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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謹也不是臨時起意要找那個混子,他早有準備。不僅是為了他娘親警告混混,還要讓混混去糾纏白老大,免得對方有閒心惦記禍害自己家。

  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那個混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白謹站在門口,一塊碎石就給他砸醒了。

  他還迷迷糊糊的,跳起來左扭右看,「誰?是誰?!」

  渾濁惺忪的雙眸觸到門口玉立的白謹時,眯起眼睛觀察,白膩乖軟的臉蛋跳入眼帘,沒等他色膽包天地說些污言穢語。

  目之所及就看見了白光閃耀的一把刀,比昨天的還要鋒利尖銳,駭得他登時冷汗直冒,臉白得跟窗台紙一樣,抖如篩糠:「你、你要幹什麼?殺人犯法的!」

  白謹玩味一笑:「你居然還會懂法?嘁,放心吧,我手裡還不想染上你的髒血。這刀不過是護衛所用。」

  混混臉色微黑:「那你來幹什麼?」

  白謹冷漠道:「你在我大伯那裡沒拿到好處?」

  混混也不裝了,煩躁地說:「他說我沒有證據,我能聽拿他怎麼辦?當初收的錢早就用了。」

  白謹眼裡浮出譏誚:「廢物,你就沒拿到什麼信物就幫人做事?事情敗露背鍋的可就是你一個人了。」

  混混瑟縮著,他有些害怕這樣的白謹,完全不像個小孩,澄澈的黑眸里閃著冷光,這讓他感覺自己就像是與一個成年人對話一般。

  「放心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們做了虧心事,必定心虛,會投鼠忌器。你完全可以像以前那樣耍無賴,畢竟這樣的事對你來說已經習以為常了,不是嗎?」白謹似笑非笑地說。

  在古代對付惡人,就要比他們更惡更凶更強勢,才能讓他們畏懼退縮。否則就會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以前的張氏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所以白謹強迫自己硬下心腸,在壞人面前勢必要做個冷血到骨子裡的人。

  混混若有所思,白謹點到即止。

  他最後警告混混:「別去招惹我娘親,我想你一定不想知道,一個家破人亡的人信念有多麼強大,對嗎?」

  混混點頭如小雞啄米,生怕反應慢了白謹就會給他來一刀。

  他就是欺軟怕硬的典型。

  *

  今天是趕集的日子,去縣城的人不少。

  大部分的都集中在早晨,不像以往,儘量避開勞作的上午,因著上午的太陽沒有那麼曬,所以農閒時期家裡的活都是堆在上午一塊做了的。

  想到這裡,白謹跟著大部隊,在路上就嘆了口氣。

  張氏分了戶,就是孤兒寡母了。她一個女戶因朝廷規定不能有田地,也不用服役,所以當初白老二一家辛辛苦苦耕耘大半年的田全都被白老大一家據為己有,村里人看了都不忍。

  村民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田地了,辛苦伺候這麼久,心血說沒就沒,這也是當時張氏為何如此鬱結於心的原因之一。

  就是把田分給別人,那戶人家都會出錢把地裡頭勞作的莊稼買了,或者是等這一茬的麥子割了後再耕作。

  哪像白老大一家,直接強占,就是硬幣丟進水裡還能聽見響聲呢,他們家的作風跟強盜似的。

  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氣血翻湧。

  白謹打定了主意,他一定要判斷出這位縣令到底是不是好人。否則一想到仇人還在吃香的喝辣的,他睡覺都睡不安寧。

  作者有話說:

  網紅吃鯊魚,又是一隻牢底坐穿獸

  第6章

  「少爺!」

  人未至,聲先到。

  這是左安禮在蹲馬步時就聽到的乾淨清透聲音,興許是還未度過少年期,細聽還有幾分綿軟玉潤。

  他頓了頓,就瞧見了昨日他親娘格外滿意的小少年,比他大兩歲,卻矮他一點。

  在溫潤的日光下,清艷乖軟的相貌熠熠生輝,軟和動人。

  白謹特地仔細觀察了縣令家的小廝做派,學著他們的規矩,儘量做到不出錯。

  他可不敢小瞧古代的公子哥,相傳他們過目不忘,七歲成文,十二歲考中進士,神威大發,牛.逼plus。

  興許不是人人都這樣,但官宦子弟開蒙後確實聰慧不少,這大約就是啟了智。聰明自律的人就會借著這股東風扶搖直上。

  看這縣令家的小公子,在沒有讓人監督的情況下,仍然冷靜沉著地蹲馬步。放現代,他應該還是個貪玩好樂的小學生吧。

  古人,恐怖如斯。

  左安禮無奈地看著白謹給自己彎腰行禮,他不冷不熱地說:「不必多禮,我們家沒有這麼多規矩。」

  白謹乖巧應聲:「是。」

  他說完後就走到一邊,看似是在等著左安禮之後的吩咐,實際是在神遊發呆。

  他今天還是從側門那進來的,門房應該是被管家打過招呼的,見到他後直接就把他放進來了,還有個健壯的婆子幫他搭把手整理行李。

  昨天匆匆忙忙的,還沒來得及仔細欣賞縣衙後院的風景,今日一看也算開了眼界。

  白謹聽茶館的客人們閒談。

  都言這位從京城來的縣官不一般,這衙門後院可是他自己親手操刀改造的。

  要論以前縣衙可不是這樣,老、破、舊,前縣令住的憋屈,又捨不得自掏腰包花錢修繕個終究要走的地兒,三年任期一滿就迫不及待拎包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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