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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那個意思你是什麼意思?」秦媽媽無語道,「秦意南,他喜歡你那麼久,你拒絕了他,小謝愛面子,要臉,你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人家還能像以前一樣到咱家來看我這個老太太?你還說拿他朋友,要是他不來,你是不是覺得你不拿你當朋友了?秦意南,你不想想,他要是繼續以朋友的身份待在你身邊,他心裡該有多難受?」

  秦意南沉默,他知道他捨不得小謝,這些年他在外面,只有小謝一直不停的聯繫他,雖然秦意南有時候不會回,可小謝會聯繫他他已經習慣了,他習慣每天打開微信就能看到小謝發來的問候,也習慣對方念叨著家裡發生的事。

  小謝對於他來說,是唯一,是僅有,是最好的那個朋友。

  可現在呢,他讓小謝難受了,讓小謝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他拒絕了小謝,還渴望著小謝像以前那樣對他,秦意南,你這不是自私是什麼?

  「媽,那我應該怎麼辦?」秦意南微微皺著眉,兩隻眼睛盯著地板。

  「怎麼辦?和小謝把聯繫斷了,不要再聯繫小謝,我也不會再聯繫小謝,咱們兩家緣分盡了,我和小謝緣分也盡了,」秦媽媽深沉的嘆了口氣,眼裡出現不舍,她捨不得小謝,比秦意南更捨不得,「以後,你要談戀愛要結婚不關小謝的事,他要找別人談戀愛,也不關你的事,你們之間,不可能還存在一種友情,也肯定不能回到以前了,秦意南,你聽媽一句,你可憐可憐小謝,放過他吧。」

  秦意南感覺自己的心突然疼了起來,像是有一隻手拽著,在狠狠的捏著,疼得他臉色發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就這樣嗎?雙方再也不聯繫,直到變成陌生人?小謝也是這麼想的嗎?

  秦意南眼裡出現了幾絲迷茫,腦子裡全是小謝離開時那個難過的笑容。

  「你不是見了個姑娘嗎?怎麼樣?有那個心思嗎?」秦媽媽又問。

  秦意南搖頭,「沒有。」

  「秦意南,你是真自私啊你,」秦媽媽說,「自己在這兒偷著見姑娘,還要求小謝繼續和你當朋友,你臉怎麼那麼大呢?」

  秦意南沉默。

  那個姑娘其實不是他主動要見的,張晉語他媳婦兒是隔壁村的,知道他們村裡有個姑娘暗戀秦意南,想著秦意南來年還沒走應該就是不打算走了,所以想幫忙牽線搭橋來著,就把那姑娘叫了過來。

  姑娘三十了,和謝行止同歲,也離過一次婚,正好,秦意南也是二婚,人長得也不錯,個兒還高,快接近一米七了,看起來和秦意南特別般配。

  等姑娘都過來了,張晉語先斬後奏把秦意南叫過去喝酒,去了秦意南才知道,這哪兒是喝酒啊,這明明是借著喝酒的名義相親。

  秦意南心裡其實有點兒不痛快,他現在也煩著,根本沒那個心思,可也不好落了張晉語和那個姑娘的面子,幾個人心思各異的吃了一頓飯,張晉語又非要推著兩個人出去轉轉,這一轉就被張耀看見了,就是這麼湊巧,沒過兩天,張耀把這事兒告訴謝行止了。

  🔒第六十一章

  這都不是秦意南的本意,他甚至以為,只要自己開口,小謝會沒有任何理由,包括條件去附和他,說他們就像以前那樣,當最好的朋友。

  可他忽略了十二年實在太長,這是一段完整的暗戀,裡面蘊含的心路歷程是他無法窺見和理解的沉重,如果一句話就輕飄飄的帶了過去,又置謝行止於何地?

  你談戀愛也好,結婚也罷,你過好你的日子,不要再去打擾謝行止,不要去聯繫他,不要用朋友兩個字把謝行止綁在自己身邊,他是一個自由的人,不是友情的附屬品。

  「真的決定放棄了?」羅軍把酒滿上,笑著問謝行止。

  「累了,」謝行止淡淡的笑了一下,端起酒杯一飲而盡,「累了啊軍兒,明戀可比暗戀累多了。」

  他還是什麼都不想做,面試的公司沒去,時不時去看兩眼吳天,對方適應的還不錯,和店裡的員工相處的都很好,大家對他也很好。

  吳天原以為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會很難,無論哪一方面,他都像是一個全新的人類,和現在這個社會格格不入,學習對於吳天這種人來說,是一件非常奢侈且讓他感到害怕的事。

  不過他學得很認真,那些字不認識,就麻煩同事一個字一個字的念給他聽,他記憶力好,同事念一個字,他就知道那個字叫什麼,怎麼讀,然後慢慢的就全記住了。

  吳天不是笨,也不是蠢,他是單純,不是傻子。

  「放棄了就放棄了。」羅軍自然是幫著謝行止說話,他原本以為,等找到小謝,對方和秦意南之間說不定很快就成了,畢竟秦意南那段時間的所作所為都不是假的,他還以為秦意南對小謝是愛而不知。

  其實哪兒是啊,他們之間一直以來都是小謝單方面愛而不得。

  「要我說,周肆就不錯,」羅軍又說,「我覺得他對你還挺有那個意思的,你考慮考慮他也行啊,實在不行,哥再看看身邊有沒有長得帥的給你再物色一個。」

  「你他媽當我皇上呢,」謝行止樂,「隨時隨地都在選妃,這他嗎剛把皇后休了就得立馬來個人頂上唄?」

  「你一個戀愛小雛雞你肯定不明白,走出一段失敗的戀情最重要的有兩個因素,」羅軍豎起兩根手指,搖頭晃腦的說,「這第一,是時間,可小謝,你這十二年可不是兩年三年,要兩年三年你說不定最多花個兩年三年也就走出去了,可十二年,說短時間內能走出去,我不敢貿然下這個定論,這第二嘛,就是新歡,重新換一個人,你不習慣他也行,至少你身邊有個人陪著,他能分散你的注意力,說不定相處著就喜歡上了呢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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