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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姑的模樣早已在他的心裡刻下烙印,他開始憎恨厭磬,他在他極幼小的心中暗暗發了誓,一定要將柳姑救出來。

  他是一個極聰明的孩子,父王從未與他提過柳姑,他也從未問過父王。

  他覺得這樣可以讓父王放下防備,他可以為以後有一天救出柳姑而埋下基礎。

  說到好吃的,她才有些饞。

  那些侍女對她太不好了,厭磬知道他們送飯的時間,所以從沒見過她吃的都是什麼。

  “侍衛大人,你真的好帥哦。”她像個小孩子一樣誇他,依偎在他的身旁,他一點又一點地餵她肉,她忍不住想逗他,說道:“你會來娶我嗎?”

  此前,御醫說看她如今的表現,與十六歲上下的女孩子沒什麼兩樣。

  他一驚,把一層食盒給打翻在地,外面的侍女聽見了聲響,打開鎖走了進來,厭磬已經藏好了自己,但沒有來得及將那些東西收走。

  “是不是哪裡來了野男人,在偷偷給你送食物呢?”兇惡的侍女一腳踢翻了食盒,用鞋子,狠狠地踩在她的手上。

  她被這句話激怒了,站起來撲向她,這是她第一次與看管她的侍女作鬥爭。

  “他不是野男人!他不是!”

  “不是野男人又是誰?我們王宮裡的所謂男人,不都是太監麼,不是野男人又是誰?”

  “他不是!”

  她哭喊著,仿佛要把這些年的壓抑一併發泄出來:“我好愛他,他說會來娶我的。”

  兩個人扭打在地,

  厭磬驚訝地看著這一切,他卻不能出面,

  又來了一個侍女,兩個人左右開弓,狠狠地抽她。

  “你怎麼今日如此不聽話起來?你還真以為你野男人聽到你被打,會來救你?”

  “我告訴你,其實我們倆都知道你沒病,但是你哭都哭不出來了,”

  厭磬漸漸感到有些無力。

  她為什麼要裝瘋來逃離他?

  只是他無法再面對正常的她,他的演技一到她面前便全土崩瓦解。

  厭磬不懂她為什麼要裝瘋來逃離他

  他準備第二日去玉磬殿問個清楚明白。

  一夜沒睡,心裡突突的,總感覺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他有種很不舒服的感覺,於是走出柳霜閣。

  侍從沖了進來:“柳姑,死了。”

  他瘋了。

  厭磬瘋了。

  他什麼都沒有做甚至沒有確認,聽到這四個字,他便瘋掉了。

  他狂奔來到玉磬殿,柳如煙的身上臉上,全是被侍女抽打虐待的痕跡,她的指甲已全被人拔掉了,還在淌著血,

  他慘痛地哭著,他捧起她的臉,他死死地抱著她的身子,

  他想起她曾有一次問他,你到底是叫磬,還是厭磬?

  他說,有什麼區別嗎。

  她用異乎固執的語氣說,你若是叫厭磬,我就喜愛磬,你若是叫磬,我就憎惡磬。

  他哈哈大笑起來,問她本來喜不喜歡磬。

  她說喜歡,她挺擅長敲打那個的。

  他說,那我便叫厭磬好了。

  ☆、紹興散記

  魯迅故里

  去紹興時,天上下著雨,但雨不大,像極了南方盛產的蠶絲線,細密且輕。

  我們訂的客棧叫“雲杉驛”,打車去到那兒,發現名字取的極佳。

  客棧在紹興的古鎮中,紹興的古鎮區域不算大,也不算小,都在住人,正是小橋流水人家。

  小小的橋,小小的路,小小的河,勁瘦挺拔的古樹,黑白分明的房子,若隱若現遍處可見的青苔,都是好看的。

  我去過很多地方的古鎮,要麼這一個在郊區的古鎮全變成了旅遊景點,遊客分分鐘爆滿,走路時連下腳都得猶豫一下;要麼一個在城市裡的古鎮,規模極小,破落不堪,與周圍林立的大廈格格不入,早已沒了人住。

  紹興的古鎮在紹興城裡,規模不大不小,重點是,每戶人家都有人住,他們也不窮,不是沒有房子才住在這裡,而且每戶房子都不破落呢,是好看的。

  有些冷的天氣,仍有人在小河裡洗衣服,河水是清澈的,天上一直在飄著那像極了蠶絲線的雨。你能想到嗎,空氣溫潤極了,周遭兒安靜極了,小河緩緩流淌的聲音,小鳥叫的聲音,風景似一幅似動又不動水墨畫,一切都好極了。

  古鎮周圍沒有什麼高樓大廈,即便是在紹興城裡,

  從雲杉驛走出這條古鎮街道,走到大路上去,不消五百米,便能看見魯迅故居了。魯迅先生是我的偶像,這個後面再說。

  放下行李,去樓下酒店的餐廳吃午飯。

  在小城幾乎很少吃竹筍,即便是吃,也是配菜而不是新鮮的竹筍,這兒做的竹筍是好吃的,鮮嫩多汁,和在北方家鄉吃的簡直不似同一品種。

  正是吃蟹的好時節,這兒的螃蟹二十五塊錢一斤,在北方家鄉那邊要賣到一百多,而且跟買彩票一樣,“不小心買到比較好的螃蟹”的這個中獎概率很小。

  才知道蟹黃原來是這麼肥厚濃純的。餐廳中的螃蟹三十一個,不算太貴,鉗子裡的肉很多,質地鬆軟,比蟹身的肉好吃,挑出來蘸著店家的米醋吃了,是鮮美有餘的。

  客棧旁邊就有個農貿市場。那裡全是極新鮮的食材。一大清早,就有許多步伐穩健的老人出來買菜買魚,一會兒工夫,這家市場就結束了交易。

  我和我娘從市場裡買來六個螃蟹,在酒店房間內煮了吃了,滋味同樣美矣。

  第二天,我娘又在這個農貿市場買了茭白和菱角。店家告訴我娘,茭白可以生吃的。

  這可是我第一次吃茭白,也是第一次見茭白。茭白菜如其名,模樣很是可愛,有點兒像竹筍,但是渾身雪白的,比筍胖多了,咬下去是一股甜甜的清香,我竟沒想到它會如此好吃。

  煮了菱角,肉質醇厚;再有鹹鴨蛋,才八角一個,但好吃的程度,是絕對可以與蟹黃相提並論的。

  下午就去了魯迅故居。這細密的雨,打傘不是,不打傘也不是。不是的是,我帶著相機,而相機沒有帶相機套。自己怕它受潮,還是打了傘。

  魯迅故居的大石碑牌子(可以這樣說嗎)很顯眼,因為非常大,又黑白分明(大約是版畫)。好多人在前面與魯迅先生合影留念,自己也不例外。觸碰到先生握著煙的左手,覺得自己十分渺小。

  走過石碑牌,進入景區大門,第一個景區是三味書屋。

  自己是真心熱愛先生的人,並沒故意將他的書從頭到尾掃描一遍,但恰好因為各種原因(課本,課外讀物,老師要求買的書,家裡的書)差不多都看了。

  而且是很小時候看的。小時候看的東西大約過目不忘,而且先生寫得太深刻。自己最喜歡先生寫的小說,雖然知道並了解先生寫什麼都信手拈來極為擅長。他刻畫的人物入木三分,他寫的雜文也很好看,因為實在太有意思了。他寫出的金句實在太多。

  汗,一誇起先生來就沒完沒了,我想他應該不用我誇讚的。

  但我實在是太崇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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