唉,不怕死和死得難看是兩碼事。
我之前手欠進蔣成妄的實驗室的時候,在裡面看到過被血燒死的實驗品的照片, 怎麼說呢, 這種屍體的模樣出現在喪屍片裡也是屍王的等級。
我有在努力活著, 可惜了,燒成灰燼都比死成喪屍的結局好看點,這時候我還有心思笑出聲, 因為我發現我居然還有點「偶像包袱」,就不能讓我死得好看點嗎。
蔣成妄說過, 我這種程度處於第三階段,算是新實驗品, 沒有實驗記錄參考,所以停止喝血後我多久才會死都不知道。
那句話這麼說來著,人類恐懼的是未知?不對, 不是這句, 害怕等待?好像也不是這句。
算了,我腦子有點亂,思維甚至有點閃片,這個我知道怎麼形容, 叫迴光返照,呸,也不是這個。
應該叫走馬燈才對,雖然我是一個大學畢業還不到一年的年輕人,但不妨礙我在自己快死的時候回憶往事,感慨人生。
這不是我第一次這麼接近死亡,但還是第一次面對這麼平淡的死亡,沒有意外事件,沒有驚心動魄的追逐環節,只是躺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迎接死亡。
我覺得我現在大喊駱凌楓的名字應該還有救,按照他的習慣,房間裡應該裝著大大小小的監控高科技,但我現在很累,累到沒力氣去表現出自己的異常,在強烈的眩暈感下我只能勉強維持清醒。
我這二十幾年很簡單,在F區出生,住了八年後跟著余廖三出去,在陳天瑜家附近住了三年,余廖三入贅後我也跟著搬去N市顧家住,之後上了大學就去了Y市,畢業後在Y市離了兩次婚,回F區後又離了一次婚。
長到這麼大,沒朋友,正經的婚離了兩次,第三次離婚的消息還是從另一個人嘴裡知道的。
我的親人只剩一個狼心狗肺的親爸,我感覺我的夢想實現不了。
人的夢想多種多樣,我的夢想除了清閒過一生外,還有看熱鬧。
這段時間我在蔣成妄身邊過得挺清閒的,勉強算實現了一半的夢想,但我想看的熱鬧還沒出現。
看熱鬧也是有講究的,看熱鬧不能只單純看和聽,你要看這個熱鬧關聯的人,人和人之間產生的摩擦,還要看這個熱鬧會帶來什麼影響。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熱鬧不能把自己給扯進去。
我喜歡以一個局外人的角度去看熱鬧,像一隻幽靈,摸不著看不透但能把一切盡收眼底的幽靈。
熱鬧里的人會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會有起落變化的情緒,像一場有趣的戲劇,可惜,很多熱鬧初看新鮮,看多了就會索然無味,吵架剛聽開頭就能預料到之後的走向。
而我理想中的熱鬧不一樣,我期待有一天能從頭到尾見證一場轟動世界的熱鬧!
好吧,有點中二了,燃得不明所以。
夢想的契機千奇百怪的,我的夢想來源於老家的那場爆炸。
聽起來很地獄,但那是我第一次接觸這麼驚心動魄的事。
實不相瞞,我小時候也算一個熊孩子,只是在爸媽面前我裝得挺乖的,熊孩子嘛,喜歡亂跑。
亂跑的中途偶爾來點惡作劇什麼的,惡劣程度大概是,如果沒有父母兜底其他人能打上門的類型。
熊孩子一般是成群結隊的,我小時候也沒什麼朋友,但有一群小屁孩喜歡跟在我旁邊,這就給我提供了闖禍後可以甩鍋的一個途徑。
那次爆炸呢就要從跟在我旁邊的某一個小孩說起。
我老家的地理位置處於F區中心城和外城區之間,這裡的居民成分複雜,窮的富的仿生的都有,有一天我在閒逛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小瞎子。
瞎子比我大幾歲,也比我高一些,衣服布料一看就是錢堆出來的,瞎子不重要,所以他叫什麼名字我也沒記住。
那個瞎子好像是迷路了,嘴裡念念叨叨的。
按照我的習慣,我應該會故意放輕腳步跟在瞎子旁邊,走一段路後,再突然出聲嚇他一下,然後好心送瞎子回家。
可惜我走過去的時候,發現有一個人快我一步隔了一段距離跟著瞎子,這個人穿著白色的大褂,身材高大,一頭黑色捲毛,滿臉倦態還時不時打個哈欠,嘴上還叼著一根沒點火的煙,有一搭沒一搭咬著,雙手插著兜,走路的姿態隨性背微駝著。
這個人的氣質看著很頹廢,但他的肢體幅度卻小得離譜,腳步更是輕得沒聲,如果不是我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他,估計會把他完全忽略掉。
我一拍腦門,斷定這個人是人販子,太猖狂了,連瞎子都不放過。
身為一個前世接受過愛與和平教育的人士,我的正義感涌了上來,可惜我的身高都沒到這個人的胳肢窩,只能偷偷摸摸跟在這兩個人身後。
我挺蠢的,跟著跟著,瞎子回到了家,而那個疑似人販子的人也跟著瞎子進去了,進去的時候還和旁邊守著的人打招呼,原來是一夥的,害我浪費大半天跟著。
後來說不清是緣分還是倒霉,我總能遇到那個瞎子,瞎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白大褂,你知道這種反派類型的人對童年時期的人多有吸引力嗎。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人要搞事。
那時候我喜歡看熱鬧的苗頭已經隱隱冒了出來,而且我已經摸到規律了,瞎子到哪裡他到哪裡,但白大褂只會跟在瞎子後面。
我當時為了把白大褂引出來,硬是把交朋友的技巧在瞎子身上試了個遍,瞎子有沒有把我當朋友我不知道,但白大褂已經煩了。
終於有一天,白大褂攔住了我,他的眼皮跟沒睡醒一樣微耷拉著,臉上沒什麼表情,還是一副頹廢的姿態,低著頭看向我,這時候小孩的劣勢就體現出來了,我的身高需要一直抬著脖子才能看清他的臉。
他的聲音和他這個人一樣隨性:「小鬼,我脾氣可不好。」
凌亂的黑色捲髮打下的陰影蓋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和他的氣質截然不同,銳利危險中帶有攻擊性。
他在威脅我,可那又怎麼樣呢,我只是個小孩,我聽不懂,所以我仰著頭笑了一下故意說:「叔,你擋到我路了。」
看我多有禮貌,我還叫叔。
白大褂聽到這個稱呼明顯疑惑了一下,隨後半側一個身,讓出一條道,示意我可以走了,我路過他旁邊的時候,他附贈了一句警告:「離姓駱的遠點,別沒事找事給我添加工作量。」
那時的我還不知道這句話的含義,後來我才意識到,增加工作量對一個不喜歡工作的人來說有多痛苦。
白大褂恰好就是不喜歡工作的人,所以他格外討厭給他增加額外工作的我。
我停下了腳步,看了眼白大褂胸前口袋繡著的名字,一字一句的念了出來:「李博士?你的名字真奇怪。」
白大褂順著我的目光低頭看了眼衣服,好像第一次看到這個名字,嘴裡嘀咕著:「老頭的衣服就是講究,還帶標籤的。」
我疑惑:「我搞錯了嗎?那你的名字是什麼?」
他嘴角勾了一下,幅度不大帶著一絲輕蔑,這種情緒從唇擴散到腮再到眼睛,明明表情不認同,嘴上卻說:「你沒搞錯,全天下的仿生人都姓李,後面隨便搭一個詞就成名字了。」
我問:「你是仿生人?」
他瞟了我一眼,恢復之前的頹廢狀態:「一半一半吧,但你再多嘴,我就會把你打得下半生靠仿生人活。」
我解釋一下這句威脅,現在醫療護理有專門的仿生人,白大褂意思是,我再多嘴他就把我打得半身不遂。
我不去找瞎子,但瞎子來找我就不關我的事了,白大褂躲在暗處目光幽怨看著我的時候,我格外想笑。
我甚至為了拖延瞎子回去的時間,特意去學了點盲文,那個瞎子剛瞎不久,盲文學得還沒我多。
這樣一提我發現我還挺有當老師的天賦,一出手就先教了個小瞎子。
有次瞎子問我:「四哥,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真話:看不爽白大褂。
但我回答是是假話:「因為你很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