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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我不和中間人談佣金的事,僱主要是真有誠意,就讓他自己來找我談,要不然不管他給我多少佣金,我都會懷疑你在中間吃回扣。」
「你!」林有紅被林昭氣得一時竟不知如何反駁,畢竟林昭說的是事實,那人真正給的佣金是5000,另外還給了她500塊作為介紹費,不僅如此,那人還允諾幫他們家一個忙。
只是林有紅怎麼可能把這麼大塊肥肉給林昭吃,就連給林昭200塊,她都覺得多給了。
但總歸人家要請的是林大師,而不是她林有紅,要是林昭不願意接這單,別說5000,就連500的介紹費她也摸不著,更別說想讓人幫他們家辦事了。
最終她跟林昭說,回去會跟那個僱主轉達林昭的話,便在周圍人的注視下匆匆走了。
「林有紅怎麼變成這樣了?」人群中有和林有紅一起長大的人,在她走後有些生氣又有些無奈的問身旁的人。
站在他旁邊的人聞言道:「誰知道呢,也許沒變,只是以前裝的好而已。」
李大媽聽了他們的對話,也嘆了口氣,心說幸虧林叔不在家,不然非得被她氣病不可。
只是李大媽不知道,要是林良生在家,林昭根本就不會讓林有紅出現在他們家門口。
兩日後,一位穿著中山裝,額頭很寬,梳著背頭的中年男人來了林昭家。
來人介紹自己說他叫黃建新,在政府部門工作,介紹完自己後他也沒繞彎子,直奔主題:「聽說大師對我出的佣金不滿意?」
林昭點了點頭。
「我一個公職人員,能拿出這麼多錢,已經是我的全部家底了,要不是不放心我女兒一個人嫁去異國他鄉,我也不會傾盡所有請大師幫忙護送。」
林昭聞言建議道:「其實你也可以自己護送你女兒過去,實在沒必要花500塊來雇我。」
「誰說是500塊,大師是不是聽錯了?」
林昭:「沒聽錯,那天很多人都聽見了,就是你請來的那位說的,她說先給200定金,剩下300等我回來再給。」
黃建新聞言,語氣里明顯帶了怒意:「老曾這倆口子真是太不像話了,我明明跟他們說的是5000,先付2000,剩下的等大師回來再付的。」
「不瞞你說,我現在手上有個10萬的單子要接,並且人家願意一次性付清,所以實在騰不出手來接別的單子。要是接你這單,除非我把手上這單推掉,但只要是正常人,5000和十萬,誰都知道該怎麼選。」
黃建新聽林昭這麼說,沉聲問:「大師莫不是想坐地起價?」
「我說過,你要是不放心自己女兒,完全可以自己去給她送嫁,要是覺得不安全,大不了再雇兩個私人保鏢,完全能保障你們的安全,實在沒必要傾其所有來請我。」
林昭說完做了個送客的手勢。
黃建新卻坐著沒動:「大師可能對國外的情況不是很了解,國外很多地方持槍合法,恐怖事件也是經常發生,包括我女兒要嫁去的地方也是一樣,所以我才會想請大師這樣的高人護送她過去。」
林昭對他這厚重的父愛似乎並沒有多少觸動,非常現實的說:
「從一個父親的角度,我能理解你,但從一個陌生人的角度,我只能說,我可能無法和你共情。如果你能拿出10萬,並且一次性付清,我就推了現在手上這單,接下你自己也說很危險的這單。要是你有心無力,拿不出這麼多錢,可以另外僱人,即便是5000,也能僱到很出色的私人保鏢,不一定非我不可。」
林昭說完起身,送客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黃建新也只能站起來,不過他臨走前讓林昭給他一些時間,讓他再想想辦法。
林昭看著他一絲不苟的打扮和著裝,笑笑沒有說話。
黃建新離開後沒幾天,就又來了,說他女兒的未婚夫在得知此事後,願意出這筆錢。
據黃建新說,他女兒的未婚夫家家境很不錯,不過準備錢還需要一些時間,所以他讓林昭先把證件給他,好幫她去辦理出國相關手續。
林昭見狀也沒有拒絕,配合他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十八章
在黃建新籌錢的這段時間,林昭幫韓師傅買了房子搬了家。
林昭給韓師傅買的院子不在胡同里,是在靠近河邊的一處院子,地方有些偏僻,房主只有一個女兒,嫁去了城北,如今房主夫妻倆都不再了,房主女兒也不想再回來。
最主要是房主的侄子一家老惦記這房子,房主女兒不想讓他們霸占,索性就決定把這位置不太好的房子給賣了。
本來房主的侄子聽說自己堂妹要賣房,也想買,但卻只肯出100塊錢,氣得房主女兒把他們一家給趕了出去,為此還大吵了一架,兩家甚至差點動手。
房主女兒要賣房子的消息,還是李大媽聽說林昭要幫人買房的事後,幫她留意的。
李大媽的小賣鋪每天人來人往,而且李大媽也愛跟人聊天,人家有什麼大事小事都願意跟她說,所以消息十分靈通,她在得到第一手消息後,立刻就去告訴了林昭。
這片都是住家,真沒什麼人賣房子,上次賀紹昆買的那院子,還是他運氣好外加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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