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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邀請姜七兩人一起去學校附近的□□唱歌, 增進彼此的了解。
他說包廂已經備好,就等兩人過去。
她想著反正也沒事, 上學第一天, 去放鬆放鬆也好。
回復還沒發過去, 面前倏地壓過來一道陰影。
姜七抬頭便看到一個怒目圓睜的女人, 穿著白色的衛生衣,看得出是食堂打飯的大媽。
「同學, 我們那邊的黑板寫得清清楚楚,蜜瓜不易得, 每個人限領一塊, 不得代領!你看看你們, 拿了這麼一大碗, 十幾個人沒吃的了,怎麼能這樣呢?」
姜七往窗口那邊瞧,果然看到黑板上出現一行字,她道:「剛才還沒掛出來的吧?」
「是沒來得及掛, 但這種事情想想都知道不可能隨便拿啊, 他倒好,直接用飯盆舀!」
溫滿站起來, 對女人道:「是我的錯, 對不起,請你不要責問我組長。」
「你承認錯誤有什麼用, 你看看,你吃都吃完了,蜜瓜都是有數量的!你讓我怎麼向那些沒吃到的同學交代?」
姜七把勺子放下,道:「明天早上,我請那些沒吃到的同學吃到飽,這件事能算了嘛?」
女人笑了:「能是能,可是,那可是五A級的蜜瓜,外面各大商鋪超市都沒得賣,不一樣的。」
「誰說我要去買了?」
姜七站起來,對溫滿道:「走,去田區。」
「對了,」她停步,對女人道:「麻煩阿姨告訴那十幾個沒吃到蜜瓜的同學,讓他們明早九點去姜七種植試驗田吃瓜。」
走出食堂,姜七發消息讓林蒙他們先玩。
溫滿追上來,乾癟的臉帶有歉意,「對不起,組長,我沒想到是限量的,我這個人有個毛病,見到吃的就沒有理智,大家都很討厭我。」
「是嗎,那你就改改,改不來就算了。」姜七不甚在意。
溫滿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回答,心上的負擔頓時小了許多,到了田區,主動拿起工具等待姜七吩咐。
為了殺菌,姜七採用溫湯浸種的方式給十五粒蜜瓜種子開光,先把種子用三十多度的溫水浸泡十分鐘,再加入熱水,控制溫度在五十多度。
「用這個不停攪拌。」溫度調好後,她讓溫滿用一條木棍不停攪拌種子,以便讓種子能受熱均勻。
溫滿接過棍子,專心攪拌,時不時測試溫度是否合適。
姜七找來一塊紗袋子,等待會種子殺菌結束後,就放進去催芽。
這個過程需要幾個小時。
下午六點多,十五粒種子都放入一隻二指大的小沙袋裡,等待催芽。
「組長,我們放哪裡?」
大的小組都有自己的營地大本營,催芽的種苗都放在裡面,他們這初來乍到,啥也沒有。
姜七道:「自然是營地。」
沒有就創造,因此,姜七花了一百積分租了一間六平方大的小鐵硼作為營地,就在田區旁邊,方便休息。
放好種子,關好門,兩人就去找林蒙。
基地裡面,但凡需要到用電的服務,花費都不低,像KTV這種地方,入門門檻就是一百積分,要知道,尋常人一個月也就是賺個兩三百積分而已。
林蒙家裡也不知道是幹什麼的,財大氣粗,一口氣把他們四個人的花費全都包了,還在店裡面訂了許多吃的。
這些吃的多半都是膨化零食,水果也就只有一種,每天都不一樣,偶爾還會斷貨,所以價格是店內之最。
今晚,林蒙把店裡面的水果全包了——十五斤馬蹄子。
白肉黑皮的馬蹄子,生長在土壤下面,清洗工作要非常仔細才能達到合格的標準,所以,姜七一向都不喜歡吃這個。
但聽說,這是這兒的人最喜歡買的水果之一。
產量比較大,有點小錢都能負擔得起,不像蜜瓜那種奢侈品,需要很高的種植技術支持,不是有錢就能買得到。
姜七拿起一顆塞進嘴巴裡面,味道寡淡,細品能嘗到一絲甜味,水分較少,口感不太好。
就這,十五斤還要兩百五十八的積分,還是打了折的。
整天吃這些東西,嘴巴都沒味兒了,難道那些人能為一片蜜瓜斤斤計較。
林蒙是個愛吃水果的人,坐下來就把馬蹄往嘴巴里塞,一邊吃一邊說:「吃過了蜜瓜的嘴兒,再吃這馬蹄就沒味兒了。」
他眯了眯眼,拿起一顆削了皮的馬蹄,對它說:「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優秀的農學家,研究出一種吃起來比蜂蜜還要甜的馬蹄!」
姜七:「你的夢想不是打敗植怪?」
「嘿嘿,那是終極夢想,這是」
晚上九點,五人結束K歌。
分開前,姜七對林蒙道:「林哥,明天我請你吃蜜瓜,能吃撐的那種。」
林蒙噗嗤笑出來,連著他的兩個組員也笑了。
「妹兒,哥知道你的心意,不過,蜜瓜這玩意不是人人都能種出來的,再說了,也就一晚上,你撒謊也要考慮一下對象呀,哥不是不帶腦子的人,乖,回去睡覺吧。」
姜七沒有做過多解釋,微笑揮手:「拜拜。」
分開後,姜七回到自己的六分試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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