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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的學習沒有什麼值得詳述之處。十一放假前被調休的周日過得特別漫長,讓夏青黛感覺仿佛回到了高三。
如果不是課餘時間能隨時打開手機監控畫面看看底下的歐文,夏青黛的心根本就靜不下來。
陶樂莊園那天的舞會盛況,夏青黛是看不見了。
被阻隔著視線的她,當夜差點忍不住徒手去掀開遮住她視線的古堡屋頂呢!
當天歐文其實只跳了兩支舞,第一支開場舞邀請簡·奧斯汀,第二支則是跟陶樂莊園的女主人布朗太太跳的。
這之後無論他的朋友們怎麼勸說他下舞池,他都沒有行動。
沒有女神的舞會,根本就了無生趣啊。
舞會之後第二天,夏青黛在自習室學習完回到寢室,都沒有跟室友們閒聊交流感情,而是直接洗完澡,鑽進了自己用床簾隔出來的一方天地。
也不知是不是有意的,平日裡待在書房看書、處理鄉間政務比較多的歐文,這一天卻是站在戶外的時間更多。
夏青黛看著他指揮人群和水泥,澆灌路面,忙忙碌碌一整天,把浮翠山莊的路,一直修到瞭望荷山莊,效率驚人。
他還用土豆和速溶咖啡,請了一堆小孩子給水泥路放哨,禁止有人提早去踩踏。
夏青黛對這個造路進度非常滿意,感覺僅次於那天她和她哥雙劍合璧了。
有歐文這個行動力超強的十八世紀代理人就是方便,夏青黛已經能想像得到她開著法拉利,在一馬平川的鄉間水泥路上馳騁的畫面。
晚風輕拂,荷塘月色唱起來,油門雖然轟不了,但是車速完全可以飆起來。
以夏青黛現在的「開車」經驗,她覺得自己以後考駕照直接去考就行,壓根不用花那個學的錢了。
理論課對於一個從卷王之王的高考省份廝殺進省內top1學校的學子來說,肯定是沒有難度的。路考這方面有十八世紀的實戰經驗,也不必擔心。
這次第,怎一個爽字了得。
才花了一萬多塊錢,建設她的唐人街呢,能省一筆是一筆。
到了周一的傍晚,夏青黛一上完,就麻溜地收拾好東西回家了。
她們寢室四個人,施燕因為路途和路費的原因沒有選擇回家。而其他三個女孩子,全都在周一下了課就坐車離開學校回家了。
包郵區就是這麼方便。
第291章 大山里出來的男人
一路聞著草木味在林中穿梭了很久,特意選了未開發的爛路走,比平時晚了許久,杜仲才到達目的地——朝歌寨。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電子表,上面顯示的時間是9點50分,跟他預計的一分不差。
這時他才輕呼一口氣,滿意地回頭看著來時路,一種切實的掌握感湧上心頭。
這就是他從小生活的大山了,有一個十分美麗的名字,以及和名字一樣美的歷史故事。
在杜仲考上大學的那一年,這裡被扶貧辦看中了開發,欲要打造成一張有著歷史歲月感的旅遊名寨。
只可惜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在最初的轟轟烈烈熱鬧後,這裡很快又恢復成老樣子,老破小是永恆不變的主題。
走進寨子,零星的幾棟原拆原建的民宿,才讓寨子看起來有點旅遊區的樣子。
當杜仲的身影一踏進寨子,就有蹲在院子裡吃飯的寨民向他吆喝:「喂,哪裡來的?驢友嗎?要不要住宿?」
杜仲應聲看去,是一位頭髮完全花白但臉又沒那麼蒼老的很難準確分辨出年齡的男人,有點面善,但他不認識。
對方很顯然也不認識他,否則不會問出這個問題。
杜仲不由一頓,摘下耳塞傾聽片刻後,才打招呼道:「阿甘叔好,我是杜仲,阿良家的。」
就在剛剛,杜仲聽到了男人身後屋裡人的說話聲,確認了眼前人的身份——阿甘。
一個十六歲就跑出去打工的叔輩,基本不回寨子。明明四十出頭而已,本人形象卻要比真實年齡瞧著老很多。
杜仲就沒有見到過他,只聽人提起過,難怪不認識。
在朝歌寨被開發成旅遊區之前,這裡是一座嚴重空巢的老寨子。寨子裡除了老人就是小孩,很少見到壯年。
這些年旅遊區開發起來了,寨子裡跑出去的中青年,才又回來了一批搞旅遊業。
比如杜仲大伯家的兒子,就從羊城辭職回來,把自家的地收拾了一下,弄了一片給遊客搭帳篷野營的區域,收點場地費。
中年男人阿甘也是回寨創業的人之一,一邊扒飯,一邊說:「原來是阿良哥家的娃啊!你叫杜仲?聽說你當醫生了是不是?」
「嗯,學醫。」
兩人正說著話,男人身後的屋子裡傳出來一道充滿喜悅的聲音:「阿甘,是小仲回來了嗎?」
「是吧,說是叫杜仲,阿良哥家的。」阿甘回頭應了一句,再看看杜仲,嘀咕道,「這真是阿良哥的種?瞧著不像啊。」
「去!別胡說!」
裡面走出來一個背有些微駝的老婦人,輕輕拍了阿甘的肩膀一下,語氣略帶嗔怪,然後滿臉笑容地大聲招呼杜仲:「哎呀,真是小仲回來了!太好了!快來三婆這裡坐坐,好多菌子咧,來吃一碗!」
杜仲把消音耳塞默默塞回耳朵里,然後對著老太太露出一個狀是靦腆的笑,輕輕道:「三婆不急,我先回去跟爺爺奶奶說一聲再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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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課餘時間能隨時打開手機監控畫面看看底下的歐文,夏青黛的心根本就靜不下來。
陶樂莊園那天的舞會盛況,夏青黛是看不見了。
被阻隔著視線的她,當夜差點忍不住徒手去掀開遮住她視線的古堡屋頂呢!
當天歐文其實只跳了兩支舞,第一支開場舞邀請簡·奧斯汀,第二支則是跟陶樂莊園的女主人布朗太太跳的。
這之後無論他的朋友們怎麼勸說他下舞池,他都沒有行動。
沒有女神的舞會,根本就了無生趣啊。
舞會之後第二天,夏青黛在自習室學習完回到寢室,都沒有跟室友們閒聊交流感情,而是直接洗完澡,鑽進了自己用床簾隔出來的一方天地。
也不知是不是有意的,平日裡待在書房看書、處理鄉間政務比較多的歐文,這一天卻是站在戶外的時間更多。
夏青黛看著他指揮人群和水泥,澆灌路面,忙忙碌碌一整天,把浮翠山莊的路,一直修到瞭望荷山莊,效率驚人。
他還用土豆和速溶咖啡,請了一堆小孩子給水泥路放哨,禁止有人提早去踩踏。
夏青黛對這個造路進度非常滿意,感覺僅次於那天她和她哥雙劍合璧了。
有歐文這個行動力超強的十八世紀代理人就是方便,夏青黛已經能想像得到她開著法拉利,在一馬平川的鄉間水泥路上馳騁的畫面。
晚風輕拂,荷塘月色唱起來,油門雖然轟不了,但是車速完全可以飆起來。
以夏青黛現在的「開車」經驗,她覺得自己以後考駕照直接去考就行,壓根不用花那個學的錢了。
理論課對於一個從卷王之王的高考省份廝殺進省內top1學校的學子來說,肯定是沒有難度的。路考這方面有十八世紀的實戰經驗,也不必擔心。
這次第,怎一個爽字了得。
才花了一萬多塊錢,建設她的唐人街呢,能省一筆是一筆。
到了周一的傍晚,夏青黛一上完,就麻溜地收拾好東西回家了。
她們寢室四個人,施燕因為路途和路費的原因沒有選擇回家。而其他三個女孩子,全都在周一下了課就坐車離開學校回家了。
包郵區就是這麼方便。
第291章 大山里出來的男人
一路聞著草木味在林中穿梭了很久,特意選了未開發的爛路走,比平時晚了許久,杜仲才到達目的地——朝歌寨。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電子表,上面顯示的時間是9點50分,跟他預計的一分不差。
這時他才輕呼一口氣,滿意地回頭看著來時路,一種切實的掌握感湧上心頭。
這就是他從小生活的大山了,有一個十分美麗的名字,以及和名字一樣美的歷史故事。
在杜仲考上大學的那一年,這裡被扶貧辦看中了開發,欲要打造成一張有著歷史歲月感的旅遊名寨。
只可惜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在最初的轟轟烈烈熱鬧後,這裡很快又恢復成老樣子,老破小是永恆不變的主題。
走進寨子,零星的幾棟原拆原建的民宿,才讓寨子看起來有點旅遊區的樣子。
當杜仲的身影一踏進寨子,就有蹲在院子裡吃飯的寨民向他吆喝:「喂,哪裡來的?驢友嗎?要不要住宿?」
杜仲應聲看去,是一位頭髮完全花白但臉又沒那麼蒼老的很難準確分辨出年齡的男人,有點面善,但他不認識。
對方很顯然也不認識他,否則不會問出這個問題。
杜仲不由一頓,摘下耳塞傾聽片刻後,才打招呼道:「阿甘叔好,我是杜仲,阿良家的。」
就在剛剛,杜仲聽到了男人身後屋裡人的說話聲,確認了眼前人的身份——阿甘。
一個十六歲就跑出去打工的叔輩,基本不回寨子。明明四十出頭而已,本人形象卻要比真實年齡瞧著老很多。
杜仲就沒有見到過他,只聽人提起過,難怪不認識。
在朝歌寨被開發成旅遊區之前,這裡是一座嚴重空巢的老寨子。寨子裡除了老人就是小孩,很少見到壯年。
這些年旅遊區開發起來了,寨子裡跑出去的中青年,才又回來了一批搞旅遊業。
比如杜仲大伯家的兒子,就從羊城辭職回來,把自家的地收拾了一下,弄了一片給遊客搭帳篷野營的區域,收點場地費。
中年男人阿甘也是回寨創業的人之一,一邊扒飯,一邊說:「原來是阿良哥家的娃啊!你叫杜仲?聽說你當醫生了是不是?」
「嗯,學醫。」
兩人正說著話,男人身後的屋子裡傳出來一道充滿喜悅的聲音:「阿甘,是小仲回來了嗎?」
「是吧,說是叫杜仲,阿良哥家的。」阿甘回頭應了一句,再看看杜仲,嘀咕道,「這真是阿良哥的種?瞧著不像啊。」
「去!別胡說!」
裡面走出來一個背有些微駝的老婦人,輕輕拍了阿甘的肩膀一下,語氣略帶嗔怪,然後滿臉笑容地大聲招呼杜仲:「哎呀,真是小仲回來了!太好了!快來三婆這裡坐坐,好多菌子咧,來吃一碗!」
杜仲把消音耳塞默默塞回耳朵里,然後對著老太太露出一個狀是靦腆的笑,輕輕道:「三婆不急,我先回去跟爺爺奶奶說一聲再來。」<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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