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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國家對我來說實在太陌生了,我搜索都柏林和北京的距離,又下意識地搜索了它和舊金山的距離。

  跟余柏言這個人有關的一切都好像已經刻在了我的骨頭上。

  我對愛爾蘭沒有一丁點了解,也並不嚮往任何歐洲國家,我其實沒有一點野心,只想窩在一個屬於自己的小狗窩裡。

  可那天下班前,我還是敲響了上司辦公室的門,對他說:“於總,去愛爾蘭的機會,我想爭取一下。”

  倒不是因為別的,只是覺得我沒法繼續生活在北京了。

  在這個我已經逐漸熟悉的城市,也處處都有餘柏言的影子。

  我怕繼續下去,我沒命活到再遇見他的那一天。

  就這樣,不久之後我踏上了前往愛爾蘭的飛機。

  三萬英尺的高空,我還沒來得及告訴余柏言,我離開北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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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第 6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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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我曾經以為我很喜歡北京,後來才發現,其實是因為余柏言在那裡,所以我才喜歡那裡。

  我這個人一直沒什麼自我,好像永遠都依附別人活著。

  我知道這很沒出息,說出去會被人嘲笑,但我就這麼活了二十多年,習慣了。

  我找不到自我,也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之前我活著的唯一意義好像就是和余柏言糾纏。

  而如今,我一個人前往愛爾蘭,如同行屍走肉,了無生機。

  愛爾蘭對於我來說實在遙遠,落地在那片陌生的土地時,我覺得很不真實。

  我,一個在鄉下泥巴地里長大的小孩兒,竟然一路稀里糊塗走到了愛爾蘭。

  站在機場,我覺得自己在做夢。

  但很快被證實這一切都是真的,公司安排對接的外國同事十分熱情地來接我。

  我和他客氣寒暄,又一次覺得不可思議。

  剛回到城裡上學的時候,我一丁點英語都不會,那個時候我哥已經可以跟少年宮的外教對答如流了。

  爸花了錢給我補課,那26個字母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外星人詞彙。

  在上大學前,我羞於開口說英語,總覺得自己發音有問題。

  或許真的是沾了余柏言的光,我因為他努力學習考到北京,在那座城市以及那所還算不錯的學校里瘋狂成長。

  誰能想到當年進城時一句“How are you”都不會說的我,在工作後跟國外的合作方接洽自如,又誰能想到,我竟然來到了國外。

  我在同事面前裝模作樣,談笑風生,就好像我真的是個有為青年。

  殊不知,一切都是強撐罷了,一切都是虛假的。

  這個愛爾蘭同事很年輕,二十出頭的樣子,高高瘦瘦,以我中國人的審美來看,他是典型的歐洲帥哥。

  藍色的眼睛,紅色的捲髮,像是電影裡的人。

  他說他叫Damonte,很健談,也很客氣,說話時一直看著我的眼睛。

  他不停地誇讚我的黑眼睛,說他很喜歡中國。

  我沒太多力氣應付他,但出於禮貌,還是不冷不熱地回應著。

  他帶著我先去了酒店。

  公司下個星期會給我安排住處,Damonte說那處房子和他家相鄰,是他幫我租下的,只不過在我住進去前要重新打掃,最快也要下周才能入住。

  我倒是無所謂,住在哪兒對我來說區別都不大。

  酒店房間不錯,Damonte忙前忙後幫我拿行李、放手提包。

  他如此殷勤,倒是讓我有些不適應。

  我告訴他不用這樣,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自己來。

  但他回頭看我,笑得陽光,說為我服務他很開心。

  可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服務。

  我有些累了,沉默地坐在沙發上看手錶。

  Damonte大概看出了我的意思,很快向我道別。

  他走之前對我說:“如果你願意,隨時可以找我來陪你。”

  我笑,心說這話可真曖昧。

  這年輕小伙子怕是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個同性戀,還是個沒什麼底線沒什麼原則的同性戀。

  我擺擺手,算是跟他道別。

  他把為我準備的手機放在桌上,最後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他剛出門沒多久,那個手機響了,進來一條消息。

  我不想看,覺得累,但又怕錯過重要信息,只好起身去拿過來。

  消息是Damonte發來的。

  他說都柏林和北京相比又小又安靜,但溫度很舒適,整座城市也很年輕,有很多酒館,適合夜晚出去放鬆。

  他說他為我準備了一份禮物,剛剛害羞,沒直接交給我,他放在了酒店房門口,我一開門就能看見。

  我有點受不了這樣的“厚待”,也想著這年輕小伙該不會在拍我的馬屁,打算日後讓我在工作上多照顧。

  我想著,這禮物肯定不能收。

  可沒料到,當我開門,看到的所謂禮物竟然只是一本厚厚的書。

  《Ulysses》。

  《尤利西斯》。

  上面貼了個便簽,為我解釋了他送這本書給我的原因。

  【這本書以都柏林為背景,是我最愛讀的一本書。希望你也喜歡它,希望你也喜歡都柏林。】

  小伙子還怪文藝。

  只是可惜了,我從來不看這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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