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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這個人用著鄭白鏡的外貌,基因序列與死去的舊情人一模一樣。

  鄭說嫉妒鄭白鏡嫉妒得快發瘋了。

  他嫉妒冷芳攜身邊的一切——

  將冷芳攜喚醒的老男人,一定見到過冷芳攜初次睜眼時的茫然,警惕戒備地探索新世界時的可愛狀態。繼承了黑帽子遺骸,破解了赫萊謎題,天生就在冷芳攜那裡有基礎好感度。在他沒找到冷芳攜之前,不知道近水樓台先得月,偷了多少不屬於他的東西。

  沈千重,與鄭白鏡不分上下的垃圾,明明與冷芳攜毫無關係,一個告白被拒絕的失敗者,居然有臉跳出來用曖昧不清的言語引導媒體,讓人以為他與冷芳攜是地下情人。

  不要臉的賤人!

  冷芳攜的舊情人有且只有鄭白鏡一個!

  一個冷芳攜都不一定記得住的路人,臉皮怎麼厚到對整個世界的人撒謊?

  看到那些影像和紙質記錄,沈千重恬不知恥地誘人誤解,鄭說快氣吐血了,恨不得立刻闖進千姿本部,活活撕了他!

  鄭白鏡居然讓這種人留到現在,這個不要臉的小偷,奪走了他們正派男友的身份!

  轉而,又回到對本體的憎惡上。

  一手好牌打得稀爛,不僅沒完全留住冷芳攜的心,還被人占了名分。

  有誰比他更廢物?

  如此循環往復,一顆心像架在熊熊火焰上炙烤,焦灼痛苦,難以平復。

  鄭說起先還能掩藏一切,漸漸地無法在冷芳攜面前保持平靜。

  他越來越頻繁地提到鄭白鏡,提到楚童,甚至提到沈千重,執著地想在冷芳攜那裡確認自己的優勢地位。

  然而一切只是徒勞。

  冷芳攜無言避開他,端著溫水到玻璃廊檐下曬太陽。

  頓時怒氣上涌,鄭說衝過去把住輪椅,半蹲下來,以仰望的姿態質問:「不說話,心虛了?是不是在你眼裡,哪怕沈千重都比我好?是不是?!」

  「冷芳攜,你的心是石頭做的嗎?我跟你上了多少次床,你難道一點喜歡都沒有?哪怕是對身體的喜歡呢?」

  「比不過鄭白鏡,我認了。但楚童沈千重兩個賤人,我哪點比他們差?你說啊!」

  冷芳攜閉了閉眼:「……」

  為什麼又牽扯到楚童和沈千重了?

  提到楚童尚且可以理解,已經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沈千重又是從哪兒冒出來的?要不是頂著沈千姿弟弟的身份,冷芳攜都快忘記他了。

  青年還在不停質問,把住扶手的五指緊緊攥著,用力到冷芳攜聽到了一聲脆響。

  轟——

  當頭一杯溫水澆下來,嘩啦啦濺了鄭說滿臉,沿著短髮和脖頸寬肩水流滴答。

  冷芳攜看他怔愣住,平靜道:「冷靜了嗎。」

  「……」鄭說抹了把臉。

  又笑起來,笑得異常扭曲,眼底是深切的偏執。

  冷芳攜都不知道他從哪裡開始又是在上演哪一齣戲碼,只聽他悲哀悽愴痛苦地笑完後,用瘋癲平靜的語氣宣告:「不管怎樣,你別想離開我。」

  不離開就不離開。

  他本來也走不了。

  這麼想著,隔天冷芳攜就使用支外體走出了獨棟別墅。

  鄭說陰沉地注視小貓背影,忍了又忍,最終交代機仆跟上去。

  冷芳攜的本體還在別墅里,他得守著。

  第134章 並不驚心動魄,卻足夠刻骨銘心。

  第三區內環寸土寸金,從天空到地底,人類恨不得將每一寸空間都開發到極致,於是高樓大廈與幽暗地下室並存。空間被開拓到極致,越顯得逼仄。

  偏偏獨棟別墅附近,是一片未經多餘開發的自然地帶,林木奢侈地拋灑在蜿蜒山頭,珍稀鳥類在林間飛舞,日光穿過林梢層層灑落,在一捧清泉上點染浮金。

  漂亮得炫目。

  清寒的空氣伴隨孤鳥啾啾迴蕩,肉墊踏在乾枯樹葉上,即便力道放輕,也發出一陣碎葉之聲。

  冷芳攜越過枯葉地,跳到更高的地帶。

  一路走來,獨棟別墅連同城市被他甩在身後,回首望去只能看見一道模糊的輪廓。

  高大的機仆亦步亦趨,擋住了大半日光。察覺到冷芳攜的視線,圖靈機很快讓出空間,於是更多光線如願以償地照耀在貓咪身上。那一身本就柔順的毛毛,在光線下遊動銀色的光澤,使支外體看起來像昂貴珍惜的藝術品。

  尖耳朵直立著,幾縷白毛垂下,探測器隱藏其中,不斷接收周圍的信號,為冷芳攜提供信息。

  支外體身上套著一件黑黃條紋毛衣,尺寸正好。

  因為是圖靈機多日努力的成果,即便配色不怎麼合心意,冷芳攜還是收下,並立馬在下一次使用支外體的時候,迅速地換上了。

  圖靈機投出數個愉悅微笑的表情。

  ——毛衣套在貓身上,就像他用獨有的方式標記了冷芳攜,由此而生的安心感對圖靈機來說,是種新奇的體驗。

  「這附近的山頭,產權登記在鄭說名下,是別墅的附贈品。」圖靈機介紹說。

  這一片地帶的別墅間隔很遠,別墅本體其實不重要,令人咂舌的天價更多是每一棟別墅自帶的自然風光帶的價錢。

  鄭說購買的這一棟位置最好,自然帶最遼闊,風貌最宜人,維護成本也最高昂。

  整天在床上廝混,冷芳攜已經膩味了。他原本只是想出來逛逛,呼吸新鮮空氣,沒想到外面的景象遠比他想像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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