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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我回來了。雖然現在說,可能晚了一點。」

  龍雅一臉難以置信地看著眼前的人。那似有似無的淡淡微笑,正是他企盼了七年的結果。

  於是,他抱住他。

  「小周,我好想你……」他在他耳邊輕聲呢喃著。

  「我也很想你啊……」

  「可是……」

  「別哭……我這不是回來了嗎?」

  「小周,你最近有胖起來嗎?」存心破壞氣氛的某人……

  「……重了一點點。」— —||

  「多少?」

  「21克而已。」

  小周笑了。

  21克,靈魂的重量。

  龍雅露出了很瞭然的微笑。

  「這就是七年之後的禮物嗎?」

  「是啊。」

  「小周,你還欠我一個答案。」

  「嗯?那個啊……」

  「如果我死了,你會怎麼樣?」

  「……我會更加愛你,用生命和靈魂去愛你……」

  「很好。我也是。」

  我愛你,不管你是誰。

  我愛你,不管你身在何處。

  這是他們用七年的孤獨等待換來的結局。

  一個幸福的結局可以讓所有的悲傷都變得有價值。

  從今天開始,我不再苦苦等待。

  從今天開始,我學著好好愛你。

  那天的煙火,是四個人的。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可兩個不二周助的故事,現在才要開始。

  兩個不二周助,四個人的幸福。

  ——THE END——

  ——全文完——

  第18章

  番外——

  越前雅周的日記

  唉,這世道,想我這隻有7歲的小朋友,正處花樣年華,就被我那殘酷無情無德無良的老爸老媽逼著寫日記,真是浪費青春啊!

  我的老爸名叫越前龍雅,我的老媽名叫不二周助。

  話說,其實他們都是男人,我是在很小的時候被他們領養的。本人在老爸老媽的教育下思想變得極為開放,現在已經樹立了「愛情超越性別」的的思想。呵呵呵呵,沒辦法,我們家族的人似乎都是這樣的——我的叔叔,和我的叔母(?)也都是男人。

  我的叔叔手冢國光,毫無疑問是本世紀最大的萬年冰山一座,不過在叔母(?)面前就變成了乖乖兔(?)。而我的叔母不二周助,總是萬年不變的微笑,對人可是很「溫柔」的。

  還有叔叔和叔母的兒子,名叫手冢光助的一個該死的傢伙。

  沒錯,就是該死的傢伙!

  討厭得要死!什麼事都要跟我搶,明明是我的年齡比較大卻總是不肯叫我哥哥還處處跟我爭,連上廁所都要跟我搶,最後還不是兩個人都尿在褲子上?!

  算了,說到了就來氣,還是轉回正題。話說我一直有很想不通的幾點問題。

  這第一個就是,為什麼我的媽媽和叔母的名字一樣,長相也一樣?

  爸爸和叔叔的回答是:因為他們兩個感情好。

  這算什麼回答嘛!雖然我知道媽媽和叔母可是「親如姐妹」,感情很好,但是也不代表感情好了就可以那麼像的啊!像爸爸媽媽感情那麼好,我也覺得他們完全不像——根本就不是一個類型的人。

  這就是我的第二個疑問,為什么爸爸和媽媽,叔叔和叔母的性格相差這麼多,還能在一起?

  媽媽和叔母的回答是:因為他們兩個(叔叔和爸爸)是笨蛋啊!— —||

  爸爸和叔叔的回答是:小孩子管這種事情還太早了!

  結果,還是沒有得到答案。

  其實這也好理解,因為「愛情是超越性格的」。

  像爸爸和叔叔,我完完全全看不出他們居然是孿生兄弟,而且看起來絕對是叔叔比較老相(!),或者應該說,比較成熟(?),總之就是更像哥哥。

  這第三個疑問,就是為什么爸爸和叔叔不同姓氏。

  這次的回答更加乾脆:不知道。

  叔叔和叔母都是很好的人,他們經常會告訴我一些連爸爸媽媽都不肯告訴我的他們以前的事情,所以我雖然只有7歲,但在同齡人,或者說比我年齡更大的一些人中,都是屬於「情聖」一類的人了。

  這話題又扯遠了,其實寫這篇日記主要的目的還是要介紹一下我的爸爸媽媽。

  我的爸爸,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最最……(省略N字)笨蛋的爸爸。

  沒錯,笨蛋。

  的確,這種人,連我小學一年級的作業都輔導不了的同志,根本沒有資格說他不笨蛋。還好本殿下是本世紀最大的大天才(自戀這一點是遺傳誰的……),這點作業根本算不了什麼。爸爸真是個笨蛋,而且性格也極其笨蛋。當然,他只有握上球拍之後才會不笨蛋。他作為職業網球選手,擁有世界級的水平。他的每次比賽媽媽都會帶我去看。呵呵,不得不承認,爸爸在球場上的樣子還是很帥的。

  不過,我還有一點想不通的就是,為什么爸爸這樣的笨蛋能娶到媽媽這樣的天才?

  沒錯,天才。

  如果按百分制的話,那麼我的媽媽就是外表120分智商120分性格120分。媽媽是我看到過的這個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只不過有時會很「嚴格要求」而已。所以,其實我有很嚴重的戀母情結,為此,老爸經常吃我的醋,說媽媽老是只關心我,不關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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