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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他的工資卡交給她。
「林雨嬌,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以前挺混蛋的沒什麼努力方向,過一天是一天,可以明天去死,也可以明天睡大街。」祁司北揉了揉眼睛,聲音很啞,「現在我有方向了,我在努力了。」
「你喜歡舟川,還是杭南,還是洛杉磯,舊金山。」
地名越說越多。
「還是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們去買間房子吧。」
誰都不用被困在出租屋的發霉雨天裡。無論是萬家燈火,還是千里曠野。
普天之下是大好河山。
「無論哪裡,只要你想去,就是我的方向,我的家。」
雨滴滴答滴答,砸落在車頂。
林雨嬌攥著那張銀行卡,有很長一段時間反應不過來。
她討厭暴雨天。討厭下雨,討厭雨夜。
如果暴雨天,在這城市裡有一盞瀰瀰燈火,亮在屬於兩個人的家裡。雨水悶悶敲打著落地窗,餐桌有冒著熱氣的飯菜,陽台上掛著的是兩個人的衣服,貓在床角睡覺,剛收工回家的人看見角落裡的吉他,順手拿過來盤腿坐在她身邊,一字一句給她唱喜歡的歌。
其實也是好天氣。
「你給我工資卡,可是我什麼都沒答應你。」
林雨嬌低頭喃喃。
祁司北沒說什麼,俯身就過來。
下一秒,她感覺自己頭上好像有什麼東西。
往後視鏡里一看,是給他買生日蛋糕商家送的紙皇冠。他把皇冠戴在了她的頭上。
車門被打開,冷風往裡灌,她詫異看著祁司北直接從車裡出去了。
毫不猶豫,單膝下跪在長街上濕漉漉的雨地。
雨水往上打濕了他的膝蓋。
「林雨嬌做我女朋友吧。」
明明能在演唱會上萬人面前演出的人,對節拍如此敏感的人,一句話說得愣是因為緊張一點停頓都沒有。
學生時代的每一場考試沒有這麼緊張。
她是他人生里,第一張不想錯一道題,只想拿滿分的試卷。
沒來得及準備戒指和鮮花,少年跪在雨里,因為雙手空空而無措。
愛是永遠覺得給你的還可以更好,最好。
林雨嬌坐在車裡,戴著那頂金色的紙皇冠,漂亮的整個人都像在發光。
她仰著頭不想哭,一直忍住了。直到想到祁司北這三年是一個人怎麼過得之後,眼淚嘩啦就下來了。
祁司北做什麼都可以去拿滿分。
在她這裡,也是滿分。
「如果我不回國,你會來找我嗎。」她捂著嘴掩飾情緒,問出了第一句話。
單膝跪在雨天裡的人沒說話。
其實那年,他去加州看過她。
在那場冬天的洛杉磯,百年難遇的大暴雨里。那時候仍然一無所有的祁司北,花了半年攢機票,去她的大學門口。
深夜走出校門的林雨嬌,穿著一件好看的黑色大衣,身邊是她撐著傘的外國朋友,兩個人說說笑笑走過街角。
他攔住路邊賣花的小女孩,英文咬字標準。
畢竟如果沒有高三畢業那一年的變故,他會在大洋彼岸最好的音樂學院。
他買下所有的玫瑰,讓賣花的小女孩走過去送給她。
所以現在她問他不回國,他會不會去找她。
祁司北沉默了足足半分鐘。
二十九秒,每一秒的答案都是「一定會」。
但是最後一秒,是他的理智。他不要重提往事讓她擔心。
「看緣分。」大雨里的人笑著別過臉,側臉凌厲分明,「緣分不夠,我就去爭。」
他還是那個,橫衝直撞也會殺出一條路的少年。
車裡連接著音樂電台響了幾聲,林雨嬌抬眼看過去。
主持人說,下一首歌播放的是《當冬夜漸暖》。
雨天收音嘈雜,FM90.7調頻仿佛老磁帶的雪花沙沙聲。
前奏的間隙里,傳出孫燕姿的聲音。
「大家好我是孫燕姿,今天我要介紹當冬夜漸暖。這首歌是這張專輯的最重要的一首歌,這首歌其實在講時間的流逝。就是說當很多東西,都好像有點變質的時候,很多人會有很多疑惑。重要的是我們如何愛過。」
她的歌聲忽遠忽近。
「只要有一次的絢爛,下一次會更勇敢。」
車窗外的天光和路燈光,明明暗暗閃過。
是林雨嬌閉上眼,都能看見熱烈的光。
當冬夜漸暖,已經是舟川的春天。
「小北,我來坦坦蕩蕩地愛你了。」
她聽見自己的聲音,如同一萬隻蝴蝶振翅過的春風。
-
買新房的事情,最後定在杭南一處新開發的樓盤。
回到他們十六歲第一次見面的城市。
首付八十萬,小區環境乾淨,出門走十幾分鐘就可以到她的律所。
那隻貓也很喜歡。
趴在飄窗上曬太陽,陽光照得它背上的白毛軟軟發光。
有時候林雨嬌覺得,其實貓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跟著他們有家了,就很開心。
那陣子她手裡有活忙,雖然祁司北每天更忙。但裝修的事情還基本都是他在琢磨,既要費盡心思想她喜歡的風格,又怕打擾到她工作。<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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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嬌,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以前挺混蛋的沒什麼努力方向,過一天是一天,可以明天去死,也可以明天睡大街。」祁司北揉了揉眼睛,聲音很啞,「現在我有方向了,我在努力了。」
「你喜歡舟川,還是杭南,還是洛杉磯,舊金山。」
地名越說越多。
「還是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我們去買間房子吧。」
誰都不用被困在出租屋的發霉雨天裡。無論是萬家燈火,還是千里曠野。
普天之下是大好河山。
「無論哪裡,只要你想去,就是我的方向,我的家。」
雨滴滴答滴答,砸落在車頂。
林雨嬌攥著那張銀行卡,有很長一段時間反應不過來。
她討厭暴雨天。討厭下雨,討厭雨夜。
如果暴雨天,在這城市裡有一盞瀰瀰燈火,亮在屬於兩個人的家裡。雨水悶悶敲打著落地窗,餐桌有冒著熱氣的飯菜,陽台上掛著的是兩個人的衣服,貓在床角睡覺,剛收工回家的人看見角落裡的吉他,順手拿過來盤腿坐在她身邊,一字一句給她唱喜歡的歌。
其實也是好天氣。
「你給我工資卡,可是我什麼都沒答應你。」
林雨嬌低頭喃喃。
祁司北沒說什麼,俯身就過來。
下一秒,她感覺自己頭上好像有什麼東西。
往後視鏡里一看,是給他買生日蛋糕商家送的紙皇冠。他把皇冠戴在了她的頭上。
車門被打開,冷風往裡灌,她詫異看著祁司北直接從車裡出去了。
毫不猶豫,單膝下跪在長街上濕漉漉的雨地。
雨水往上打濕了他的膝蓋。
「林雨嬌做我女朋友吧。」
明明能在演唱會上萬人面前演出的人,對節拍如此敏感的人,一句話說得愣是因為緊張一點停頓都沒有。
學生時代的每一場考試沒有這麼緊張。
她是他人生里,第一張不想錯一道題,只想拿滿分的試卷。
沒來得及準備戒指和鮮花,少年跪在雨里,因為雙手空空而無措。
愛是永遠覺得給你的還可以更好,最好。
林雨嬌坐在車裡,戴著那頂金色的紙皇冠,漂亮的整個人都像在發光。
她仰著頭不想哭,一直忍住了。直到想到祁司北這三年是一個人怎麼過得之後,眼淚嘩啦就下來了。
祁司北做什麼都可以去拿滿分。
在她這裡,也是滿分。
「如果我不回國,你會來找我嗎。」她捂著嘴掩飾情緒,問出了第一句話。
單膝跪在雨天裡的人沒說話。
其實那年,他去加州看過她。
在那場冬天的洛杉磯,百年難遇的大暴雨里。那時候仍然一無所有的祁司北,花了半年攢機票,去她的大學門口。
深夜走出校門的林雨嬌,穿著一件好看的黑色大衣,身邊是她撐著傘的外國朋友,兩個人說說笑笑走過街角。
他攔住路邊賣花的小女孩,英文咬字標準。
畢竟如果沒有高三畢業那一年的變故,他會在大洋彼岸最好的音樂學院。
他買下所有的玫瑰,讓賣花的小女孩走過去送給她。
所以現在她問他不回國,他會不會去找她。
祁司北沉默了足足半分鐘。
二十九秒,每一秒的答案都是「一定會」。
但是最後一秒,是他的理智。他不要重提往事讓她擔心。
「看緣分。」大雨里的人笑著別過臉,側臉凌厲分明,「緣分不夠,我就去爭。」
他還是那個,橫衝直撞也會殺出一條路的少年。
車裡連接著音樂電台響了幾聲,林雨嬌抬眼看過去。
主持人說,下一首歌播放的是《當冬夜漸暖》。
雨天收音嘈雜,FM90.7調頻仿佛老磁帶的雪花沙沙聲。
前奏的間隙里,傳出孫燕姿的聲音。
「大家好我是孫燕姿,今天我要介紹當冬夜漸暖。這首歌是這張專輯的最重要的一首歌,這首歌其實在講時間的流逝。就是說當很多東西,都好像有點變質的時候,很多人會有很多疑惑。重要的是我們如何愛過。」
她的歌聲忽遠忽近。
「只要有一次的絢爛,下一次會更勇敢。」
車窗外的天光和路燈光,明明暗暗閃過。
是林雨嬌閉上眼,都能看見熱烈的光。
當冬夜漸暖,已經是舟川的春天。
「小北,我來坦坦蕩蕩地愛你了。」
她聽見自己的聲音,如同一萬隻蝴蝶振翅過的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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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房的事情,最後定在杭南一處新開發的樓盤。
回到他們十六歲第一次見面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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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貓也很喜歡。
趴在飄窗上曬太陽,陽光照得它背上的白毛軟軟發光。
有時候林雨嬌覺得,其實貓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跟著他們有家了,就很開心。
那陣子她手裡有活忙,雖然祁司北每天更忙。但裝修的事情還基本都是他在琢磨,既要費盡心思想她喜歡的風格,又怕打擾到她工作。<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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