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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交流!
我用手機發信息:【張校長,你是怎麼發消息的?】
【沈老師,求你幫你個忙,我的手機在柜子里,只剩下1%的電量,麻煩你幫我充一下電,這樣我就可以繼續同你交流了,請的護工總是忘記幫我充電。】
我一臉木然地從柜子中掏出手機和充電器,插上電源後,帶著氧氣罩的張校長本人嘴角微微勾起一個弧度。
我眼睜睜看著那無人控制的手機自己亮起來給我打字:【沈老師有什麼問題可以盡情問了!】
作者有話要說: 沈老師:現在的我,像個剛剛來到新世界的好奇的孩子,遇到什麼事情都想問一問。
劉老師、段友蓮、司機齊大哥:求求你別問了!
小寧:第一次見到只是問問題就能讓鬼不想做鬼的人呢,沈老師真可愛~
第37章 張校長(三)
我有很多問題想問,但在此時, 卻又不知從哪兒問起了。
與劉老師等鬼不同, 張校長還活著,但狀態並不好。
“是生魂離體,”寧天策上前檢查了一下張校長的眼睛和頭頂說道, “頭頂陽火滅了。”
“什麼陽火?”
劉老師解釋道:“人頭頂雙肩處有三盞燈,是陽氣點燃的火焰, 普通人肉眼難見,夜間陽氣弱,要是貿然回頭, 肩膀的燈滅了, 陰氣就會入體, 鬼也可以控制人的心神, 所以我們對付人類時, 一般會先想什麼辦法讓他回頭的。穆懷彤第一次見你時藏在樓梯拐角處, 就是聽說你剪了媛媛的頭髮,陽氣比較旺盛,難以對付, 便想了這個法子滅你的魂燈。”
“那我的滅了嗎?”我左右回頭,還拿著手機給自己頭頂拍了張照片,想看看有沒有燈。
“你的……”劉老師頓了頓道,“若普通人的魂燈是油燈,吹口氣就滅;你的大概是山林起火吧,風越吹火越旺。”
“那……”我望著張校長憔悴的面容, “能借個火把張校長頭頂的燈點亮嗎?”
“不能,”小寧說道,“她壽數快到了,即使是生魂也維持不了太久,你有什麼話儘快問吧。”
我迅速給張校長發信息:【校長,小段要怎麼才能離開身軀?她的執念是什麼?】
躺在病床上的張校長沒動,那個手機卻仿佛有一隻無形的手控制般,飛快地自動打著字。
【段友蓮是我剛剛當上仁愛中學校長時,第一批招錄的住宿生。她父親車禍後,我曾問過她的母親,是否要孩子搬出宿舍走讀。她母親問我,住宿和走讀的優缺。我告訴她,走讀可以陪伴家人,讓她母親不至於太過孤單寂寞;住宿的話,學校環境比較簡單,孩子更容易走出離開親人的悲傷。她母親說,就選對孩子好的吧,讓段友蓮繼續住宿。可是我沒想到,孩子們天真的殘忍,有時比社會更加殘酷。】
我將張校長的信息讀出來之後,段友蓮幽幽道:“宿舍老師以為我每晚都乖乖住在宿舍中,其實是舍友裝的,她們將我趕出宿舍,我一直在網吧包夜,便宜又可以上網消磨時間。可是網吧環境很亂,我每天都去,很快就被人盯上,有一天晚上從後門離開學校想去上網時遇到襲擊,掙扎時被打暈了。那時候河邊監控還沒全覆蓋,他們將我扔進河中,一開始我很難受,後來突然力氣變得特別大,自己從河底遊了上來。我站在岸邊,腦袋裡全是水,連腦漿一起從耳朵流出來,那時我就知道,原來我死了。”
我聽過後心裡特別難受,但還是敏感地抓住了關鍵:“你半夜離開宿舍,相當於逃學,被人棄屍,但屍體又自己爬回來,沒找到屍體警方是很難認定死亡的,你現在在警局的狀態該不會還是失蹤吧?你去世多少年了?”
“我不記得,腦漿沒了,對數字不敏感。”段友蓮搖搖頭。
我給張校長發信息:【您是哪年成為校長的,段友蓮又是什麼時候失蹤的?】
【我記得很清楚,2011年年初我成為仁愛中學的校長,年底段友蓮失蹤。】
“小段該不會還活著吧?”我讀了簡訊後不由道。
“不可能,”寧天策猛搖頭,“她的確是活屍,我十分確定。”
劉老師也附和道:“寧天師說得對,我死了這麼多年,活人死人還是能夠辨別出來的。”
段友蓮也堅持自己已經死了。
我看著這三個法盲痛心疾首,錘著胸口解釋道:“2011年距離現在足有8年,根據《民法》規定,公民下落不明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兩年以上,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也就是說,如果段友蓮的母親不申請宣告死亡,小段在法律上還是活著的。”
張校長:【段友蓮的母親林建英應該沒有申請宣告死亡,在我陷入昏迷前,還曾打探過她的消息,這些年她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女兒。】
段友蓮一下子哭了出來,她蹲在地上,對我說道:“沈老師,我想見我媽……”
我沒來得及說“沒問題”,小寧就立刻道:“不行!你怨氣過重,又是活屍,尋常人遇到你壽命會減少,就算你無心害人也不行。”
這可怎麼辦,我對這方面並不了解,只能眼巴巴地望著小寧。
“除非小段願意用這道符壓制自己的陰氣,”小寧從背包里拿出那件黃袍,從內測撕下一張被我充能過的驅鬼符,“一般厲鬼貼上這道符就算不至於魂飛魄散也會束手就擒,你是活屍,應該還能移動,只是會很痛苦。”
我用手機發信息:【張校長,你是怎麼發消息的?】
【沈老師,求你幫你個忙,我的手機在柜子里,只剩下1%的電量,麻煩你幫我充一下電,這樣我就可以繼續同你交流了,請的護工總是忘記幫我充電。】
我一臉木然地從柜子中掏出手機和充電器,插上電源後,帶著氧氣罩的張校長本人嘴角微微勾起一個弧度。
我眼睜睜看著那無人控制的手機自己亮起來給我打字:【沈老師有什麼問題可以盡情問了!】
作者有話要說: 沈老師:現在的我,像個剛剛來到新世界的好奇的孩子,遇到什麼事情都想問一問。
劉老師、段友蓮、司機齊大哥:求求你別問了!
小寧:第一次見到只是問問題就能讓鬼不想做鬼的人呢,沈老師真可愛~
第37章 張校長(三)
我有很多問題想問,但在此時, 卻又不知從哪兒問起了。
與劉老師等鬼不同, 張校長還活著,但狀態並不好。
“是生魂離體,”寧天策上前檢查了一下張校長的眼睛和頭頂說道, “頭頂陽火滅了。”
“什麼陽火?”
劉老師解釋道:“人頭頂雙肩處有三盞燈,是陽氣點燃的火焰, 普通人肉眼難見,夜間陽氣弱,要是貿然回頭, 肩膀的燈滅了, 陰氣就會入體, 鬼也可以控制人的心神, 所以我們對付人類時, 一般會先想什麼辦法讓他回頭的。穆懷彤第一次見你時藏在樓梯拐角處, 就是聽說你剪了媛媛的頭髮,陽氣比較旺盛,難以對付, 便想了這個法子滅你的魂燈。”
“那我的滅了嗎?”我左右回頭,還拿著手機給自己頭頂拍了張照片,想看看有沒有燈。
“你的……”劉老師頓了頓道,“若普通人的魂燈是油燈,吹口氣就滅;你的大概是山林起火吧,風越吹火越旺。”
“那……”我望著張校長憔悴的面容, “能借個火把張校長頭頂的燈點亮嗎?”
“不能,”小寧說道,“她壽數快到了,即使是生魂也維持不了太久,你有什麼話儘快問吧。”
我迅速給張校長發信息:【校長,小段要怎麼才能離開身軀?她的執念是什麼?】
躺在病床上的張校長沒動,那個手機卻仿佛有一隻無形的手控制般,飛快地自動打著字。
【段友蓮是我剛剛當上仁愛中學校長時,第一批招錄的住宿生。她父親車禍後,我曾問過她的母親,是否要孩子搬出宿舍走讀。她母親問我,住宿和走讀的優缺。我告訴她,走讀可以陪伴家人,讓她母親不至於太過孤單寂寞;住宿的話,學校環境比較簡單,孩子更容易走出離開親人的悲傷。她母親說,就選對孩子好的吧,讓段友蓮繼續住宿。可是我沒想到,孩子們天真的殘忍,有時比社會更加殘酷。】
我將張校長的信息讀出來之後,段友蓮幽幽道:“宿舍老師以為我每晚都乖乖住在宿舍中,其實是舍友裝的,她們將我趕出宿舍,我一直在網吧包夜,便宜又可以上網消磨時間。可是網吧環境很亂,我每天都去,很快就被人盯上,有一天晚上從後門離開學校想去上網時遇到襲擊,掙扎時被打暈了。那時候河邊監控還沒全覆蓋,他們將我扔進河中,一開始我很難受,後來突然力氣變得特別大,自己從河底遊了上來。我站在岸邊,腦袋裡全是水,連腦漿一起從耳朵流出來,那時我就知道,原來我死了。”
我聽過後心裡特別難受,但還是敏感地抓住了關鍵:“你半夜離開宿舍,相當於逃學,被人棄屍,但屍體又自己爬回來,沒找到屍體警方是很難認定死亡的,你現在在警局的狀態該不會還是失蹤吧?你去世多少年了?”
“我不記得,腦漿沒了,對數字不敏感。”段友蓮搖搖頭。
我給張校長發信息:【您是哪年成為校長的,段友蓮又是什麼時候失蹤的?】
【我記得很清楚,2011年年初我成為仁愛中學的校長,年底段友蓮失蹤。】
“小段該不會還活著吧?”我讀了簡訊後不由道。
“不可能,”寧天策猛搖頭,“她的確是活屍,我十分確定。”
劉老師也附和道:“寧天師說得對,我死了這麼多年,活人死人還是能夠辨別出來的。”
段友蓮也堅持自己已經死了。
我看著這三個法盲痛心疾首,錘著胸口解釋道:“2011年距離現在足有8年,根據《民法》規定,公民下落不明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兩年以上,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也就是說,如果段友蓮的母親不申請宣告死亡,小段在法律上還是活著的。”
張校長:【段友蓮的母親林建英應該沒有申請宣告死亡,在我陷入昏迷前,還曾打探過她的消息,這些年她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女兒。】
段友蓮一下子哭了出來,她蹲在地上,對我說道:“沈老師,我想見我媽……”
我沒來得及說“沒問題”,小寧就立刻道:“不行!你怨氣過重,又是活屍,尋常人遇到你壽命會減少,就算你無心害人也不行。”
這可怎麼辦,我對這方面並不了解,只能眼巴巴地望著小寧。
“除非小段願意用這道符壓制自己的陰氣,”小寧從背包里拿出那件黃袍,從內測撕下一張被我充能過的驅鬼符,“一般厲鬼貼上這道符就算不至於魂飛魄散也會束手就擒,你是活屍,應該還能移動,只是會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