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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顧澎和蕭婓會怎麼判?」
「估計要等,調查他倆應該是其他部門的工作,好像超出公安範圍了。屬於國安?專案小組這邊肯定是沒法回復。」
「我這麼說會被噴嗎?我覺得方許挺可憐的。」
「我還有一點不懂,方許為啥要殺她倆?公告裡也沒說明。」
「一般都不會寫明的,就算寫也就是一筆帶過。內情到底多複雜,只有當事人知道。」
「不管因為什麼,殺人就是不對。殺人就該償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瞧著吧,各大UP主又該忙活編故事了。」
……
因為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不小影響,許多在F國或附近國家的華人,紛紛湧向與本案有關的地點「打卡」拍照。
比如肖潤芝和汪鑫的公寓,方許的公寓,遠在郊區的療養院,甚至是那個不知名的小鎮。
精通F國語言的華人,詢問小鎮當地人關於火葬和土葬的流行趨勢,更有華人用短視頻的形式講解,兇手方許是怎麼鑽漏洞燒死林純的。
就連方許念過的學校也成了「知名」院校。
方許的雕塑老師也趁著這波熱度發表論文,吸引許多藝術圈內人士議論,想不到「指紋簽名」竟然會成為破案關鍵。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紅。
這個話題後來還延伸出許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國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國家將會怎樣發展,還有UP主說,方許很值得同情幫助,導致這場悲劇的元兇就是因為性別歧視。
因為方許的故事過於曲折,不僅涉及身份改變,還有性別顛覆,他的故事被人總結出來放到網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絲」。
有人認為他的人生很傳奇,還不到三十歲,就歷經三次「身份轉變」:方許、林純、「方米」。
也有人問,如果最後沒有發現雕塑的秘密,方許是不是就成功了?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時期,專案小組正在緊鑼密鼓地整合證據文件,準備遞交檢察院。
就在這個節骨眼,發生了兩件事。
先是方許的律師突然找上門。
專案小組很意外,方許從沒有提過請了律師,而且在訊問期間,他沒有給任何律所或者律師打過電話,說明律師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師還帶來一份文件,證明方許已經拿到F國的國籍,也就是說方許現在是F國人。只是還沒有在國內辦理註銷手續。
按理說,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國境內違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國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後很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驅逐出境既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但這並不是必然的,還要在判刑時有沒有加上這一條。如果沒有,服刑之後就不會被驅逐出境。
但方許的情況比較特殊,他是中國籍身份時,在境外犯罪,而後回到中國接受調查。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卻變成F國籍人。
這裡面就牽扯到一個矛盾,針對他的判刑,是針對他犯案時的國籍,還是針對他現在的國籍?
直到方許的律師遞出方許的委託申請,大家這才知道,原來方許是想申請去F國接受審判和服刑。
但這是不可能的。
治外法權是不可以單方面認定的,哪怕F國已經同意,也需要國內同意才行。
除非兩個國家願意為了一個刑事案坐下來談判。可方許又不是什麼國家級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許的申請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則是網絡上的一個截圖,和一個網友在外網看到的信息。
這條信息很快就被網警捕捉到,並將信息連同截圖一起轉給專案小組。
「我關注了一個博主,好幾年沒更新了,我一直以為這個博主不幹了,現在和這個案子聯繫起來,我開始懷疑博主是肖潤芝或汪鑫其中一個……」
且不論這個網友講述的事是否有根據,是不是為了蹭熱度,她都成功引起一撥人的注意。
該網友說,她一直在糾結要不要把證據拿出來,都是私信聊天內容,還是挺難評的,而且她是翻牆搞的,不知道會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後來還是在網友們的鼓吹之下,該網友決定將私信截圖放出來,不過只放出來一小時就刪掉,如果大家覺得是她胡思亂想蹭熱度,那就當她沒說,可千萬不要舉報她。
聊天內容如下:
【「明天要見一個死人妖,哈哈哈,我讓室友偷拍視頻,到時候發出來給大家樂呵樂呵。」
「什麼死人妖,異裝癖嗎?」
「就是閹割過的那種,陰陽人啊。我告訴你,這王八蛋可把我騙苦了,他以前是專門做高仿包的,都是從F國這邊寄回國內的。我當時的男朋友就從他這裡進貨,草,讓人白嫖了!」
「信息量有點大啊,容我消化一下。」
「我告訴你哦,這個人妖男女通吃,原來和這邊一個奢侈品工匠同居過,我們這個圈子裡都知道。後來又和一個拉拉好上了!」
「這有點玄幻了。那他現在是女的?」
「都做了性別手術了,肯定不是男人了。但也不能說是女人吧,你承認他和你是同性嗎?本來這件事我是不想搞歧視的,但是他一直在騙人啊,我被騙了這麼多年,實在忍不下這口氣。再告訴你一個更炸裂的,我第一次發現,不是現在哦,而是前幾年在國內,我摸了一下他的襠|部,發現是空的,哈哈哈哈!」<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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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要等,調查他倆應該是其他部門的工作,好像超出公安範圍了。屬於國安?專案小組這邊肯定是沒法回復。」
「我這麼說會被噴嗎?我覺得方許挺可憐的。」
「我還有一點不懂,方許為啥要殺她倆?公告裡也沒說明。」
「一般都不會寫明的,就算寫也就是一筆帶過。內情到底多複雜,只有當事人知道。」
「不管因為什麼,殺人就是不對。殺人就該償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瞧著吧,各大UP主又該忙活編故事了。」
……
因為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不小影響,許多在F國或附近國家的華人,紛紛湧向與本案有關的地點「打卡」拍照。
比如肖潤芝和汪鑫的公寓,方許的公寓,遠在郊區的療養院,甚至是那個不知名的小鎮。
精通F國語言的華人,詢問小鎮當地人關於火葬和土葬的流行趨勢,更有華人用短視頻的形式講解,兇手方許是怎麼鑽漏洞燒死林純的。
就連方許念過的學校也成了「知名」院校。
方許的雕塑老師也趁著這波熱度發表論文,吸引許多藝術圈內人士議論,想不到「指紋簽名」竟然會成為破案關鍵。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紅。
這個話題後來還延伸出許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國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國家將會怎樣發展,還有UP主說,方許很值得同情幫助,導致這場悲劇的元兇就是因為性別歧視。
因為方許的故事過於曲折,不僅涉及身份改變,還有性別顛覆,他的故事被人總結出來放到網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絲」。
有人認為他的人生很傳奇,還不到三十歲,就歷經三次「身份轉變」:方許、林純、「方米」。
也有人問,如果最後沒有發現雕塑的秘密,方許是不是就成功了?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時期,專案小組正在緊鑼密鼓地整合證據文件,準備遞交檢察院。
就在這個節骨眼,發生了兩件事。
先是方許的律師突然找上門。
專案小組很意外,方許從沒有提過請了律師,而且在訊問期間,他沒有給任何律所或者律師打過電話,說明律師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師還帶來一份文件,證明方許已經拿到F國的國籍,也就是說方許現在是F國人。只是還沒有在國內辦理註銷手續。
按理說,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國境內違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國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後很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驅逐出境既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但這並不是必然的,還要在判刑時有沒有加上這一條。如果沒有,服刑之後就不會被驅逐出境。
但方許的情況比較特殊,他是中國籍身份時,在境外犯罪,而後回到中國接受調查。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卻變成F國籍人。
這裡面就牽扯到一個矛盾,針對他的判刑,是針對他犯案時的國籍,還是針對他現在的國籍?
直到方許的律師遞出方許的委託申請,大家這才知道,原來方許是想申請去F國接受審判和服刑。
但這是不可能的。
治外法權是不可以單方面認定的,哪怕F國已經同意,也需要國內同意才行。
除非兩個國家願意為了一個刑事案坐下來談判。可方許又不是什麼國家級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許的申請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則是網絡上的一個截圖,和一個網友在外網看到的信息。
這條信息很快就被網警捕捉到,並將信息連同截圖一起轉給專案小組。
「我關注了一個博主,好幾年沒更新了,我一直以為這個博主不幹了,現在和這個案子聯繫起來,我開始懷疑博主是肖潤芝或汪鑫其中一個……」
且不論這個網友講述的事是否有根據,是不是為了蹭熱度,她都成功引起一撥人的注意。
該網友說,她一直在糾結要不要把證據拿出來,都是私信聊天內容,還是挺難評的,而且她是翻牆搞的,不知道會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後來還是在網友們的鼓吹之下,該網友決定將私信截圖放出來,不過只放出來一小時就刪掉,如果大家覺得是她胡思亂想蹭熱度,那就當她沒說,可千萬不要舉報她。
聊天內容如下:
【「明天要見一個死人妖,哈哈哈,我讓室友偷拍視頻,到時候發出來給大家樂呵樂呵。」
「什麼死人妖,異裝癖嗎?」
「就是閹割過的那種,陰陽人啊。我告訴你,這王八蛋可把我騙苦了,他以前是專門做高仿包的,都是從F國這邊寄回國內的。我當時的男朋友就從他這裡進貨,草,讓人白嫖了!」
「信息量有點大啊,容我消化一下。」
「我告訴你哦,這個人妖男女通吃,原來和這邊一個奢侈品工匠同居過,我們這個圈子裡都知道。後來又和一個拉拉好上了!」
「這有點玄幻了。那他現在是女的?」
「都做了性別手術了,肯定不是男人了。但也不能說是女人吧,你承認他和你是同性嗎?本來這件事我是不想搞歧視的,但是他一直在騙人啊,我被騙了這麼多年,實在忍不下這口氣。再告訴你一個更炸裂的,我第一次發現,不是現在哦,而是前幾年在國內,我摸了一下他的襠|部,發現是空的,哈哈哈哈!」<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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