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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兩碗面端走,擱在客廳的茶几上,又取出兩雙筷子,其中一雙遞給方應琢。
我開口道:「你嘗嘗。」
說完,我又覺得自己這話有點多餘。在粟水鎮的時候,我常常親自下廚,或是帶方應琢下館子,嘗試我們省的特色菜,每次上菜之後,我就會習慣性地對方應琢說「你嘗嘗」。
但是平平無奇的方便麵有什麼可嘗的,別人又不是不知道什麼味兒……
方應琢接過筷子,夾起麵條,等到放涼後才塞進嘴裡,他咀嚼的速度還是很慢,看得出進食於他而言只不過是一件維持必要生命體徵的手段,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發自內心地喜歡吃飯,為吃到喜歡的東西感到開心。
「很好吃。」方應琢說。
我的吃飯速度很快,更何況一份方便麵的量本就不多,幾口就吃完了,我放下筷子的時候,方應琢吃了小半碗面,相比起上回見他吃了五個小餛飩,已經算是不錯的進步。
見此情景,我表揚他:「真棒。」
「……怎麼像哄小朋友一樣。」方應琢不太好意思地說。
方應琢臉皮薄,我甚至沒逗他,他的臉就淺淺泛起一層紅。
以前我也對方應琢說過這種話。那時方應琢就會說,你才18歲,本來也可以是小朋友,不過現在我們兩人二十好幾,歲數加起來年過半百,再怎麼四捨五入,在年齡上也絕不屬於小朋友的範疇。
思考片刻後,我煞有其事地說:「你是小兔子朋友,簡稱小朋友。」
小兔子朋友點了點頭。
果然,方應琢還是在我的地盤比較乖。對此我十分滿意。
我順手拿過方應琢面前的碗,把剩下的半碗面吃光。
按照打一棍子給顆甜棗的形式邏輯,現在我已經給了甜棗,理應開始對方應琢實行嚴肅的刑訊逼供。偏偏在這個時候,我注意到方應琢的手腕被堅硬的手銬磨得發紅,尤其是尺骨莖突的部分尤為明顯。
他皮膚白,有任何痕跡都會很明顯。
想了想,我又將方應琢手上的手銬給摘掉了。
同時,我又在心裡痛罵自己,秦理啊秦理,你自己手上的手環可還沒摘下來呢,你可真是以德報怨、優待俘虜,這簡直是現身說法演繹了農夫與蛇的經典故事,你被蛇咬純屬活該。
不過隨著手銬被摘掉,方應琢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希望被銬住的時間可以更久一點。
方應琢恢復了自由,在沙發上換了一個更加舒服的姿勢坐好。他反客為主,禮貌地向我詢問:「我可以在這間屋子裡轉轉嗎?」
我並不介意:「隨你。」
反正這間出租屋不過是巴掌大的一塊地方,占地面積還沒有方應琢給我提供的那間臥室寬廣。
方應琢站起身來,向我的辦公桌走去。
當初簽下租房合同時,房東雖說屋子自帶軟裝,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但是原本那張桌子莫名其妙斷了條腿,我又自己去宜家重新買了張款式簡單的辦公桌,用螺絲刀組裝好,還自己做了個小柜子當作書架。
方應琢像是對這個小柜子上面放置的東西感到好奇,湊近了去觀察,發現在最頂層放著一本《李太白全集》,還有一台相機。
「還記得嗎,這相機是你當初留下的,」我對方應琢說,「當時我從粟水把它拿到首都來,一直想著如果再遇見你就把它還你,如今正好可以物歸原主。」
「不用還,這是我當初最喜歡也最常用的相機。把它留下的時候,就是想要送給你的。」提起這台相機時,方應琢的語氣中有些感慨,他從柜子上將它取下,握在手裡,熟練地找到開機鍵,自然也看到了裡面唯一一張照片。
方應琢說:「秦理,其實你很有攝影的天賦。」
我笑了笑:「師父領進門嘛。」
如果我沒有認識方應琢,或許直到現在我也沒有碰過相機、對攝影一無所知,又或許根本不會去選擇兼職做模特。
「但是……我已經很久沒有拿起過相機了。」
「為什麼?」
「現在有的時候會不受控制地手抖。」方應琢簡短地向我解釋,「藥物副作用。」
即便我大致猜到了方應琢現在的狀況,然而在聽到方應琢親口說出來時,我的呼吸還是滯了一瞬。
因為我再清楚不過,攝影於方應琢而言有怎樣的意義。
方應琢從小在家教森嚴的家庭中長大成人,一直被迫按照他人的眼光與標準行事,而攝影是方應琢發現的他真正喜歡的第一件事。在方應琢的眼中,鏡頭裡的世界比現實的世界更具趣味,我也清楚地記得,方應琢向我講過他的未來規劃,他不願像母親要求的那樣,去電視台里當記者或主持人,而是想作為導演,拍攝一部屬於自己的紀錄片。
沒有人能想到,五年後的秦理已經是一個業務能力嫻熟的模特,方應琢卻鮮少再舉起相機。
「再試試吧。」我忽然冒出一個想法,向方應琢提議,「就拍我,怎麼樣?我來當你的模特。」
方應琢一時間恍了神,遲疑片刻後,開始調節相機的拍照參數,「……好。」
方應琢慢慢地調整焦距,對焦,時隔數年,我再一次被方應琢的鏡頭注視,竟久違地感到了一絲緊張,就像我第一次被方應琢拍攝時那樣。那時的我肢體僵硬,面無表情,全靠方應琢一點一點地耐心引導。
我開口道:「你嘗嘗。」
說完,我又覺得自己這話有點多餘。在粟水鎮的時候,我常常親自下廚,或是帶方應琢下館子,嘗試我們省的特色菜,每次上菜之後,我就會習慣性地對方應琢說「你嘗嘗」。
但是平平無奇的方便麵有什麼可嘗的,別人又不是不知道什麼味兒……
方應琢接過筷子,夾起麵條,等到放涼後才塞進嘴裡,他咀嚼的速度還是很慢,看得出進食於他而言只不過是一件維持必要生命體徵的手段,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發自內心地喜歡吃飯,為吃到喜歡的東西感到開心。
「很好吃。」方應琢說。
我的吃飯速度很快,更何況一份方便麵的量本就不多,幾口就吃完了,我放下筷子的時候,方應琢吃了小半碗面,相比起上回見他吃了五個小餛飩,已經算是不錯的進步。
見此情景,我表揚他:「真棒。」
「……怎麼像哄小朋友一樣。」方應琢不太好意思地說。
方應琢臉皮薄,我甚至沒逗他,他的臉就淺淺泛起一層紅。
以前我也對方應琢說過這種話。那時方應琢就會說,你才18歲,本來也可以是小朋友,不過現在我們兩人二十好幾,歲數加起來年過半百,再怎麼四捨五入,在年齡上也絕不屬於小朋友的範疇。
思考片刻後,我煞有其事地說:「你是小兔子朋友,簡稱小朋友。」
小兔子朋友點了點頭。
果然,方應琢還是在我的地盤比較乖。對此我十分滿意。
我順手拿過方應琢面前的碗,把剩下的半碗面吃光。
按照打一棍子給顆甜棗的形式邏輯,現在我已經給了甜棗,理應開始對方應琢實行嚴肅的刑訊逼供。偏偏在這個時候,我注意到方應琢的手腕被堅硬的手銬磨得發紅,尤其是尺骨莖突的部分尤為明顯。
他皮膚白,有任何痕跡都會很明顯。
想了想,我又將方應琢手上的手銬給摘掉了。
同時,我又在心裡痛罵自己,秦理啊秦理,你自己手上的手環可還沒摘下來呢,你可真是以德報怨、優待俘虜,這簡直是現身說法演繹了農夫與蛇的經典故事,你被蛇咬純屬活該。
不過隨著手銬被摘掉,方應琢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希望被銬住的時間可以更久一點。
方應琢恢復了自由,在沙發上換了一個更加舒服的姿勢坐好。他反客為主,禮貌地向我詢問:「我可以在這間屋子裡轉轉嗎?」
我並不介意:「隨你。」
反正這間出租屋不過是巴掌大的一塊地方,占地面積還沒有方應琢給我提供的那間臥室寬廣。
方應琢站起身來,向我的辦公桌走去。
當初簽下租房合同時,房東雖說屋子自帶軟裝,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但是原本那張桌子莫名其妙斷了條腿,我又自己去宜家重新買了張款式簡單的辦公桌,用螺絲刀組裝好,還自己做了個小柜子當作書架。
方應琢像是對這個小柜子上面放置的東西感到好奇,湊近了去觀察,發現在最頂層放著一本《李太白全集》,還有一台相機。
「還記得嗎,這相機是你當初留下的,」我對方應琢說,「當時我從粟水把它拿到首都來,一直想著如果再遇見你就把它還你,如今正好可以物歸原主。」
「不用還,這是我當初最喜歡也最常用的相機。把它留下的時候,就是想要送給你的。」提起這台相機時,方應琢的語氣中有些感慨,他從柜子上將它取下,握在手裡,熟練地找到開機鍵,自然也看到了裡面唯一一張照片。
方應琢說:「秦理,其實你很有攝影的天賦。」
我笑了笑:「師父領進門嘛。」
如果我沒有認識方應琢,或許直到現在我也沒有碰過相機、對攝影一無所知,又或許根本不會去選擇兼職做模特。
「但是……我已經很久沒有拿起過相機了。」
「為什麼?」
「現在有的時候會不受控制地手抖。」方應琢簡短地向我解釋,「藥物副作用。」
即便我大致猜到了方應琢現在的狀況,然而在聽到方應琢親口說出來時,我的呼吸還是滯了一瞬。
因為我再清楚不過,攝影於方應琢而言有怎樣的意義。
方應琢從小在家教森嚴的家庭中長大成人,一直被迫按照他人的眼光與標準行事,而攝影是方應琢發現的他真正喜歡的第一件事。在方應琢的眼中,鏡頭裡的世界比現實的世界更具趣味,我也清楚地記得,方應琢向我講過他的未來規劃,他不願像母親要求的那樣,去電視台里當記者或主持人,而是想作為導演,拍攝一部屬於自己的紀錄片。
沒有人能想到,五年後的秦理已經是一個業務能力嫻熟的模特,方應琢卻鮮少再舉起相機。
「再試試吧。」我忽然冒出一個想法,向方應琢提議,「就拍我,怎麼樣?我來當你的模特。」
方應琢一時間恍了神,遲疑片刻後,開始調節相機的拍照參數,「……好。」
方應琢慢慢地調整焦距,對焦,時隔數年,我再一次被方應琢的鏡頭注視,竟久違地感到了一絲緊張,就像我第一次被方應琢拍攝時那樣。那時的我肢體僵硬,面無表情,全靠方應琢一點一點地耐心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