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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不好發揮,主要她初戀是周聿風,想創意的時候總會被他們的過去干擾,到紐約的第三天,依舊沒有半點思緒。
她初戀不完美,所以落筆時總帶著哀怨,想不出一個或感人或輕快的故事,沒靈感。
孟糖抱歉,「簽合同的時候,說是讓你自由發揮,來之前他們總裁腦子抽筋,提了這麼一個要求,你要是實在想不出來,我再去找他們談談,反正合同里說了自由發揮。」
林野等孟糖走了後,偷偷來找簡橙。
「小嬸,我把我的初戀故事授權給你怎麼樣?零收費。」
簡橙覺得他在作死,「你讓孟糖看你的初戀故事?」
林野:「就是給她看的啊,我初戀就是她。」
簡橙:「……必須成全你!」
第132章
我要當爸爸了
林野第一次見到孟糖,是三年前。
那是他大二暑假的第一天,母親臨近中午給他打電話,讓他幫忙送份資料,說忘家裡了,著急用,半小時內必須送到。
他昨晚跟朋友通宵遊戲,睡的正香,萬分不情願從被窩裡爬起來,最後還是被母親的河東獅吼震起床了。
簡單洗漱後,飯都沒來得及吃,餓著肚子匆匆忙忙趕,還是遲到了十分鐘。
他家在市區,去律所的那條路平時就很堵,那時候又是放假,他為了不堵車,騎自行車狂奔的。
到的時候渾身都濕透了,頭髮濕漉漉的貼著頭皮,整個人跟煮熟了似的。
那天,狼狽到極致的他,遇到了優雅到極致的孟糖。
孟糖是陪她姑姑來的,她姑姑要離婚,母親是她姑姑找的律師。
孟糖當時穿一身藍色碎花長裙,頭髮挽起來,用一根雛菊簪子固定,天鵝頸又長又白,只看背影,就知道是個美女。
她姑姑談及離婚的事,哭的撕心裂肺,她在旁邊小聲安撫著,溫溫柔柔的給姑姑擦眼淚。
他開門進來的動靜有點大,她聞聲轉過頭,林野就沒見過眼神那麼清淨的人,更沒見過那麼漂亮的姑娘。
大概是每個人的審美不同。
後來他拿著孟糖的照片給室友看,室友說學校里誰誰誰比孟糖好看,說孟糖的長相太古典,不明艷,缺味。
他不認同,他就覺得孟糖好看。
哪怕後來見到簡橙,以男人的眼光,他也覺得簡橙足夠驚艷,但在他眼裡,孟糖就是最好看的。
室友說這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喜歡一個人,就覺得她幹什麼都是好的。
確實,那t?天他一眼就把人瞧到心裡,可惜,孟糖沒給過他一個正眼,短暫的對視後,她繼續哄她姑姑,他被母親趕回了家。
後來林野無數次懊惱,怎麼說他也是186的大帥哥,在學校里行情還是挺好的,從高中開始書包里就有堆積的情書。
他當時應該先在外面的空調房待一會,把頭髮和衣服吹乾,稍微整理一下。
這樣,大概孟糖對他能有些印象。
結果呢,那天他一副好幾個月沒洗頭的蠢樣,因為熬夜還掛著兩個黑眼圈。
孟糖算是在江榆長大的,高中畢業就留在了江榆,回陽城的時候不多。
所以林野第二次見到她,是在一年後了。
他一發小的哥哥在孟氏工作,需要一個德語翻譯,他專業是英語,修英德雙語,發小就把他推過去了,他在孟氏待了一周,運氣賊好,孟糖那一周天天往公司跑,天天給她爸送午飯。
他那會兒還說這姑娘真孝順,後來才知道,孟糖天天去公司找她爸,是秦濯缺個未婚妻,她求她爸去秦家說親。
孟糖的爸媽是真心疼她的,知道秦濯不婚,不願閨女過去受委屈,一直沒鬆口。
後來孟糖是求了她爺爺,老爺子心疼孫女,親自去了秦家,她和秦濯才訂了婚。
林野那會兒不知道,甚至不知道秦濯的存在,他只知道,能天天見到孟糖很開心。
他嘗試過接近她,比如看她進電梯,他馬上跟過去,假裝也坐電梯,比如她去茶水間倒茶,他也會跟著去。
他跟開屏的孔雀一樣,戀愛經驗豐富的舍友說,孟糖這種長相的,喜歡斯文成熟一點的。
他就搞一副斯文敗類的眼鏡戴上,穿不符合年齡的成熟西裝,每天去她跟前晃蕩,偶爾還會跟她說兩句話。
可惜,她對他竟然一點記憶都沒有。
那個狠心的女人,他下雨沒帶傘,準備衝出公司的時候,她還幫他打過傘,她低血糖在茶水間暈倒的時候,他還抱她去過醫院。
她竟然不記得他。
後來知道她和秦濯的事,知道她暗戀秦濯那麼些年,林野才慢慢理解她了。
秦濯對外一直是不婚,突然要相親了,她等了那麼多年,肯定很高興。
整個心思都在秦濯身上,哪有時間和精力分給他這麼一個外人。
不過那會兒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信心被打擊好久,在家照了半個月的鏡子,母親出差回來,扔了他的眼鏡和西裝,無語嘲笑他的審美。
「就你這審美,難怪到現在都找不到女朋友。」
他後來把自稱情聖的舍友按床上打了半小時。
然後,他決定好好上課,暫時把心靜一靜,先好好畢業,然後去江榆找她,再好好追她。
結果,他遲了一步,再見面,她已經有未婚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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