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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翎見蘇正行一直盯著林蕎,又說,「我是林蕎的髮小。」
她說的是髮小,不是同學、朋友而是髮小,好像她們有多親密一樣。
蘇正行仍舊不理她,重新戴上眼鏡,拿起旁邊凳子上的西裝。
程翎以為這是特意要她坐的意思,開心地放下肩上的包包在蘇正行剛才放西裝的凳子上坐下,誰知她剛坐下蘇正行就起身走了。
程翎惶恐地站起來看向他的背影,「蘇總?」
林蕎知道他沒詐出自己現在肯定很不爽,只能裝傻繼續吃粉。
蘇正行走後程翎也不夾了,問林蕎:「你跟蘇總很熟?」
林蕎嗦一口粉,「你看我們像很熟的樣子嗎?」
確實,蘇總的臉剛才黑得像炭。
「那他怎麼會跟你一起……」程翎掃一眼這家簡陋的店面,「吃羊肉粉?」
「那你得去問他。」林蕎大口喝湯。
佰天的實習生圈子裡都在傳,說總裁辦有個實習生勾搭上了蘇總,那天在二十九樓看見她時就覺得不對勁,今天親眼看到她跟蘇總一起坐在這種街邊小店裡,程翎更確信了,林蕎一定是勾搭上了蘇總。
她沒想到,一直以來平平無奇樣樣都不如她的林蕎竟然有這種手段,頓時既不屑又不爽。
明明就是勾搭上了還要裝純良,真是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程翎在心裡冷哼。
「對了,之前說的同學聚會他們定在下個月了,聽說李姝雲也會從國外回來,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你們剛好可以趁這個機會冰釋前嫌。」程翎故意提李姝雲噁心她。
這事兒要追溯到她們高中時期了,當時李姝雲是班長,喜歡校廣播站的一個男生,在她的窮追猛打之下,兩人很快在一起了。
那時候林蕎在校廣播站撰稿,跟那個男生也算認識,一次校廣播站的聚會上,林蕎按照學姐的吩咐給每個人分發巧克力,分到那個男生的時候剛好被李姝雲看見,李姝雲就醋勁大發,認為林蕎在勾引她男朋友。
林蕎很無語,也懶得跟她計較,誰知道李姝雲從此就記恨上了她,經常在班裡明里暗裡刁難她。
「不小心」將她的作業本弄丟,老師布置的任務「忘了」告訴她,打掃衛生時「合理」安排她去掃垃圾堆,這種事層出不窮。
有一次林蕎實在忍不住了,「失手」把她推到垃圾堆里讓她感受了一下有多噁心。
李姝雲從小在家裡嬌生慣養,哪裡受過這種委屈,當即便發誓要讓林蕎好看。
後來的一節體育課上,程翎說她大姨媽來了,但是衛生巾落在了教室,擔心偷跑回教室的時候漏出來,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那時候林蕎和程翎還算是朋友,便主動說替她回去拿一下。
林蕎偷溜回教室幫她拿了衛生巾,本以為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想到下午上課的時候李姝雲突然說她的金手鍊不見了,全班上下幫她一起找都沒找到。
財物失竊不是小事,更何況那個手鍊還很貴,班主任便在班會上問有沒有人看見,如果是哪位同學「不小心」拿了,及時交出來可以既往不咎,可是一直沒人承認。
緊接著,班上就傳起風言風語,說只有林蕎體育課的時候偷偷溜回了教室,肯定是她拿的。
林蕎辯解,說自己是為了給程翎拿東西才回教室的,不信可以去問程翎。
程翎是學校出了名的三好學生,老師同學都喜歡她,她的話沒人會不相信。
可是程翎卻沒有幫她辯白,只說林蕎確實回教室幫她拿了東西,但是她自己主動提的,她本來沒打算讓林蕎拿。
雖然她說的句句都是實話,可林蕎卻感受到了背叛。
事後程翎向她解釋自己是因為羞於啟齒大姨媽才這樣說的,可是林蕎已經不想聽了,她背著疑似小偷的名聲過了三年。
自那以後,林蕎疏遠了程翎,不想再與她有任何交集。
林蕎喝完羊肉湯,扯了張紙巾擦擦嘴,站起身說,「我吃飽了。」而後仿佛沒聽見程翎說什麼似的,徑直出了羊肉粉店。
一天被人無視兩回,程翎氣得指甲都掐白了。
回佰天的路上,林蕎想起剛才在羊肉粉店裡蘇正行面色不善的樣子,自己三番兩次惹他不開心,照這架勢一年之內真的能結得上婚嗎?
「你疑心病這麼重我真好奇你能愛得上誰?」林蕎在心裡吐槽。
在這個荒唐的小說世界裡,但凡有姓名的女人都愛顧既白愛得死去活來,所有有姓名的男人都為沈如星神魂顛倒,作為一個推動劇情的反派工具人,被人設控制的他自然也不能例外。
他還記得劇情給出他愛沈如星的理由是因為覺得她純潔良善,而今清醒過來只覺得可笑。
對所有人保持防備,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別人是他的本能,他從泥濘一步步爬到雲端,早不會被什麼良善打動了,對於善良卻無力自保只能依附於他人的人,他只會覺得愚蠢。
饒是如此,還是只能按照原劇情的邏輯告訴林蕎:「下次見他記得演得純善一點。」
「我還不夠純善?你天天變著法子試探我我都沒生氣,換成以前我早給你一拳了!」林蕎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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