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頁
第26章 獨立製作唱片?
青鳥樂隊就這樣成立了。這回他們不是學校里的過家家,而是玩真的。
他們必須玩真的,倫敦有千千萬萬支地下樂隊,每天都有新的樂隊成立,也有舊的樂隊解散。無數人做著一夜成名的美夢,卻在殘酷的競爭中黯然神傷,泯然眾人。
青鳥不想成為其中一員,所以他們要儘快讓「青鳥樂隊」在倫敦出名。
這可不容易,畢竟這個世上「鳥」樂隊實在太多。烏鴉、雲雀、燕子、黃鸝……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樂隊喜歡用鳥類命名。他們這隻青鳥憑什麼能在這樣激烈的競爭中殺出一條血路?
愛德華因為在唱片公司工作過,所以對樂隊的運作比較了解:「有兩條路線,一種是直接找唱片公司面試,期待你能讓製作人眼前一亮,把你簽下來發行唱片。」
「另一種是自己尋找演出機會,在樂迷中積攢人氣。等到樂隊足夠出名,機會自然就會自己找上門。」
「這根本不是二選一!」威廉說,「我們是一支搖滾樂隊,怎麼可能不上台表演?如果我們的現場吸引不了觀眾,不如趁早放棄。」
「那你是想選第二種了?」
「當然!」
愛德華點點頭:「其實我也傾向於第二種。畢竟我們現在恐怕難以使用真實身份與唱片公司簽下合同。」
於是他們開始尋找演出機會。倫敦的音樂氛圍非常濃厚,只要是休閒娛樂場所都想僱傭幾支樂隊熱熱場子,畢竟倫敦這種無名樂隊又多又便宜。
青鳥樂隊也不挑,只要看到機會,他們就敲門進去找老闆試演。
他們每個人都有專業水平,要價又不高,本來應該很有競爭力,只是他們的藏頭露尾讓許多人心生懷疑。
比如這家叫做「午夜」的酒吧,它的老闆看過他們的表現後,非常滿意:「你們太優秀了,很少看到像你們這樣的年輕人能駕馭如此多樣的音樂風格。」
「只是在我簽下你們之前有一點疑問,」那老闆的眼神來回掃視面前的四名小伙子,他對一件事有點意見,「你們為什麼要戴墨鏡?」
喬尼鎮定地推了下鼻樑上的墨鏡。沒錯,這是他出的餿主意。
畢竟他們還在被家裡「通緝」。喬尼的被害妄想症尤為嚴重,甚至連路邊的行人都能被他幻想成秘密偵探。
雖然愛德華不認為事情有這麼嚴重,但為了謹慎起見,他也同意喬尼的辦法——出門時戴著墨鏡示人。
威廉覺得戴墨鏡其實還挺酷,儘管他們的老闆並不這麼看。面對酒吧老闆的疑問,威廉露齒一笑,開始滿嘴跑火車:「我們是盲人,就像雷·查爾斯一樣。我們是在盲人學校認識的。」
老闆剛喝進嘴裡的啤酒全都噴了出來,好在青鳥樂隊四人躲閃及時。
「你們躲得這麼快,哪裡像盲人?!」老闆瞪大眼睛。
樂隊的其他人都捂著嘴嗤嗤笑。
老闆直搖頭:「算了,你們愛戴就戴。不過如果你們正式演出的時候還戴墨鏡,我要扣你們工資。」
那也沒辦法,扣就扣吧,至少這個老闆不需要他們提供身份證明。
第一次演出,觀眾看著台上的四個戴著墨鏡的男人陷入了迷惑。
但是當威廉開口唱歌,觀眾就沒人在乎什麼墨鏡不墨鏡的了——
他們可能對音樂一竅不通,只是覺得這嗓音真特別,這音樂的節奏真帶勁,這支樂隊似乎和其他翻唱樂隊不一樣,他們改編後的律動真適合跳舞——然後他們就不由自主地隨著音樂的節拍開始舞動。
他們的第一次演出非常成功,之後次次演出都全場爆滿,幾乎剛開始售票門票就被一掃而空。老闆笑得合不攏嘴,不但加了薪,還給他們發獎金。
此時的搖滾樂隊中,主唱通常是唯一的明星,作為伴奏的樂隊比較低調。但是青鳥樂隊的四人在台上都很有存在感。
麥可不愛搶風頭,通常只是沉默地打鼓,但是身為青鳥樂隊中發色最淺的一員,他即使躲在鼓後也難以被人忽視。每當他的汗水順著鼓起的肌肉線條流下,總能收穫姑娘們羞澀的目光。
愛德華有種彬彬有禮的氣度,只是站在那裡專心彈奏吉他也掩飾不住舉手投足的優雅。他和主唱有種無人能敵的默契,每當他靠著威廉的麥克風唱個和聲,都能引發許多姑娘莫名的驚呼。
喬尼的貝斯經常被人忽視,他本人卻十分搶鏡。他總是穿著花哨的衣服,時不時還來點舞步。更吸睛的是他手裡那把電貝司——他重新改造過,將品絲都拆了,再把指板磨平,就成了一把無品貝斯。
按照喬尼的說法:「習慣彈沒品絲的樂器了,這個有品絲的彈不慣。」
確實,他曾經演奏過的樂器大都沒有品絲。但是乖乖彈著有品絲吉他的愛德華並不認可他的解釋。
事實上,喬尼這個自戀狂就是想要出風頭,演奏無品貝斯就是顯擺他出色音感的方式。
不過話說回來,拆掉了品絲的貝司聽起來確實不太一樣。尤其喬尼還特別喜歡使用滑音,他絲滑的演奏誤打誤撞地給樂隊注入了一種獨特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