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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著那個距離自己不過半米的金槍魚三明治,卻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場夢,一伸手就醒了。
於渺渺在這裡猶豫了半天,顏倦轉眼就端著瓷盤裡色澤金黃的煎蛋走過來。
怕對方以為自己不願意吃,她趕緊伸手拿過三明治,放在嘴裡咬了一口。
“很好吃。”
於渺渺真心實意地開口讚美,因為含著食物,聲音顯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盤裡的煎蛋放下,顏倦拉開她旁邊的椅子,也跟著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麼,仔仔細細打量她一遍,問:“你怎麼還是這麼瘦。”
高中那會兒她就很瘦。
這麼多年過去,怎麼感覺一斤肉都沒多長,風一吹就能倒。
於渺渺咬著三明治,低頭喝了口粥,訕訕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沒胖起來。”
說完,似乎是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又開口,“你也吃啊,這麼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顏倦搖搖頭:“我吃過了。”
頓了頓,又斟酌著說,“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麼,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這個,如果不喜歡的話也沒關係。”
於渺渺喝粥的動作一滯,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歡,謝謝。”
清晨的風透過半敞開的白紗簾吹進來,落到他輪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懶里似乎又隱著溫柔。
他笑起來,罷了又問:“那……能不能告訴我,你還喜歡什麼?”
於渺渺被他的問題難住,腦海里一團亂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樣喜歡的東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開口,只能像流水帳一樣漫無目的地回答:“我也沒什麼特別喜歡的東西,因為我這個人從讀書到現在一直都不思進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喜歡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頭牛奶;我喜歡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搖著尾巴撒歡;嗯……我還喜歡晚上十點過後的外灘,霓虹燈亮起來的時候很美。”
她說著說著,反而放鬆下來,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無趣的瑣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實就是一個特別無趣的人,也沒什麼有意義的興趣愛好,每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他聞言,挑了挑眉:“我覺得很有趣。”
於渺渺恰好在這個瞬間抬頭,對上了他那雙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沒看到顏倦做過挑眉這個動作。
三分驕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裡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試,他用很短的時間做完交卷,監考老師勸他再檢查幾遍的時候,他也是像現在這樣挑挑眉,說不用了。
神愛世人,更偏愛他。
清晨的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緩緩灑落下來,寧靜又柔軟。
街道上的行人漸漸變得擁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裡呢?
會在她這裡嗎?
於渺渺定定地看著他,忽然間什麼都忘了。
腦海里只剩一句話,無論輾轉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繩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個答案,否則至死方休。
仿佛沉默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她終於開口。
聲音明明謹慎到了極點,卻帶著某些孤注一擲的瘋狂:“顏倦,你還記得嗎?合唱比賽那天,你曾經說過,等高考過後……會親口把答案告訴我。”
他還記得嗎?
那個傍晚,在光線模糊陰暗的舞台邊緣,他問她,於渺渺,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還說,這句話,等高考過後,他會親口告訴她。
她什麼結果都預料到了,唯獨預料不到,這場高考會如此漫長,整整七年。
剎那間天地都寂靜無聲,世界變成了一幅黑白映畫,只餘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紗簾隨風浮動,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沒有盡頭的藍。
而於渺渺在這等待的幾秒鐘里,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凌遲。
她竟然在這樣的痛苦裡嘗到些許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盡。
她聽到他的聲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無比清晰。
他輕聲說:“於渺渺,我喜歡你。”
要問誰比誰愛得深。
別問誰比誰愛得早。
顏倦的聲音向來淡薄,可是說到喜歡這兩個字,卻也不自覺地拐了個彎,弧度變得柔軟起來。
誰能知道,這短短的四個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現在是該哭還是該笑,於渺渺低頭,抬起來,又低下,只覺得整個世界都亂套了。
半晌,胡亂地假裝用手指整理頭髮,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點點頭,努力平靜道:“謝謝你告訴我。”
下一秒,卻看到他伸手過來,緩緩幫她理了理長發。
“渺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應該怎麼去做,但我會努力,直到你接受我為止。”
他其實什麼都不用做。
他應該也不知道,他曾經是她日復一日的夢想。
發間傳來他指尖的零星溫度,於渺渺閉了閉眼,只覺得自己無藥可救。
因為,十五歲的於渺渺喜歡十五歲的顏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標準答案。
所以喜歡得橫衝直撞,毫無章法。
可是兩個人要想長長久久地在一起,只有喜歡是不夠的。
他真的能接受這樣糟糕的自己,以及在一起之後可能要面對的未來嗎?
她咬了咬唇,那短短的一句話明明就抵在舌尖,終究還是難以啟齒。
他剛說完喜歡她啊。
就讓她再貪心幾天吧。
第72章 七十二篇日記
他唱的不是那句:所以你好,再見。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於渺渺再次遇見顏晞, 是在時隔一月之後。
彼時正值六月, 天氣逐漸炎熱, 學生們也開始放暑假,所以已經到了酒店的旺季。
於渺渺正心不在焉地在大堂里例行巡視,腦子裡想的全都是顏倦。
這段時間以來, 他幾乎每天都會在房間裡給她做早餐,然後打電話讓她上去。
有次恰好趕上總經理開會, 於渺渺和其他部門的同事飢腸轆轆地站在大堂聽他訓話,電梯門突然“叮咚”一聲打開, 顏倦從裡面走出來, 手裡拿著一個飯盒。
經理看到他, 一張臉笑得全都是褶子, 立刻上去問是不是有什麼需要。
他搖搖頭說沒事, 只是來給她送個早餐。
經理和同事們臉上表情各異, 比萬花筒還要精彩。
眾目睽睽下,於渺渺硬著頭皮接過飯盒, 走到一旁坐下,裝作淡定地吃飯。
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了好幾次, 再加上顏倦始終住在酒店不肯走,慢慢地,同事們都在討論她跟頂樓的客人之間, 到底有什麼秘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