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林甸走了,他就有機會去找談明知了,可不能讓這個小老鼠跑掉了。

  談明知過了一段很舒服的時光,日子平和的超乎他的想像。

  他本以為,自己不會那麼輕易甩掉於家那三兄弟,但是事實上,他現在已經快把三人忘到腦後了。

  在書中,這段時間是談明知被折騰的最慘的時候,他們三人在他身上肆意的發泄自己的情緒。

  書中的談明知知道他們是被自己的舅舅欺負了,所以轉而欺負起自己來。但是,他已經被洗腦了,認為這三個人無論做什麼都是源自愛意。就算是折騰自己,也是因為在乎。

  但是 ,現在的談明知可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被愛過,所以知道愛是什麼。

  對於他來說,三兄弟對談明知的所作所為根本談不上愛,只是占有欲。他們將原主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不是人,只是一個可以隨時損壞的物品。

  --------------------

  第62章 老師,乖一點

  沒有了三人的打擾,談明知開始享受起了自己的大學生活。

  在現實世界做了幾年的社畜,早已經把校園時期的記憶忘到了腦後,更別提現在的工作,需要在小世界中穿梭。

  關於現實世界校園的記憶就像是被罩在玻璃罩里的花朵,朦朧又燦爛。

  他還記得,自己在上大學的時候,很宅,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窩在宿舍里打遊戲。

  除了上課的時間,其餘的時間,他都窩在宿舍里,享受自己的獨處時光。

  他唯二的兩個舍友,是真真實實的現充,每天過得很充實,也很少在宿舍待著。所以,基本上,他都是一個人在宿舍打遊戲。

  只是,要是想要順利畢業的話,還要修夠學分。

  為了修夠學分,他做了很多自己並不感興趣的事情。

  反正是為了學分,不喜歡,也不討厭就是了。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加入了攝影社,還參加了幾次外出的採風活動。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去爬山,他在攝影社認識的人不多,只能算上說的話。

  只不過,一群人向著一個目標,還是挺有樂趣的。

  那天,六點他們就出發了,坐了公交去郊外爬山,山不高,卻也費了大力氣。

  等他們到山頂的時候,正正好,撥開雲霧,紅日初現,那場景是極美的。

  他記得那時,所有人都在看天邊的紅日初升,只有一個人默默的將目光移向了葉尖的晨露。

  柯君認得他,他是攝影社的社長,一手將攝影社創辦起來的人,也是社團里攝影知識最豐富的人。

  年紀輕輕就獲得了不少攝影方面的獎項,要是說什麼具體的獎項,柯君也說不出來,只能說很牛逼就是了。

  可以說,社長這個人是攝影社的靈魂所在。

  只是,沒過多久,社長就出事了,具體是什麼事情柯君也不清楚,只是說他突然就昏迷了過去,好像變成了植物人,被家長接到國外去了。

  社長一走,攝影社一番人馬變動,有的人退社了,有的人加入,柯君能認識的人更少了,好在他學分已經修夠了,便不再參與攝影社的活動。

  雖然離開了攝影社,但是,那天清晨的一瞥,還記載柯君的心裡。

  他有時候會想,是什麼樣的人,不去看辛苦獲得的紅日,而去關注無人問津的晨露呢?

  這是個怎麼樣的人?

  只是,他沒有機會知道了。

  後來,臨近畢業,他開始忙實習和論文的事情,慢慢就將攝影社的事情忘到了腦後。

  工作幾年之後,校園的生活在他的記憶里慢慢淡去,記得的只有堆起來的書本,倒下的遊戲角色,光影絢爛的技能,還有那不斷閃動著的經驗條。

  日復一日的日子很無聊,卻也難得的清閒。

  和柯君不同,談明知並不會打遊戲,或者說他根本沒有時間去打遊戲。

  他是孤兒,從小就沒有依靠的人,只能依靠自己,沒有人為他的生活或者說生命負責,他也習慣了這樣沒有人在乎的日子。

  日常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學費、生活費等等,就像是一座座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來。他沒有時間用來消遣,他必須很努力很努力,才能活下去。

  這也是原書中,他為什麼會被欺負的那樣慘的原因,他已經習慣了欺凌,接受了自己的卑微。

  他只想要一個容身的地方,他……只想活著,卑微的活著。

  從小沒有人關心,養成了他這樣懦弱的性格,所以在受到三個人虐待的時候,他才會誤以為那就是愛。

  不管是什麼樣的愛,總歸是愛。

  只有不缺愛的人才會挑挑揀揀,對於他來說,只要有愛就行了。

  要飯的怎麼會嫌飯餿?

  也許他是患上了ptsd,一種心理疾病,創傷後應激障礙,所以他才會愛上施暴者。

  談明知嘆了口氣,為自己的未來深深的擔憂。

  雖然,不知道什麼原因,那三個人暫時放過了他,但是,他清楚,那三個人不是那麼容易放棄的。

  他現在只有努力活著,然後走一步算一步了。

  好消息是他成功辭職了,遠離那三人,可以給他更多的時間用來想辦法。

  往事不可追,唯有前方是光明的。

  失去了一個工作,還需要再找一個工作。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