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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樣。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 別人是四季分明, 各有各的濃墨重彩, 而宋書靈的生活則仿佛永遠都在秋天,凜冽,乾燥, 維持著不疾不徐,四平八穩的人生。
但如今, 懷裡有了阮榛。
而阮榛, 有著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來的時候很亮,被弄哭的話也很好看,偶然間回眸看過來,正好與宋書靈的視線相接, 裡面的眸光清澈到幾近透明。
無法讓人拒絕。
宋書靈連著遲到了好幾次。
朋友知曉他人逢喜事,半開玩笑說您這是從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還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書靈這人吧,挺要面兒的,在某種程度上頗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認真的男人最帥, 而工作時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認為自己長相不賴,阮榛會為自己健碩的臂彎所注目, 但真正能讓對方動心的,可能是他有條不紊地處理事端,一件件地推進所有棘手的問題。
宋書靈端著呢。
要在阮榛面前,維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這些,阮榛其實早都看出來了。
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宋書靈這種明明不近視,看書的時候還非得戴個眼鏡的男人,就別指望他有多閒著。
天天兒地孔雀開屏,支棱習慣了。
挺好的。
因為對於阮榛而言,宋書靈如果整日黏在他身邊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惱。
現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極為規律。
每兩天都去看望一次張老頭和黃狗,在療養院那兒待半天左右,張老頭已經可以脫下護具行走了,痴迷於在牌局上進行廝殺,和宋家二哥結盟,打遍天下無敵手。
回來後,他就趁著有足夠的空閒時間,去圖書館看書。
算著宋書靈差不多回來,就離開書桌,基本前後腳就能到家,鸚鵡球球圍著他倆飛來飛去,黑溜溜的眼裡全是不滿。
原因無他,純粹是宋書靈給房門上了鎖。
鐵絲怎麼都捅不開那種。
宋書靈也是好意,他倆晚上一折騰,早上醒來的時候床上不一定啥樣,哪兒能讓孩子看見啊,萬一留點什麼心理陰影呢。
小鳥不懂,小鳥就覺得他倆煩。
都在屋裡了,說話還要小小聲,肩膀挨著,臉頰蹭著,有時候宋書靈說了句什麼,阮榛就無語地搖頭,說您這是想讓我死。
他偶爾會用「您」來稱呼宋書靈。
宋書靈就有點心痒痒。
「哪兒會呢,」
他從後面抱著阮榛,下巴擱在人家肩膀上,形似無賴:「說不定會很有意思……要試一下嗎?」
阮榛估計了下自個兒的身板,果斷決絕。
他可不想真被宋書靈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丟人。
沒辦法,他在體力完全比不過人家,宋書靈這樣的格鬥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並且最可怕的是,宋書靈不僅體力好,耐心也特麼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況下,其實,是沒必要那麼有耐心的。
因為如果宋書靈不夠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書靈太有耐心的話,受不了的還是阮榛。
阮榛就罵他是狗。
宋書靈還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這方面挺喜歡換花樣,有什麼新鮮點的玩意都拿回來,悄咪咪地與阮榛進行研究分享,然後身體力行地實踐。
唯一好的習慣就是,留的那些痕跡外人都看不到。
因為全都是在隱秘的地方,乳.尖,腰側,大腿根兒這類的位置。
連高領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時候,這倆都特人模狗樣,一個西裝革履文質彬彬,另一個衛衣牛仔褲朝氣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圖書館這類的地方,規矩,禁慾,眉宇間都是嚴謹的氣息。
誰曾想晚上回去,門一關,倆人能整那麼多新鮮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為自己接受不了這些,後來發現,關鍵點在於對象是誰,如果是宋書靈的話,他就能閉著眼睛,毫無保留地給最脆弱的脖頸交給對方。
宋書靈就低著頭,輕輕地咬他的喉結。
似乎是太喜歡了,喜歡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親也親不夠,就咬一咬。
夏天的時候,張老頭基本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帶著黃狗,宋書靈開車,一行人再次去往壩底,於潺潺的溪水邊,一塊兒撿拾石頭,翻找下面藏著的田螺。
帶回去後由黃洋村長掌勺,鐵鍋爆炒,味道特好。
圖書館已經開始打地基,道路規劃急不得,走的時候村長媳婦拎著一兜子葡萄出來,說你們路上吃。
阮榛坐在副駕駛上,扭臉沖宋書靈笑。
「你第一次來壩底,走的時候我給你塞了倆蘋果,還記得嗎?」
「記得,」宋書靈轉動方向盤,眉眼溫和,「路上沒捨得吃,回家後擱在臥室,聞了好久的味兒。」
得虧路途遙遠,張老頭已經在后座睡著了,黃狗也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下自己的耳朵,就又埋下頭去,裝沒聽見。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 別人是四季分明, 各有各的濃墨重彩, 而宋書靈的生活則仿佛永遠都在秋天,凜冽,乾燥, 維持著不疾不徐,四平八穩的人生。
但如今, 懷裡有了阮榛。
而阮榛, 有著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來的時候很亮,被弄哭的話也很好看,偶然間回眸看過來,正好與宋書靈的視線相接, 裡面的眸光清澈到幾近透明。
無法讓人拒絕。
宋書靈連著遲到了好幾次。
朋友知曉他人逢喜事,半開玩笑說您這是從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還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書靈這人吧,挺要面兒的,在某種程度上頗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認真的男人最帥, 而工作時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認為自己長相不賴,阮榛會為自己健碩的臂彎所注目, 但真正能讓對方動心的,可能是他有條不紊地處理事端,一件件地推進所有棘手的問題。
宋書靈端著呢。
要在阮榛面前,維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這些,阮榛其實早都看出來了。
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宋書靈這種明明不近視,看書的時候還非得戴個眼鏡的男人,就別指望他有多閒著。
天天兒地孔雀開屏,支棱習慣了。
挺好的。
因為對於阮榛而言,宋書靈如果整日黏在他身邊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惱。
現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極為規律。
每兩天都去看望一次張老頭和黃狗,在療養院那兒待半天左右,張老頭已經可以脫下護具行走了,痴迷於在牌局上進行廝殺,和宋家二哥結盟,打遍天下無敵手。
回來後,他就趁著有足夠的空閒時間,去圖書館看書。
算著宋書靈差不多回來,就離開書桌,基本前後腳就能到家,鸚鵡球球圍著他倆飛來飛去,黑溜溜的眼裡全是不滿。
原因無他,純粹是宋書靈給房門上了鎖。
鐵絲怎麼都捅不開那種。
宋書靈也是好意,他倆晚上一折騰,早上醒來的時候床上不一定啥樣,哪兒能讓孩子看見啊,萬一留點什麼心理陰影呢。
小鳥不懂,小鳥就覺得他倆煩。
都在屋裡了,說話還要小小聲,肩膀挨著,臉頰蹭著,有時候宋書靈說了句什麼,阮榛就無語地搖頭,說您這是想讓我死。
他偶爾會用「您」來稱呼宋書靈。
宋書靈就有點心痒痒。
「哪兒會呢,」
他從後面抱著阮榛,下巴擱在人家肩膀上,形似無賴:「說不定會很有意思……要試一下嗎?」
阮榛估計了下自個兒的身板,果斷決絕。
他可不想真被宋書靈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丟人。
沒辦法,他在體力完全比不過人家,宋書靈這樣的格鬥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並且最可怕的是,宋書靈不僅體力好,耐心也特麼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況下,其實,是沒必要那麼有耐心的。
因為如果宋書靈不夠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書靈太有耐心的話,受不了的還是阮榛。
阮榛就罵他是狗。
宋書靈還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這方面挺喜歡換花樣,有什麼新鮮點的玩意都拿回來,悄咪咪地與阮榛進行研究分享,然後身體力行地實踐。
唯一好的習慣就是,留的那些痕跡外人都看不到。
因為全都是在隱秘的地方,乳.尖,腰側,大腿根兒這類的位置。
連高領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時候,這倆都特人模狗樣,一個西裝革履文質彬彬,另一個衛衣牛仔褲朝氣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圖書館這類的地方,規矩,禁慾,眉宇間都是嚴謹的氣息。
誰曾想晚上回去,門一關,倆人能整那麼多新鮮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為自己接受不了這些,後來發現,關鍵點在於對象是誰,如果是宋書靈的話,他就能閉著眼睛,毫無保留地給最脆弱的脖頸交給對方。
宋書靈就低著頭,輕輕地咬他的喉結。
似乎是太喜歡了,喜歡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親也親不夠,就咬一咬。
夏天的時候,張老頭基本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帶著黃狗,宋書靈開車,一行人再次去往壩底,於潺潺的溪水邊,一塊兒撿拾石頭,翻找下面藏著的田螺。
帶回去後由黃洋村長掌勺,鐵鍋爆炒,味道特好。
圖書館已經開始打地基,道路規劃急不得,走的時候村長媳婦拎著一兜子葡萄出來,說你們路上吃。
阮榛坐在副駕駛上,扭臉沖宋書靈笑。
「你第一次來壩底,走的時候我給你塞了倆蘋果,還記得嗎?」
「記得,」宋書靈轉動方向盤,眉眼溫和,「路上沒捨得吃,回家後擱在臥室,聞了好久的味兒。」
得虧路途遙遠,張老頭已經在后座睡著了,黃狗也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下自己的耳朵,就又埋下頭去,裝沒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