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頁
其實像唐宛卿這種大家族裡出身的小姐,本就不相信什麼男女之情,尤其是沈秉多年來的表現早已讓她失望透頂,餘下的也就只有她和女兒的利益了。
和離二字依舊是唐宛卿最後的打算,私心來說她沒有善良大方到成全沈秉蘇玉翡一家三口,而且女兒再聰慧再天賦異稟也還尚且年幼,她這個做母親的總得為她多遮風擋雨。
若是有什麼萬一,沈家也能當個退路。
而聽到這些話的沈秉卻是怒不可遏了,他的確是做好了心理準備來的,甚至也想過唐宛卿仗著有唐家當靠山,不能讓阿玉母女進門。
但唐宛卿提出的要求遠超出他想像的苛刻,
「唐宛卿,你太過分了,阿玉母女若是被送走了,以後孤苦無依怎麼活得下去。還有沈家家業又怎麼能交到一個才七歲的稚子手上,這絕無可能!」
這裡是唐家的地盤,唐宛卿自然不在乎他的憤怒,同樣她為了女兒也不可能退讓。
她的女兒憑什麼不能接手沈家家業,難不成要讓她幫了沈家後為他人作嫁衣。要真是那樣那她唐宛卿才是死不瞑目,惹人笑話呢。
這一想唐宛卿冷不丁地打了寒顫,對沈秉更沒了什麼情分,直接下了逐客令,
「你決定好了再來找我吧。」
……
蕭函也知道了原主那位便宜爹來到滬都的事,唐宛卿如今知道女兒的聰慧敏銳也不隱瞞什麼,再說了女兒對這個父親是什麼態度,早就一目了然。
以往是生疏還有些許濡慕尊敬,現下連沈家都不願回了,當然唐老太爺越教沈秋就越是滿意,怎麼說也要留在滬都,哪怕不住在唐公館也沒關係,送的那花園洋樓也離唐公館不遠。
蕭函對唐宛卿也放心,以現在的條件,要錢有錢,要房有房,也有唐家這層關係,即便是和離也不會吃虧。
最重要的還是唐宛卿本人的思想觀念,
她這個當女兒說話份量不夠,但還有唐老太爺在麼,總能扳正一些的,而且唐宛卿現在也才二十五六,放在後世也是風華正茂的年齡,與其在江城那樣封建守舊還興纏足的地方待著,倒不如留在滬都多學習多接觸新鮮事物。
目前在這個世界能讓她在意一些的也就唐宛卿這個母親了,其他的聽了便拋之腦後了。
除了平時上上唐家的各門課程,蕭函更多心思放在資本原始積累上了,股市只能算是第一桶金而已。
沒幾天時間,唐宛卿就打理好了新的房子,還安排好了陪嫁下人,一應都是進口家具,論舒適程度不比沈家大宅差。說起來這本是別人送給唐老太爺的禮物,放在滬都這寸土寸金的地方,沒有個十萬拿不下來的。
這般貴重的禮物,唐老太爺一句話就送給了外孫女,也成了不小的新聞,外人都咋舌好奇唐老爺子會這麼寵愛一個外孫女,以前似乎也沒聽過,而與唐家交好的人家卻是知道最近某些傳聞恐怕不假。
而唐家自家人雖然眼紅了些,但知道可以跟著唐宛卿一起賺錢的時候就沒二話說了。
*
另一邊,沈秉也不得不做出了決定,其實他也沒有選擇的餘地,他捨不得送走蘇玉翡母女,又無法承擔與唐宛卿和離所導致的嚴重後果。
也就只有答應唐宛卿提出的第二條,做財產公證由長女沈秋繼承,
唐宛卿會想出這個辦法還是在滬都聽說的,現在不同過去了,各種西方思想進來,就連政府那的法律條文也西化了。不少豪門富貴人家都學著洋人這一套。
加上老七唐逸舟因為女兒的緣故,與她親近不少,還為她專門請了懂這方面的人,也是國外的校友前輩。
按照這種情況,她的女兒沈秋一旦成年便可以立刻當家,而在此之前還由唐宛卿代為打理。
可以說沈秉同意後,就對沈家失去了掌控權。
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難以接受,何況沈秉還正當盛年,他也有試著將消息傳回族裡,以顯示唐氏的跋扈蠻橫,咄咄逼人。
雖說這一要求確實引起了不小非議,也不曾有女兒家繼承家業的。但再死守規矩也得吃飯啊,小到要養家餬口的,大到家中兒孫要讀書上學的,實際利益可比什麼沈家讓女子當家重要。
再者他們就算反對,也沒見沈秉生出個兒子來啊,又有什麼好爭論的呢,興許唐氏只是想保證沈家的家業由她正室一脈繼承。
幾位輩分高的族老自以為拿捏准了唐氏的想法,等哪天她和沈秉有了親生的兒子,自然會主動要求改繼承權,反正還早麼。
所以宗族一商量就沒什麼異議了,還讓沈秉速速答應,不然沈家成了破落戶,他沈秉就是沈家的罪人,到九泉之下都得給祖宗磕頭謝罪的。
於是沈秉也只能放棄掙扎了。
……
財產公證一連做了兩次,分別在滬都與江城兩個地方,前者是在市政府,後者是沈氏宗祠。
甚至都不需要沈秋露面,一應都是唐宛卿與唐家人處理好了。
唐宛卿更是說了,「我父親很喜愛阿秋,要將阿秋留在滬都讀書,少則一年半載,多則三年五載。」
沈氏族人本來就不覺得會是那位才七歲的嫡小姐當家,不過唐氏代為掌管也沒什麼問題,只要沈家商號能維持下去,大家能收到工錢和分紅就行了。< ="<hr>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和離二字依舊是唐宛卿最後的打算,私心來說她沒有善良大方到成全沈秉蘇玉翡一家三口,而且女兒再聰慧再天賦異稟也還尚且年幼,她這個做母親的總得為她多遮風擋雨。
若是有什麼萬一,沈家也能當個退路。
而聽到這些話的沈秉卻是怒不可遏了,他的確是做好了心理準備來的,甚至也想過唐宛卿仗著有唐家當靠山,不能讓阿玉母女進門。
但唐宛卿提出的要求遠超出他想像的苛刻,
「唐宛卿,你太過分了,阿玉母女若是被送走了,以後孤苦無依怎麼活得下去。還有沈家家業又怎麼能交到一個才七歲的稚子手上,這絕無可能!」
這裡是唐家的地盤,唐宛卿自然不在乎他的憤怒,同樣她為了女兒也不可能退讓。
她的女兒憑什麼不能接手沈家家業,難不成要讓她幫了沈家後為他人作嫁衣。要真是那樣那她唐宛卿才是死不瞑目,惹人笑話呢。
這一想唐宛卿冷不丁地打了寒顫,對沈秉更沒了什麼情分,直接下了逐客令,
「你決定好了再來找我吧。」
……
蕭函也知道了原主那位便宜爹來到滬都的事,唐宛卿如今知道女兒的聰慧敏銳也不隱瞞什麼,再說了女兒對這個父親是什麼態度,早就一目了然。
以往是生疏還有些許濡慕尊敬,現下連沈家都不願回了,當然唐老太爺越教沈秋就越是滿意,怎麼說也要留在滬都,哪怕不住在唐公館也沒關係,送的那花園洋樓也離唐公館不遠。
蕭函對唐宛卿也放心,以現在的條件,要錢有錢,要房有房,也有唐家這層關係,即便是和離也不會吃虧。
最重要的還是唐宛卿本人的思想觀念,
她這個當女兒說話份量不夠,但還有唐老太爺在麼,總能扳正一些的,而且唐宛卿現在也才二十五六,放在後世也是風華正茂的年齡,與其在江城那樣封建守舊還興纏足的地方待著,倒不如留在滬都多學習多接觸新鮮事物。
目前在這個世界能讓她在意一些的也就唐宛卿這個母親了,其他的聽了便拋之腦後了。
除了平時上上唐家的各門課程,蕭函更多心思放在資本原始積累上了,股市只能算是第一桶金而已。
沒幾天時間,唐宛卿就打理好了新的房子,還安排好了陪嫁下人,一應都是進口家具,論舒適程度不比沈家大宅差。說起來這本是別人送給唐老太爺的禮物,放在滬都這寸土寸金的地方,沒有個十萬拿不下來的。
這般貴重的禮物,唐老太爺一句話就送給了外孫女,也成了不小的新聞,外人都咋舌好奇唐老爺子會這麼寵愛一個外孫女,以前似乎也沒聽過,而與唐家交好的人家卻是知道最近某些傳聞恐怕不假。
而唐家自家人雖然眼紅了些,但知道可以跟著唐宛卿一起賺錢的時候就沒二話說了。
*
另一邊,沈秉也不得不做出了決定,其實他也沒有選擇的餘地,他捨不得送走蘇玉翡母女,又無法承擔與唐宛卿和離所導致的嚴重後果。
也就只有答應唐宛卿提出的第二條,做財產公證由長女沈秋繼承,
唐宛卿會想出這個辦法還是在滬都聽說的,現在不同過去了,各種西方思想進來,就連政府那的法律條文也西化了。不少豪門富貴人家都學著洋人這一套。
加上老七唐逸舟因為女兒的緣故,與她親近不少,還為她專門請了懂這方面的人,也是國外的校友前輩。
按照這種情況,她的女兒沈秋一旦成年便可以立刻當家,而在此之前還由唐宛卿代為打理。
可以說沈秉同意後,就對沈家失去了掌控權。
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難以接受,何況沈秉還正當盛年,他也有試著將消息傳回族裡,以顯示唐氏的跋扈蠻橫,咄咄逼人。
雖說這一要求確實引起了不小非議,也不曾有女兒家繼承家業的。但再死守規矩也得吃飯啊,小到要養家餬口的,大到家中兒孫要讀書上學的,實際利益可比什麼沈家讓女子當家重要。
再者他們就算反對,也沒見沈秉生出個兒子來啊,又有什麼好爭論的呢,興許唐氏只是想保證沈家的家業由她正室一脈繼承。
幾位輩分高的族老自以為拿捏准了唐氏的想法,等哪天她和沈秉有了親生的兒子,自然會主動要求改繼承權,反正還早麼。
所以宗族一商量就沒什麼異議了,還讓沈秉速速答應,不然沈家成了破落戶,他沈秉就是沈家的罪人,到九泉之下都得給祖宗磕頭謝罪的。
於是沈秉也只能放棄掙扎了。
……
財產公證一連做了兩次,分別在滬都與江城兩個地方,前者是在市政府,後者是沈氏宗祠。
甚至都不需要沈秋露面,一應都是唐宛卿與唐家人處理好了。
唐宛卿更是說了,「我父親很喜愛阿秋,要將阿秋留在滬都讀書,少則一年半載,多則三年五載。」
沈氏族人本來就不覺得會是那位才七歲的嫡小姐當家,不過唐氏代為掌管也沒什麼問題,只要沈家商號能維持下去,大家能收到工錢和分紅就行了。< ="<hr>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