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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齊總說過這蘇小姐有精神病,一不高興就會打人,但對方這哪裡是像有精神病的樣子。
「可是原告也不是第一次打人了,之前錄製節目還曾把節目嘉賓打到住院,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原告患有間接性躁狂症,在那種情況下危害到證人也十分正常,所以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沒有理由的設想。」他還是硬著頭皮道。
這時候杜宇也作為被告方證人慢慢上了證人席,可頂著各種各樣的視線,他反而覺得如芒在背。
看到對方,蘇彌只是湊近話筒道:「我為什麼打他,他應該心裡清楚,他對我進行性騷擾,我正當防衛有什麼問題?什麼時候社會變成了這樣?女性再遭受不法侵害時就一定要選擇忍讓嗎?那麼我遭受的精神損失誰又來賠償?」
「也有人會說,我可以口頭拒絕,不一定非要用武力解決,可是有些男人就十分自信,哪怕言語排斥他卻覺得女性在欲迎還拒,證人就屬於這種自以為是的垃圾,我已經充分表明對他的不喜,他反而說我想不想和他發生關係,試問,這種情況下我還能說什麼?如果我不用武力維護自身權益,誰知道他會不會變本加厲對我進行不法侵害?」
聽到她的話,陪審團都是互相交換著意見,原告這樣子怎麼也不像是有躁狂症,更何況還有檢測證明,大概也就是家裡有錢,受不了一點委屈,所以才喜歡動手打人,不過她說的也沒有錯,不一定女性打人就是有精神病,更何況這也屬於正當防衛。
蘇彌面無表情的坐在那,她打了男主是事實,哪怕對方要告她,她最多也只是關幾天,可到時候所有人都會知道他齊勻被自己給打了,到底誰更丟臉顯而易見。
霸總又怎麼樣,只要證據確鑿,她就不信對方還真的能一手遮天。
更何況她現在的氣運值已經超過女主,不可能還被男主光環壓一頭。
後面又休庭了下,經過一番拉扯,法官才宣讀了一審判決書。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齊勻通過莫須有的猜測誹謗原告聲譽,對原告的社會地位影響已經構成傷害、且被告恐嚇原告態度惡劣,無視法律法規,本院認為被告誹謗、恐嚇罪名成立。」
「被告齊勻因誹謗、恐嚇他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緩刑兩年,並需賠償原告兩百萬精神損失費。」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者滬城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聽到這個判決書,旁聽席都是恍恍惚惚,商業糾紛打的你死我活常見,可因為誹謗把人告進局子裡的還是頭一遭,偏偏蘇彌還成功了。
聽到要緩刑兩年,蘇彌還是有些不夠痛快,緩刑兩年就等於現在不用坐牢,如果在外面兩年內沒有再犯罪,那麼那一年三個月也不需要再坐了。
但如果對方兩年內有違法亂紀的行為,那麼到時候對方就會被即刻收監。
以這個煞筆的德行,找出對方違法亂紀的證據,這倒不是什麼難事,怕就怕對方以後有了防備,開始謹言慎行。
但是一審能打贏就已經不錯了,現在判決書已經出來了,不管二審怎麼樣,只要所有人知道這煞筆因為誹謗而判刑,勢必會影響他們公司的股票以及產品銷售。
也能讓對方的臉丟到太平洋,讓他天天裝逼,有本事接著裝。
還沒有走出法院,蘇彌就立馬給周姐打電話,趕緊發通稿買熱一,最好連國外的新聞也一起買了,她要讓這裝逼犯丟臉丟到全世界。
「對不起姐姐。」
沒多久,蘇軟軟就紅著眼眶湊了上來,「我……我會向你證明,齊勻他是真心愛我的。」
蘇彌餘光一瞥,「哦。」
對方要做虐文女主,她當然只能選擇尊重,反正被囚禁小黑屋的又不是她。
見她居然不罵自己,蘇軟軟心裡反而有些失落,果然姐姐已經對自己徹底失望了。
而這時一隻手突然將她拽過去,齊勻目光冷然的盯著對面的人,「律師不錯。」
站在蘇彌旁邊的律師也是保持微笑,他拿了蘇董事長的錢,當然要給僱主全力以赴,打官司哪有不得罪人的,只不過這次能贏多半也是靠蘇小姐超強發揮,不然他還真的沒有那麼大把握能贏。
蘇彌輕蔑的上下掃量他眼,「廢物從來不會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所以他叫廢物。」
說完,她轉身徑直走出法院,而管家也立馬給她拉開車門。
只有齊勻一臉陰沉的看著身邊的律師,「你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後者滿頭大汗站在那也不敢出聲,他哪想到對方來勢洶洶準備充分,而且就連精神病都可以洗乾淨,局勢對齊總自然而然就不利了。
助理也不敢吭聲,這個蘇小姐的確難纏,從來沒有人因為幾句口角糾紛就告上法庭,但對方硬生生搞出這麼大的架勢,以至於他都不確定對方到底有沒有精神病。
通稿都是提前準備好的,現在只是需要改幾個字而已,只是剛剛到家,蘇彌就看到各個軟體跳出來的頭版頭條。
而#河遠集團總裁因誹謗恐嚇判刑一年三個月#也頓時爆上了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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