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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生關係也不可以判罰嗎?】

  【想到了法學界的知名笑話,說開庭的時候,法官、書記員、法官助理以及被告、原告、被告代理律師、原告代理律師全部都是一所學校畢業的】

  【還有司法警察、檢察官也是同一所法學院的】

  【更可怕的是,法官在判決之後被律師兜頭大罵說,我當初就是這麼教你的嗎?原來律師是學校老師來兼職的律師】

  【古代師生制度和現代應該不一樣吧,如果現代按照古代的師生制度來,那麼一個法院可能有一半的人都是畢業於本地的法學院校,但凡碰到一個教授,副教授來當兼職律師,都沒有辦法審判他的案件了】

  【而且律師有很多是法官的同學】

  【如果這種都要迴避的話,真的會迴避不過來,畢竟大學同學要迴避,那麼學長學姐學弟學妹,要不要迴避呢?】

  看到現代人的彈幕,古人都覺得長了見識。

  原來,現代的很多法官是同一所院校培養出來的,並且除了法官之外,他們的律師以及其他職位的人員都是同門師生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怕法官會徇私嗎?

  伍愛華看到彈幕上的討論,不由說道:「那時候的師生關係和我們現代是不一樣的,大家記得之前有一個所謂的誅十族,比誅九族還多了一族,這一族就是師生。」

  「在古代,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並不是一句簡單的話,如果老師過世的早,學生是有承擔為老師撫養其家人、贍養老師的父母以及師母,並養大、教育老師孩子的責任的。」

  「當然,權利義務是對等的,負有這些義務的入室弟子在老師在世的時候,也可以繼承老師的政治資源,接受老師的庇護,如果學生沒有錢吃飯,老師也是要像老父親一樣為他們提供金錢援助。」

  「這種親密的師生關係和我們大學的學習是截然不同的,如果真的要類比的話,那就是關係親近的導師及其研究生?」

  【不不不,一般的學生和導師可沒有這麼親密的關係】

  【這說是老師,其實和收養都沒有什麼區別了吧?】

  【那可不,關係好的還會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學生,讓他成為自己的女婿】

  【有沒有人說一說那個誅十族是什麼回事呀?我只聽說過誅九族】

  【就要問問我們的Judy了】

  【Judy不僅殺了人家的學生,還殺了學生的學生,一網打盡,殺了總共800多個人】

  已經知道Judy是用來形容自己的,朱棣依然穩坐:有什麼問題嗎?

  永樂大帝絲毫不覺得自己對方孝孺做的事情過分。

  以方孝孺的影響力,不把他的門生以及門生的門生們殺乾淨,那麼亂的就是自己的朝廷了。

  「我們國家的迴避制度主要是看法官與利害關係人有無特殊關係,西方的迴避制度更加嚴格,連法官的政治立場以及他們的觀點,也會成為迴避的理由。」

  「例如,如果有一個法官是一個非常嚴格的反同性戀立場持有者,那麼他很可能會因為這一個立場而被本身身為同性戀的被告人申請迴避,因為認為他會有歧視性的判決。」

  【同性戀?】古人有些迷糊,但是並不知道自己已經暴露身份的部分古人還是不敢說的太清楚,只提出了一個問題。

  【就是斷袖之癖,知道吧?】

  斷袖的故事已經發生的後面朝代自然是明白過來了,但是在那之前的人們還是一頭霧水。

  【就是龍陽之好】

  這下子除了春秋戰國的個別位面之外,其他人都明白了過來。

  【有人歧視兩個男人在一起也挺正常的】有古人說道。

  【我感覺剛剛舉的例子並不完全,同性戀其實也包括了磨鏡,並不只有兩個男人在一起,還有兩個女人在一起】

  「啊?」

  第一次聽說這些故事的部分閨閣小姐羞紅的捂住了臉。

  她們也仿佛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居然,居然有人……」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讀歷史書的古代,不少人都驚訝地瞪大了眼睛。

  但是福建等契兄弟非常流行的地方,卻覺得見怪不怪。

  「兩個男人在一起又怎麼了?我們這邊不是比比皆是嗎?」

  「至於錯判追責制度,唐律也非常嚴格。」伍愛華繼續說道。

  「不管是故意判錯還是學藝不精過失判錯,審判官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唐律將這種情況分為兩類,分別是出罪和入罪。」

  「出罪是將重罪判為了輕罪,或者是將有罪判為了無罪,入罪則相反,是將輕罪判為了重罪,或者是將無罪判為了有罪。」

  「根據唐律,故意審判出入罪的,按照唐律的要求,要對審判官進行反坐。」

  「唐律疏議斷獄篇章明確說明了,『如入全罪,以全罪論,以輕入重,以所剩論』,又說了,『其出罪者,各如之』,也就是說,出罪和入罪是類似的判罰。」

  「而如果是過失的話,相應的刑罰會得到減輕。」

  「唐律疏議裡面就說明了,斷罪失於入者各減三等,失於出者各減五等。」

  「但不管怎麼說,這都體現了唐律對於審判結果的審慎原則。」

  【不管哪個朝代,當法官都不容易呀】

  【有多大權力就要負多大的責任,如果法官判錯,很可能會毀滅了一個家庭,自然要小心謹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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