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小孩子便秘不拉臭臭,不要小看了這件事,嚴重起來是能要人命的,但是這麼一個簡單的小事,在她的夫家,都沒人重視。

  可想而知,將來如果遇到事情,她的孩子又是個什麼下場。

  「洪知青,你我都明白,如果你繼續下去,會是一個什麼結果。」

  不管是洪知青,還是她的女兒,在盧家,他們不會把她當人的。

  「那我該怎麼辦?」洪桃茫然道,「我已經結婚了。」

  「不——」

  曹志芳下意識的反駁了她,「你和盧鴻寶都沒領證,你們那算是結婚嗎?」

  她一下子暴露出來了一個關鍵的消息。

  沈美雲下意識地眯了眯眼睛,「你是說,她和盧鴻寶沒領結婚證?」

  「對。」

  曹志芳解釋,「從志英那聽說的,她又是從老支書那知道的。」

  沈美雲去和洪桃確認,洪桃點了點頭,「我們沒領證,只擺酒。」

  那這就更簡單了。

  沈美雲看著洪桃的眼睛,問她,「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

  這一下子把洪桃問住了,她最想過什麼樣的生活?現在細細想來,當初在知青點雖然忙碌辛苦一些,但是卻少有快樂的時光。

  「我——」洪桃的目光逐漸堅定起來,「我想回到以前的日子,離開那個魔鬼。」

  在她看來,盧鴻寶就是魔鬼。

  「那就離開。」

  沈美雲鼓勵她,「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可是好難啊。

  洪桃,「離開他?」

  「我的孩子怎麼辦?」

  「他們不會把孩子給我的。」

  她哭道。

  沈美雲,「你以為他們會喜歡你生的女兒嗎?」

  這話一落,洪桃的哭聲戛然而止。

  「如果你生的是兒子,他們可能不會給你,但是你生的是女兒的話,我想——」

  沈美雲的聲音犀利又無情,「盧家人不願意養兩個女孩子的。」

  女兒,在鄉下來說是賠錢貨。

  洪桃下意識道,「這是我的機會。」

  這是她唯一的機會,曾經讓她被夫家人瞧不起的女兒,如今竟然成了她能夠離開的唯一機會。

  這多可笑啊。

  沈美雲嗯了一聲,「還有,盧鴻寶這個人,在你眼裡他是怎麼樣的?」

  「自大張狂,暴虐成性,好吃懶做。」

  「不,你少說了一個詞,他膽小如鼠,只要你比他厲害,讓他怕你,你的機會就來了。」

  洪桃慢慢沉默了下去,「你讓我想想。」

  她知道一個瘋狂的念頭,但是她膽小,她不敢,她被盧鴻寶打怕了,以至於,她下意識的就膽怯了去。

  「嗯,你好好考慮下。」

  沈美雲,「好了,我們出去喝喜酒吧。」

  「對了,這兩天你先在知青點休息好,養足了體力,在回去和盧家人糾纏。」

  「你只要記住一點,你沒領結婚證,你就不算是盧鴻寶的媳婦。」

  「你是自由身,而他欺負你,你讓他試下。」

  言盡於此,沈美雲覺得她把能告訴對方的全部說了,如果洪桃還是無法立起來。

  那真的就是她自己的問題了。

  眼見著沈美雲出去後,曹志芳拉著洪桃的手,「桃子姐,你聽美雲的,她是我們知青點最聰明的那個人,她說的肯定沒錯。」

  洪桃是聽過沈美雲的大名的,只是,她和沈美雲是兩個世界的人,她們唯一共同的身份便是知青,第二共同的身份是結婚嫁出去的知青。

  但是,同樣的兩個人,過的日子卻是天差地別的。

  洪桃低低地嗯了一聲,「我想想,要怎麼做。」

  曹志芳點了點頭,轉頭去炕櫃裡面拿出了活絡油來,給洪桃身上的傷口擦了上去。

  只是,越擦,曹志芳就越氣。

  「那個狗日的,這般欺負你,你就忍著?」

  「桃子姐,你是不是忘記了,你還是我們知青點的人?」

  洪桃苦笑了一聲,「我當初嫁給她,你和麗華都不支持,我自己一意孤行,我又怎麼有臉回來?」

  這幾乎是每一個不被支持卻結婚後,女人的心態了。

  他們甚至都不敢回去找娘家人了,因為,當初的路是她們自己選的。

  「你傻啊你,這般忍著他,越發助長的他的氣焰。」

  「他才要欺負你。」

  洪桃沒說話,任由著對方給她擦身體。

  旁邊的小丫也沒吱聲,安靜的躺在炕上,她小小聲道,「媽媽,這裡真好。」

  比家裡好,家裡奶奶一天到晚罵他,爸爸也罵她。

  這裡來了這麼久,沒人罵她,還有漂亮姨姨給她拿糖吃。

  這日子也太好了。

  小丫的一句話,讓洪桃也徹底下了決心,「那媽媽帶你搬來知青點好不好?」

  小丫意外了下,「可以嗎?」

  她怯生生地問道,「可以搬過來嗎?那爸爸會不會追過來打小丫?」

  這話問的,洪桃眼淚一下子下來了,「不,他要是敢打你,我就生劈了他。」

  大不了,一命抵一命,她的孩子反而還有一條活路。

  外面。

  沈美雲出去後,金六子本來在和姚志英在敬酒的,但是他餘光看到這裡後,他頓時抽空過來了一趟。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