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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下幾樣證據其實已經全了,撮合兩家的鄉人最初是好意,誰也不知道會變成這樣,連劉於安都死了,當下他自然是老老實實的說了當年是建議死者的父親把田租於劉猛家種的。

  但凡讀書人最討厭招惹是非官司,這裡又不能科舉,當官當吏全靠推舉,最重名聲,很少有識字的學問人,願意為不認識的人寫這種可能會引起糾紛的文書,所以能給劉猛寫文書的就那麼幾個,他一交代是妻子的舅家人寫的,頓時堂外聽審的鄉紳宿老齊齊“喔”了起來。

  ‘這貨絕壁是故意的!’

  賀穆蘭看著游縣令不停的問著劉猛一些旁枝末節的小問題,只要劉猛說不清楚或者稍有遲疑,就叫堂下皂隸行杖,心中忍不住好笑。

  想不到這縣令也是個嫉惡如仇的,雖然不會枉判命案,但狠狠的讓這種惡人吃個苦頭卻是可以的。

  由於證據基本齊全,劉猛前前後後挨了幾十下臀杖,即使他是個強壯的漢子也受不住了,後來幾乎是游縣令問什麼說什麼,連遲疑一下都不敢。

  古代的法律只有“律”,“例”和“判”多掌握在地方官手裡,也就是說,如何判,如何量刑,是審判的官員在律法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好惡來的。

  游縣令是徹頭徹尾的古代人,行事風格就是古代官員的作風。他年幼喪父,雖是出身高門旁支,但家境卻是貧寒的,小時候也靠宗族接濟長大。

  他最恨這種欺壓孤苦之人,加上又可憐劉家的一雙兒女,便把劉於安重重的判了,引起堂審外的觀者陣陣叫好。

  劉猛謀奪他人家產,被判發配邊關修葺城牆,每年需服苦役二百七十天。除了當庭銷毀假地契,還田與劉家外,游縣令還判定賠償劉猛家的家產一半沒入族中,由族中承擔起撫養劉家兩個孩子,以及以後的嫁娶,撫養到成年後,這筆家產歸於族中撫養老幼孤苦之用。

  有這麼個定判,劉家集人人都會爭著撫養劉家遺留下來的兩個孩子了。

  後面的沖沒家產屬於游縣令因為同情而為劉猛加的刑。

  只是這刑加的人人痛快,沒有一個提出質疑,可謂“人性化”到了極點。

  劉於安終是要回了自家的田地,以一種令人唏噓的方式。

  而賀穆蘭得以用參與者的形式目睹了一場古代的官司。

  “偵查”、“刑訊”、“搜索證人和證物”、“審問”、“定案”、“執行”……古代的縣府衙門幾乎是公檢法於一身,這也讓賀穆蘭對這古代的衙門十分佩服。

  這時候一個案子會不會冤判,能不能判好,全看主官昏不昏聵了。

  這游縣令明顯是一位富有同情心,但是卻不矯枉過正,又有著自己智慧的年輕人,賀穆蘭對他很是欣賞。

  只可惜大概是為了避嫌,游縣令沒有怎麼和賀穆蘭溝通,而他雖然用的是賀穆蘭的那一套驗屍報告和結論來審問結案了“劉於安自殺案”,卻也沒有在卷宗和案子中提到任何和“花木蘭”有關的東西。

  漢人比鮮卑人更注重女子這方面的操守,自秦漢以來,仵作全是賤籍,沒人自甘下賤去學這些東西或把這個作為得意事的。

  游縣令這般做是為了保護花木蘭,所以賀穆蘭領了這份情。

  案子很輕易的結了,賀穆蘭和花小弟前後在虞城待了五六天,游縣令考慮到他們是鮮卑人士,花木蘭身份又特殊,便沒有在審案期間讓他們和其他證人一起住在府衙,而是安排住在了此地頭人的家裡。

  因為花小弟平日裡要負責養馬和種軍田,很少來虞城,回去之前,賀穆蘭便和花小弟在這裡的集市逛了逛,買了一些蔬菜的種子和鹽之類的東西回鄉。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出門沒帶什麼東西,北魏初年是沒有銅錢流通的,最後付款是全靠賀穆蘭幾條棉布手帕以及身上一些小玩意。

  要不要告訴他們那個自己已經擦過嘴擦過汗了?

  算了,還是別說了。

  回鄉的路上,花小弟狀態有些不太對勁。

  賀穆蘭雖然不是花小弟的姐姐,和花小弟也沒怎麼相處過,但花小弟平日裡為她跑前跑後,端茶遞水,每天灌滿水缸燒好熱水,她再怎麼冷,也沒法對他熟視無睹。

  所以賀穆蘭開了口:

  “小弟……”

  花木托像是被賀穆蘭出聲嚇了一跳似的,在馬上滑了一下,又幾乎是立刻晃了晃端正了身子,繼續控韁向前。

  馬術和馬上的反應真不錯,不愧是一直在養馬的年輕人。

  賀穆蘭心中讚賞花家小弟的騎術,接著說:

  “你到底想問我什麼?說吧。”

  一直猶豫不定欲言又止的樣子,看起來好像是便秘又像是要腹瀉。

  她都問了他幾次是不是內急要停一下了,結果他說不是,那就一定是腹中有話。

  花小弟一副突然陷入苦惱的表情,像是有什麼不該被發現的事被發現了,又像是欣喜於自己的姐姐發現了他的情緒。

  就在花小弟一臉“便秘通暢”或“腹瀉的真乾淨啊”的表情過去後,他很小聲的說:

  “阿姊,為什麼你會知道怎麼看死人的傷口呢?”

  若是打仗的話,殺了便是,不需要驗傷吧?

  難道她也曾經常遇見各種謀殺和自殺的情況嗎?

  聽說柔然的探子很多,軍中也有不少柔然的jian細。柔然人和鮮卑人長得差不多,難道是姐姐也遇見過這些壞人嗎?

  很遺憾的是,賀穆蘭無法回答花小弟的這個問題。

  所以她沉默了一下,然後自己也不確定的開口:

  “大概是,因為見的比較多?”

  花木蘭見過的死人一定也不少,畢竟打了十二年仗啊。這麼說應該沒錯吧。

  花小弟的臉色一下子變得慘白,慘白到賀穆蘭使勁在心底詢問自己說的回答真的有這麼可怕嗎?

  花家這個男丁似乎很怕死屍。

  一個軍戶家的孩子怕死人,這簡直就是最大的缺點了。

  從虞城回營郭鄉的路變得十分安靜,花小弟似乎還一直沉溺於“可怕的話”里,無限的想像了起來,以至於他們回到了家,袁氏看到了兒子不太好的臉色,急忙上下到處看。

  “怎麼了怎麼了!我一看你們走了這麼多天,又有頭人的人回來要我們收拾衣服,我就覺得不好,你們的阿爺也是日日都在門口等著,後悔自己讓木托也跟去了……”

  袁氏話剛說完,就意識到自己說的有問題,聽起來好像覺得他們家人更重視花小弟似的,心中有些不安的看向自己的女兒“花木蘭”。

  賀穆蘭並沒有露出受傷的表情,反倒是笑著安慰袁氏:“沒有的事,游縣令是個好官,案子斷的很清楚。小弟可能有些認床,休息的不太好,是吧?”

  她才不會告訴他的父母,自己驕傲的兒子是個看見屍體吐得膽汁都出來的傢伙呢!

  呵呵,便宜小弟啊,感激於你“姐姐”的善解人意吧!

  花木托一愣,不停的點著頭。

  袁氏這才鬆了一口氣,不知道是鬆氣女兒沒有在意她的話,還是鬆氣於花木托沒有吃苦。

  賀穆蘭不是真的花木蘭,自然是不會受傷的。而且她家裡就是更偏疼年幼的自己而不是身為男丁的哥哥,所以對於花家更擔心年幼的花小弟並沒有什麼太大感觸。

  父母真的想一碗水端平是很難的,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端看自己怎麼選擇。人心都是肉長的,誰說他們就不關心花木蘭了?

  只不過花木蘭離家十二載,他們對花小弟相處的更親密,對花木蘭變得有些客氣了而已。

  花父坐在門邊的一個小石墩上,只知道不停的說“回來就好”,“沒事就好”,賀穆蘭鼻中不知道為什麼一酸,眼眶也紅了起來。

  她自己的父親是個老警察,其實也是花父這樣的性格,一面自豪與全家都在公安系統擔負著沉重的社會責任,一面又擔心與她和哥哥的安全,每次他們辦完案子回家,他都要等上很久,反覆念叨著“回來就好”。

  她有些想家了。

  一旁的抱著兩歲女兒的房氏一改平日見自己的那種郁色,從屋子裡匆匆抱著孩子上來,沒有先看看自己丈夫好不好,反倒把她全身上下瞧了一遍,口中念叨著“謝天謝地”,又把她懷裡的兩歲女兒遞給花小弟,和他絮叨他不在家時,自己在家裡種菜餵馬多辛苦。

  等花小弟從懷裡掏出一盒集市上買的新胭脂時,她立刻收起了埋怨,笑了起來。

  這讓賀穆蘭開始觸摸到房氏的另一面。

  屬於她這個年紀、還擁有少女之心的一面。

  大家都是好人呢。

  也許正是這樣平凡又有些絮叨的生活,才讓那位叱吒戰場的女英雄最終選擇了回鄉吧。

  花木蘭要的是這樣的生活。

  她為什麼一直要為花木蘭可惜呢?

  ☆、第8章 求親木蘭

  太可惜了!

  花木蘭不當官簡直是太可惜了!

  花木蘭為什麼要選擇還鄉呢!

  愚民!迷信!毫無道理!

  花家就不該移居南方的營郭鄉,而是該留在懷朔!

  聽聽,聽聽,現在外面傳的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她涵養不夠,好想去揍人啊!

  隔壁劉家集的案子因為具有故事性、傳播性,又涉及劉家集的強人劉猛、村中唯一會寫字的讀書人,一下子變成了十里八鄉村夫村婦們討論的熱點,簡直就和“鄉村頭版頭條”差不多了。

  劉於安被人們形容成一個性格剛烈,求助無門,揣著一把刀上門想宰了劉猛,卻最終只是自盡死在他家院子裡的良善老實人。而劉猛曾經帶著棍棒想要揍劉家的一雙兒女更被人唾棄了無數回,簡直就變成了戲本里常有的那種心狠手辣、無惡不作的那種惡霸。

  聽說劉猛家五服內的親戚如今都出不了門,出門就被啐,這家的姑娘以後肯定是嫁不出去了,男孩以後也不好娶老婆,說不定時間久了,整家搬遷都有可能。

  在這個時代,名聲沒了,家中又沒有了頂門柱的漢子,就代表無法立足,什麼都沒了。

  更何況他家還有謀奪他人家財、逼死人、毆打小孩的惡行。

  賀穆蘭對這些傳聞持無所謂態度,反正這是劉猛惡有惡報,他當初敢做,就該想過如果東窗事發是個什麼情形。

  但他們不該最後講到花木蘭頭上來。

  對於花木蘭此人,此地的百姓是既尊敬又好奇,然後還有很多是不以為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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