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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一見著明月,竊竊私語就會停下,看她的目光也帶著異樣。她成績有點下滑,剛過去的考試不是很理想,她覺得很孤獨,學校里那麼多人,熱熱鬧鬧的,她不想跟任何人交流,也不去解釋,沒人會問的。
秦天明來找她一塊去食堂,明月心想,秦天明是很好的,她裝什麼都沒聽說,還很有見地分享假期看的新書。明月腦子神遊,看守所能寄信,她等著季彥平告訴她,李秋嶼到底收到那封信沒有。
「你多吃點飯,走路都輕飄飄的。」秦天明推推她的飯缸。
明月心說,不是我的身體輕飄飄,是魂兒落不下來。她覺得跟秦天明也沒什麼話可說了,說什麼呢,什麼都不感興趣,她沒力氣跟人家說話,只能寫字。
總得想個萬一,比方說,李秋嶼真的去蹲監獄。監獄這東西,真是離她生活遙遠,她小學的時候,學校大門口過道的黑板上經常搞普法宣傳,用花花綠綠的彩色粉筆寫得滿滿當當,什麼吸毒啊盜竊啊,她起小就覺得這些事肯定不能做的,觀念深入骨髓,人不能犯法,蹲監獄太可怕了。萬一蹲個十幾二十年,一出來,家人死了,左鄰右舍對你指指點點,你一出來發現世界早都變了,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沒人愛你,你也愛不起這個世界,這就是對你犯罪的懲罰,活該啊。
李秋嶼怎麼能是活該呢,他是清白的。明月一想到這,心抽痛得厲害,她想證據頭都要炸了,她恨不得現在自己精通法律,替他奔波。她能做的,是念自己的書,寫幾個字給他,不能打電話,不能見面,明月只能給他寄信。
信也是很麻煩的,得檢查,人家覺得你寫的沒問題,才能過關。一想到先叫旁人看了去,明月一會兒心煩意亂,一會兒自我安慰,告誡自己不能急,她光明磊落,不怕人看。
李秋嶼還是收到了那封信,用鋼筆寫的,明月的字跡其實他不太熟悉,因為存在變化。他記得她初中的字跡,不算好看,高中階段她要求自我進步,這封信的字已經相當好了,收放有度,他不知道她現在字寫這麼好。
這是明月寫的嗎?李秋嶼捧著信,一個字一個字默讀起來。
「我是明月。」
看見開頭,李秋嶼就知道是她了,會心一笑,仿佛她明亮的面孔也在字上。
「我見到了你的師弟,他是個非常好的人,像你一樣,他跟我說了許多事情,我最高興的是,他跟我的想法出奇一致,我們都是那麼信任你。
事情確實發生了,我以為自己經歷許多事能很好地理解這個世界了,它有荒誕無常的一面,隨機發生著什麼,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在承受著各種各樣隨時的「發生」,也許是偶然的,也許是必然的。我明白這個道理,還是覺得太難受了,因為發生在你身上,我不懼怕貧窮,也不怕吃苦,我從小習慣忍受這兩樣東西,只怕我愛的人遭遇不幸,我情願命運把這些加在我身上,我能托起,奶奶走後,我想著無論發生什麼我都能面對了,最大的事,不是死亡嗎?死亡已經經過我數次了,我什麼也不怕,即使我心裡煎熬,我始終相信自己能是任何事的對手。
難道我寫這些,是不信任你也能嗎?不是的,你今年三十二歲了,沒有過多少真正幸福的日子可言,你一直在受苦,飽受精神折磨,你是最純潔最崇高的人,不該這麼受苦,你是血肉之軀啊,心臟跳動了多久,你就痛苦了多久,好像你這麼一個人,天生就來受苦的。我太想分擔你的苦了,其實我一點也不想,我更想跟你一塊兒高高興興過日子,不要吃苦,但苦來了,來了就是來了,就得接住它,咱們暫時還不能一塊過好日子,就先接住不好的日子吧。
不僅有我,季彥平也在,他跟我一樣,我們都愛你,還有奶奶還有八斗叔馮大娘,甚至連朱興民也愛過你,你還記得他嗎?你買過他的菜,他那一刻肯定愛你這樣好的年輕人,他也許不知道這就是愛,但愛就是愛,哪怕只愛你一刻,一刻的愛不是恨,不是痛苦,那就是好的,咱們活著,不就是為了這樣的時刻嗎?感受到愛,只有愛才是抵抗痛苦的武器,誰也不比它尖銳,鋒利。它又不是尖銳鋒利的,它是圓的,不傷人的,永遠熱乎乎的,咱們永遠懷抱著它,不丟開手,就什麼也不害怕了,好像冬天里把臉伸到太陽地兒里,閉著眼,光在臉上融化了,從汗毛孔進去,冷就沒了。
這會兒你的心還在跳嗎?肯定的,我的心也在跳,咱們還都活著,以後一定能活得更好,還有好多事沒做吶,心只要還跳,就能跨過現在的不幸,還要給咱們跳一輩子,很長很長,我寫完這些,都覺得自己是小嬰兒了,新得很,好像咱們都變得嶄新嶄新的。
去年年關,咱們一塊兒淋了場痛快的雪,我相信以後還有的,那樣好的雪,一定還會有的。
別忘記愛,所有的愛。」
李秋嶼只讀一遍,便幾乎能一字不差記下來了,他記性真是太好,心裡柔亮,像新抽出了幾片葉芽,嫩嫩的,黏糊糊的。文字非常有力量,他一直都是愛閱讀的人,讀過無數書,都沒明月寫的好,不是她的技巧高超,文字絕倫,都不是,純粹是這單單寫給他的,每一個字,都是他需要的,她有,還給了他。世上的事就得這麼巧才行,想要的,人家不一定有,有也未必給你。
他心裡平靜了,外頭並不平靜。季彥平把證據匯總,想法子看能不能讓李秋嶼先取保候審,最起碼,離開看守所,那是個很壓抑的地方。
但證人只多不少,辦案的人員私下都忍不住議論了,新來做筆錄的,是李秋嶼的前女友,年輕,漂亮,渾身上下都是大牌。趙斯同把她胃口養大了,由奢入儉難,反正是稀里糊塗一筆爛帳,後面的事,說不清是她自願,還是趙斯同的引導,半推半就,他把她介紹給更有權力的人,告訴她,自己這廟小水淺,她這麼漂亮應該有更高的價值。趙斯同擅長把事情說得動聽,充滿誘惑,她有時覺得很有道理,有時會突然察覺到一陣痛苦,忍不住哭一場。
回不去了。
她沒法離開現在的生活,她開銷很大,虛榮心跟屍體一樣,掉進河裡,膨脹得不行。那條河,她很少願意去想,思考是件煩心事,她只想快快樂樂的,叫人羨慕自己。
可李秋嶼的事情出來,那條河,也跟著清晰了,是她自己要淌的嗎?源頭在李秋嶼,如果他還愛著自己,說不定兩人都已經結婚。她刻意不去想他,現在是不得不想,這個人的眉眼,笑意,柔情,回憶里的甜蜜把她給黏住了。她還戀著他,要不然不會難受,可他早把她忘了,他把她青春耽誤了,不,這輩子都耽誤了,所以她現在才這個樣。
向蕊沒意識到自己心理有了點毛病,她想不到,她只去怪李秋嶼,突然就痛恨無比了,好像找到問題的癥結。所以,她做筆錄時很激動,繪聲繪色,畫面感很強,弄得辦案人員仿佛也跟著看見了齷齪不堪的場景。<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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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明來找她一塊去食堂,明月心想,秦天明是很好的,她裝什麼都沒聽說,還很有見地分享假期看的新書。明月腦子神遊,看守所能寄信,她等著季彥平告訴她,李秋嶼到底收到那封信沒有。
「你多吃點飯,走路都輕飄飄的。」秦天明推推她的飯缸。
明月心說,不是我的身體輕飄飄,是魂兒落不下來。她覺得跟秦天明也沒什麼話可說了,說什麼呢,什麼都不感興趣,她沒力氣跟人家說話,只能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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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嶼怎麼能是活該呢,他是清白的。明月一想到這,心抽痛得厲害,她想證據頭都要炸了,她恨不得現在自己精通法律,替他奔波。她能做的,是念自己的書,寫幾個字給他,不能打電話,不能見面,明月只能給他寄信。
信也是很麻煩的,得檢查,人家覺得你寫的沒問題,才能過關。一想到先叫旁人看了去,明月一會兒心煩意亂,一會兒自我安慰,告誡自己不能急,她光明磊落,不怕人看。
李秋嶼還是收到了那封信,用鋼筆寫的,明月的字跡其實他不太熟悉,因為存在變化。他記得她初中的字跡,不算好看,高中階段她要求自我進步,這封信的字已經相當好了,收放有度,他不知道她現在字寫這麼好。
這是明月寫的嗎?李秋嶼捧著信,一個字一個字默讀起來。
「我是明月。」
看見開頭,李秋嶼就知道是她了,會心一笑,仿佛她明亮的面孔也在字上。
「我見到了你的師弟,他是個非常好的人,像你一樣,他跟我說了許多事情,我最高興的是,他跟我的想法出奇一致,我們都是那麼信任你。
事情確實發生了,我以為自己經歷許多事能很好地理解這個世界了,它有荒誕無常的一面,隨機發生著什麼,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在承受著各種各樣隨時的「發生」,也許是偶然的,也許是必然的。我明白這個道理,還是覺得太難受了,因為發生在你身上,我不懼怕貧窮,也不怕吃苦,我從小習慣忍受這兩樣東西,只怕我愛的人遭遇不幸,我情願命運把這些加在我身上,我能托起,奶奶走後,我想著無論發生什麼我都能面對了,最大的事,不是死亡嗎?死亡已經經過我數次了,我什麼也不怕,即使我心裡煎熬,我始終相信自己能是任何事的對手。
難道我寫這些,是不信任你也能嗎?不是的,你今年三十二歲了,沒有過多少真正幸福的日子可言,你一直在受苦,飽受精神折磨,你是最純潔最崇高的人,不該這麼受苦,你是血肉之軀啊,心臟跳動了多久,你就痛苦了多久,好像你這麼一個人,天生就來受苦的。我太想分擔你的苦了,其實我一點也不想,我更想跟你一塊兒高高興興過日子,不要吃苦,但苦來了,來了就是來了,就得接住它,咱們暫時還不能一塊過好日子,就先接住不好的日子吧。
不僅有我,季彥平也在,他跟我一樣,我們都愛你,還有奶奶還有八斗叔馮大娘,甚至連朱興民也愛過你,你還記得他嗎?你買過他的菜,他那一刻肯定愛你這樣好的年輕人,他也許不知道這就是愛,但愛就是愛,哪怕只愛你一刻,一刻的愛不是恨,不是痛苦,那就是好的,咱們活著,不就是為了這樣的時刻嗎?感受到愛,只有愛才是抵抗痛苦的武器,誰也不比它尖銳,鋒利。它又不是尖銳鋒利的,它是圓的,不傷人的,永遠熱乎乎的,咱們永遠懷抱著它,不丟開手,就什麼也不害怕了,好像冬天里把臉伸到太陽地兒里,閉著眼,光在臉上融化了,從汗毛孔進去,冷就沒了。
這會兒你的心還在跳嗎?肯定的,我的心也在跳,咱們還都活著,以後一定能活得更好,還有好多事沒做吶,心只要還跳,就能跨過現在的不幸,還要給咱們跳一輩子,很長很長,我寫完這些,都覺得自己是小嬰兒了,新得很,好像咱們都變得嶄新嶄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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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嶼只讀一遍,便幾乎能一字不差記下來了,他記性真是太好,心裡柔亮,像新抽出了幾片葉芽,嫩嫩的,黏糊糊的。文字非常有力量,他一直都是愛閱讀的人,讀過無數書,都沒明月寫的好,不是她的技巧高超,文字絕倫,都不是,純粹是這單單寫給他的,每一個字,都是他需要的,她有,還給了他。世上的事就得這麼巧才行,想要的,人家不一定有,有也未必給你。
他心裡平靜了,外頭並不平靜。季彥平把證據匯總,想法子看能不能讓李秋嶼先取保候審,最起碼,離開看守所,那是個很壓抑的地方。
但證人只多不少,辦案的人員私下都忍不住議論了,新來做筆錄的,是李秋嶼的前女友,年輕,漂亮,渾身上下都是大牌。趙斯同把她胃口養大了,由奢入儉難,反正是稀里糊塗一筆爛帳,後面的事,說不清是她自願,還是趙斯同的引導,半推半就,他把她介紹給更有權力的人,告訴她,自己這廟小水淺,她這麼漂亮應該有更高的價值。趙斯同擅長把事情說得動聽,充滿誘惑,她有時覺得很有道理,有時會突然察覺到一陣痛苦,忍不住哭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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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秋嶼的事情出來,那條河,也跟著清晰了,是她自己要淌的嗎?源頭在李秋嶼,如果他還愛著自己,說不定兩人都已經結婚。她刻意不去想他,現在是不得不想,這個人的眉眼,笑意,柔情,回憶里的甜蜜把她給黏住了。她還戀著他,要不然不會難受,可他早把她忘了,他把她青春耽誤了,不,這輩子都耽誤了,所以她現在才這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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