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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也算了。
安娃都把狗領出去扔了,領著狗的時候,一副好朋狗的樣子,靠得可近了,再隔離也沒意思。
還不如讓馬犬自由活動幾天,高興高興。
時聞破有些破罐子破摔地將馬犬放了出來。
馬犬個頭雖然大,卻不是惹事的性格。
它被放出來之後,很快跟黑娃、樂娃玩到一起了。
它好像格外喜歡黑娃,黑娃走到哪裡,它跟到哪裡,活脫脫一副小弟的模樣,儘管它的個頭比黑娃還大,看起來比黑娃凶得多。
聰崽似乎也挺喜歡馬犬,有時候會蹲在馬犬背上,讓馬犬馱著走。
沒兩天,安娃居然也彆扭地跟馬犬玩到一起了,並漸漸玩得比誰都興奮。
可能馬犬比較好騙,可以當它的小弟。
畢竟在馬犬沒來之前,安娃因為戰鬥力的原因,哪個都打不過,只能當一群貓狗的小弟。
時聞怎麼也沒想到最後會是這個發展,他哭笑不得。
得,看來馬犬還是跟他們家有緣,兜兜轉轉又成了他們家的家庭成員。
時聞揉搓著馬犬,最後給這隻忠誠的傻大個取名為「福娃」。
也沒別的意思,只希望傻狗有傻福。
以後少被安娃騙一點了。
第27章
「喲——煮了什麼?好香。」
時聞正在廚房裡煮雞,窗外忽然冒出一張臉。
這個聲音更是嚇得他手一抖,差點沒把鉗子扔到湯鍋里去。
等看清楚了,他才發現是傅蒙帶著幾個牧民,其中就有馬老漢。
他昨天跟幾人約好,請大家過來幫他剪羊毛,只是沒想到大家那麼早。
時聞看了一眼手機,現在才早上七點十八分!
這裡請一天的人,算一天的錢,來那麼早,幹活開始得肯定也早。
他們也太實誠了!
時聞招呼:「煮了幾隻新買的土雞,你們吃早飯了沒有?再吃一點吧,我這裡煮了四隻雞,夠吃了。」
大家笑嘻嘻:「不用,我們吃完了飯再來的。」
「你先吃,我們自己去羊圈開始剪羊毛就行。」
「就是跟你打聲招呼,都吃過了的。」
時聞連忙道:「那你們坐一會兒,先喝壺茶,等一下再一起剪。」
傅蒙:「你忙你的,我們都是剪羊毛的老手了,不用指揮。」
時聞:「別別別,嘗嘗我家的奶茶。我牧場裡也有牛奶了,大家正好嘗嘗我這裡的奶茶正不正宗。」
都鄉里鄉親,平時大家沒少互相幫忙,人情味濃得很。
時聞入鄉隨俗,也希望能延續本地鄉親的相處模式。
他快手快腳地煮了奶茶出來,又端上各種糖果跟點心,請大家先在客廳里喝茶。
然後迅速去廚房做狗飯。
這陣子他沒空出去買菜,便託了鎮上一家菜鋪的老闆每天送菜肉過來。
鍋里的雞就是老闆一大早送過來的,正宗鄉下散養的土雞,又肥又嫩。
四隻雞在鍋里小火煮了半小時,現在已經完全熟了。
他今天的火候把控得很好,斬塊的時候,雞骨頭上堪堪掛著一層紅色,肉熟了,卻完全不會老。
斬出來的雞肉細嫩無比,格外鮮甜。
鍋里除了有雞,還有他在後院摘的南瓜。
這個季節正是吃南瓜的時候,南瓜又甜又面,還有一股特殊的香氣。
煮完南瓜,他又在雞湯里丟了一籃子後院摘的小菜苗。
匆忙分好早飯後,時聞在後院門口喊了一聲:「吃飯了——」
四隻狗子立刻汪汪叫著跑過來。
還有聰崽,聰崽不叫,不過它跑得最快,黑影一樣,直接閃到了廚房外面。
「汪!」黑娃帶著狗子們在各自的飯盆前坐好,等待時聞下令。
自從發生安娃將福娃帶出去的事後,時聞對家裡的狗子訓練得便越發嚴格,免得狗子們長歪。
今天的飯那麼香,狗子們還能乖乖坐在飯盆前,絲毫不亂動,時聞挺滿意。
他點點頭,下令:「吃!」
四狗一貓立即埋頭咣咣吃了起來,吃得堪稱兇狠。
傅蒙他們在客廳里喝茶,看到這個景象,連連讚嘆。
「時聞,你家的貓狗養得真好。」
「都是貓狗,我家的就沒那麼聽指揮。」
「我家的也不行,天天轉著圈兒搗蛋。」
「之前也不行,這段時間訓得比較嚴格,它們就聽話了。」時聞坐下來,笑問,「我家的奶茶怎麼樣?」
傅蒙轉了一下茶碗,笑著贊道:「格外醇香。」
馬老漢豎起大拇指:「我喝了大半輩子牛奶,沒幾家的牛奶比你家的好。」
另一個牧民朋友馬康問道:「時聞,你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養殖技巧?」
有也沒法說啊。時聞擺擺手:「也沒有什麼特殊的技巧,只是捨得下血本。」
傅蒙:「這個也是,一分成本一分貨,騙不了人。」
大家坐在一起喝了兩輪茶,聊了牧場以及鄉鎮上的事。
八點二十多分的時候,時聞才帶著大家往羊圈裡走。
這邊請人幹活,都是八點半左右開始。
時聞請了五個人過來,打算用一天時間,把四百一十四頭羊的毛全都給剃了。
要不然光靠他一個人,得干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