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林秀秀覺得它不嫌棄自己睡柴房,她也不該嫌棄它臭臭的。

  日子一天天過去,林秀秀砍柴回來,路過村口見有人拿著書看,她湊過去看了一眼,看不懂。

  一路上她都在想,書上是不是能變出好吃的好玩的?

  畢竟隔壁宋臨安就說書里有黃金屋,還有什麼玉。

  林秀秀忙完活去找宋臨安,對他說道:“臨安哥哥,我想認字。”

  宋臨安說道:“好啊,我教你吧。有紙筆麼……罷了,你肯定沒有。我家裡的紙也不多了,我娘看得緊,我去翻點木炭,我們去大石頭上寫。”

  “好呀好呀。”

  於是林秀秀每天除了忙活,又多了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認字。

  她認字的速度很快,對一些詞語典故也記得快,還會舉一反三。

  宋臨安說道:“秀秀,你要是上私塾,肯定是先生最喜歡的學生。”

  林秀秀說道:“家裡是打算讓我上私塾呢。”

  宋臨安吃驚道:“真的?”

  就林家夫妻那德性可能嗎?

  林秀秀“嗯啊”了一聲:“對啊,我娘說姑娘認點字好嫁人呢。”

  “……”宋臨安不好說什麼,不管結果怎麼樣,能讀書就好,往後的事往後再說吧。

  這年春天,雨水綿綿,林秀秀割草回來的路上摔傷了手。

  手肘骨頭應該是斷了,不然不會那麼疼。

  她齜牙咧嘴地在泥地里坐了一會,才敢托著手回家。

  路上村里大人見狀問道:“秀秀你怎麼了啊?”

  雨聲有點大,林秀秀怕他聽不見,朗聲:“我手摔斷了。”

  “……”不痛?這小孩不會哭的嗎?

  有村民要給她裹上手,被林秀秀婉拒了:“要是我爹知道,又要罵你們多管閒事了。”

  “……”有道理。

  村民見她慢吞吞往家走,一時都不知道說什麼。

  好一會才說道:“秀秀怎麼就不是我家女兒呢?”

  林秀秀回到家裡,果不其然挨罵了。

  等林有寶罵完了,怕她留下隱疾回頭不好嫁……反倒認認真真給她擦拭手臂,上草藥,裹夾板,固定得結結實實。

  林秀秀坐在他面前,第一次啊,第一次在他的臉上看到了像對弟弟那樣的溫和神情。

  她乖巧地坐著,雖然很痛很痛,但她忍住了,怕一喊爹爹又變臉。

  包紮好了,林有寶又叮囑她不要再弄傷手,還對林望天說道:“離你姐遠點,別挨著她,敢欺負你姐,爹可就要打你了。”

  林望天瞪大了眼,吃驚了。

  林秀秀也瞪大了眼,吃驚了。

  雖然很久之後林秀秀知道了爹的小心思……可這不妨礙她當時的好心情,以及那一個月來的好心情。

  有時她甚至想,要不把手再弄斷一次好了。

  不過真的太疼了,比挨打還疼,想想作罷了。

  十二歲那年,臨近過年,她唯一的朋友去世了。

  那天還下著雨,淅淅瀝瀝,夾在冰天雪地里撲在人的臉上,身上。

  本就衣著單薄的林秀秀感覺這天身體都冷透了。

  她站在宋臨安的墳前,看著惋惜的大人們,看著哭暈了幾次的宋嬸嬸,第一次被死亡直面凝視了。

  宛若深淵,能將人吞沒。

  是比寒冬還要冷的感覺。

  葬禮結束後,林秀秀回到家裡,晚上就發起了高燒。

  她燒得迷迷糊糊的,一個勁地說胡話,嚇得韓李花都以為她要死了,趕緊去請郎中。

  郎中給她拔了草藥,熬水喝了,第二天她就退燒了。

  韓李花說道:“你這是要把我嚇死,可不能再賠錢了!”

  林秀秀愣了愣,所以她叫郎中來就是怕她死了虧大錢了嗎?

  其實宋臨安說的真的挺對的。

  ——你那個家是吃人的家,沒有人當你是林家人。

  ——若有機會去更大更遼闊的地方,還是去看看吧。

  ——秀秀你很厲害,並不比別人差。

  ——你膽子大,腦子活,而且很堅韌。

  林秀秀問他:“堅韌是什麼呀?”

  宋臨安笑笑:“就是很厲害,無論做什麼事都能做好。”

  原來在宋臨安的眼裡,她是那樣厲害的人。

  可如今唯一認可她的人,卻走了。

  林秀秀覺得這日子過的很糟糕。

  第106章 番外八年前(二)

  她十三歲的時候,爹娘忽然讓她上桌吃飯了,還讓她吃滿滿一碗白米飯,甚至給她夾肉。

  林望天看得滿眼冒火,說道:“她憑什麼分我的肉!”

  林秀秀也好奇,為什麼突然給她吃白米飯了?

  夜裡她起來去茅坑,看見母親正守在茅坑門口等弟弟出來。

  弟弟還在嘟囔:“都怪你們!她分了我的肉,我餓死了!拉不出來!”

  韓李花安撫說道:“你姐明年就要去嫁人了,不養胖點誰要啊?瘦的不好生養,養點肉換多點錢。”

  “我不管!你們養她去吧,我不吃飯了!”

  “小祖宗你怎麼就聽不懂呢?賣你姐的錢,以後也是用在你身上啊。”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