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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屏鬆懈雙肩沉思了會,想不出答案,不免有些歪聲喪氣,「還說這個疑團呢,那香的謎團我們也沒解開。」

  時修卻笑了下,「我記得在江都查許玲瓏的案子,那時候你就說過,姜家有香料鋪子,也配一些奇香。曹善朗和姜家原本就有瓜葛,會不會那香就是在姜家的香料鋪里配的?」

  話音剛落,西屏便著急往香料鋪子裡去,憑他如何留她吃早飯也留不住。

  可巧她前腳走,後腳臧志和又來,時修只得指著那碗稀飯叫臧志和吃。臧志和哪有空閒吃早飯,將手朝外一指,道:「我不吃了,我想再到錦玉關去瞧瞧,特地來問大人有什麼要囑咐的沒有。」

  時修不以為意,非一把拽他坐下,「錦玉關該查的都查過了,還去查什麼?先陪我一起吃了早飯再說。」

  「萬一還有什麼遺漏的要緊線索呢?總好過在衙門裡坐以待斃。」

  「你先吃飯!吃過飯將文庫的方文吏叫到這裡來,我有話要問他。」

  臧志和這才帶著疑惑落坐,「大人還是懷疑那個遲騁?現在的疑點不都在曹善朗身上麼?」

  時修卻端著碗一笑,「曹善朗是曹善朗,遲騁是遲騁,就算汪鳴不是遲騁殺的,也必定和這案子有牽連,我看眼下他的事倒比查我的案子要緊些。」

  臧志和雖不明道理,卻只得依從,這廂吃罷飯,便去叫了方文吏來。這方文吏五十來歲的年紀,迄今在衙內當差的日子比周大人還長,因他只是區區管文庫的書吏,一向不受周大人器重,人又實誠,想來許多話倒方便問他。

  此人畢竟上了年紀,有些眼力,看得出時修此刻雖是受困囹圄,將來必能官復原職,因而一樣拿他當大人看待,進門便鄭重作揖,「不知大人叫卑職來是有何吩咐?」

  時修敬他年紀大,特地叫獄卒搬了凳子來請他坐,「十幾年前有個遲騁遲班頭在衙門當差,聽說您老認得他?」

  「認得,認得。」方文吏眯著眼回憶起來,「自從汪班頭死後,衙內恐怕就只我與周大人認得這個遲騁了,他是十幾年前的老人了,本來前途無量,唉,偏偏為個女人迷了性情,知法犯法,落得暴屍荒野的下場。虧得他孑然一身了無牽掛,否則真是要拖累家人了。」

  時修閒散地坐回桌旁,「他沒有家人?」

  方文吏嘆了聲,「他自幼就沒了娘,到衙門當差沒兩年爹也病死了,所以無人替他主張婚事,二十出頭還沒娶親。要是早早娶上一房媳婦,我看也不會受那女犯人的引誘,走上了歧途。」

  時修一手放在桌上捻著,翹起腿來,「依您老看,此人當差當得如何?」

  「他——」方文吏捻著鬍鬚輕輕笑道:「在我看來嘛,遲騁此人盡職盡責,也許是因他無牽無掛,凡遇到危險的事他都沖在頭裡,每到節下,也都是他頭一個留在衙門值守。他這個人還難得大方,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光棍,又沒有什麼花錢的嗜好,所以發了俸祿,人家問他借錢他都肯借。我記得有一年汪鳴家中兄弟病了,還是遲騁借給他錢醫治,人沒治好,病死了,也是遲騁出錢買的棺槨。不過他這人也太實誠,不會說好聽的奉承人,也不大變通,所以——」

  「所以周大人不大喜歡他,是麼?」

  方文吏笑著點頭。

  臧志和聽了這番話,倒欽佩起遲騁來,不由得替他抱不平,「這樣的人在官場上自然吃虧,在衙門當差就是如此,那會做事的就是比不上會拍馬屁的!」

  時修在對過看他一眼,他又笑著添補,「自然了,我們大人不是那樣瞎眼的上司。」

  方文吏又跟著點頭,「其實汪鳴那人也不擅溜須拍馬,和他師傅性子有點像,只是他家裡人口多,艱難吶。」

  「俗話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嘛。」時修含笑點頭,「那個女犯人的事呢?我聽說關於她的卷宗都焚毀了,您老還記不記得她的案子?」

  方文吏睃著他二人,心下忖度,這小姚大人與周大人不和,為官又清廉正直,想來將此事透漏給他也不要緊。踟躕片刻,便道:「說起那婦人,不知道大人有沒有聽說過泰興縣當年碼頭邊上的一樁殺人縱火案?」

  「什麼殺人縱火案?」時修才剛問完,記憶一閃,想起好像先前在江都的時候曾聽南台說過一樁泰興縣的舊案,「是不是有個小賊摸到一艘船上去,原本是為盜竊,可最後卻殺了人,還放火燒了船?」

  方文吏點點頭,頃刻又搖頭,「那樁舊案的卷宗也到期焚毀了,不過我記得,那案子裡死了四個人,一個是那艘船的僱主,是位小姐,那賊就是先用匕首殺了這位小姐,再往船上倒了酒放火。當時是夜裡,船上的人都睡了,船夫和他一雙年幼的兒女被活活燒死,只有船夫老婆跳進江里逃出了命。」

  臧志和忙問:「難道那女犯人就是這船夫老婆?不對呀,她分明是受害人,怎麼後頭卻成了犯人?」

  「你聽我慢慢說來,那艘被燒焦的船是次日早起到江上打魚的人看見的,那人當時就往衙門報了案,遲騁很快就帶人去岸上查訪,連查了三日,我聽說眼看有了點眉目了,衙門突然跑來一個人投案,說那案子是他做下的。」

  時修挑著眼道:「想必就是那個小賊了?」

  「正是,此人叫沈小七,年紀不到二十,家住城西郊碼頭一帶,家中有六口人,他尚未成親,素日也沒什么正經事干,常在碼頭上小偷小摸,是個出了名的潑皮無賴。據他自己說,案發前幾日,他在碼頭上踩點,看見那艘船泊在離碼頭有些遠的岸邊,泊了好些日子,船上除了船夫一家,就只一位小姐,看那小姐的穿著打扮好像有些錢財,所以他就起了邪念,那晚趁著夜深人靜,摸到那船上去,本想偷些銀兩就罷了,誰知驚醒了那位小姐,他慌亂之下就用隨身攜帶的匕首殺了那小姐,後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又放了火。」<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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