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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就這樣一厘一厘地攢起了錢,直到九歲才攢了三塊錢,勉強夠一年的學費,她央著父母帶她去報名。
父母一面驚喜小小年紀的她竟然能攢這麼多錢,一面要挾她將錢拿出來以作家用。
這是原主第一次反抗父母。
她拿刀架在了剛滿周歲弟弟的二兩肉上,威脅他們不讓她上學,就剁了弟弟的二兩肉。
這樣,他和她就一樣了。
「她們」不用上學,天天幹活。
父母爺奶要上工,不可能時時刻刻帶著弟弟,她有的是下手機會。
江家人被她的狠戾嚇到了,當即應下,後來,原主被父母毒打一頓,鼻青臉腫,江家又遍尋不見她攢的錢,原主才獲得了上學的機會。
江南將原主蒙昧時的內容潤色一番,落在紙上,活動活動手腕,才往後寫:原主一邊上學,逐漸發現上學的意義與樂趣;一邊攢學費,過程中遭遇的困難、趣事,以及她求學路上遇到的好人。
江南用質樸又不失風趣的語言,描述了原主怎麼偷師藥販子,發現蛇蛻、蜈蚣等更掙錢;第一次捕捉蜈蚣時的緊張、被咬時的體感,怎麼遇上可憐她又看不過眼的獨眼婆婆幫她解毒,教她捉蜈蚣、捕蛇,炮製蜈蚣、蛇膽;好心的江大姑如何將她帶出小山村,避免她被重男輕女的父母用來給弟弟換彩禮……
最後,江南刨除了原主結婚的經歷,只講她如何自學高中知識,獲得高中畢業證,並參加高考、展望未來的美好結局。
文章中還夾雜著一些被蜈蚣、毒蛇咬到時急救小貼士;獨眼婆婆給她講過的蛇類神鬼傳說;以及符合時代潮流的內容:身為遠近聞名巫婆的獨眼婆婆和倒買倒賣藥販子的不幸結局。
全文寫下來兩萬多字,江南修改了幾天,認真謄抄一遍,打算投到一家看好的雜誌去。
看著手上的稿子,江南心懷忐忑,她非文科生,筆力有限,不知能不能過稿,以防萬一,她又謄抄了一遍,如果雜誌退稿,她再投到另一家報紙上去。
江南準備就緒,讓李旭幫她借輛自行車去郵局投遞,順便去城裡看程皓。
卻聽李旭道,「這不是趕巧了麼?姐,你收拾好東西,去村口等著,大隊長和知青點的點長也要進城,他們趕驢車去,你跟著一起,省的費勁吧啦騎車,再給我個回家的大概時間,我去接你!」
江南早就準備好了,隨時可以出發,但她不懂李旭身上怎麼一股子興奮勁兒。
於是,就問了他。
李旭神神秘秘地靠近江南,低聲道,「岑靜秋被抓了,公安局打電話到大隊,讓大隊長和知青辦去保釋,大隊長嫌丟人,就找瑞哥,瑞哥說倆人已經離婚了,岑靜秋怎麼著輪不到他管,他不去。大隊長就只能自己去了,還硬拉上了知青點的點長。」
李旭一邊說,一邊幸災樂禍。
江南感慨他跟趙瑞感情真深啊,岑靜秋倒霉,他都替趙瑞高興,以前看電視劇的時候怎麼沒發現大佬身邊有李旭這麼一號人物?
不過感慨歸感慨,不能耽誤她的正事。
兩人急匆匆出了門,李旭咧著大白牙,揮手送別了面色黑沉的大隊長、知青,以及尷尬的江南。
一路上,江南都能察覺大隊上正處在暴怒的邊緣,仿佛一點就炸,她跟著沉默了一路,直到上了途經郵局的公交車才鬆了口氣。
到郵局寄了稿子,她又買了一本兒童文學雜誌給程皓作讀物,才往農機廠去。
只一到家屬區,就被人圍住,被迫吃了一口瓜:程怡心也被抓了!
據說今年暑假開始後,程怡心帶了她一個朋友回家住,兩人身上帶了些布料,說同學喜歡她們的衣服款式,托她們做衣服。
但兩人做不完,就想著帶回來,請家屬區的阿姨大媽們幫忙裁剪、縫合,跟糊火柴盒等零工一樣,算手工費。
之後,便有人舉報了她們,說她們投機倒把、僱工剝削,因為倆人都不是農機廠的人,保衛科就沒插手,直接讓公安局抓走了。
好在兩人咬死了是幫同學和自己做衣服,並不是用來買賣,公安局看她們衣服量確實不大,又有程登臨出面跑上跑下,這才沒定性,教育了一頓,就讓家人領回家了。
程怡心是昨天被程登臨領回來。
江南想想今天來領人的大隊長,不會這麼巧合吧?
於是,她問其中一個八卦的人道,「程怡心的哪個朋友?」
不過,遺憾的是,今天的知青人中沒人認識另一位當事人是誰。
江南吃夠了瓜,才往程家院子去,找了個小朋友幫忙去叫程皓,省的她招程家人的眼,這家人把火氣沖她發可怎麼辦,她可不想打這種不關己身的戰。
此時的程家,氣氛低靡,程母仍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程怡心的「朋友」,「都怪她帶壞了怡心,否則我們怡心不缺身份不缺錢的,怎麼能去幹這種事!上回她來,我瞧著就不對勁兒,原來是個盲流……」
今日休息的程登臨在一旁聽了,沉默不語。
妹妹帶了單身女性回家,他不好靠太近,便沒過問她們最近在做什麼,誰知突然鬧出這麼大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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