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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一次,我要換個地方折磨。

  ——她的心。

  我再次體會到父親當年的感受。

  我要折斷她的傲骨,毀掉她重視的一切,以及,她所有珍愛的事物。

  我要她最終除了抓住我的手之外,再別無選擇。

  *

  我做到了。

  雖然代價是,她差點殺了我。

  不過,她要是真殺了我,也很好。

  能做她殺的第一個人,我很高興。

  可惜的是,她沒能成功。

  但不管怎麼說,事情都進展的很順利。

  她乖乖留下來了。

  只是,她再也不笑了。

  真奇怪。

  我明明,最不喜歡她笑。

  為什麼我會在意這件事?

  *

  「我喜歡一隻鳥,所以我折斷了它的翅膀,將它關進精心打造的籠子裡。

  試圖讓它只為我一個人歌唱。

  可它再也不唱歌了。

  它安安靜靜的,與我撕毀的那些布偶沒什麼不同。

  它就要死了。」

  顧寧遠讓我放了沈熹。

  笑話。

  千辛萬苦得來的東西,怎麼可能輕易放手?

  「哥,你的雀兒就快要死了。」他這樣提醒我。

  我當然知道。

  只是——

  那又怎樣呢?

  世上又不是只有這一隻金絲雀。

  她死了我就……

  我就……

  我不想她死。

  事情開始失了控。

  我放走了她。

  一個我此生最後悔的決定。

  離了我,她果然過得很好。

  原來真的和顧寧遠說的一樣,是我離不開她。

  有父親在,我並不能插手顧寧遠那所謂的「事業」。

  所以,我只能眼睜睜看著,她越走越遠。

  不知道為什麼,這種情況讓我很煩躁。

  我變得很不對勁。

  比如大雨傾盆,我竟沒由來的想,她會不會淋濕?

  再等反應過來時,我已經在去接她的路上。

  車子泊在餐廳附近,我拿著準備好的雨傘,耐心等著她出來。

  似乎沒那麼煩躁了。

  她出來了。

  她上了陸景明的車。

  車開到了陸景明家樓下。

  他們上去了。

  我忍住砸爛這把傘的欲望,想等她下來。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她還是沒有下來。

  他們會在屋子裡做什麼呢?

  會擁抱嗎?

  會接吻嗎?

  他們會複合嗎?

  不對,他們本就是天造地設的戀人。

  舊情從未放下,何須重燃?

  等不了了。

  我給她發簡訊,刪了寫寫了刪,終於把字裡行間的酸味抹除殆盡。

  須臾間,她果然跌跌撞撞的跑了下來。

  我略感心安,想好好和她聊一聊,讓她回到我身邊。

  我決定不再追究這次的事。

  可她偏偏與我作對,無論如何也不願遂我的意。

  她道:

  「顧寧安,你不會是真的喜歡我吧?」

  我想辯解。

  想大聲告訴她我沒有。

  並藉此狠狠諷刺她。

  可我努力良久,始終說不出一個字。

  看著她的眼睛,我無比悲哀的發現,我輸了。

  我原來,是喜歡她的。

  局勢就此兩級反轉。

  她占盡上風。

  *

  喜歡與愛並不是什麼好詞。

  尤其是,一個瘋子的喜歡與愛。

  被我這樣不擇手段的瘋子喜歡,沈熹真的,太可憐了。

  我與楚薇薇合作,想要逼她回頭。

  她的確回頭了。

  雖然原因,並不是我所期待的那樣。

  我知道她想做什麼,可那又怎樣,只要她真真切切站在我身邊,那就夠了。

  我甘願在懸崖上跳舞,因為與我共舞的人是她。

  事實證明,那的確是一段,做夢一樣的日子。

  我可以在她工作完後接她下班。

  可以和她一起去吃很多很多的食物。

  可以為她戴上拍賣會最漂亮的那串鑽石項鍊。

  我想把世界上所有的好東西都捧到她面前。

  換她一個笑。

  *

  有人曾經說過,眾生都應平等的享有獲得幸福的權利。

  可我自己都沒得到過的東西,怎麼會讓別人擁有?

  尤其是沈熹。

  於是,我對她說,絕不會讓她獲得幸福這種東西。

  可現在,我後悔了。

  我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想要沈熹能獲得幸福。

  真可笑不是嗎?

  天生的壞種,居然會有這樣荒誕的想法。

  我不再是從前那個沒有感情的怪物。

  沈熹教會了我愛。

  同時我也終於醒悟,我沒資格與她在一起。

  我的存在,就是她不幸福最根本的緣由。

  這一切該結束了。

  一生中有這樣一段好時光,我已心滿意足。

  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我還從來沒聽她說過一句愛我。

  假的也沒有。

  不過沒關係,她吃光了我為她做的面。

  這就夠了。

  證據早已準備好,就放在書房。

  她那麼聰明,一定能找到吧?<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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