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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這還得有一個前提條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約者(火繩)之間的契約已經終止。

  當初,初代人皇給出的承諾是會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條命脈之火、生命與死後的魂魄,來換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靈魂火能的能力。考慮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諾的代價範圍內,所以人皇將契約的執行者定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順便還把方家皇室的命脈寫定,綁在火中火的契約上。雖然這過程中會有許多無辜的皇室早夭、死難者,但也算是一種有遠見的千秋萬代行為吧。

  也就是說,在方家繼承人這個條件上,只要方家還有一個身為凡人(或修為低微)的、可繼承皇位的、活著的後裔,這契約就可以繼續維持。

  ——這是必要不充分條件。寧明昧在心裡將其記下。

  在契約不破除的情況下,寧明昧是沒辦法使用火中火的。如果寧明昧試圖通過攻擊的方式硬搶,火中火也會狂燃,使用它的燃料來對抗寧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還是天下萬民的性命。

  ——先不說打不打得過的問題。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這就是你想要的嗎。

  寧明昧因此總結了一下,想要奪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約,並在火熄滅之後,在其他人報價之前搶先給出足夠讓火中火動心的報價,從而獲得火焰的使用權。而且想要點燃火中火,需要強烈的點火源。一個合格的點火源應該有挖掘潛力、牽涉足夠多的因果,點火之人也要有足夠堅定的決心、足夠大的影響範圍。

  決心這點很好理解——簽約意志不夠堅定、靈魂力量不夠強大,都會被火中火視為無效競拍人。對於影響範圍這點,寧明昧是這樣理解的。

  譬如,點火人是個一無所有的人族乞丐,卻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來點火。那麼結果只有一個——

  神族全族:你他爹的是誰啊。

  火中火:笑。

  人族乞丐對神族不能產生任何影響,也與他們沒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火中火不認可人族乞丐有操控神族全族性命的可能性,認為契約結果不能達成,於是便不會被點燃。

  但如果把這個人族乞丐換成明瓏,她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來點火——那麼火中火是可以被點燃的,因為火中火認可,明瓏是可以對神族全族產生足夠大的影響的,她有滅族的能力或潛力。但這也是個很短暫的生意。神族的人是會死的,明瓏也是會死的。等燃料用光,點火人死亡,點火的契約也自然地終結了。

  畢竟這世上沒有什麼是永垂不朽的。否則,初代人皇也不會絞盡腦汁,把方家的命脈也綁在了火中火的契約上,好讓一切長治久安。

  除此之外,合同條款也要認真斟酌,別一不小心把自己給點了。寧明昧對破除方式火中火的後果倒是沒有什麼擔憂。等火中火破除、氣師消失後,他完全可以用翁行雲當年的功法來教百姓們修煉。到時候縹緲峰的領土又可以擴大一片,收取很多補習班費用。

  寧明昧覺得這事兒很複雜。旁人的修仙是殺人奪寶,他的修仙是規則怪談,而且還是公司競標。如果他沒猜錯的話,現在和他一樣想要競標的還有一家,那就是新月教。

  不過新月教如此信心滿滿,是想到了什麼破除方家契約的辦法嗎?

  其實寧明昧也能理解。破除方家契約的最好辦法,便是扭曲方家的命脈、殺光方家的人。這些年來新月教在人界攪風攪雨、扶持錯誤的皇子上皇位或許也有這個目的。如果他是新月教的人的話,今夜大概率便是方家的滅族之時。

  「不過有一件事,所有人都不知道。事實上這些年來,監天司里的火中火已經十分虛弱了。」吳旻道,「在新月教扶持十八皇子之前,王朝與火中火之間的契約,就曾有過兩次違約。」

  「其中一次是唐莞對麼?」

  「是。」吳旻道,「有人偷天換日,將唐莞換了出去……」

  他眸光看向路邊的柳樹,那一刻,他恍惚又聽見了那段明亮的聲音。

  「……這種錯誤的契約,早就該被終結了!」

  「吳旻,人族不是只有這種保護自己的方法!」

  「如果計劃失敗,我會用自己的命來償還。曾經我自負天資,卻導致了她的死亡……這本就是我應得的。」

  可那已經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

  寧明昧道:「另一次違約呢?」

  「更早一些,是在妖妃的時候。」吳旻道,「你或許不知道,當年妖妃想做的,便是利用自己的孩子,竊取火中火的力量。我不清楚她有沒有成功,但在那之後,火中火確實受到了損傷。所以我想,與之相關的孩子的體質,或許也是十分特殊的。」

  寧明昧:……

  等下,他好像完全不是方家的後代吧。

  看來這火中火不擅長親子鑑定。不知道對於他這種似方家又不似方家的人來說,有沒有辦法火中火給點利益,又不收費,讓他可以鑽些空子?

  第336章 不會後悔

  寧明昧邊琢磨著詐騙空巢老火,邊不忘詢問吳旻:「那你呢?」

  「我?」

  「那你想得到什麼?」

  吳旻看向黑夜中的枯葉。他慢慢地開口道:「我想要的……我有過一個同窗。他死在監天司里,處刑台前。後來,他的屍骨被放在那裡,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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