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現代情感] 《分開的意義》作者:七寶酥【完結】
【文案】
「當我離開你,我開始認識我自己。」
一個女孩兒失戀及走出失戀的故事
有刀/短篇
*大女主控不推薦閱讀
內容標籤: 都市 現實
主角視角丁敏一.配角許樹洲
一句話簡介:分手快樂,祝你快樂
立意:把自己還給自己
第1章 1.
夏至到來前,我收到了來自許樹洲的分手簡訊。他言簡意賅,又有點兒不敢直面抉擇的迴避,因為他躲開了所有代表分離的字眼,只說,「我和你的關係,我好像堅持不下去了。」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大腦空白。
大腦空白,以往閱讀言情小說文藝作品會頻繁出現的措辭,我也曾細想過那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是坐墜樓機時,閃電一般的顱內炫光,還是得知至親身患重疾時,措手不及的神智散架?
它們似乎都與「瀕死」相關。
但真正的大腦空白,更像是被什麼一瞬擊殺。
我不合時宜地分神。
直到眉心開始不受控制地抽搐,提醒我儘快回應。
-你想分手嗎?
我面頰發燙,驅使著左手的拇指往屏幕里打字。在發送前,我刪掉了那個「嗎」故作冷靜。
-你想分手?
許樹洲回:嗯。
那不是一個「嗯」,而第二聲「砰」,在我腦袋裡持續形成更大的空腔。我繼續問:為什麼?
他說:累。
又說:也沒那麼愛了。
許樹洲秒回的好習慣仍延續著,但語氣變得極為陌生。
-好,分就分唄。
我接著打字,全身麻掉一樣,像有另一個人在代替我說話。
聊天框上方的「正在輸入」出現又消失,如此往復三次,再無動靜,似乎在等我補充些什麼。
他確信自己等不到了,才將新的,也更冰冷的內容輸送過來:我沒開玩笑,也沒帶情緒。
我飛快地回:我也沒有。
儘管已經有灼熱的東西充盈著我眼眶,隨時能滿溢而出。
屏幕上彈出「那就行」三個字時,我眨了下眼,讓淚水順流而下。
—
在許樹洲正式提出分手的前一天,我從沒有想過,他會離開我。
而我想像過的有關於我們分別的畫面,是他或我在彌留之際用盡餘力緊握住彼此枯槁的手……不,我應當是先走的那一個,因為在我的意識里,他永遠不會先離開我。
我和許樹洲戀愛有五年零三個月,在這期間,他沒有主動提出過一次分手,而我恰恰相反,我提分手的次數能申請金氏世界紀錄。
分手原因也瑣碎簡單,千奇百怪,甚至是幼稚,比如他秒睡沒回我消息,比如冬天我們睡在一個被窩裡時,他說我的冰腳像刀子一樣割到他,又比如,我翻遍小紅書精心篩選的打卡餐廳,他說菜品一般。
而我通常也會為它們配備冠冕堂皇的理由:沒回消息——你開始冷暴力我了,想分手就直說;嫌我腳冷——你開始挑剔我了,想分手就直說;飯店不夠好吃——你質疑我的品味了,我們吃不到一起去了,想分手就直說。
每每這種時候,許樹洲總會一把抱住我,發誓他永遠不會離開我。
我也確信,許樹洲是我最忠實的信徒,而我是教皇,我永遠享有絕對的權威。
這種自信延續到翌日起床,我像以往那樣拿起手機,點開置頂微信頭像。
我的心臟以不可捉摸的速度涼了下去,許樹洲沒有給我發任何消息,沒有早安,沒有求和,更別提他過往擅長的死纏爛打,以及偶爾靈機一動,讓我會心一笑的台階。
對話停留在沒有溫度的「那就行」上面。
把吐司片放進微波爐叮的那半分鐘,我的視線滯留在聊天界面,極力抑制著想要確認的訊息:你來真的?你真的沒有任何情緒嗎?
糟糕的是,我有。
隱秘的不安像是水面的波紋,在放大。
好在工作暫時軋斷一切。
但傍晚離開公司,那層隱形的隔音簾又消失了,在地鐵上,我面前站著一對情侶,應該是大學生,男孩拉著吊環,而女孩把他當支架,他們看起來樸素且親密,男孩臉上還有些痘,很像大三時候的我和許樹洲——樸素?我為什麼會用這樣的字眼,更詭異的是,我不由自主地打開了手機前置攝像頭,開始照鏡子。屏幕里,我的膚質被粉底修飾得堪稱無暇,新買的嬰兒彎免膠假睫毛也牢靠地粘在眼睛上,我整理著劉海,已然成為自己過去最想成為的精緻到連每根頭髮絲都不放過的「都市麗人」,我好漂亮,緊接著,我下意識地問,「合照咩?」,那種黏糊糊的,輕微的,一字一頓,像羊羔一樣的聲音,它們幾乎條件反射般地蹦了出來,好像此時此刻,許樹洲就在我身邊為我的臉蛋捧場唱誦,並擠進拍攝範圍擠眉弄眼,不惜犧牲他那張帥臉做我的背景板。我完全忘了他不在。
回應我的是車廂里一成不變,字正腔圓的前方到站提醒。
我觀察四周乘客,尷尬且無措地關滅了手機。
在失去許樹洲的第一天,我已經不習慣這種「失去」。
等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不習慣衍變為不可置信。
儘管類似情緒在前幾天目及他分手簡訊的那一刻猝然閃現過,但此刻,它激發出了更多負面的表達,最明確的是焦慮與憤怒。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冷戰在戀愛里,是我的獨家專利。他承諾過,永遠不會對我使用這樣的手段。
怒氣像一個開關,而我腦袋被很長的火車碾過,等我反應過來,我已經給他發出消息:你還活著麼?
我很會說動聽的話。
但也很會說難聽的話。吵架時尤甚。
哪怕我的意志在規勸我,別做情緒的奴僕,好言軟語興許能扭轉此刻的局勢,但我的行動已快過思考,我是「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過」的嚴格執行人。問出口的一刻我像往常那樣感到後悔,可自尊不容許我撤回——假使他已經看到了呢。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收回即示弱,再不濟還有自圓其說。
許樹洲的優良品質和他的決定一併消失無蹤。
也讓我變得失控。
-在?
-人呢?
-為什麼不回我消息?
靜候一刻鐘,理智蕩然無存,我開啟了語音轟炸。
接連五通都無人接聽。
……
惱火是紅色,不安是藍色,驕傲是明黃,糅雜在一起,我整個人在被黑水吞沒。
三個小時後,許樹洲說,我剛睡著了。
黑魔法消散,我坐回教堂的王座上。
如釋重負,這才是許樹洲。不可能不理我,下一句他就會問「寶寶怎麼了」,我這樣的分手大王,分給他一次體驗機會又何妨。畢竟我們總能重歸於好。
我平靜下來,微笑著,低頭看許樹洲的新消息。
-有事打字說,別再打電話。
我愣住,定定看這句話幾秒,鼻頭的存在感突然變得格外的強。
作者有話說
短篇,真·分手故事,不是,寶們自行避雷
第2章 2.
工作之後,我的記性變得有點差,常易忘事。可在我印象里,我很確定許樹洲從來沒這樣說過話。
在我們確認關係的頭兩年,他對語音的熱衷程度就像每天需要吃飯呼吸,即使我們白天見面的時間不少,頻率也不低。他常年被我的室友戲稱「粘人哥」,可見此人有多誇張。關燈前也捨不得掛斷,執著地說要連麥睡覺。我吐槽「連麥睡覺很耗電,手機會燙,電池的壽命還會下降」,他卻說不連的話他的壽命會下降,我故意問他「為什麼」,他答,沒有我的時候很容易失氧。
我被肉麻到,齜牙咧嘴地咦惹後,驚異回:我們單押了誒!
他後知後覺:是哦。
那一天晚上,他把這段聊天記錄截取到朋友圈,配了王小波的句子:
「但願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我們的共友自然是在評論區酸話不止,嘔吐不停。可我看了又看,看得笑不攏嘴。
我很甜蜜地留言:噁心心。許樹洲回給我三個emoji的太陽。
這條內容歷時久遠,已經看不到了。我躺在床上,呆滯地盯著他的朋友圈主頁。他的壁紙仍是我倆的合照剪影,他背著我,在泰山紅日升起的時刻。出自一位遊客女生的抓拍,她從手機相冊里drop給我們,激動而大聲地說,你倆太美好了。
許樹洲愛慘了這張照片,當即設為屏保。下山時他像個只學過一句話的小孩,重複好多次,這是他的「人生照片」。
我熱衷唱反調:人生照片不是應該只有自己嗎?
這時的他才有了新的字句:我的人生里有你。
他現在的朋友圈很乾淨,僅三天可見。我不清楚他什麼時候設置為三天可見的。一股奇怪的寒意在我頭皮上漫開,是啊,我已經很久沒有關注他的朋友圈動態——但我從沒有戒掉過刷朋友圈的習慣,如果無意看到他,我會點讚,像對待每一位好友或甲方,但我幾乎不會再點進他頭像。<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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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兒失戀及走出失戀的故事
有刀/短篇
*大女主控不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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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視角丁敏一.配角許樹洲
一句話簡介:分手快樂,祝你快樂
立意:把自己還給自己
第1章 1.
夏至到來前,我收到了來自許樹洲的分手簡訊。他言簡意賅,又有點兒不敢直面抉擇的迴避,因為他躲開了所有代表分離的字眼,只說,「我和你的關係,我好像堅持不下去了。」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大腦空白。
大腦空白,以往閱讀言情小說文藝作品會頻繁出現的措辭,我也曾細想過那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是坐墜樓機時,閃電一般的顱內炫光,還是得知至親身患重疾時,措手不及的神智散架?
它們似乎都與「瀕死」相關。
但真正的大腦空白,更像是被什麼一瞬擊殺。
我不合時宜地分神。
直到眉心開始不受控制地抽搐,提醒我儘快回應。
-你想分手嗎?
我面頰發燙,驅使著左手的拇指往屏幕里打字。在發送前,我刪掉了那個「嗎」故作冷靜。
-你想分手?
許樹洲回:嗯。
那不是一個「嗯」,而第二聲「砰」,在我腦袋裡持續形成更大的空腔。我繼續問:為什麼?
他說:累。
又說:也沒那麼愛了。
許樹洲秒回的好習慣仍延續著,但語氣變得極為陌生。
-好,分就分唄。
我接著打字,全身麻掉一樣,像有另一個人在代替我說話。
聊天框上方的「正在輸入」出現又消失,如此往復三次,再無動靜,似乎在等我補充些什麼。
他確信自己等不到了,才將新的,也更冰冷的內容輸送過來:我沒開玩笑,也沒帶情緒。
我飛快地回:我也沒有。
儘管已經有灼熱的東西充盈著我眼眶,隨時能滿溢而出。
屏幕上彈出「那就行」三個字時,我眨了下眼,讓淚水順流而下。
—
在許樹洲正式提出分手的前一天,我從沒有想過,他會離開我。
而我想像過的有關於我們分別的畫面,是他或我在彌留之際用盡餘力緊握住彼此枯槁的手……不,我應當是先走的那一個,因為在我的意識里,他永遠不會先離開我。
我和許樹洲戀愛有五年零三個月,在這期間,他沒有主動提出過一次分手,而我恰恰相反,我提分手的次數能申請金氏世界紀錄。
分手原因也瑣碎簡單,千奇百怪,甚至是幼稚,比如他秒睡沒回我消息,比如冬天我們睡在一個被窩裡時,他說我的冰腳像刀子一樣割到他,又比如,我翻遍小紅書精心篩選的打卡餐廳,他說菜品一般。
而我通常也會為它們配備冠冕堂皇的理由:沒回消息——你開始冷暴力我了,想分手就直說;嫌我腳冷——你開始挑剔我了,想分手就直說;飯店不夠好吃——你質疑我的品味了,我們吃不到一起去了,想分手就直說。
每每這種時候,許樹洲總會一把抱住我,發誓他永遠不會離開我。
我也確信,許樹洲是我最忠實的信徒,而我是教皇,我永遠享有絕對的權威。
這種自信延續到翌日起床,我像以往那樣拿起手機,點開置頂微信頭像。
我的心臟以不可捉摸的速度涼了下去,許樹洲沒有給我發任何消息,沒有早安,沒有求和,更別提他過往擅長的死纏爛打,以及偶爾靈機一動,讓我會心一笑的台階。
對話停留在沒有溫度的「那就行」上面。
把吐司片放進微波爐叮的那半分鐘,我的視線滯留在聊天界面,極力抑制著想要確認的訊息:你來真的?你真的沒有任何情緒嗎?
糟糕的是,我有。
隱秘的不安像是水面的波紋,在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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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傍晚離開公司,那層隱形的隔音簾又消失了,在地鐵上,我面前站著一對情侶,應該是大學生,男孩拉著吊環,而女孩把他當支架,他們看起來樸素且親密,男孩臉上還有些痘,很像大三時候的我和許樹洲——樸素?我為什麼會用這樣的字眼,更詭異的是,我不由自主地打開了手機前置攝像頭,開始照鏡子。屏幕里,我的膚質被粉底修飾得堪稱無暇,新買的嬰兒彎免膠假睫毛也牢靠地粘在眼睛上,我整理著劉海,已然成為自己過去最想成為的精緻到連每根頭髮絲都不放過的「都市麗人」,我好漂亮,緊接著,我下意識地問,「合照咩?」,那種黏糊糊的,輕微的,一字一頓,像羊羔一樣的聲音,它們幾乎條件反射般地蹦了出來,好像此時此刻,許樹洲就在我身邊為我的臉蛋捧場唱誦,並擠進拍攝範圍擠眉弄眼,不惜犧牲他那張帥臉做我的背景板。我完全忘了他不在。
回應我的是車廂里一成不變,字正腔圓的前方到站提醒。
我觀察四周乘客,尷尬且無措地關滅了手機。
在失去許樹洲的第一天,我已經不習慣這種「失去」。
等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不習慣衍變為不可置信。
儘管類似情緒在前幾天目及他分手簡訊的那一刻猝然閃現過,但此刻,它激發出了更多負面的表達,最明確的是焦慮與憤怒。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冷戰在戀愛里,是我的獨家專利。他承諾過,永遠不會對我使用這樣的手段。
怒氣像一個開關,而我腦袋被很長的火車碾過,等我反應過來,我已經給他發出消息:你還活著麼?
我很會說動聽的話。
但也很會說難聽的話。吵架時尤甚。
哪怕我的意志在規勸我,別做情緒的奴僕,好言軟語興許能扭轉此刻的局勢,但我的行動已快過思考,我是「我不好過你也別想好過」的嚴格執行人。問出口的一刻我像往常那樣感到後悔,可自尊不容許我撤回——假使他已經看到了呢。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收回即示弱,再不濟還有自圓其說。
許樹洲的優良品質和他的決定一併消失無蹤。
也讓我變得失控。
-在?
-人呢?
-為什麼不回我消息?
靜候一刻鐘,理智蕩然無存,我開啟了語音轟炸。
接連五通都無人接聽。
……
惱火是紅色,不安是藍色,驕傲是明黃,糅雜在一起,我整個人在被黑水吞沒。
三個小時後,許樹洲說,我剛睡著了。
黑魔法消散,我坐回教堂的王座上。
如釋重負,這才是許樹洲。不可能不理我,下一句他就會問「寶寶怎麼了」,我這樣的分手大王,分給他一次體驗機會又何妨。畢竟我們總能重歸於好。
我平靜下來,微笑著,低頭看許樹洲的新消息。
-有事打字說,別再打電話。
我愣住,定定看這句話幾秒,鼻頭的存在感突然變得格外的強。
作者有話說
短篇,真·分手故事,不是,寶們自行避雷
第2章 2.
工作之後,我的記性變得有點差,常易忘事。可在我印象里,我很確定許樹洲從來沒這樣說過話。
在我們確認關係的頭兩年,他對語音的熱衷程度就像每天需要吃飯呼吸,即使我們白天見面的時間不少,頻率也不低。他常年被我的室友戲稱「粘人哥」,可見此人有多誇張。關燈前也捨不得掛斷,執著地說要連麥睡覺。我吐槽「連麥睡覺很耗電,手機會燙,電池的壽命還會下降」,他卻說不連的話他的壽命會下降,我故意問他「為什麼」,他答,沒有我的時候很容易失氧。
我被肉麻到,齜牙咧嘴地咦惹後,驚異回:我們單押了誒!
他後知後覺:是哦。
那一天晚上,他把這段聊天記錄截取到朋友圈,配了王小波的句子:
「但願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我們的共友自然是在評論區酸話不止,嘔吐不停。可我看了又看,看得笑不攏嘴。
我很甜蜜地留言:噁心心。許樹洲回給我三個emoji的太陽。
這條內容歷時久遠,已經看不到了。我躺在床上,呆滯地盯著他的朋友圈主頁。他的壁紙仍是我倆的合照剪影,他背著我,在泰山紅日升起的時刻。出自一位遊客女生的抓拍,她從手機相冊里drop給我們,激動而大聲地說,你倆太美好了。
許樹洲愛慘了這張照片,當即設為屏保。下山時他像個只學過一句話的小孩,重複好多次,這是他的「人生照片」。
我熱衷唱反調:人生照片不是應該只有自己嗎?
這時的他才有了新的字句:我的人生里有你。
他現在的朋友圈很乾淨,僅三天可見。我不清楚他什麼時候設置為三天可見的。一股奇怪的寒意在我頭皮上漫開,是啊,我已經很久沒有關注他的朋友圈動態——但我從沒有戒掉過刷朋友圈的習慣,如果無意看到他,我會點讚,像對待每一位好友或甲方,但我幾乎不會再點進他頭像。<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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