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頁
方許擋著臉,叫汪鑫把視頻關了。
肖潤芝拉開方許的雙手,說要將這段視頻放到網上,曝光他的醜事,讓他永遠都不敢賣假包——反正他有錢,可以再去整一次容。除非,方許把騙她們的錢都還給她們。
汪鑫作勢要將視頻發上網,還當著方許的面編輯文案,嘴裡說著「馬上就好嘍,這是你最後的機會」。
而肖潤芝則一次又一次攔在方許面前,還說知道方許為什麼整容,是為了逃避奢侈品工匠的案子。不給錢就舉報他,讓他去坐牢!
方許個子比她們高一截,力氣也大,腎上腺素爆表,狂怒的情緒成了暴力的助興劑。他一把捏住肖潤芝的臉,將她推倒在地。
汪鑫尖叫著要跑,卻被方許拽回來搶走手機。
三人扭打在一起。
而在整個過程里,肖潤芝和汪鑫犯了幾個非常嚴重的錯誤:她們以為二對一勝算很大;她們覺得這點行為不至於鬧大,最多就是多幾道皮外傷;她們不知道方許在過去二十幾年中經歷了什麼,就貿然打開『火藥庫』的大門,還在門口玩火慶祝。
就因為兩方對同一件事的判斷有偏差,一方不懂得點到即止,另一方則在一念之間,釋放出心裡的魔鬼。
就像是許多衝動殺人的案件,旁觀者的解說往往是「就因為幾句口角」,網友們則會說「就是心理變態」「就這幾句話也不至於殺人啊」。
事實上在這幾句話之前,也許已經堆疊了二十年的不甘和扭曲,而說這幾句話的人,就成了承受所有痛苦的具體對象。
直到肖潤芝和汪鑫倒在地上,方許看著兩人的屍體,這才逐漸安靜下來。
他先是慌亂,意識到自己殺了人,隨即就想逃避,命令自己儘快思考對策。
「我知道雕塑不能留在現場,雕塑和茶杯上面有我的指紋。我一定要清理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的模樣,這會更容易騙過警方。那段時間這類案件發生過好幾次,警方會很容易被誤導。」
民警說:「所以你就選擇拿走最值錢的包,還有一些18k金首飾。『兇器』就被你裝在其中一個包里。」
民警拿出一份鑑定結果,幾個包他們都進行過小範圍的拆解化驗,雖然包的內部用特殊藥水清洗過,卻還是在縫合線的裡層採集到一點血跡,說明這個包就是裝雕塑的那個。
民警問方許,為什麼不銷毀包和雕塑?
方許說:「因為我第二天清晨去那邊找過東西,這件事被警方知道了。那個時候我不敢做任何引起注意的舉動,再說那些包不是那麼容易銷毀的,用火燒一定會引起警報,丟掉也不保險,藏在自己家裡,萬一警察來搜查呢?讓它們『消失』的最好辦法,就是寄回國,而且用的是顧澎的身份,誰都不會懷疑——正好將雕塑一起寄回去。」
「你為什麼要將雕塑送給顧澎?」
「那你就要先問他,為什麼要出賣我的隱私給肖潤芝。」
「就因為這樣,你選擇將這個雷埋在顧澎那兒?」
「其實我當時根本沒有想好該怎麼做,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報復他,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說實話我一開始還真有點捨不得,那是我那幾年最好的作品。我捨不得毀掉它,也捨不得將它送給顧澎。可後來我想,將藝術品作為兇器送給始作俑者,這也是一種行為藝術啊。等幾年後這個案子塵埃落定,我再將這個故事進行藝術加工,送去出版公司,一定會在圈子裡引起轟動。」
「天網恢恢,你沒想到案子會移交到國內,兩國警方會合作。」
「是啊,法律規定先屬地再屬人。我在境外殺人,就算我是中國籍,國內警方沒有境外偵查權,管不了這麼寬。而且F國警方和官員很容易收買。我計算過了,在大多數情況下我的計劃都能成功,我錯就錯在沒有計算這種小概率事件。」
「你倒是很懂法。知法犯法。」
方許沒有接話。
過了好一會兒,方許再度開口:「我是殺了人,這是重罪。可除了殺人之外,這世界上還有很多是法律沒規定的『罪』。因為那些人性上的罪惡,我從來沒有得到過尊重。那些侮辱、欺騙、嘲笑,就是因為無法納入法律,才會被人拿來肆意釋放。我奪走的是她們的生命,她們踐踏的是我的尊嚴。在我看來,這兩件事分量相當。」
身為執法人員,民警自然不能認同方許的話。
當然民警也見過不少類似的案件,往往是雙方各讓一步,都少說一句,令對方感受到體諒、尊重,矛盾很快就能迎刃而解。
如果肖潤芝和汪鑫能早就預見到那些話帶來的後果,如果她們能窺探到方許心裡的壓抑,相信她們一定不會這麼做。
……
傅明裕看了幾遍方許的供述錄像。
組內其他人都鬆一口氣,想著如何慶祝,傅明裕卻比之前更為糾結,好像有什麼事情困擾住他。
方許的「行為藝術」似乎已經為後面的行為做出解釋。
再者,在一些兇殺案中,高智商兇手會在即將成功之前提前慶祝,進而做出一些「挑釁」行為,犯下一些低級錯誤。
方許說,每次去蕭婓的辦公室看到那個雕塑,他就覺得很爽。看著這兩個享受「性別優勢」的髮小,在他面前虛情假意,內心卻充滿了高高在上的優越感,裝出一副好朋友的嘴臉,背後一次又一次拿他當玩笑。<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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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潤芝拉開方許的雙手,說要將這段視頻放到網上,曝光他的醜事,讓他永遠都不敢賣假包——反正他有錢,可以再去整一次容。除非,方許把騙她們的錢都還給她們。
汪鑫作勢要將視頻發上網,還當著方許的面編輯文案,嘴裡說著「馬上就好嘍,這是你最後的機會」。
而肖潤芝則一次又一次攔在方許面前,還說知道方許為什麼整容,是為了逃避奢侈品工匠的案子。不給錢就舉報他,讓他去坐牢!
方許個子比她們高一截,力氣也大,腎上腺素爆表,狂怒的情緒成了暴力的助興劑。他一把捏住肖潤芝的臉,將她推倒在地。
汪鑫尖叫著要跑,卻被方許拽回來搶走手機。
三人扭打在一起。
而在整個過程里,肖潤芝和汪鑫犯了幾個非常嚴重的錯誤:她們以為二對一勝算很大;她們覺得這點行為不至於鬧大,最多就是多幾道皮外傷;她們不知道方許在過去二十幾年中經歷了什麼,就貿然打開『火藥庫』的大門,還在門口玩火慶祝。
就因為兩方對同一件事的判斷有偏差,一方不懂得點到即止,另一方則在一念之間,釋放出心裡的魔鬼。
就像是許多衝動殺人的案件,旁觀者的解說往往是「就因為幾句口角」,網友們則會說「就是心理變態」「就這幾句話也不至於殺人啊」。
事實上在這幾句話之前,也許已經堆疊了二十年的不甘和扭曲,而說這幾句話的人,就成了承受所有痛苦的具體對象。
直到肖潤芝和汪鑫倒在地上,方許看著兩人的屍體,這才逐漸安靜下來。
他先是慌亂,意識到自己殺了人,隨即就想逃避,命令自己儘快思考對策。
「我知道雕塑不能留在現場,雕塑和茶杯上面有我的指紋。我一定要清理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的模樣,這會更容易騙過警方。那段時間這類案件發生過好幾次,警方會很容易被誤導。」
民警說:「所以你就選擇拿走最值錢的包,還有一些18k金首飾。『兇器』就被你裝在其中一個包里。」
民警拿出一份鑑定結果,幾個包他們都進行過小範圍的拆解化驗,雖然包的內部用特殊藥水清洗過,卻還是在縫合線的裡層採集到一點血跡,說明這個包就是裝雕塑的那個。
民警問方許,為什麼不銷毀包和雕塑?
方許說:「因為我第二天清晨去那邊找過東西,這件事被警方知道了。那個時候我不敢做任何引起注意的舉動,再說那些包不是那麼容易銷毀的,用火燒一定會引起警報,丟掉也不保險,藏在自己家裡,萬一警察來搜查呢?讓它們『消失』的最好辦法,就是寄回國,而且用的是顧澎的身份,誰都不會懷疑——正好將雕塑一起寄回去。」
「你為什麼要將雕塑送給顧澎?」
「那你就要先問他,為什麼要出賣我的隱私給肖潤芝。」
「就因為這樣,你選擇將這個雷埋在顧澎那兒?」
「其實我當時根本沒有想好該怎麼做,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報復他,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說實話我一開始還真有點捨不得,那是我那幾年最好的作品。我捨不得毀掉它,也捨不得將它送給顧澎。可後來我想,將藝術品作為兇器送給始作俑者,這也是一種行為藝術啊。等幾年後這個案子塵埃落定,我再將這個故事進行藝術加工,送去出版公司,一定會在圈子裡引起轟動。」
「天網恢恢,你沒想到案子會移交到國內,兩國警方會合作。」
「是啊,法律規定先屬地再屬人。我在境外殺人,就算我是中國籍,國內警方沒有境外偵查權,管不了這麼寬。而且F國警方和官員很容易收買。我計算過了,在大多數情況下我的計劃都能成功,我錯就錯在沒有計算這種小概率事件。」
「你倒是很懂法。知法犯法。」
方許沒有接話。
過了好一會兒,方許再度開口:「我是殺了人,這是重罪。可除了殺人之外,這世界上還有很多是法律沒規定的『罪』。因為那些人性上的罪惡,我從來沒有得到過尊重。那些侮辱、欺騙、嘲笑,就是因為無法納入法律,才會被人拿來肆意釋放。我奪走的是她們的生命,她們踐踏的是我的尊嚴。在我看來,這兩件事分量相當。」
身為執法人員,民警自然不能認同方許的話。
當然民警也見過不少類似的案件,往往是雙方各讓一步,都少說一句,令對方感受到體諒、尊重,矛盾很快就能迎刃而解。
如果肖潤芝和汪鑫能早就預見到那些話帶來的後果,如果她們能窺探到方許心裡的壓抑,相信她們一定不會這麼做。
……
傅明裕看了幾遍方許的供述錄像。
組內其他人都鬆一口氣,想著如何慶祝,傅明裕卻比之前更為糾結,好像有什麼事情困擾住他。
方許的「行為藝術」似乎已經為後面的行為做出解釋。
再者,在一些兇殺案中,高智商兇手會在即將成功之前提前慶祝,進而做出一些「挑釁」行為,犯下一些低級錯誤。
方許說,每次去蕭婓的辦公室看到那個雕塑,他就覺得很爽。看著這兩個享受「性別優勢」的髮小,在他面前虛情假意,內心卻充滿了高高在上的優越感,裝出一副好朋友的嘴臉,背後一次又一次拿他當玩笑。<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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