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江流抬起頭看了白客舟一眼。

  「別這樣看我……這事不是明擺著嗎?朝陽的本意不是吸取生命,而有人教給他這個辦法,實際上會造成人命傷亡,而這個人顯然知道這個後果,最重要的是,他能發現朝陽的問題,並且找上朝陽。姐姐老師,你不覺得這個只動了一張嘴皮的人才是最有問題的嗎?」

  白客舟一本正經地分析。

  江流:「嗯,有道理。」

  朝陽一直盯著他們:「所以,如果我說了那個人是誰,你就讓我活下去?」

  「等一下!」白客舟舉手,「你不要只聽到最後一句,我說的是首先把愛的能力還給那些粉絲,然後向她們道歉,由她們決定你是不是有資格活下去,當然她們要是不原諒你……」

  總之,這不是白客舟可以決定的。

  不知道過了多久,朝陽一直沒說話。

  白客舟催促:「你最好快一點,我的同事們馬上就來了,那時候你不一定還有選擇的餘地。」

  「……好,我都答應你們……」朝陽低聲道,「告訴我方法的那個人,我也不知道他……但是我聽到有人稱呼他『老師』,就是這樣。」

  「老師?還有別的線索嗎?名字啊,外貌之類的。」

  「名字是……呃!」

  突然,朝陽像是被什麼掐住了喉嚨,突然發不出聲音來。

  他的身體在逐漸膨脹,就好像他的肚子裡有個炸/彈,馬上就要爆炸。

  「不好——」

  白客舟想往前沖,卻被江流一把抓住然後向後一跳,他們兩個就向塔樓上飛去。

  「等一下——」

  白客舟的話音還未落,朝陽就在他的眼前爆炸了。

  只聽「砰」的一聲巨響,朝陽的身體四分五裂,血肉向四周噴射,而從天上落下的屬於雨犬與生俱來的雨水,也變成血水。

  江流撐起傘,遮擋了他們兩個人。

  白客舟呆呆地看著這一幕。

  他還真的沒有經歷過這種事。

  二十二歲,其實已經很大了。

  在他小的時候,白客舟對年齡還沒有概念,他總覺得人到了二十歲就是很大的年紀了,過了三十歲那就是中年了。

  可是當他二十二歲的時候,白客舟覺得,其實他的心態還和小時候沒有太大的區別。

  他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也沒有變過的,他有他的一套價值觀,也許,聽起來很幼稚。

  剛剛有那麼一瞬間,他是想要朝陽活下來,想要朝陽真正面對粉絲,真正獲得愛的能力。

  也許朝陽——雨犬一族也從此開啟新的人生。

  可是,就像這漫天血水一樣,什麼也沒有了。

  江流的聲音響起:「怎麼,第一次看到這種場面?」

  白客舟有些喪氣:「是啊,我很可笑吧。」

  「不。」江流目光悠遠,「說明你很幸福。」

  第11章

  朝陽的意外死亡令白客舟一時無措,還沒等他來得及反應,黑瞳關切的聲音就在樓下迴蕩:「小白!小白!你在哪兒?你還好嗎?!!」

  緊接著,一群穿著長袍的捉妖師們衝進來,眾人先是對滿地的血肉一愣,然後立刻動作麻利地收拾殘局——布置結界,聯繫總部,疏散人群。

  黑瞳跑到白客舟面前,仔仔細細檢查了一番,這才放心下來,板起臉訓斥道:「你怎麼回事?!小白少爺,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勇敢無畏了?平常給你布置一個黃級的小任務你都推三阻四,面對雨犬這種天級大妖你倒是敢一個人往前沖?就你那點靈力出事了怎麼辦?我怎麼和你哥哥交代?你真的是永遠都長不大是嗎?!」

  白客舟後退一步,雙手合十,幾乎是求饒:「哥,我錯了,我錯了,你別嚷嚷了,有外人在——」

  不知道為什麼,白客舟並不想被江流看到自己這副被大人指責的「小孩模樣」。

  「什麼外人?哪來的人?」黑瞳一臉「編啊,我看你繼續編」的表情。

  啊?

  白客舟連忙向旁邊看去,江流不知何時不見蹤影,只留下一柄藍色的雨傘。

  黑瞳把傘從地上拿起來,遞給白客舟,語重心長道:「帶傘了就打著,雖然雨差不多快停了,但你的身體狀態……」

  黑瞳又嘆了口氣,眼前這個白家小子可是長平白家這個最富盛名的捉妖世家千年來的第一天才,可是十歲時的一場大病卻讓白客舟失去了曾經令白家驕傲的一切。

  黑瞳作為白家當代家主——白客舟哥哥的朋友也對白客舟抱著恨鐵不成鋼,又很無奈的心態。

  江流離開了,肯定是不想和捉妖盟的人打照面。

  於是白客舟給黑瞳講述了朝陽事件的始末,當然隱去了江流的部分。

  黑瞳皺眉:「我會和總部申請接下來去排查整個永寧的雨犬,務必找到他的同黨。至於你說的紅線,法術鑑定科的同事們會想辦法,逆轉法術雖然不容易操作,但鑑定科還是有同事能做到,我們找一個理由先銷毀所有的紅線。」

  「但是現在朝陽死了,該怎麼解釋呢——我的意思是,朝陽是一個頂流明星,他這樣屍骨無存,我們應該怎樣解釋?」白客舟問。

  白客舟從未接觸過天級的任務,所以從不知道在捉妖事故中如果有人死亡會怎麼處理。

  黑瞳拍拍他的肩膀:「這你就別管了,我們和當地政府有一整套的應對方案,這裡沒你什麼事了……你回家去吧。」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