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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著那個距離自己不過半米的金槍魚三明治,卻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場夢,一伸手就醒了。
於渺渺在這裡猶豫了半天,顏倦轉眼就端著瓷盤裡色澤金黃的煎蛋走過來。
怕對方以為自己不願意吃,她趕緊伸手拿過三明治,放在嘴裡咬了一口。
“很好吃。”
於渺渺真心實意地開口讚美,因為含著食物,聲音顯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盤裡的煎蛋放下,顏倦拉開她旁邊的椅子,也跟著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麼,仔仔細細打量她一遍,問:“你怎麼還是這麼瘦。”
高中那會兒她就很瘦。
這麼多年過去,怎麼感覺一斤肉都沒多長,風一吹就能倒。
於渺渺咬著三明治,低頭喝了口粥,訕訕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沒胖起來。”
說完,似乎是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又開口,“你也吃啊,這麼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顏倦搖搖頭:“我吃過了。”
頓了頓,又斟酌著說,“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麼,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這個,如果不喜歡的話也沒關係。”
於渺渺喝粥的動作一滯,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歡,謝謝。”
清晨的風透過半敞開的白紗簾吹進來,落到他輪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懶里似乎又隱著溫柔。
他笑起來,罷了又問:“那……能不能告訴我,你還喜歡什麼?”
於渺渺被他的問題難住,腦海里一團亂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樣喜歡的東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開口,只能像流水帳一樣漫無目的地回答:“我也沒什麼特別喜歡的東西,因為我這個人從讀書到現在一直都不思進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喜歡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頭牛奶;我喜歡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搖著尾巴撒歡;嗯……我還喜歡晚上十點過後的外灘,霓虹燈亮起來的時候很美。”
她說著說著,反而放鬆下來,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無趣的瑣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實就是一個特別無趣的人,也沒什麼有意義的興趣愛好,每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他聞言,挑了挑眉:“我覺得很有趣。”
於渺渺恰好在這個瞬間抬頭,對上了他那雙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沒看到顏倦做過挑眉這個動作。
三分驕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裡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試,他用很短的時間做完交卷,監考老師勸他再檢查幾遍的時候,他也是像現在這樣挑挑眉,說不用了。
神愛世人,更偏愛他。
清晨的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緩緩灑落下來,寧靜又柔軟。
街道上的行人漸漸變得擁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裡呢?
會在她這裡嗎?
於渺渺定定地看著他,忽然間什麼都忘了。
腦海里只剩一句話,無論輾轉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繩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個答案,否則至死方休。
仿佛沉默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她終於開口。
聲音明明謹慎到了極點,卻帶著某些孤注一擲的瘋狂:“顏倦,你還記得嗎?合唱比賽那天,你曾經說過,等高考過後……會親口把答案告訴我。”
他還記得嗎?
那個傍晚,在光線模糊陰暗的舞台邊緣,他問她,於渺渺,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還說,這句話,等高考過後,他會親口告訴她。
她什麼結果都預料到了,唯獨預料不到,這場高考會如此漫長,整整七年。
剎那間天地都寂靜無聲,世界變成了一幅黑白映畫,只餘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紗簾隨風浮動,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沒有盡頭的藍。
而於渺渺在這等待的幾秒鐘里,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凌遲。
她竟然在這樣的痛苦裡嘗到些許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盡。
她聽到他的聲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無比清晰。
他輕聲說:“於渺渺,我喜歡你。”
要問誰比誰愛得深。
別問誰比誰愛得早。
顏倦的聲音向來淡薄,可是說到喜歡這兩個字,卻也不自覺地拐了個彎,弧度變得柔軟起來。
誰能知道,這短短的四個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現在是該哭還是該笑,於渺渺低頭,抬起來,又低下,只覺得整個世界都亂套了。
半晌,胡亂地假裝用手指整理頭髮,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點點頭,努力平靜道:“謝謝你告訴我。”
下一秒,卻看到他伸手過來,緩緩幫她理了理長發。
“渺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應該怎麼去做,但我會努力,直到你接受我為止。”
他其實什麼都不用做。
他應該也不知道,他曾經是她日復一日的夢想。
發間傳來他指尖的零星溫度,於渺渺閉了閉眼,只覺得自己無藥可救。
因為,十五歲的於渺渺喜歡十五歲的顏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標準答案。
所以喜歡得橫衝直撞,毫無章法。
可是兩個人要想長長久久地在一起,只有喜歡是不夠的。
他真的能接受這樣糟糕的自己,以及在一起之後可能要面對的未來嗎?
她咬了咬唇,那短短的一句話明明就抵在舌尖,終究還是難以啟齒。
他剛說完喜歡她啊。
就讓她再貪心幾天吧。
第72章 七十二篇日記
他唱的不是那句:所以你好,再見。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於渺渺再次遇見顏晞, 是在時隔一月之後。
彼時正值六月, 天氣逐漸炎熱, 學生們也開始放暑假,所以已經到了酒店的旺季。
於渺渺正心不在焉地在大堂里例行巡視,腦子裡想的全都是顏倦。
這段時間以來, 他幾乎每天都會在房間裡給她做早餐,然後打電話讓她上去。
有次恰好趕上總經理開會, 於渺渺和其他部門的同事飢腸轆轆地站在大堂聽他訓話,電梯門突然“叮咚”一聲打開, 顏倦從裡面走出來, 手裡拿著一個飯盒。
經理看到他, 一張臉笑得全都是褶子, 立刻上去問是不是有什麼需要。
他搖搖頭說沒事, 只是來給她送個早餐。
經理和同事們臉上表情各異, 比萬花筒還要精彩。
眾目睽睽下,於渺渺硬著頭皮接過飯盒, 走到一旁坐下,裝作淡定地吃飯。
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了好幾次, 再加上顏倦始終住在酒店不肯走,慢慢地,同事們都在討論她跟頂樓的客人之間, 到底有什麼秘密的關係。
怕是場夢,一伸手就醒了。
於渺渺在這裡猶豫了半天,顏倦轉眼就端著瓷盤裡色澤金黃的煎蛋走過來。
怕對方以為自己不願意吃,她趕緊伸手拿過三明治,放在嘴裡咬了一口。
“很好吃。”
於渺渺真心實意地開口讚美,因為含著食物,聲音顯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盤裡的煎蛋放下,顏倦拉開她旁邊的椅子,也跟著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麼,仔仔細細打量她一遍,問:“你怎麼還是這麼瘦。”
高中那會兒她就很瘦。
這麼多年過去,怎麼感覺一斤肉都沒多長,風一吹就能倒。
於渺渺咬著三明治,低頭喝了口粥,訕訕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沒胖起來。”
說完,似乎是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又開口,“你也吃啊,這麼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顏倦搖搖頭:“我吃過了。”
頓了頓,又斟酌著說,“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麼,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這個,如果不喜歡的話也沒關係。”
於渺渺喝粥的動作一滯,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歡,謝謝。”
清晨的風透過半敞開的白紗簾吹進來,落到他輪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懶里似乎又隱著溫柔。
他笑起來,罷了又問:“那……能不能告訴我,你還喜歡什麼?”
於渺渺被他的問題難住,腦海里一團亂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樣喜歡的東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開口,只能像流水帳一樣漫無目的地回答:“我也沒什麼特別喜歡的東西,因為我這個人從讀書到現在一直都不思進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喜歡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頭牛奶;我喜歡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搖著尾巴撒歡;嗯……我還喜歡晚上十點過後的外灘,霓虹燈亮起來的時候很美。”
她說著說著,反而放鬆下來,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無趣的瑣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實就是一個特別無趣的人,也沒什麼有意義的興趣愛好,每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他聞言,挑了挑眉:“我覺得很有趣。”
於渺渺恰好在這個瞬間抬頭,對上了他那雙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沒看到顏倦做過挑眉這個動作。
三分驕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裡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試,他用很短的時間做完交卷,監考老師勸他再檢查幾遍的時候,他也是像現在這樣挑挑眉,說不用了。
神愛世人,更偏愛他。
清晨的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緩緩灑落下來,寧靜又柔軟。
街道上的行人漸漸變得擁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裡呢?
會在她這裡嗎?
於渺渺定定地看著他,忽然間什麼都忘了。
腦海里只剩一句話,無論輾轉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繩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個答案,否則至死方休。
仿佛沉默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她終於開口。
聲音明明謹慎到了極點,卻帶著某些孤注一擲的瘋狂:“顏倦,你還記得嗎?合唱比賽那天,你曾經說過,等高考過後……會親口把答案告訴我。”
他還記得嗎?
那個傍晚,在光線模糊陰暗的舞台邊緣,他問她,於渺渺,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還說,這句話,等高考過後,他會親口告訴她。
她什麼結果都預料到了,唯獨預料不到,這場高考會如此漫長,整整七年。
剎那間天地都寂靜無聲,世界變成了一幅黑白映畫,只餘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紗簾隨風浮動,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沒有盡頭的藍。
而於渺渺在這等待的幾秒鐘里,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凌遲。
她竟然在這樣的痛苦裡嘗到些許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盡。
她聽到他的聲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無比清晰。
他輕聲說:“於渺渺,我喜歡你。”
要問誰比誰愛得深。
別問誰比誰愛得早。
顏倦的聲音向來淡薄,可是說到喜歡這兩個字,卻也不自覺地拐了個彎,弧度變得柔軟起來。
誰能知道,這短短的四個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現在是該哭還是該笑,於渺渺低頭,抬起來,又低下,只覺得整個世界都亂套了。
半晌,胡亂地假裝用手指整理頭髮,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點點頭,努力平靜道:“謝謝你告訴我。”
下一秒,卻看到他伸手過來,緩緩幫她理了理長發。
“渺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應該怎麼去做,但我會努力,直到你接受我為止。”
他其實什麼都不用做。
他應該也不知道,他曾經是她日復一日的夢想。
發間傳來他指尖的零星溫度,於渺渺閉了閉眼,只覺得自己無藥可救。
因為,十五歲的於渺渺喜歡十五歲的顏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標準答案。
所以喜歡得橫衝直撞,毫無章法。
可是兩個人要想長長久久地在一起,只有喜歡是不夠的。
他真的能接受這樣糟糕的自己,以及在一起之後可能要面對的未來嗎?
她咬了咬唇,那短短的一句話明明就抵在舌尖,終究還是難以啟齒。
他剛說完喜歡她啊。
就讓她再貪心幾天吧。
第72章 七十二篇日記
他唱的不是那句:所以你好,再見。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於渺渺再次遇見顏晞, 是在時隔一月之後。
彼時正值六月, 天氣逐漸炎熱, 學生們也開始放暑假,所以已經到了酒店的旺季。
於渺渺正心不在焉地在大堂里例行巡視,腦子裡想的全都是顏倦。
這段時間以來, 他幾乎每天都會在房間裡給她做早餐,然後打電話讓她上去。
有次恰好趕上總經理開會, 於渺渺和其他部門的同事飢腸轆轆地站在大堂聽他訓話,電梯門突然“叮咚”一聲打開, 顏倦從裡面走出來, 手裡拿著一個飯盒。
經理看到他, 一張臉笑得全都是褶子, 立刻上去問是不是有什麼需要。
他搖搖頭說沒事, 只是來給她送個早餐。
經理和同事們臉上表情各異, 比萬花筒還要精彩。
眾目睽睽下,於渺渺硬著頭皮接過飯盒, 走到一旁坐下,裝作淡定地吃飯。
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了好幾次, 再加上顏倦始終住在酒店不肯走,慢慢地,同事們都在討論她跟頂樓的客人之間, 到底有什麼秘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