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馬修睜大眼睛,有些失神的看著韓森脫下上衣,對著鏡子處理自己肩膀上的傷口,那紅艷艷的傷口一朵血肉之花,在韓森的肩膀山綻放。

  韓森的臉上顯然十分的平靜,月光從外面的窗戶灑落進來,馬修看不清他的表情,自然也無法知道他的情緒。

  「忒彌斯少爺?」

  僕從的聲音在自己的身後響起,忒彌斯的思緒慢慢的從之前發生的那些事情裡面抽離。

  看著眼前風雨如晦的夜色,他只知道,在那之後,後面好幾年的時間,自己似乎再也沒有見到過尼采。

  尼采可能遺忘了他,並不是刻意的避開,因為對方沒必要為自己花心思,專門避開自己,這一點基本的認知,忒彌斯還是十分的有覺悟的。

  但是自己可以製造的偶遇也根本沒什麼施展的機會,因為,就算是一年一度慶祝莊園豐收的篝火晚會,尼采也根本不參加。

  他只讓下面的人去負責組織執行,讓莊園裡面的奴隸們盡情的歡度豐收的盛典,這也是他們最期待的每年的休閒娛樂活動,每當這個時候,富有的領主會給他們供應足夠的酒水和,讓他們盡情狂歡。

  所以,忒彌斯根本沒有機會接近他,他想拼一把試試,但是不行,他不知道尼採到底對男人感興趣還是女人,如果他不能接受男人,那自己不如老老實實的做他的私生子弟弟,被他圈養在莊園的高樓里,還能每日都站在玻璃窗後面,遠遠地看他一眼,儘管尼采對於自己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骨肉親情,說實話他幾年前沒一劍砍下自己的腦袋,然後掛在莊園的大門上,他多少都感到有些詫異的。

  但是現在……現在嘛,不一樣了,一切都完全不同了……忒彌斯沉思,既然尼采能上韓森,韓森現在的身份還不如自己,而且同樣是個男人,哥哥應該也不會拒絕自己吧。

  反正哥哥從來都不會宣揚什麼所謂的「高尚品德」的,血親什麼的,對他來說只是個生物學的名詞,他一定不會當回事的。

  畢竟現在整個王國還保留著貴族之中血親聯姻的古老傳統,而且非常的普遍,根本不會有任何人在意的,如果自己是個女人,說不準已經嫁給了尼采當夫人了——還有什麼人會比女性的自己能替尼采生下更加純粹的路德藍血統的繼承人呢?

  奧對了,還有尼采的那位母親,那位年輕漂亮的夫人,若是尼采娶了自己的親生母親,那就是延續尼采自己的血脈了,那就是絕對的純血繼承人。

  這樣的聯姻在這個社會裡面並不少見,所以忒彌斯一直都很討厭那個嬌美的女人,前幾年知道尼采要把那個漂亮的瘋女人從修道院接回來的時候,他嫉妒的簡直要發狂。

  他收回思緒。

  話又說回去了,尼采不是那種猶豫不決的性格,如果他想迎娶自己的母親,應該早就迎娶了,所以,那女人似乎根本構不成威脅。

  他再一次轉過臉,看向鏡子裡面的自己。

  鏡子中的自己和尼采的相貌多少都有點相似,紅色的碎發,綠色的眼睛,嫣紅的唇瓣,因為生下他們的母親不同,而生下自己的女人容貌顯然輸給了生下哥哥的女人,雖然自己比不上尼采那般的艷麗,但是……哥哥那麼高傲,應該會喜歡這張和自己相似的臉的吧?

  應該也會喜歡,他們血管裡面奔騰的相似的血液吧?

  第三十八章我妻之死19

  莊園的鑄劍工廠在整個莊園的最南邊,離開莊園的中心建築群,中間隔了許多畝莊園裡面的農莊,所以,這裡離開尼采的主宅很遠。

  平時從主宅去往那裡的話,甚至需要坐馬車或者是騎馬,因為要是步行前去的話,最少也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所以平時鑄劍工廠裡面那些敲敲打打的工作,並不會吵到莊園領主的休息。

  而這個鑄劍工廠除了日常莊園自身的鑄劍需求以外,還需要為了現在的朝廷趕製一些冷兵器,然後從朝廷的手裡面掙錢。

  整個北方的王國領土上,其實有好幾家這樣的鑄劍工廠,一般都是王國比較有實力的領主和野心勃勃的國王達成的交易。

  但是有了韓森之後,他那偏向於東方的典雅秀麗的審美,通過手工扭動製造出的一些花紋罕見卻又十分美麗的名器,讓這個以往普普通通的工廠變得炙手可熱起來。

  所以,現在工廠這邊也會接收一些貴族的訂單,定製一些比較精美的、個人特色鮮明的佩劍,而且價格不菲,也是這個工廠的收入之一。

  說起來,這裡開始炙手可熱的原因還是因為韓森親手為尼采鍛造的那把名劍——卡爾洛夜。

  上一次,王國北方的領主們在中央莊園會晤的時候,其中有一位查爾斯伯爵,這個人總是企圖和尼采針鋒相對,有意無意的挑釁尼采。

  之前被尼采抽了幾個耳光之後,似乎還不滿足自己被尼采侮辱蔑視的程度,乾脆在上一次的宴會上,直接當眾向尼採下了公開決鬥的戰書。

  尼采並沒有拒絕,他在眾人的圍觀之下緩緩地拔出了卡爾洛夜。

  習慣了眾星拱月一般的生活,尼采當然沒有覺得任何的不適,倒是查爾斯伯爵被人群這樣注視著,反而不舒適起來。

  那典雅秀美的薄薄劍身讓查爾斯很不屑,他自詡為名劍的收藏家,一直都堅定地認為,真正的具有實用性的好劍,是一定要樸素簡約,而且劍身厚重,防禦和攻擊性能才能比較強大,才具有真正的實用性。

  所以,在看見卡爾洛夜那薄如蟬翼的劍身的時候,他勝算在握,信心爆棚,忍不住鼻孔里出氣,挑釁的話更是張口就來:

  「哼,路德藍,你驕傲的像是孔雀,好像整個北方的男人女人都要拜倒在你的長靴下面似的,但是我查爾斯伯爵今天就要向在場的所有領主證明,你不過是一個繡花枕頭!別以為你相貌好,就能比我受歡迎!」

  查爾斯嫉妒的快要雙眼冒火,該死的,雖然年輕貌美的路德藍領主總是不用正眼看人,每每只是冷著一張臉被自己的僕從簇擁著進入宴會廳,甚至根本不屑於和任何人主動說話交談,但是那群適婚的貴族小姐們卻總是簇擁在路德藍這個傲慢傢伙的周圍!

  仿佛只要能得到路德藍的一點垂憐或者是注視,就足夠他們在自己的社交沙龍裡面吹噓一段時間了,若是能得到路德藍的笑臉,那就不得了了,那就是要回去請游吟詩人為自己寫讚歌的地步了!

  就算是美少年們也總是圍繞在他的身邊!

  「親愛的先生,懇求您,施捨給我一個微笑,給我點靈感讓我為您寫一首十四行詩,懇求您了……」

  看見自己最喜歡的美少年半跪在尼采的跟前,卑微的看向尼采,低頭隔著手套想要親吻尼采的手背,而尼采冷著臉高傲的坐在椅子上——就算是超級嫉妒尼采的查爾斯此刻也不得不承認,那把該死的、普通的、毫無特點的木頭椅子在尼采坐上去之後確實像是升級成了皇帝陛下的寶座一般——「滾開」,查爾斯聽見尼采語氣冰冷無情的說,然後反手給了對方一巴掌,因為對方的湊近而萬分嫌惡。

  對方沒有因此而受到羞辱,反而驚喜的捂著自己的臉,滿臉的紅暈,跌跌撞撞的起身。

  「你們、你們看到沒,路德藍,路德藍他撫摸我的臉頰!無情的就像是一朵帶刺的玫瑰,而我,克里斯.克里夫藍澤,被這朵你們都肖想得玫瑰花刺傷了!哈哈哈!你們看到沒!」

  因為家裡比較有錢,所以和當時社會上很多無所事事的貴族子弟一樣,克里斯是個狂熱的詩人。

  當時那個社會風氣,他們這群貴族子弟都沉迷於寫詩,寫的好不好是一碼事,但是附庸風雅是必須要做的。

  而且他的詩歌寫的爛的一比,但是他驕傲的說:

  「寫的詩歌很爛的人才有真情,而十四行詩寫得好的人太過理性冷漠,他們太過注意詩歌言之有物,太過注意詩詞格式,反而忽略了裡面的真情實感!所以我對路德藍的真情絕對是在詩歌之外的,但是我無法停止自己為他寫詩!我要自掏腰包出版自己的詩集,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多麼多麼多麼的熱愛他,他是我唯一的信仰!我心中唯一的朋友!唯一的摯愛!」

  當然了,當時社會上追捧美人的風氣如同全世界都中了毒,從某種角度來說,尼采其實很無無辜,被整個社會風氣裹挾。

  這也是他青春期長開了以後不喜歡出門的原因,面對沒完沒了的騷擾和追捧,尼采不厭其煩。

  而糟糕的就是,尼采有個精神病母親的傳說,讓他整個人仿佛籠罩著一層更加神秘的光環。

  那個病態的時代,尼采這樣病態生長的美人,簡直完美的契合了人們的審美,畢竟在當下的社會裡,精神病人比正常人受追捧。

  若是一個傾國傾城的精神病人,那就是被追捧為天生的神祇也不為過。

  眾人紛紛投去羨艷的目光,恨不得現在就跪拜在那艷麗又傲慢的美人的腳邊,誰不知道整個北方的貴族都為了尼采如痴如醉,每個月都有為了痴戀他而割腕自殺的傷心人!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