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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番外:摯友 END

  沈期第一次見到沈喬的時間應該不可考:他們父輩有同門的交情,他們年齡又相仿,小時候定然是見過幾面,指不定還一起玩過--但既然彼此都對兒時全無記憶,便算不得認識,第一次見面,必然得數到2002年的夏天,他們在桌球俱樂部里的見面。

  上流社會的人抬頭不見低頭見,香港種類多樣的高級會館就是最佳的交際場所。你昨天談判成功的客戶可能今天就跟你一起騎馬,明天一起打槍的同伴也可能是你下一個談判對象--在這些場合放鬆身體同時擴大人脈圈,何樂而不為?

  沈期因此成為各大俱樂部的VIP客戶:他年少時興趣廣泛,溜冰騎馬射擊擊劍都學過一陣子,再練起來也有模有樣。由此他認識了許多朋友,並由此發展出了不少上床的交情,可那些泛泛之交里維持了一輩子的,也只有一個沈喬。

  2002年7月18號,沈喬一個人在球桌前,一手握球桿一手握煙,吞雲吐霧間右手隨意一抬,兩球入洞。

  內行看門道,沈期也算半個撞球迷,知道打撞球不能看一桿,這球進了主球還得留個好位置,連續高分才有指望:要他看這主球位置就好,至少下一桿人願意,還是能把球打進球袋裡。

  二十五歲的沈喬,風華正茂,腰細腿長,眉眼輪廓完全脫離了少年時的稚嫩清秀,吞雲吐霧間流露出格外吸引人的禁慾調調,英俊得不像話。那幾年大概是他一生的顏值巔峰,要是他那時還在演電影,指不定得迷死多少人。

  但那幾年別說電影了,照片都沒留下幾張。他那時不清楚那麼多彎彎繞繞,只一心覺得這人的樣貌當真是一等一的好,要是能拐到床上,想必也是美事一樁。

  於是就這麼認識了,沈喬是高手,他撞球也打得不錯,當晚兩人的交情就到了互留號碼的程度:沈期一向覺得就算是找床伴也得看緣分,多遇上幾次各自有了意,水到渠成才是美事,但第二次遇到沈喬的機會比他想的還來得早。

  他推開會館的門,一看來人,頓時樂了:「巧了,沈先生。」

  沈喬看到他也是一怔,良久才道:「是巧。」

  E.G.的生產權早幾年被程叔包給了一個跟紐約黑幫關係匪淺的人,後來那人據說是出了車禍,E.G.的事就一直吊著,他現在總算在香港站穩腳跟,也騰的出手把E.G.的事理一理。

  程叔最開始的合作對象,原來是沈喬的親姐夫。

  他們那天的談判進行得無比順利:雙方沒什麼重大分歧,之前又有過愉快的交流,簽完文件後痛痛快快地又去打了一場緊張刺激的桌球,晚上還是沈喬送他回的家。

  他的合作夥伴不少,聊得愉快的也不少,沈喬之所以特殊,大概因為他們合作的是E.G.---於他而言E.G.無關乎利益,只關乎感情,而對沈喬想必也一樣。

  沈喬這人看著一臉拒人於千里之外,實際上著實有趣得緊:他是興趣廣泛樣樣涉獵,沈喬不僅樣樣涉獵,還樣樣皆精。某天在射擊俱樂部,他目瞪口呆地看著槍靶上的三個十環,震驚道:「你什麼時候練得?」

  「以前演戲時。」沈喬給槍上了保險,「我演過動作片,不想後期處理血漿麻煩,就乾脆上真槍。」

  沈期由此對演員這個行業肅然起敬,多年來一直堅定認為但凡是在娛樂圈混出名堂的,大概都是聲色藝全刀馬旦。

  那時他們的關係還算得上君子之交:有空時一起打槍騎馬,把香港各大俱樂部都玩了個遍,難得遇上如此投契的人沈期甚至忘了他勾搭沈喬的初衷---他本也不算個下半身思考的人形低等動物,精神上滿足了,思考肉`體也沒了精力。

  直到有一天他們在酒吧,沈喬不喝酒,到那裡純粹是陪他,他喝了幾杯微有些醉意,看著眼前沈喬那美人皮相,頓時有了拾起初心的念頭。

  「木頭。」他叫起他給沈喬起的綽號,「明天沒事?」

  「沒。」

  那敢情好。沈期晃了晃酒杯,漂亮的眼睛直視著沈喬,絲毫沒有掩飾自己眼中的興趣與欲`望:

  「沒事,就上床吧。」

  那年沈喬把他當兄弟,他卻想睡他。

  沈喬被噎了半晌,好半天才顫巍巍把手伸到他面前晃了晃:「沒喝醉吧?」

  「沒醉,開玩笑的。」他明白沈喬壓根沒那個意思,自己主動找了個台階下,「以前跟人上過床沒?」

  「上過。」沈喬本就生人勿進的臉又冷了幾分,「別再問了。」

  他看得出沈喬大概不太想提到這個話題,內心掀過一陣瘋狂腦補後明智地撇開話題,成功保護了未來天長地久的友誼不至於夭折於幼生期。

  後來通過對話,他得知沈喬現在有個穩定交往的對象,但情人床伴的稱謂轉了一溜,唯獨沒叫過他那對象男朋友。

  「你們約會,上床,不跟對方以外的任何可能引起誤會的人交往,還不算談戀愛?」

  「不算。」

  「那我告訴你,你們這關係不是戀人的話也不叫情人,叫包養。」

  情人不要求忠貞,包養卻要求忠誠。

  沈喬無論是那張十多年後被審美帖拿放大鏡觀察各角度鑑定骨相完美無可挑剔的高級臉,還是從小養尊處優慣出來的名門氣質,都散發出無可辯駁的高逼格氣息,別說別人包養他,他包養別人聽上去都不太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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